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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_________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完成指定工作量)工程编号:工程名称:承包人分包人生理缺陷不满足前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相关作业人员退场
(3)甲方对乙方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进行考核;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减分包合同价款—元;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减分包合同价款—元;每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扣减分包合同价款—元
(4)本分包工程保卫工作由—负责,一切因保卫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严格管理现场施工人员,确保不出现打架、斗殴、闹事等事件,如出现打架、斗殴、闹事及其他治安事件,每出现一起,扣减分包合同价款—元
10.3乙方文明施工义务
10.
3.1乙方应遵守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和甲方文明施工等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和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节能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10.
3.3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管理及保护直至整个工程移交
10.
3.4乙方在施工中须统一着装、佩戴工卡、穿戴好劳保用品乙方如未按约定统一着装、佩戴工卡、穿戴劳保用品,按500元/人次罚款
10.
3.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生活区域和施工现场进行规划布设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每日工完料清,将垃圾清理运送到指定地点工程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带的设备、设施和材料清运出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整齐需要恢复临时占地和清理场地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及时处理如乙方未做到每日工完料清的,按1000-3000元/天/次罚款
10.4环境保护
10.
4.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发包人(或总承包人)、监理、甲方颁发的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对污水、噪音、扬尘、固体废弃物、能源资源等进行管理和妥善处置,保证施工文明、工地整洁,对其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乙方因违反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
10.5乙方的用工管理要求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10.
5.3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乙方应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与从事本分包工作的工人建立关系乙方有义务向其工人明确无论本合同采用何种劳务报酬计算方式,从事本分包工作的工人均与甲方无关,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系、劳务派遣的用工关系
10.
5.5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且保证足额发放不拖欠,每次发放后乙方应将工资发放明细提交甲方备案该备案明细经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进度款或结算款因工资支付不及时,致使分包工程停工、劳务工罢工、劳务工聚众上访闹事等,予以乙方下列相应处罚劳务工在施工现场、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市政府、鞍钢集团等处上访闹事,每发生一次扣减分包合同价款一元/人次;劳务工在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等处上访闹事,每发生一次扣减分包合同价款一元/人次发生三次或累计15人以上,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分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列入公司黑名单,予以永久清退
10.
5.7乙方需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应对其作业人员缴纳相应的劳动保险、意外险等,并将相关手续复印件报送甲方留存备案,该费用已包含于劳务报酬中分包工程施工人员膳宿地点由提供,膳宿费用由乙方负责(若膳宿费由甲方负责,应明确费用标准)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10.
5.9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纠纷的(含诉讼和非诉),甲方有权先予处理,垫付款项甲方从乙方剩余劳务报酬中支付,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清退,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材料供应与管理
11.1材料供应甲方负责提供的主要材料明细O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去掉)给乙方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及其他设施等,乙方超限耗用材料或造成机具、设备及设施损坏或闲置由乙方承担损失
12.2材料管理
13.
2.1甲方提供的材料实行限额领料管理
14.
2.2由甲方根据施工图纸,计算乙方材料使用量,按乙方实际领用甲供材料核算出是否超额领料若发生超额领料,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劳务报酬(暂估)—%罚款;若材料节约使用,奖励办法
11.
2.3超用量赔偿提报用料计划及使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根据分包进度计划向甲方提报供货数量分乙方在按图施工的基础上,确保甲方供货部分的节约
(1)实际供货数量以承包商采购进场入库单数量/分包人领料出库单数量为准,合理使用量以经双方结算的图纸净尺量乘以*—损耗率,损耗率
(2)当实际供货数量大于合理使用量时,差值部分按甲方实际采购价格上浮计算赔偿金额,即(实际供货数量一合理使用量)*采购单价*(1+上浮率—%)o该实际采购价格应包括材料出厂价、运费、装卸费、税金等
(3)上述赔偿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劳务报酬中扣除,乙方剩余应付款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号,否则应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2计算利息
(4)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等必须用于本分包工程,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串用、变卖和转移,否则每发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在工程施工完毕后如有剩余,由甲方收回
(5)由甲方供应给乙方的材料和设备等,乙方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损坏、失效等情况乙方负责赔偿、维修,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第十二条机具、设备管理
12.1甲方负责提供机具、设备及数量o
12.2机具、设备的管理
12.
1.1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由甲方负责安排机具、设备操作人员操作,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乙方按现场管理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擅自操作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2.
2.2由于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乙方须承担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工期延误期间的费用(租赁费、折旧费等)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2.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罚款,甲方均有权在应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中扣除
12.4乙方不得将本劳务分包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工程或终止合同,没收所有履约保证金,并按本合同劳动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12.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资金、人员投入不足致使进度计划严重滞后,经整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减少乙方作业范围或解除本合同,从本合同中减少的作业范围甲方可交由其他劳务分包单位或甲方作业班组完成,乙方不得阻碍新进场劳务分包单位或甲方作业班组的调遣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的劳务报酬中扣除若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的日期及时退场,不得妨碍本分包工程继续施工如逾期退场,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12.6乙方应具备满足本分包合同的资质要求,保证提交甲方备案的资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承担行政主管部门、发包人等单位罚款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3.5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13.6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开具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如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伪造增值税发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7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乙方应赔偿其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第十四条合同解除
14.1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14.2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
14.3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14.
3.1因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原因致使总包合同无效,本分包合同相应解除总包合同无效后,乙方协助甲方与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办理已完部分的结算本分包合同解除后,双方参照甲方与发包人(或总承包人)的结算工程量,依据本合同劳务报酬约定结算
15.
3.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出现三次及以上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在要求时间内没有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结算已完工部分劳务报酬
16.
3.3乙方擅自停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给予结算分包工程价款,乙方同时承担劳务报酬—%违约金
17.4本合同解除后,不影响本合同条款的效力因乙方原因解除的,乙方应按暂估的劳务报酬—%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五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或迟延履行的情况及理由,并在15日内向对方送达证明不可抗力发生的文件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保密条款
16.1本合同一方作为披露方向另一方作为接收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等,亦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但是,下述情形除外
16.
1.1披露时已经被公众知晓的信息
16.
1.2披露后非因接收方的原因被公众知晓的信息
16.
1.3披露时接收方已经拥有的信息
16.
1.4因政府机关、法院或其他权力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信息等接收方应将保密信息向基于本合同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人员披露接收方应要求该等人员遵守并履行本条款的保密义务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7.1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通过下列第一条约定的方式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7.
1.2任何一方可向申请仲裁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8.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文件,应发送至本合同尾部所列住所一方向对方发出的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已送达
18.
1.1文件当面交付的,对方工作人员签字时
18.
1.2文件邮寄的,邮寄文件被签收时文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的,传真、电子邮件发送至住所中列明的传真、电子邮箱时
18.
1.4其他可视为送达的情形
18.2一方变更住所中所列信息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若文书被退回,除发件人原因导致无法送达外,信件交邮之日起的第7日视为送达
18.3本合同尾部所列住所,适用于仲裁及人民法院诉讼和执行程序各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法律文书送达至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第十九条语言及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本合同存在多种语言版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第二十条附则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20.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且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20.4本合同一式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其中甲方持份,乙方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行号行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附件一承诺书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附件三甲方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附件四甲方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附件五乙方自带机具、设备、材料一览表附件一:合同履约承诺书致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我公司为确保合同正常履约,向贵司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将对项目经理授权并组建由项目经理负责的项目部,明确组织架构、职能、人员等与贵司项目部对接,接受贵司对合同履约相关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2、我公司承诺认真履行职责,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做好我公司在贵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及其他用工的管理工作,保证足额从开工到竣工不拖欠民工工资,与承建工程的所有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工资额及支付时间予以明确按照国令第724号文件《保障农民工资支付条例》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承担与用工有关的一切责任如未能及时支付工人(含民工)工资、材料费等,贵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我公司承诺确保使用的劳务用工实名制严格按照贵公司要求进行劳务进退场、安全、质量等管理,认真履行管理义务开工前将使用的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社保证明报送贵公司人力资源部保证实际使用劳务人员与名单一致性和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的及时性给劳务人员缴纳保险在承建贵公司的施工项目中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劳务实名制法律法规和贵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及其他劳务管理义务并承担有关责任
4、我公司承诺不挪用、不串发、不拖欠劳务人员劳务费及其他费用,如果发生由于我公司向用工人员支付工资类费用、材料费和设备费等相关费用出现争议,出现劳务人员上访或向劳动监察、稽查等政府部门投诉或诉讼,我公司保证第一时间协调处理,化解矛盾,息访撤诉如我公司未及时处理导致贵公司代为支付费用或对贵公司产生经济或商誉等损失的情况,贵公司可冻结、扣除我公司相应款项并由我公司承担相应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同时我公司自愿放弃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
5、为保障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在信任和诚实、坦率与正直的基础上构建廉洁诚信的合作关系
(1)我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遵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2)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以及贵公司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和“通信器材、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
(3)不得向贵公司提供旅游度假,不得邀请贵公司人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参加活动;不得向贵公司人员提供可能妨碍公正履职的宴请;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向贵公司人员提供相关联谊活动
(4)不得以任何名义为贵公司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以及为贵公司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支付应由贵公司人员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以上时我公司作出的承诺我公司将信守承诺,规范履行贵、我公司双方签订的合同,如违反合同条件和上述承诺内容,我公司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承诺(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项目部相关岗位人员授权委托书)承诺方(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承诺日期年月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完成指定工作量)承包人(全称)(下称甲方)分包人(全称)(下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劳务分包工程概况L1分包工程名称L2分包工程地点-
1.3项目发包人-
1.4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名称请自行填写,一般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况(下称总包合同)第二条劳务分包范围及内容第三条劳务分包工作期限
3.1相对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3.2绝对工期—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进出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非乙方原因造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三甲方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四甲方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五乙方自带机具、设备、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第四条劳务报酬
4.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的计价方式为
4.
1.
14.
1.1固定劳务报酬(含税价),包括完成本分包工程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小型机具费、辅助材料费等,本固定劳务报酬不因任何市场波动而调整
4.
1.2约定综合单价(含税价),最终按确认的工程量*约定综合单价计算劳务报酬
4.
1.3约定定额费率(含税),按施工图等相关技术资料计量计价
4.
1.4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税价),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4.2采用第
4.
1.1种方式劳务报酬为(含税费)(人民币)大写(¥—),其中价款元,税率%,税款元
4.3采用第
4.
1.2种方式劳务报酬暂估价为(含税费)(人民币)大写(_¥),其中价款元,税率%,税款元序号分项工程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合计税率备注总计大写
4.4采用第
4.
1.3种方式劳务报酬暂估价为(含税费)(人民币)大写(_¥),其中价款元,税率%,税款元,具体约定
5.
4.1定额
4.
4.2取费及费率(详见附表)o
4.
4.3税率o
4.
4.4让利
4.
4.5其他o
4.5采用第
4.
1.4种方式劳务报酬暂估价为(含税费)(人民币)大写(_¥),其中价款元,税率%,税款元为本合同工日指(分公司明确是否按定额常规的1工日二8小时);工日数量经甲方现场工作人员清点,并经甲方项目经理复核后作为结算劳务报酬的依据序号工种日工(或上日)含税单价(元)合计税率备注总计大写第五条劳务工程量的确认
5.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乙方每月20日上报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甲方审批确认后形成劳务分包工程量月结算单
5.2采用不同工种劳务计时单价方式的,乙方必须将劳务人员名单报送甲方备案乙方每月20日上报当月实际完成工时量,甲方审批确认形成劳务分包工程量月结算单
5.3采用单价或定额计价方式的,乙方每月20日上报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甲方审批确认形成劳务分包工程量月结算单
5.4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第六条劳务报酬的支付
5.1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分包工程的各项税款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缴纳甲方未取得乙方开具的合规增值税发票前,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6.2乙方每月25日前凭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的当月劳务分包工程量月结算单和等额的合规增值税发票(税率%)办理挂账手续支付时间及比例o以的方式支付
7.3当乙方工程施工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款项支付至最终结算值的%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全额提交合规发票(含质保金和审计预留金;本项目质保金为分包合同价款的%,质保金待甲方收到龙包△返还总包合同项下质保金后予以无息返还乙方(发包人返质保金的时限原则上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年);本项目审计预留金为劳务报酬的%,待审计结束后按审计情况扣减或无息返还
6.4结算
6.
4.1若总包合同结算时,本分包合同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结算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以甲方效益为中心无条件配合,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停止支付劳务报酬乙方拒不配合影响总包合同结算的,甲方有权依情况扣减本合同的劳务报酬,扣减方式
(1)总包合同关于本分包工程结算的工程量作为甲乙双方结算工程量的上限,超过部分不论乙方有何种证据、签证均不再结算;
(2)甲方因乙方不配合结算,若出现总包合同项目的本分包工程结算工程量比实际工程量低(工程量差额)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工程量差额*相应单价),包括依据总包合同结算书计算得出的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等全部费用
6.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向发包人(或总承包人)交付总包项目后,甲方与发包人(或总承包人)进行结算,前述事项完成后甲乙双方结算条件成就,经双方核对确认工程量后,签订《分包工程施工结算书》作为劳务报酬最终结算依据
7.
4.3乙方确认甲方任何人未经授权或未经甲方内部审批流程,擅自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书面文件(“白条子”)无效,不作为双方结算、仲裁或诉讼等争议处理的依据,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签发人和乙方自行承担
8.5本合同履行过中甲乙双方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设计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结算款同期调整支付
9.6若本合同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时,因变更设计引起工程量增加的,劳务报酬应予以调增;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的,劳务报酬应予以核减
10.7乙方收款信息账户;开户银行;账号0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7.
1.1负责对工程施工进行统一管理,全面履行总包合同,与发包人(或总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业务接洽和联系
7.
1.2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图纸、各种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向乙方提供总包合同与本分包工程相关条款(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负责对乙方进行合同、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措施、方案等方面的交底前述资料及交底事项均作为本合同劳务分包内容及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劳务分包工程开工一天前,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7.
1.3及时提供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材料、工程设备
7.
1.4对乙方施工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要求乙方增加劳务人员数量,以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具有否决权,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
7.
1.5监督检查乙方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乙方承担,防护用品费用以甲方项目部定价为准(但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
7.
1.6对现场劳务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劳务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7.
1.7凡对工程计量、本分包合同约定以外的劳务单价、材料领取数量及劳务总价款等的认定,应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其余人员均为过程中的签字,不产生法律效力),方可按本合同流程提交成本部、财务部审核
7.
1.8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各项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甲方均有权在应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7.
1.9因变更设计、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工期应顺延,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自行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赶工费用
7.
1.10由于国家政策性变化或圆§△的原因工程停建、缓建的,致使本分包合同延期履行或解除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无权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含可得利益损失、停窝工损失等)
7.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2.1履约担保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日内,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交劳务报酬(暂估价格)—%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具体要求如下
(1)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
(2)担保范围担保本分包合同完全履行分包人违约时,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
(3)返还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且分包人结清全部工人工资及其他应付款
(4)返还流程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经承包人审批确认后无息返还
(5)用途用于偿付乙欠付的工人工资及向甲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协助甲方向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办理洽商和技术变更,但未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与发包人(或总承包人)私自进行沟通和洽谈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劳动力,每月—日前上报次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需用计划及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7.
2.4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甲方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施工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因此产生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7.
2.5乙方应接受甲方、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和发包人指定的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
2.6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的统一管理,做好现场配合工作,及时执行甲方转发的发包人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7.
2.7乙方应按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向甲方提供工资发放清单
7.
2.8乙方应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构筑物、地下管道和已完结工程成品等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各项违约金、罚款
7.
1.
2.9按甲方要求填报或整理工程原始技术资料和档案资料并及时提交给甲方,协助甲方同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办理竣工验收及交工
7.
2.10保密约定乙方在甲方获取的文件、资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资料、图纸等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必须遵守保密约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如因商业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
3.11乙方应具备资金筹措和万元的垫资施工能力若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乙方劳务报酬,乙方应继续垫资施工,保证工程进行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垫资施工致使工程停工的,工程延误及给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
4.12本分包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元,该款项将由甲方向当地政府缴纳,若乙方未能按要求及时缴纳前述款项,甲方方将垫付办理并有权从应付的劳务报酬中足额扣除第八条工程质量
8.1质量标准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同时满足业主或监理要求通过竣工验收所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8.2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8.3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停工,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及违约责任
8.4若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乙方应在12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按甲方、监理提出的处理意见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8.5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维修义务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日内维修,甲方有权组织维修,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施工验收
9.1本分包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并通知甲方初步验收,最终乙方协助甲方完成竣工验收
9.2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完工报告后一天内完成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初步验收及竣工验收期间,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应按照甲方及发包人无偿修复、整改,因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存在问题延误工期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9.3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对隐蔽工程进行重新追溯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劳务用工管理
10.1安全文明施工费本分包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为分包合同价款%,乙方必须保证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10.2乙方的安全义务及责任
10.
2.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1.
2.2安全目标人员死亡事故为0,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0,重大火灾交通事故为0,创无事故工地
12.
2.3乙方必须制定适用于本分包工程的安全、防火等应急预案,经甲方批准后存档
13.
2.4接受发包人或总承包人、监理方、甲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对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限期完成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对安全问题采取强制清场、要求停工等措施,因此造成的停窝工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4.
2.5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性质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按标准提供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分包合同价款内
15.
2.6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保卫、防火、环保等协议,同时向甲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特殊工种操作证,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6.
2.7安全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17.
2.8乙方在施工中出现安全、防火、设备事故等问题,造成乙方、甲方、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及其他方伤亡或财产损失,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8.
2.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对本单位参建人员进行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和康复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10.
2.10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计划,指定作为安全负责人做好日常工作
10.
2.11乙方应确保作业人员应满足如下要求1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针对高空及高危作业工作内容的作业人员年满55周岁不宜上岗2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以及妨碍高空作业的其他疾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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