还剩44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为新劳动就业合同和劳务合同范文(篇)16参考范文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致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一般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相互责任的区别,在劳动关系中,若不履行、非法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的责任,而且还要负行政的责任,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罚款等行政处罚劳务关系纠纷中,当事人之间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无行政责任
(五)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导致用人单位欺凌劳动者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如各类保险金的缴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强制性义务;而劳务关系作为一种民事关系,以私法自治为原则,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受国家干预程度低因此,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外,当事人可以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对合同条款充分协商,法律不予干预
(六)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其发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参考范文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参考范文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关系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三种不同合同,只有劳动合同在劳动法?中有相应的规定,而且规定也非常简单,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根本就没有法律做出明确规定,只能根据有关民法理论进行判案,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三类合同的认识易产生偏差本文试图对这三类合同进行辨析,以期对这三类合同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一)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实际上,作为劳动合同的定义,上述规定是非常简陋的其主要问题在于没有对劳动关系进行定义,没有讲清楚劳动关系的特征正是由于这样简陋的定义,才使人们常常分不清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任何定义,都应指出所要定义的对象的特征,根据这些特征,可以确定对象的内涵和外延但是,?劳动法这一规定,却不能实现这一目的这一定义,对合同的主体做出明确规1之所以这样提,是因为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在《民法通则》中都是规定在“公民(自然人)”一章中规定的也就是说,《民法通则》仍然将个体工商户看作为自然人1定,但是对客体和内容没有明确描述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种定义,可以使人对买卖合同的概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不会同其他合同混淆劳动合同所定义的劳动关系,其前身就是民法中的雇佣关系劳动合同为当事人一方(劳动者)负有从事工作义务,他方(用人单位)负有支付工资义务的双务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从属关系上提供劳动,从事工作的合同所谓居于从属关系,系指工作的实施应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劳动合同的概念,应该体现出劳动关系的内容根据比较法的研究,我们可以将劳动合同定义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雇佣合同雇佣合同,我国法律没有进行规定但是,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明确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中华民国民法典(现在台湾省实施),另外,英美法系国家中的英国也有成文法对雇佣合同进行规定我国制定统一的合同法时,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学者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议草案?中,专设雇佣合同一章进行了规定,但是,在最终通过的合同法?中却没有雇佣合同对此,梁慧星先生指出?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人口的绝大多数是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他们与雇主(包括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靠缔结雇用合同、劳动合同和聘用2合同来规定,单靠现行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则是规范不了的,而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的利益未受到应有的保护,各种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层出不穷,法院受理大量的雇用合同纠纷案件苦于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作为裁判基准建议草案在广泛参考各国保护劳动者的立法经验基础上精心设计和拟定的雇用合同一章被删除,是最令人惋惜的现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梁慧星教授主持的课题组向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的民法典专家建议稿对雇佣合同又专设一章进行规定该草案合同编第15章第301条规定,?雇用合同是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王泽鉴先生指出,雇佣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内,为雇佣人服劳务,雇佣人负担给付报酬的契约?可见,雇佣合同的这些定义基本是一致的
(三)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我们经常提到的一个概念,但是,对劳务合同的定义,不但立法没有做出规定,教科书也鲜有讲授根据给付的标的,合同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以财产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第二类是以为劳务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佣合同;第三类是以共同从事一定工作为目的合同,例如合伙合同从最广义的角度讲,第二类合同可以称为劳务合同,王全兴教授就是在这个角度上使用劳务合同概念的他说?劳务合同是一种以3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劳务合同实际上涉及到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一个合同是雇佣人(用人单位或自然人)与受雇人之间的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另一个是劳务提供者(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中的雇佣人)与与劳务接受者之间的劳务合同这种合同与合同法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非常相似劳务合同是通过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和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实现的?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劳务接受人是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的第三人,受雇人是劳务合同的第三人在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约定,由受雇人向劳务接受人直接提供劳务,劳务接受人向劳务提供人支付劳务费,劳务接受人在接受劳务的过程中应当提供适当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如果受雇人向劳务接受人提供的.劳务不符合劳务合同的约定,劳务提供人应当向劳务接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劳动合同中或雇佣合同中,雇佣人与受雇人约定,受雇人直接向劳务接受人提供劳动,雇佣人向受雇人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接受人向受雇人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如果劳务接受人提供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不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雇佣人4应当向受雇人承担违约责任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雇佣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的约定向受雇人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当然,也可以委托劳务接受人向受雇人支付劳动报酬
(一)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合同,二者必然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二者的相同点主要是
1、二者都是私法上的合同二者的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以双方当事人相对立的意思表示的合意而成立虽然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但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仍属私法上的法律关系
2、二者都以给付劳务为目的这两类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受雇人)依约定向雇佣人提供劳务的行为,而不在于实现雇佣人的预期利命O
3、二者都是继续性合同作为给付劳务的合同,受雇人给付劳务不可能是一次性的,必须在合同存续期内持续的实施给付行为,因此是继续性合同
4、二者都是双务有偿合同在这两类合同中,受雇人必须依约提供劳务,雇佣人必须依约支付报酬,双方当事人都负有义务,并且双方的义务具有对价性,任何一方从对方取得权利均需付出代价,因此是双务有偿合同参考范文劳务合同适用范围,劳务合同和劳务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Xo联系电话Xo乙方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话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劳务合同20xx年8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甲方每月10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续交接清楚后办理第五条、违约责任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赔责任,超出短少按价格6折承担第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直至达到双方满意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甲方襄阳市名流文化用品公司乙方日期年月日日期参考范文劳务承包合同和承包商的劳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的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与地点该工程为—学校教学实验楼工程,地点在—市O
二、承包方式与要求该工程甲方采取分工种,单价组合成总价的形式,以包税、包工、包食宿方式承包给乙方要求承包队伍具备劳务承包资质,主要工种要有上岗证书,并且编制人员花名册交甲方存档备查
三、工程承包单价与内容经双方协商,该—工程按—元/(
012、m
3、t)的承包单价由乙方进行承包,其承包单价包括以下内容完成建设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交底纪要、变更的有关施工的全部内容;现场规整与清理;200米范围内地面水平运输;制作设备的维护、保养;材料的节约;与其他队伍配合等内容
四、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业主要求,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因此单项承包必须确保优良,如本工程质量被评定为优良工程,甲方适当给予奖励,如承包单项评定为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其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劳务结算中扣回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使工人增强安全意识,带队及班组负责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进行安全交底教育,强调安全操作,带好安全帽,装好安全网系好安全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五、文明施工与奖罚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文明施工手册,在自己承包的范围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把好材料节约关,不准乱锯、乱丢、浪费材料,如发现在分清责任后给予罚款同时,乙方负责人必须管好自己的队伍,长沙市以外的人员,进入现场前,办好“暂住证”,严禁有“非典”疑似病人进入施工现场,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违者予以罚款,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报甲方未满法定年龄,不得来工地做工如所有违反规定者,参照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六、付款方式与工期该工程乙方队伍进场后,其先期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借给乙方一定数量的生活费,主体封顶付至劳务费的50%o工程竣工付至劳务费的70%办完工程结算付至劳务费的90%留10%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o o清由于该工程工期紧,而且业主奖罚严励,为确保工程按工期竣工竣工,故乙方进场须交纳工期保证金—万元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工期控制点,认真组织,精心施工,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扣工期保证金外,将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给予处罚
七、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内容实施处罚,经济赔偿及辞退的权力
2、甲方根据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实施工程承包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
3、甲方提供给乙方尽可能方便的施工条件,并按劳务合同约定和业主付款情况支付劳务费
4、甲方对乙方提供来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建立健康状况档案,对有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一律清退,不得入场施工
(二)乙方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符合承包资质并有权对甲方提出合法要求,主动承担合同内容的全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乙主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乙方不得擅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出现的人身伤害及死亡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供甲方参考
4、乙方不得使用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不得瞒报,私自使用同时乙方应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
5、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队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旦造成的犯罪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6、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证工程足够的劳动力,不得消极怠工
八、违约责任与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必须追究违约方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损害公司信誉、现场设备及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从承包劳务费中扣除
3、属于乙方自备设备,自带工具用具等,乙方必须自己保管,不得因此对甲方提出其他要求,更不得找借口影响开程质量和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甲方O代表O年月—日乙方O代表O年月—日文档为doc格式参考范文租赁合同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是依据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基本参照文本,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租赁合同和劳务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甲方(出租方)O乙方(承租方)O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第一条、房屋坐落房屋位于市街道小区栋单元号房屋为室厅,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将房租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月,出租人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yu O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甲方(盖章)0乙方(盖章)0日期年月日出租房(甲方)承租方(乙方)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第四条租金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按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第七条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第九条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第十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第十一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o乙方O年月日甲方(用人单位):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O乙方(劳动者)O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自年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工作地点省市路号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一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一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第五条、劳动报酬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o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第七条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参考范文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雇佣合同是受雇人提供劳动,雇主支付报酬的协议劳务合同是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了一方的劳动,另一方向对方支付报酬的协议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雇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受雇人,雇用合同的雇主可以是自然人、企业、公司
2、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是独立的合同种类;雇佣合同属民事合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一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参考范文析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关系身份证号码―O甲乙双方就劳务雇佣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便于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务地点甲方在有园区一处,乙方在该处从事临时性工作
二、劳务内容及劳务方式根据甲方经营需要确定时间及劳务内容
三、劳务期限根据甲方的经营确定,但甲乙双方可以提前三天通知对方解除劳务合同
四、劳务报酬结算按照每日元支付乙方劳务报酬元
五、结算方式根据甲方的考核及乙方的务工日,每月20日前支付
六、劳务期间,甲方为乙方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雇主责任险,投保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在劳务雇佣期间发生意外伤害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抵顶甲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工伤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务工要求从事雇佣活动,如出现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并根据乙方的表现扣发5-10天的务工报酬
八、乙方需保证自己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或家族遗传史因素如因乙方以上原因造成务工期间发生意外疾病或伤害,乙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同意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O法定代表人(签字)O年—月—日乙方(公章)O法定代表人(签字)0年一月―日文档为格式doc参考范文解除劳务合同和开除有区别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开除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劳务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终止劳动关系,而是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0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0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O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劳务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别
(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事实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3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事实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4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事实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5关系的稳定上事实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较为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性的生产要素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体现的是一种即时清结的关系参考范文劳务承包合同和承包商的劳务合同工程地点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第三条工程工期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o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o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六条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O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第九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甲方o乙方O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参考范文口服务合同和劳务合同字经发包人(以下称甲方)和承包人(以下称乙方)经过双方协商洽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将加工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力特定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根据生产计划需要配备相应的机器设备供乙方无偿使用(包括全套生产.加工设备.生产电力.生产生活用水及柴油等)甲方不得将废旧劣质设备供乙方使用,所配备设备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自行处置,乙方无需支付所有设备的使用及折旧费用
二、承包项目加工包装
三、工程总量及规格月需求量平方米(按市场需求和设备生产能力酌情增减)
四、劳务承包单价及支付方式承包加工单价为O款不及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计量方式甲方拉走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应指定人员在现场配合乙方进行现场计量收方并由甲方(或甲方全权委托人)书面签收确认,作为月底结算的凭据
六、合同期限自年一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根据互惠互利原则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生产期间加工生产的成品及产生的其他废料的所有权和销售权销售所得归甲方所有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及时将乙方生产的产品运出销售对乙方生产供料,人员协调造成影响的,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如提供废旧劣质设备和原材料供乙方使用,以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根据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承包费,并负责所提供的相应设备维修联系(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对所有的人员在生产加工期间的安全、保险事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的一切干扰由甲方负责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公安、环保、安监、质检、当地村民等,甲方必须提供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所需要的一切手续)
3.除乙方违约外,甲方不得与第三人再行签订类似合同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承包加工需要,享有无偿使用调配甲方所提供的设备的权利、同时享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的聘用选任权
2.因甲方的机械设备问题或甲方无法及时销售造成无法继续生产或停产、停工,所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组织加工生产,如不能按期完成加工任务,甲乙双方可提前协商指定奖罚制度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就损失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交当地法律部门解决
九、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本合同终止产生的所有后果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双方所在地司法机关处理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签订日期年月日同的一种,由民法和合同法调整
3、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不经过仲裁机构的先行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雇用合同是民事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形式不同法律对雇佣合同的形式没有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既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根据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是要式合同
1、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是单位,也可以双方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提供劳动的一方只能是自然人
2、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提供劳务中的风险自行承担
3、因劳动合同支付的称为工资,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4、适用法律不同
5、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先行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参考范文劳务合同适用范围,劳务合同和劳务合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地址O性别O文化程度0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0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邮政编码0家庭住址O所属街道办事处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的元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O
六、劳动纪律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取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第四十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0乙方(签章)0鉴证机关(盖章)O鉴证员(签章)0参考范文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和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在每月日之前支付乙方工资,平车每人每时元;高车每人每时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五、其他甲、乙双方商定的事项
六、本合同经甲、乙、两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签)年月日受理;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参考范文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事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参考范文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讲解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事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如果你在企业连续工作XX年以上,企业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只工作了2年,企业的做法符合规定.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都是以活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在实践中很难将之正确区分开来;但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务合同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又是从雇佣合同发展而来的因此,正确的区分这两种合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参考范文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前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最为普遍的两类用人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既可以建立劳动关系,又可以建立劳务关系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都表现为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这两类关系的区别做出明确规定,理论界也存在不同的声音,致使实践中认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执法标准不一,损害了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劳动法沈斌倜律师结合自身办理劳动案件的经验并从民法和劳动法的角度,浅析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抛砖引玉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特征劳务关系是一种传统的经济社会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依据民事法律规范,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依约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广义上,它包括承揽、承包、运输、技术服务、委托、信托和居间等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三,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劳动者除了受一般民法保护外,还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依据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12号)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一规定对劳动关系做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从上述规定看,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要素主体资格、从属关系、劳动性质
(一)主体资格不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动者是指符合劳动年龄条件,具有劳动权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或民办非企业;而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止匕外,法律法规对劳务提供者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二)主体地位不同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地位不平等,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等反映的是一种稳定、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相结合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且二者关系往往呈“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
(三)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二者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报酬支付的原则上,劳动关系由于受国家干预较多,双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需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且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背民法中平等、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3)、报酬支付形式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给劳动者,有一定的规律性;而劳务关系的报酬支付由双方约定,往往一次性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支付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章违纪处理权上,劳动关系中,若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而在劳务关系中,单位也有对劳动者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不包括对其给予其他纪律处分等形式
(四)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外责任的区别,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因劳动者的过错导。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