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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文娱健身活动服务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第1页共78页验收采用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和专门机构验收两种形式,具体按照萧政办发
[2014]217号文件执行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区级财政性资金采购且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或使用镇(街道平台)财政性资金采购且合同金额在50万元16履约验收(含)以上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按萧市监【2015】127号、萧市监
[2019]1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如项目发布后已有新文件规定,按照最新文件执行)存在隐蔽工程的项目,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货并将实施安装前,申请进行初验收联系电话本项目总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611320元本项目设最高限价如下临浦镇骨干级企业退休人员疗休养服务综合单价500元/人17▲采购预算/临浦镇普通级企业退休人员疗休养服务综合单价80元/人/超过上述任一项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代理服务费⑴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⑵采购代理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18代理服务费
[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19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特别说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严格执行预算限价,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装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不得超限额标准(萧财国资【2019】389号)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zcygov.cn/)
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团”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3.2支持绿色发展
3.
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3.
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
4.
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o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5.
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
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
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
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支持创新发展
1.
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3.
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4.询问、质疑、投诉
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4.3供应商质疑
1.
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
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
3.
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6.
3.
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7.
3.
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
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
3.
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
3.
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
3.
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3.
3.4事实依据;
4.
3.
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
3.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O
4.
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4.
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
(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
4.
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4供应商投诉
4.
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
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
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
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4.
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o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
1.1招标公告;
5.
1.2投标人须知;
5.
1.3采购需求;
5.
1.4评标办法;
5.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
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临浦镇退休职工文娱健身活动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4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P2023CG037项目名称临浦镇退休职工文娱健身活动服务采购预算金额(元)1611320最高限价(元)1611320骨干级企业退休人员疗休养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500元/人普通级企业退休人员疗休养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80元/人采购需求临浦镇退休职工文娱健身活动服务采购主要内容为临浦退休职工举办系列文娱健身活动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因是;口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口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团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也承接,提供中小企、也声明函;口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口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望;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回无口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O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8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zcygov.cn/)开标时间2023年8月4日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一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一”备份投标文件”;项目是否接收备份文件,以前附表说明为准
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1标的临浦镇退休职工文娱健身活动服务采购,属采购标的及其对2于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应的中小企业划《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分标准所属行业2011〕300号是否允许采购进3因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口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口产品国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运输工作分包口B不同4分包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开标前答疑会或50A不组织现场考察6样品提供因A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EIA不组织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投标人应当提供8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节能产品、环境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9志产品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10报价要求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11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本项目支持《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中小企业信用融融资暂行办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供应商可参照相关规定及银行方案资凭政府采购合同向相关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融资(贷款)申请详见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18/12/20/art_1229293109_
1559514.html12本项目备份文件是否收取不收取备份投标文件送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_________;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达地点和签收人员联系电话_________o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和信用14本项目由采购人进行资格文件及信用信息查询信息审查采购人、采购机构质疑接收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线上提交质疑方式政采云线上质疑路径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请使用ca签章在每一页质疑文件中加盖电子质疑接收人及答15公章,上传完整附件复本项目涉及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等事项由采购人进行答复涉及流程规范性、组织程序等相关事项,由采购机构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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