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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一」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二」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4、落实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安置工作2通风科将在会前准备一份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和本月的工作总结,总结一下上一个月中与瓦斯防治工作相冲突的事件,做好下一个月的安排部署,并将可能有工作不协调的情况,要在本次会议上协调解决
2.会议程序1首先由主持人组织学习上级近期有关瓦斯防治的文件、电报;各单位由主要领导在会后组织所属科队学习上级近期瓦斯防治的有关文件、电报;2其次由通风科汇报本月瓦斯防治情况、对瓦斯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现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月瓦斯防治工作重点与安排等内容;3其他科室和各生产、辅助队组要结合本科室和队组下个月的工作计划或部署有与通风科下个月工作计划相矛盾的地方要在本次会议上协调处理好4对会议上安排的工作,通风科负责对执行单位监督、检查按会议确定的方案去执行5通风科要做好会议纪要并分发到有关部门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九」、总则
11.1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
一、适用范
22.
1、本制度适用于瑞科化工有限公司的各个车间及部门的防治污染的责任
2.
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职责
33.
1、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各主管、管理要求
44.
1、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车间部门
4.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4.
3、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及环保管理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4.
4、各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4.
5、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
5.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2.
5.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
2.
5.
3、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2.
5.
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
5.
5、公司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车间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2.
5.
6、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环部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车间部门,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
5.
7、兰考汇通化工有限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2.
5.
8、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2.
5.
9、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车间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车间部门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十」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三」、人力资源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物资供应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根据各部门的需要,采购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向采购厂家索取相应的资质、财务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3负责职业危害宣传教育费用的落实工作、提供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及夏季防暑降温所需资金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四」
一、目的为提高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质量,加强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健康监护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避免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公司利益和劳动者身心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
三、定义
1.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属国家公布的法定职业病范畴的疾病
3.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4.3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四、职责
4.
1.安环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是公司职业病防治的主管职能部门
5.
2.技术部门负责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及安全卫生设施规划、实施、完善以及对公司内使用的化学物品的登记、备案
4.
3.产生职业病危害部门负责本区域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具体管理,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的管理,负责本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工作,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定期培训学习职业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五、规定
5.
1.前期预防
5.
1.
1.技术部门在规划、改造项目口寸,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得规划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逐步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5.
1.
2.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技术部门在规划主体工程时应同时考虑作业场所与职业病危害相应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紧急救援设施,使作业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做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技术部门及时协调有关单位更改设计或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5.
1.
3.建设项目中,涉及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技术部门应向供应商索要设备的中文说明书并要求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同时将相关信息交使用部门存档备案
5.
1.
4.技术部门在选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以及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时,应向供应商索取材料的中文说明书,交使用部门存档备案说明书应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以及防护等内容
5.
2.劳动过程管理和防护
5.
2.
1.职业病危害作业点识别和确定
5.
2.
1.1,安环部负责组织涉及职业危害的部门、技术部门共同对职业危害作业点进行识别,并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区域清单识别应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GBZ
2.2-20xx《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等国家职业危害接触标准和现场检测结果,并参考职业病危害预控评报告
5.
2.
2.职业病危害作业点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
5.
2.
2.
1.安环部负责职业病危害作业点定期检测,负责每年年初制定检测计划,计划应包括检测点、检测项目、频次等,并负责按照检测计划组织实施检测检测需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的频次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次数,对超标点可增加检测的频次
5.
2.
3.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管理
5.
2.
3.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制定职业病防治相关作业文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中应包括现场防护措施
5.
2.
3.
2.对存在急性中毒风险的场所,所在部门应根据公司各综合、专项预案规定,制定现场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
5.
2.
3.
3.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安环部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5.
2.
3.
4.产生职业病危害车间应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对包括通风、除尘、防毒等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设备维修或管理部门处置
5.
2.
3.
5.产生职业病危害车间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并做好该区域报警装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以及其他职业卫生健康装置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5.
2.
4.安环部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作业点档案
5.
2.
5.产生职业病危害车间应对本车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定期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并建立职业卫生培训档案;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病防护用品
5.
3.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
5.
3.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GBZ188-20xx《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确定各类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并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应如实告知本人
6.
3.
2.各车间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有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禁忌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五」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六」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3、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七」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瓦斯防治岗位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矿长(公司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负责锅炉、压力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负责组织瓦斯防治岗位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瓦斯防治岗位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瓦斯防治岗位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八」
一、参会人员
1、瓦斯防治例会制度由技术矿长、通风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负责组织
2、参会人员为瓦斯防治组织机构的所有人,通风科全体人员以及各职能科室、队组的相关负责人
二、会议制度瓦斯防治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可根据当前我矿的瓦斯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井下的实际情况临时决定召开,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三、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吕梁市煤炭工业局和柳林县煤炭工业局的有关瓦斯防治、瓦斯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指挥部、各单位部贯彻落实意见
2.根据上级瓦斯防治工作总体要求,提出通风科、各单位瓦斯防治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3.分析瓦斯防治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瓦斯防治工作中得隐患,制定超前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瓦斯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
4.贯彻执行上级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瓦斯防治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5、汇报本月瓦斯防治情况;通报本月瓦斯治理情况;分析井下现场存在的隐患和难题;讨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下一步瓦斯防治工作的重点;安排下月瓦斯防治工作计划
6、针对井下现场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瓦斯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7、征求各单位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瓦斯防治工作不断适应井下现场环境,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四、会议程序
1.会议准备1通风科要负责通知所有参加例会的人员,如有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时要向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提前说明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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