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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合同法要点解读》课程概述课程目标通过系统学习合同法基本理论和实务操作,使学员掌握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的法律规则,提高合同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合同实务问题主要内容课程包括合同法概述、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与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典型合同及合同法新发展十大部分学习方法第一部分合同法概述合同法的重要性合同法的演变12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我国律,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合同法体系经历了从《经济合行为,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同法》到统一的《合同法》再济发展到《民法典》合同编的演变过程合同法的功能合同法的定义与地位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债法体系,是调整市场交易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范当行为的基本法律,在民法典中以合同编的形式存在它与物权事人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法、侵权责任法等共同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体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愿订立合同,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该原不受任何人的胁迫或者欺诈该原则尊12则体现了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是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合同有效的基合同自由的前提础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当事人应当公平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订立、履行、终止过程中守信践诺,不43务,防止权利义务显失平衡该原则要得滥用权利该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求权利义务对等,防止利用优势地位损则,贯穿合同全过程害另一方利益合同法的调整范围适用对象排除情形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设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以及行政协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买卖、赠劳动合同等不适用合同法这些关系虽然也体现为协议形与、借款、租赁等各类民商事合同,以及新型合同如电子合式,但因其特殊性,由专门法律调整同等第二部分合同的订立磋商阶段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洽谈,交换意见,达成初步共识,但尚未形成正式的要约与承诺此阶段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要约与承诺一方当事人发出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对方接受该意思表示要约与承诺是合同成立的核心环节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对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并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合同关系即告成立合同订立的方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是最常见的订立方式,当事人通过口头协商达成合同,法律未规包括当事人的行为表示合同意思的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口头约定也具有如通过自动售货机购物、网络点击订立合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法律效力但口头形式存在举证困难的问同等这些形式虽不同于传统的书面或口现合同内容的形式书面形式有利于明确题,建议重要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头形式,但同样受法律保护当事人权利义务,便于举证要约与承诺要约的定义和特征承诺的定义和效力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具有特定性、完整性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确定性三大特征特定性指向特定人发出;完整性指包含合同主承诺一经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要条款;确定性指受要约人承诺即可成立合同•要约须向特定人发出•承诺须与要约内容一致•内容须具体完整•须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表明经承诺即受约束•须通知要约人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撤回的条件1要约的撤回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也就是说,撤回的时间节点是在要约尚未生效之前撤销的限制2要约可以撤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1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2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撤回与撤销的区别3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前,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后承诺生效前撤回不受限制,撤销则有法定限制撤回和撤销都必须在承诺生效前通知到达受要约人承诺的生效与撤回承诺生效的时间1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这一规则体现了到达生效原则,即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对于口头承诺,一般情况下立即生效,除非另有约定承诺撤回的条件2承诺的撤回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才能有效撤回承诺一旦承诺生效,合同即告成立,此时不能再撤回承诺特殊情况的处理3承诺期限届满后发出的承诺被视为新要约;对要约内容作实质性变更的承诺被视为新要约;承诺逾期到达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有效的,该承诺有效格式合同格式条款的定义格式条款的效力控制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方协商的条款常见于保险合同、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银行合同、运输合同等格式条款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另一方只方的要求对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能接受或拒绝,缺乏协商过程款存在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减轻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等情形的,无效合同解释规则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异地成立时间的认定成立地点的确定异地合同的处理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立的地点为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点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或者按指印的时间是合同的成立时间除外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三部分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能产生法律效力1无效合同2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产生效力可撤销合同3存在特定瑕疵,可被撤销效力待定合同4效力取决于第三人追认部分无效合同5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合同生效的条件主体适格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在权利能力范围内行为,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订立合同意思表示真实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自愿原则的体现,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内容合法3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包括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设定、履行方式等各方面的合法性要求特殊生效条件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登记、技术进出口合同的批准等特殊要求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的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合同无效可以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也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人已经履行的无效合同,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可以由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确认当事人不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能自行确认合同无效,应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确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认无效合同的确认,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撤销权的行使12《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合同情形撤销权应当由撤销权人行使,权利主要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人可能是合同当事人,也可能是当一方当事人因对方显失公平而订立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经特别授权的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代理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知道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订立明显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利于对方的合同;欺诈、胁迫或或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五年内撤销乘人之危导致的合同这些合同虽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也有瑕疵但尚未达到无效程度,法律可以通过意思表示方式向相对人表赋予受损害方撤销权示撤销撤销的效力3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视为自始无效合同被撤销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追认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代理权终止后订立1被代理人、权利人有权追认合同追认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限制2可以明示或默示,一经追认,合同自始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订有效立的合同等拒绝追认第三人保护4被代理人、权利人也可拒绝追认拒绝善意相对人在追认前可撤销合同,且有3追认后,合同归于无效,由无权代理人权要求无权代理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无权处分人承担责任合同条款的无效部分无效的情形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常见情形包括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无效;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个别条款无效;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条款无效等无效条款的识别识别无效条款需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合同目的和交易习惯关键是看条款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是否明显不公平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条款、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尤其需要审查部分无效的处理部分无效时,首先判断无效部分是否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如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无效部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整个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协商修改无效条款,也可以适用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填补合同漏洞第四部分合同的履行全面履行原则1当事人应全面履行约定义务适当履行规则2按照约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履行诚信履行要求3诚实信用,互相配合,通知、协助等附随义务情势变更例外4重大变化导致继续履行明显不公时可变更或解除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的含义全面履行的例外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包括主义务、从义务和附随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部分履行务,包括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全面履行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行阶段的具体要求等•履行主要义务和次要义务•依法行使抗辩权时•履行明示义务和默示义务•情势变更构成继续履行不公时•履行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另一方违约在先时履行地点约定履行地点法定履行地点履行地点的法律意义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地点有约定的,按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不明履行地点关系到合同履行的成本和风险照约定履行履行地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的,适用《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履行分配,影响交付方式、运输责任、费用确约定,也可以通过交易习惯或当事人地点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承担等问题履行地点还涉及履行迟延之间的交易惯例确定明确约定履行地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的判断、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诉讼管辖点有助于确定合同履行的准据法,以及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权的确定明确履行地点可以避免履行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管辖问题所在地履行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地点履行期限约定履行期限1当事人可以约定履行的时间,可以是一个确定的时间点,也可以是一个时间段约定可以明确具体日期,也可以约定履行期限的计算方法,如合同生效后多少日内履行等约定履行期限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法定履行期限2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是法律对履行期限未约定情况的补充规定,体现了公平原则履行期限的延长3当事人一致同意,可以延长履行期限因不可抗力、法律政策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履行的,履行期限可以顺延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迟延履行的,构成履行期限的延长,债务人不构成违约履行方式一次性履行分期履行持续性履行一次性履行是指当事人分期履行是指当事人约持续性履行是指当事人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定在数个不同的时间分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连时,一次完成全部合同批完成给付的履行方续不断地履行合同义务义务的履行方式适用式适用于标的物数量的方式适用于租赁、于标的物价值较小、数较大、价值较高或者履借款、劳务等持续性合量较少或者履行内容简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分同关系持续性履行的单的合同一次性履行期履行的优势在于分散特点是履行行为具有连的特点是履行行为集中风险,减轻当事人一次续性和稳定性,合同关在一个时间点,有利于性履行的压力,但也增系存续期间较长,当事明确履行完成的时间加了履行成本和管理复人之间形成长期合作关杂性系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双方互负债务,应当同时履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一方先行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履行义务的,先履行一方在对方丧失履行能力或有证据证明对方丧失信用的情况下,有权中止履行的权利•适用于双务合同•适用于先后履行的双务合同•双方债务应当同时履行•对方丧失履行能力或明显丧失信用•对方尚未履行或提出履行•有确切证据证明上述情况•主张方有履行能力和履行准备•行使前应当通知对方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构成违约,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不构成违约,但如证据不足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第五部分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变更合同权利的转让1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原合同内容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2合同的概括转让合同义务的转移4当事人地位整体转让给第三人3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合同的变更协议变更法定变更变更的法律效果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是合法定变更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后,变更的内容对当事人具有约同变更的主要方式,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内容,无需当事人协商一致主要包括束力,原合同中未变更的部分继续有效协议变更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可以通依据情势变更原则由法院变更合同;依据变更不具有溯及力,只对变更后的合同关过签订变更协议、补充协议或在原合同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变更合同;依据人系产生效力如变更的内容涉及第三人利修改等方式进行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变更合益,需经第三人同意变更合同的形式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等情形当与原合同相同,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权利的转让债权转让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123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程序债权转让需要完成以下程序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实;债务人对转让知情后向受让人履行义务通知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但书面形式更有利于举证通知到达债务人时生效,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债权转让的效力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担保权利、利息请求权等,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义务不变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其对原债权人的抗辩,也可以主张原合同约定的抵销权合同义务的转移债务转移的条件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债务转移的核心条件,体现了债权人对债务人主体资格的信赖债务转移需要原债务人、新债务人和债权人三方的参与,其中债权人的同意是债务转移生效的关键债务转移的程序2债务转移通常遵循以下程序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向债权人提出债务转移申请;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债务转移生效债权人的同意可以事先给予,也可以事后追认同意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但为避免争议,建议采用明示方式债务转移的效力3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原债务人是否免除责任,取决于债权人、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的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原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债务人的抗辩权可由新债务人行使,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抗辩权除外合同整体转让概念与特征转让条件法律效果合同整体转让,也称合合同整体转让必须经过合同整体转让后,第三同概括转让或合同地位另一方当事人同意,这人完全取代原当事人的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是其区别于单纯债权转合同地位,享有合同项人将其在合同中的整体让的重要特征此外,下的全部权利,承担合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合同不得违反法律关于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原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其不得转让的规定,也不当事人是否对合同履行在合同中的地位这种得违反当事人关于不得承担保证责任,取决于转让同时包含债权转让转让的约定合同整体当事人的约定原合同和债务转移两个方面,转让应考虑合同的性的从权利、从义务一并是一种综合性的法律行质,不适用于强烈依赖转移给第三人,但专属为特定当事人主体资格的于原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除外第六部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终止的概念终止的主要方式终止的法律效果123合同终止是指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方式包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消消灭,当事人之间不再存在基于该括通过履行实现合同目的;解除灭,但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后,当合同;抵销债权债务;债务混同;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合同事人的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无需继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务人依法终止不影响当事人对合同无效或被续履行提存标的物;债权人免除债务等撤销后已经履行的部分进行返还、赔偿等结算工作债务的清偿清偿的方式清偿的效力债务清偿是最常见的债务消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方式债务清偿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现实清偿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完成约•债务消灭债务人的给付义务归于消灭定行为•从权利消灭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权利随之消灭•代物清偿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以其他给付代替原定给•清偿不可撤销债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已清偿的债付务•第三人清偿由第三人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连带债务效力连带债务中一人履行全部债务,其他连带债•提存清偿在特定情况下,债务人将标的物交付给提存部务人的债务随之消灭门抵销抵销的禁止情形抵销的条件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不能抵销,如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抚养费、赡养费、按金等基于人身伤1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害获得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非法占用财2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互负债产的返还请求权、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务、种类相同、均已到期为基本条件权也不得抵销抵销的方式抵销的效力抵销分为意定抵销和法定抵销意定抵4抵销自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发生效力,销基于当事人协议;法定抵销是一方通3债务在相等范围内消灭抵销具有溯及过意思表示行使抵销权,不需对方同力,效力追溯至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时意提存提存的情形提存的程序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或下落提存的程序包括债务人向提存部不明时,债务人可以提存具体情门提出提存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证形包括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明提存理由;交付提存物;提存部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门核实后接收提存物并出具提存证未确定继承人或监护人;法律规定明;通知债权人提存事实(可能的的其他情形提存是债务人在特定情况下)提存时应当交付提存清情况下的救济措施,可以解除其债单,写明提存物的种类、数量等信务负担息提存的效力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的债务消灭;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已经时效消灭的除外;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未领取提存物的,提存物归国家所有,但债权人自争议解决程序结束后五年内未领取的除外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但因债务人原因导致提存的除外免除免除的形式免除的条件12免除是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意思表免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债权人具示,使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经法定代理除可以采用明示形式,如债权人出人同意;免除的债权应当是债权人具债务免除声明、签订债务免除协有权处分的债权;免除行为不得违议等;也可以采用默示形式,如债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免除不得损害权人撕毁债权凭证、将债权凭证交第三人合法权益免除是债权人的给债务人等行为免除既可以是单权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即可生方行为,也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进效,但债务人有权拒绝接受免除行免除的效力3免除自债权人的意思表示到达债务人时生效,债务随之消灭债务免除后,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免除通常不具有溯及力,只对未来发生效力部分免除的,债务在免除范围内消灭免除主债务的,从债务也随之消灭,但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另有约定的除外混同混同的概念混同的条件混同的效力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混同的成立条件包括混同的法律效力表现归于一人的情形,即债债权债务必须是同一债为债的关系消灭,债权人和债务人合并为同的关系;债权债务必须权人不得再向债务人主一人例如,债权人继完全归于同一人;混同张权利;主债权债务混承了债务人的遗产,或必须是终局性的,而非同的,从权利义务也随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并暂时性的部分混同之消灭,但第三人对从为一个法人等混同是的,债权债务在混同范权利有利益的除外;混一种客观事实,不以当围内消灭混同必须发同引起的债权消灭不影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生在主债权债务之间,响第三人的权利,如第件,而是基于法律事实从债权债务的混同不影三人对该债权设有质权的发生响主债权债务的效力的,混同不影响质权的效力第七部分违约责任违约概念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1责任构成2违约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责任形式3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违约金、损害赔偿免责事由4不可抗力、正当履行障碍等免责情形责任承担5协商解决、调解、仲裁、诉讼等责任实现方式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损害后果是指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对方当因果关系是指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事人的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包括的原因与结果的联系因果关系的判断为包括以下类型标准•直接损失财产本身的损失•不履行合同义务•事实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是损害发生•间接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的条件•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精神损害适用于特定情形•法律因果关系违约行为与损害有相•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损害必须是现实的、确定的损失,而非当程度的联系•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假设性或可能性损失损害的存在和程•可预见性规则损害在订立合同时可•违反合同附随义务度应当由主张权利的一方证明以预见违约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以主观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由主张违约责任的过错为要件我国合同法采用严格责任一方承担,证明损害是由对方的违约行原则,只要客观上存在不履行或不适当为造成的履行的事实,即构成违约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未履行的义务适用条件履行不存在法律或者事实上的障碍;强制履行不会造成过分的负担;守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履行请求继续履行可以与其他救济方式并用,如同时请求损害赔偿采取补救措施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等形式,主要适用于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补救措施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如补救措施无法弥补损失,守约方仍可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形式,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损失赔偿的范围受可预见性规则限制,仅限于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守约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否则不能获得赔偿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方应当支付的金钱赔偿违约金可以约定为固定金额或者计算方法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违约金可以与实际损失赔偿并用,也可以约定为替代损失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的调整违约金与定金违约金是当事人在合同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违约金与定金的区别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定金具有担保功能和证应当向对方支付的金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约功能,违约金仅有担赔偿违约金具有双重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保功能;定金以交付为性质一方面是对违约以适当调整调整的标生效要件,违约金无须行为的制裁,促使当事准是造成的损失,而交付即可约定生效;定人履行合同;另一方面非实际损失,包括直金适用双倍返还和不是对可能损失的预先估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法返还规则,违约金适计,简化损失举证违院调整违约金应考虑用损失补偿规则;定约金可以是固定金额,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金和违约金可以并用,也可以是按照一定比例过错程度、预期利益、但不得针对同一违约行计算的金额当事人地位等因素为重复适用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旨在使守约方恢复到合同得到适当履行时的状态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如标的物本身的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如因违约失去的预期利润)赔偿计算方法遵循全面赔偿原则,但受可预见性规则限制,即只赔偿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守约方有减轻损失的义务,未采取合理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不得要求赔偿赔偿金额的确定应参考市场价格、实际交易习惯及具体案件情况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正当履行障碍1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正当履行障碍是指除不可抗力外的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其他免责事由,主要包括政策、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和法规变化导致的履行障碍;第三人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原因导致的履行障碍;债权人原因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发生后,当导致的履行障碍;其他法定免责事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由正当履行障碍不同于不可抗期限内提供证明受不可抗力影响力,其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由法律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具体规定,不能一概而论具体免责范围取决于不可抗力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约定免责条款3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特定情况下的免责条款,但这些条款不得免除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条款,提供方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并应对方要求予以说明,否则该免责条款无效第八部分合同的解除解除的方式解除权行使1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主要方式行使期限和条件限制2解除与违约解除的效力4解除权行使与违约责任的关系3合同关系终止、原状恢复、损害赔偿合同解除的方式协议解除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方式协议解除体法定解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方式法定解除主要适用现了合同自由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协议解除的条件于以下情形和程序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不受法律限制•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预先约定解除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在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事后协商解除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协商解除要债务•默示解除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合同解除的意思•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协议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除非原合同是口头形式•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定解除需满足法定条件,并按法定程序行使解除权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解除权的行使期限1解除权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行使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也没有规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合理期限的判断需要考虑交易习惯、合同性质、违约情况等因素解除权行使期限届满后,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行使解除权解除权的丧失2解除权在下列情况下丧失()解除权行使期限届满未行使;()知道或应当12知道解除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放弃解除权;()解除权行使条件已经消3失;()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对合同的违反,已丧失合同目的解除权一旦丧4失,当事人不得再行使,只能依照其他救济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解除权的行使方式3解除权的行使采取通知对方的方式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解除通知可以撤销,撤销通知应当在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前或者与解除通知同时到达对方解除通知的形式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以便保留证据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原状恢复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原状恢复是指将当事人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主要表现为返还已经收到的给付或利益损害赔偿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解除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因解除合同所产生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为准备履行合同或信赖合同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当事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能获得扩大部分的赔偿解除对第三人的影响合同解除对第三人的影响对已经办理物权变动登记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对第三人因信赖合同而取得的权利,解除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解除前已经设立的担保权益不因合同解除而消灭,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第九部分典型合同民法典规定了多种典型合同,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和委托合同等每种典型合同都有其特定的法律特征和规则,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不同的规定了解各类典型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助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预防和解决合同纠纷下面将逐一介绍各类典型合同的基本特征和主要法律规定买卖合同定义与特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交付标的物及相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关单证;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保证标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包括双务合同、的物质量;履行瑕疵担保责任;交付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买卖合同的标孳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支付价款;的物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权利,但法收取标的物;支付保管费用(在特定律禁止交易的物品除外买卖合同是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可以在最基本、最常见的合同类型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确定风险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买受人违约导致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风险自违约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需要运输的,风险转移规则依交付方式而定赠与合同定义与特征赠与合同的撤销赠与人的责任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赠与人只对因故意或者重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大过失致使赠与物不符约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但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定或者因赠与物的瑕疵造赠与合同的特征无偿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成受赠人损失承担责任性、单务性、诺成性赠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这一规定体现了赠与合同与合同通常基于赠与人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的无偿性特征,对赠与人道德义务或情谊关系订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在特的责任予以减轻赠与人立,不以获取对价为目定情形下可以行使,如受交付赠与物后,不再承担的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维护赠与物的义务,但对务合同,只有赠与人承担而不履行、受赠人严重侵因自己的原因导致赠与物给付义务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发生瑕疵的仍需承担责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任的义务等借款合同定义与特征利息约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借款合同的利息约定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同借款合同的特征包括•借款合同可以约定利息,也可以约定不支付利息•诺成合同合同成立不以钱款交付为条件•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实践合同借款人的返还义务以实际收到借款为条件•约定不明确的,参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有偿合同通常需支付利息,但可约定无息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单务合同贷款人交付借款后只有借款人负有返还义务•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照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借款合同的标的物限于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高利贷合同中的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利息约定无效租赁合同定义与特征租赁物的维修义务转租与优先购买权123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赁合同的特征包括双务有偿合同、的用途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出诺成合同、持续性合同租赁合同的标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不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包括消耗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超过部分无效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的除外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承揽合同定义与特征定作人的检验义务承揽人的瑕疵担保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定作人应当在工作成果交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后的合理期限内检验该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交付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成果定作人逾期不检验工作成果,并对其承担瑕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的,视为检验合格定作疵担保责任承揽人交付特征双务合同、有偿合人检验后未通知承揽人工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同、诺成合同、结果合作成果有瑕疵的,视为检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为验合格定作人检验发现择修理、重作、减少报酬有形成果,如加工、定工作成果有瑕疵的,可以或者赔偿损失承揽人应作、修理、复制、测试、要求承揽人修理、重作、当在约定的合理期限内履检验等工作成果承揽人减少报酬或者赔偿损失行瑕疵担保责任承揽人可以亲自完成工作,也可检验时间、方式和标准可在工作中使用的材料由谁以委托第三人完成由当事人约定提供,影响责任的承担和风险的分配建设工程合同设计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设计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人支付设计费用的合同设计人付价款的合同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工应当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向委托人交付设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内容承计文件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包人应当按照协议进行施工,交付合格工程承包人程质量、安全标准因设计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可以将部分工作分包,但不得将工程主体部分分包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价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价款可以采用总价、单价或者其他计价方式约定工程价款包括了承包人的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和利润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当事人对工程价款有争议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无争议部分的价款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旅客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旅客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按照约定的线多式联运合同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订运输到约定地点,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路、时间运输到约定的目的地,旅客支付票立的,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将货物从接收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款的合同承运人应当安全、准时运输旅客,地运输到目的地的合同多式联运经营人负并提供必要的单证和信息承运人应当在约并向持有效客票的旅客提供相应的服务承责运输全程,可以与实际承运人订立相应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达目的地,并通知收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单据是多式联运合同的货人提取货物收货人应当及时提取货物并责任,但能够证明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证明,可以是可转让单据,也可以是不可转支付运费(如有约定)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让单据技术合同定义与分类1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主要类型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是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知识,包括专利、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等技术成果的归属2技术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享有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和利益分配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法律规定处理委托开发的,技术成果归属委托人;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归属各方共有职务技术成果的归属,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当事人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对方的技术秘密技术合同的风险责任3技术合同中的风险责任根据合同类型不同而有差异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风险由研究开发人承担技术转让和许可合同中,转让人或许可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技术的合法持有者,并保证技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技术合同的风险责任分配应当公平合理保管合同定义与特征保管人的责任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保管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妥善保管保管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的物;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特征实践合同、诺成合同(特定情况物;及时通知寄存人保管物变质或者损下)、单务合同(无偿保管)或双务合坏的情况;按照约定方式和期限返还保同(有偿保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管物保管人对保管物的损失承担赔偿保管物,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责任,但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期间因责任无偿保管的,保管人仅对故意或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保者重大过失承担责任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特殊保管合同特殊保管合同主要包括仓储合同(以仓单交易的保管合同);酒店等服务场所的保管责任(对客人的物品承担保管责任);寄存物为危险物品的特殊规定(寄存人应当声明危险性质)这些特殊保管合同有其独特的法律规则,如仓储合同中保管人可以签发仓单,证明货物的权利等委托合同定义与特征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情形包括同委托合同的特征•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信任关系订立委托人取消委托或受托人辞去委托••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终止•标的是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委托合同与代理制度密切相关,是内部代理关系的基础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向委托人交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财产,并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第十部分合同法的新发展电子商务发展1数字经济时代电子合同的广泛应用新型合同出现2融资租赁、保理、融资担保等新型合同规则完善国际化趋势3合同法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适应全球化需求合同自由与规制平衡4加强对格式条款、霸王条款的规制,保护弱势一方电子合同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的认定电子证据的效力电子合同是当事人通过电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电子数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存在的信息,包括网页、达成的协议根据《电子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签名法》和《民法典》的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和短信等形式的内容电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电据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子形式订立合同以电子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完整形式订立的合同,与书面效力,但法律、行政法规性和合法性是其能否被采形式订立的合同具有同等另有规定的除外电子签信的关键电子证据的收法律效力电子合同不得名应满足能够表明签名人集、保存和提取应当符合仅因采用电子形式而被否身份,能够表明签名人对相关规定,确保其真实性定法律效力但法律、行电子文件内容的认可,符和完整性当事人对电子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合可靠性要求等条件,才证据有异议的,应当提供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能被认定为可靠的电子签相应证据证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名总结与展望课程要点回顾本课程系统讲解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违约责任和解除等基本理论,以及买卖、赠与、借款等典型合同的特殊规则通过学习,学员应当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规则,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合同风险防范能力合同法未来发展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合同法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电子合同和智能合同的广泛应用;合同法与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融合;合同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平衡的深入探索;合同法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协调发展;新型合同类型的不断涌现与规则完善合同法将更加注重弱势群体保护和实质公平合同法实务应用建议在合同实务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和审查;明确约定合同的核心条款;关注格式条款的效力控制;保留合同履行的相关证据;注意合同风险的识别和防范;选择适当的争议解决方式;尊重合同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保持合同条款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良好的合同意识和实务能力是现代经济生活的必备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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