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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汇报、记录、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用防止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企业各部门
3.引用原则及有关文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4.事故分类
4.1伤亡事故员工在生产活动、企业基建波及到的I区域内,由于受到基建、生产潜在的或突发的危险原因的作用,身体的某些组织受到损伤或者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至不得不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满一种工作日以上(包括一种工作日)的事故
5.2质量事故由于多种原因导致产品或中间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原则,如基建工程不按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机、电设备检修质量不符合原则,材料、产品因保管不善或包装不良而变质,采购的物料不合规格规定而影响生产或检修计划的完毕等均称质量事故
6.3交通事故凡违犯公路、铁路运送管理规定或由于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妥,发生车辆冲撞、翻车,撞轧伤人以及车辆装载货品因事先检查不周而在运送中导致意外损失和人员伤害的事故
7.4火灾火警事故凡发生着火,导致国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称火灾事故;虽发生着火,但急救及时,未导致大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称为火警事故
8.5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变化,导致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9.6破坏事故凡属人为蓄意制造的导致一定损失欧I事故
10.7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未认识到而发生口勺多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
11.8未遂事故凡因操作不妥,防护不周等原因,己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但所幸发现及时,得以防止或侥幸未导致严重后果的事故
12.9生产操作事故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指标、工艺操作规程或因操作不妥、指挥有误导致损失,如原料、半成品、产品跑冒,不合格以及报废,使生产波动而减产或停车等,均称为生产操作事故
13.10设备事故多种生产设备(包括生产、储存、动力供应和机、电、仪设备,管道、厂房、建(构)筑物,设备基础以及电讯、运送设备等)由于多种原因导致损坏、减产或停产事故,均称为设备事故
14.11污染事故由于多种原因,导致产品、半成品、化工原料、放射性等多种有毒害物质大量流失,严重污染大气或水源,致使人员伤亡和经济严重损失,甚至破坏生态平衡,形成公害的,均称为污染事故
5.各类事故管理分工
5.1人员伤亡事故、爆炸、火灾事故由安所有负责管理;
5.2生产操作事故、设备事故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5.3环境污染事故由环境保护部负责管理
5.4基建质量事故由企业办公室负责管理;
5.5破坏事故、盗窃事故由保卫科负责管理;
5.6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管理;
5.7自然事故、未遂事故根据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由对应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6.事故分级
7.1一般事故是指导致3人如下死亡,或者10人如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如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8.2重大事故是指导致3人以上10人如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如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如下直接经济损失日勺事故;
9.3重大事故是指导致10人以上30人如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如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如下直接经济损失日勺事故;
10.
4.尤其重大事故是指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事故汇报
7.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单位负责人接到汇报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岱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日勺有关部门汇报状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岱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汇报
7.2事故汇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日勺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状况;
(三)事故的简要通过;
(四)事故已经导致或也许导致欧I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I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接损失;
(五)已经采用於I措施;
(六)其他应汇报的状况
7.3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汇报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对应应急预案,或者采用有效措施,组织急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4事故发生后,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有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消灭有关证据
8.事故调查
8.1尤其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泰安市人民政府、岱岳区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导致人员伤亡的I一般事故,岱岳区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我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8.2事故调查组组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8.
2.1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首先的专长
8.
2.2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8.3事故调查组欧|职责
8.
3.1查明事故发生时通过、原因、人员伤亡状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8.
3.2认定事故日勺性质和事故责任;
8.
3.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提议;
8.
3.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备和整改措施;
8.
3.5提交事故调查汇报
12.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理解与事故的有关状况,并规定其提供有关文献、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问询,如实提供有关状况
9.事故处理
9.1事故原因及责任者分类
9.
1.1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9.
1.2间接原因指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9.
1.3直接责任者凡对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有责任的人员
9.
1.4间接责任者凡对导致事故发生时间接原因负有责任的人员,均属事故间接责任者(一般包括领导责任者)
9.
1.5重要责任者在事故过程中,起重要作用欧I事故责任者(直接或间接),均属事故重要责任者
9.2事故责任时划分
9.
2.1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正职分派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迟延未办而导致事故日勺,由副职负责;副职向正职反应、提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处理而导致事故的I,由正职负责
9.
2.2已发现缺陷,领导不采用措施而导致事故日勺,由领导者承担责任;已制定措施,由于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I,由违犯者承担责任
9.
2.3工程监理单位在实行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而没有采用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由监理企业负责
9.
2.4由于有章不循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的I,由负责人和责任单位负责;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而导致事故发生时,由其管理部门负责;已制定规章制度由于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行的,由领导负责
9.
2.5因管理不善、纪律松散,违章违纪严重而发生事故的,应追究重要领导者责任
9.
2.6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通过考核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才能独立操作无证独立操作发生事故时,由委托其操作者负责;已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但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执行各项规程、操作法、操作指导书而违章作业发生事故的,由其本人负责
9.
2.7下达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或措施制定不妥而发生事故的,由任务下达者负重要责任;不按措施执行而发生事故欧I,则由违犯者负重要责任
9.
2.8安装部门应严格按照规范、方案和图纸施工,私自变化方案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13.
2.9因设计缺陷导致事故发生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承担责任
9.
2.10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工程监理单位同意的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发生的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10.附则
10.1企业各车间必须遵守此规定
10.2安所有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执行,凡不按规定进行事故汇报、调查、处理、上报及贯彻整改措施者,依情节轻重予以重要负责人50^100元惩罚
10.3对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者,依情节轻重予以经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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