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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买卖合同的解除告知函买卖合同的解除告知函「篇一」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年月日购买的—公寓—号和一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银行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万元退还给银行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的解除即为基于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不能实现的特殊条件所以说,法律赋予了购房人与银行同样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且能妥善保护各方的利益年月日年月日买卖合同的解除告知函「篇二」本人与你公司于201年月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购买你公司开发的御景湾第幢号房屋壹套,本人已支付全部购房款人民币元(其中201年月日付款2元,201年月日付款元)你公司既未按合同约定交房,又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为此,本人现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第
(2)项规定,向你公司发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通知自本通知到达之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你公司应自本通知书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本人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并自本人付款之日起按本人已贷款的年利率%支付违约金至全部购房款退清时止退款及违约金请汇入以下账号[户名,开户行账号]如你公司逾期未予办理,本人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通知!(注本通知壹式两份,福建美加德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壹份,通知人存档壹份)通知人二0一x年月日买卖合同的解除告知函「篇三」卖方(下称甲方)身份证_________买方(下称乙方)身份证_________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套,双方已签订《市存量房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O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1、乙方已缴付定金(人民币)元
2、乙方已缴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3、乙方另付甲方补偿金(人民币)元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提交办理解除买卖合同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居间人(有限公司)壹份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乙方身份证身份证年月日年月__________日买卖合同的解除告知函「篇四」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年月日购买的公寓号和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甲方盖章乙方签字负责人签字乙方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买卖合同的解除告知函「篇五」
一、约定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约定,付款约定,房产证办理约定等等约定解除条件具备时,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当然,购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根据《担保法》及《物权法》等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人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并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3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等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在交房期满后,经购房人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7、开发商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1项之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9、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现在在签订额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形,继续履行合同无必要,或者也无法履行的情形买卖合同的解除告知函「篇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与乙方原于年月__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号合同,现因使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年月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方造成损失计元,由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次付清,特此协议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份,由双方各收执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___________份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年月H年月H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买卖合同的解除告知函「篇七」20xx年5月,A小姐购买了位于杭州市的一个商品房,并与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小姐需支付房屋全额的30%作为首付款,余款采取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合同生效后,A小姐到房产公司指定的银行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手续,并且签订了《房屋按揭贷款合同》20xx年7月,该楼盘交付,A小姐至现场勘验,发现房屋的结构及面积都发生了变化,于是,与房产公司协商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公司同意A小姐的要求,但告知需要贷款银行予以配合【律师点评】随着现金房产市场的不景气,要求退房的现象越来越多,A小姐的情况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律师认为可以从下面二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A小姐与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非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不会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解除直接导致《房屋按揭贷款合同》无效或解除但是两者又不是单独的可以分割的两份独立合同,因为A小姐与银行签订《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的前提是签订有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A小姐需要将其购买的房屋作为担保物抵押给银行且办理按揭的唯一条件是因为需要购买房屋,如果购买房屋这个根本目的不能实现的,则按揭贷款已无意义
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合同法》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商品房买卖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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