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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篇一」企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不小心的话会引起什么样的纠纷?
1、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2、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承担二倍工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是劳动者不肯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3、关于试用期期限国家规定签订1年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签订3年以上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否则不予录用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件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试用期期间应当为员工上保险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俗称“四金”)“四金”是由政府部门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它带有强制性,没有条件可言许多用人单位在新员工的试用期内,都不予办理“四金”,已经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当事人可以向原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原单位无条件补缴“四金”
6、用人单位如何保护商业秘密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1在企业内划定保密区域,并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确定明确的管理办法2对企业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其保密级别、加盖保密章,予以存档或销毁,同时应制定出企业相应的文件管理、借阅、复印、销毁办法,以及外发文件的审阅办法3把商业秘密限定在必须了解该秘密的员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围之内,对职工应限制掌握的知识,并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或者将各关键部分进行分解,使每一涉密者不能拥有完全的商业秘密第二点,也是用人单位自助行为的最重要一点,即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签订保密协议用人单位同职工签订保密协议,有两种方法1用人单位直接同接触商业秘密的职工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2用人单位可以在同职工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
7、企业能否单方面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但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仍然必须履行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8、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适用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员工随意离职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往往会约定违约金,这些违约金的约定只有针对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约定的违约金为无效约定,不受法律的保护
9、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不能因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认定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而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篇二」高律师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时约定了长于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期,如没有此前提,则双方就试用期的约定即使有协商的合意存在,也无法生效,反而会产生试用期期限“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效果因此,本案中,公司与小王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的做法不合法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篇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规定,且抛开“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谈,仅讨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必须满足的法律要件,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随意就两个数额进行自主约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就试用期工资的约定数额未达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即可能面临被员工要求承担“未足额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因此,本案中,公司对员工试用期工资设定为20xx元,劳动合同期工资设定为3000元的做法不当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篇四」对于初涉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就业之前有一个关键的环节不能疏忽,那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协议不能代替合同高校就业时会与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这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毕业生到用人单位上班以后一定要求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从法律上讲,任何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话,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的话是违法行为,会被劳动监察部门罚款违约金要约定上限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由于三方协议所约束的权利和义务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生如果要毁约的话,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够向学生收取违约金的口头承诺应写进备注很多毕业生会轻信用人单位的一些口头承诺,在到岗以后发现用人单位的待遇与当时的承诺货不对板,而与单位发生纠纷因此,毕业生们务必充分利用好就业协议的备注栏,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以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是试用期内也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三是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还要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不要暴露过多个人信息毕业生填写个人简历时,请不要在规定的表单以外的地方填写你的联系方式,从而导致不安全的情况发生求职者最好不留家庭电话,只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勿长时间关机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篇五」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篇六」在求职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许多个人单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约定的责、权、利明显对单位,正式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只需要求职者简单地签个字或者盖个章就可以了但求职者仔细推敲合同后,会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且合同内容只约定求职者有哪些义务、如何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而关于求职者的权利,除了报酬外几乎一无所有为稳妥起见,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篇七」如果求职者进入到单位是通过熟人牵线的,碍于情面关系,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议合同,但这种口头合同对求职者是相当不利的,因为一旦日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利益纠纷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求职者,而求职者本人因无字据为证,只能承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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