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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篇一」
一、实习的目的
(一)通过实习,增强学生从事教育事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尽快适应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发展
(二)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和教师技能,培养学生独立工作、善于思考的能力,了解教学的基本原则和规律,掌握各个教学环节的新要求和新方法
(三)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探索教育规律,激发并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为将来成为一名学者型教师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全面检查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并通过教育实习的信息反馈,了解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与需求,促进我校进一步深化改革,及时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有针对性地调整培养目标,更好地为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改革保驾护航
二、实习的组织领导实习工作是学校教学的常规工作,是师范生成长的必经之路我校成立了由校长负责监督,分管校长负责协调,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安排的领导和工作小组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学科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期间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全部工作由指导教师负责,实习指导教师要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完成对实习生的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投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的经费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保险费据实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学校支付投保经费的,保险费可以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第二十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第三十条、实习单位培训实习学生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实习单位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并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顶岗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07号)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第三十一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篇三」第一章总则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规范顶岗实习工作,使顶岗实习达到预期效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工作能力通过顶岗实习,全方位了解专业和职业,达到从业基本要求,实现就业零适应期第二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根据毕业顶岗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实际,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顶岗实习工作由系分级管理,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实施,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四条由系教学办.学工办等负责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班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检查考核各班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管理质量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经验交流;保证实习经费;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的问题;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协助我系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督促、协助统一办理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安全保险;研究解决我系校外实习基地管理机构人员和聘请的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等兼职指导教师的管理和报酬问题;着力推进以就业为目标的顶岗实习工作第五条各系成立由各班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修)订包括专业顶岗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实践报告格式和分专业的毕业实践考核标准、实施计划等;选派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在实习经费保证的条件下积极对顶岗实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和工作总结顶岗实习管理质量标准见附件一第六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具体组织和实施顶岗实习工作,系可选派专业课教师为指导教师或聘请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为兼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计划并达到预定质量要求;负责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到顶岗实习单位或通过巡回检查、网络及电话联系等,指导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检查学生顶岗实习记录;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根据系制定的分专业顶岗实习成绩考核标准,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总结第三章过程管理第七条学生顶岗实习单位主要由本系或学生联系个人联系实习顶岗单位需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经所在系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第八条落实顶岗实习单位时,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关的实习单位,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第九条学生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实习单位的利益和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第十条学生应完成本专业主要生产技术岗位的顶岗实习应尽可能按照专业岗位群的技术能力要求,进行交叉换岗、轮流顶岗,以熟悉本专业不同的工作岗位第十一条一般应于每年顶岗实习前完成本系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和方案,经教学办、学工办审核后实施还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完善包含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及任务书的实践手册,经所在系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审定后于顶岗实习前发放到学生手中,使学生明确顶岗实习的基本要求第十二条各系应协助顶岗企业加强顶岗实习学生指导实习期间由企业安排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与学院专业教师一起共同指导、管理顶岗实习学生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在同一单位实习人数较多时可安排专门教师进行指导;分散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实习单位安排专人进行指导,实习指导教师通过巡回检查、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指导,巡回检查应不少于两次并应做好指导活动内容记录第十三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认真作好工作记录,顶岗实习结束时应以企业为主对学生工作技能和实绩进行考核,并按《学生毕业顶岗实践成绩考核表》进行评定第十四条学生顶岗实习期未满,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调换实习单位,需征得所在系及原实习单位同意学生未经许可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实习成绩以零分记第四章学生成绩考核第十五条学生顶岗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学生顶岗实习技术工作总结内容、格式等要求由我系根据专业特点规定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将顶岗实习技术总结与顶岗实习记录、考核表和有关佐证材料交指导教师第十六条顶岗实习结束学生应交纳的有关材料实习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定材料或聘用意见等;实习过程中独立或与人合作完成的技术改革和创新成果及其实习单位的鉴定证明;实习过程中参与组织实施并完成本岗位任务以外的工作(或项目)内容及其实习单位提供的证明;实习过程中获取的实习(或就业)单位奖励证明材料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篇四」凡来院实习的实习生,统一岗前培训后进入实习岗位,为加强实习生队伍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实习生管理要求
1、实习生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习生进科要持科教科(护理部)实习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和人数进入临床科室实习,实习期满要进行鉴定,按时办理离科手续,实习生不能私自延长实习时间
2、服从医院和科室的领导,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公益劳动以及其他服务性工作
3、端正实习态度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理念,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允许与患者发生争吵,有问题向带教老师反映,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
4、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求着装整洁,佩戴胸卡,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
5、实习生必须严格按实习轮转计划实习如有特殊情况需换科实习,应与科教科(护理部)联系,不得自行换科实习
6、实习生在科室实习期间,直接服从科室管理,必须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每天应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主动做好准备工作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不看与实习无关的书上班时间不穿硬底高跟鞋、拖鞋,不穿奇装异服,不得浓妆艳抹,不戴耳环、戒指不准穿工作服到餐厅、到医院外,工作时间请把手机调成震动,不准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离开病房时应先请示带教老师
7、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中“查对制度”,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学生超越老师的指导进行诊断、治疗性操作而发生差错时,要作书面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发生事故,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将停止实习,退回学校处理
8、爱护实习单位各种医疗、教学仪器,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各种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避免发生误会和纠纷
9、不论白班、夜班或休息,医院和科室组织的大讲课、实习生小讲课、查房等各项教学活动都要积极参加实习期间要做到四勤(脑勤、口勤、手勤、腿勤),在病房保持三轻、一静(说话轻、走路轻、动作轻、保持病房安静)
10、尊重老师,同学之间要互谅互让团结协作严格遵守请消假制度
11、遵守作息时间,晚间外出不得超过2200,不准在外留宿,不准带男同志到宿舍闲谈为了安全起见在宿舍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等,如发现将没收并罚款100元
12、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洁、整齐,不乱扔垃圾,每日安排轮流卫生值日,由宿舍长检查,每周组织卫生大扫除一次
13、实习生一般实行8小时上班制,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按医院及科室规定执行
14、按时参加出科考试,及时填写实习鉴定、评教评学表
二、实习生休假、请假相关规定及缺勤相应处理
(一)节假日凡属法定假日,均按医院各科室规定,节假期间,原则上在医院休息,若确需离开医院,需向医院科教科(护理部)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请假申请,若无执行此手续,所出现一切后果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二)请假规定
1、因病或有事请假,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由本人书写请假申请,实习组长证明,向医院科教科(护理部)请示批准手续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请人或利用通讯工具间接请假,更不允许未经准假而擅自离开医院
2、请假手续
(1)因急病缺勤,可由组长代呈报告
(2)慢性疾病或因事请假,必须先经批准假后始得离开工作岗位
(3)请假应有书面申请,病假应有疾病证明书(需县级医院及以上)
3、病事假审批权限2天以内给所在科室带教老师和科主任请假,写请假申请条签字,科室保管,月底交科教科(护理部);超过2天,有组长、带教老师、科主任签字的请假申请条交科教科(护理部);请假超过1周,应有学校开具的相应证明如果私自不到旷工超过3天,医院将停止实习,退回学校带教老师个人无权批假
4、一周以上病事假(包括专接本学习)的处理学校开具的相应证明,学校批准假,请假期间,一切责任与医院无关
5、缺勤处理缺勤的认定在实习期间内,凡未经本人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均视为缺勤,一天以6课时计算,缺勤情况在实习期间统一上报学校实习处超过3天,医院将停止实习,退回学校
6、请销假办法
(1)请假获准后,应将准假单交科教科(护理部),方可离院
(2)假若返院后,应及时到科教科(护理部)销假,不得过期而归,过期按缺勤处理
(3)节日(包括春节)离开医院,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三、实习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实习报到与结束时,按时做好宿舍交接用具清点,清洁卫生等工作,若发现门、窗、桌、椅、橱柜等设施损坏,必须立即向科教科(护理部)报告,否则,修理费用有实习生自行负责
(二)平时爱护宿舍内各种用品设施,不得损坏,若有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实行宿舍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宿舍整洁
(四)不准在宿舍内乱装开关,乱接电线,不准烧电炉
(五)不准私留亲友及外人在宿舍住宿
(六)不准在宿舍内打闹,喧哗,酗酒,打麻将
(七)严格遵守实习单位有关宿舍管理与规定(A)实习生必须入住所在实习单位安排的宿舍,不得擅自在外租房否则,实习期间因宿舍安全问题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实习生本人承担临城县实习生需在家住宿者,需向医院科教科(护理部)提出申请,并签写医院外住宿安全协议书,向学校实习处备案
(八)严格遵守其他有关宿舍管理与规定
四、安全问题
1、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钱和物
2、最好在医院餐厅用餐
3、上街购物,最好结伴去
4、晚上尽量不要外出有事需外出者,与宿舍长说明去向,尽早返院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篇五」第一条来电厂实习的单位必须确保该单位实习人员身体健康,无妨碍实习工作的病症,否则,发生问题,由实习单位负全责第二条实习人员在实习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电厂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实习所在部门、班组工作人员的指导与监督第三条电厂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经常到实习人员所在部门、班组检查、了解情况,防止实习人员的各类违章情况的发生,表扬模范遵守电厂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人员第四条严禁实习人员随意进入实习范围以外的生产区域第五条严禁实习人员单独从事现场检修或运行操作等,参与现场工作时,必须有相应部门、班组的人员的监护第六条未经许可,严禁随意动用现场设备、设施第七条实习人员有权要求其所在实习部门、班组对实习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及专业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交代,并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八条实习人员安全教育
(一)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应按照培训计划,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生产现场;
(二)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与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相同;
(三)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参加所在实习班组的安全活动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篇六」
一、学生实习、实验的管理组织指导教师,在实习或实验前要向学生讲清安全实习或实验的规则或意义,使学生认清不安全实习或实验所造成不良后果的严重性,真正树立起安全实习或实验的观念
二、学生实习或实验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指导教师一定要在实习或实验前向学生讲明正确的操作步骤和操作时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以及不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参加实习或实验的学生,必须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和管理,自觉做好实习或实验前的安全保护工作
三、教育见、实习的进程和各阶段的具体要求:实习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认识实习阶段
1.听取实习学校领导和指导教师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发展的现状及学校的教学科研状况,全面了解该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贯彻的新思想、新理念和新要求
2.请实习班级的班主任和教师介绍该班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教学常规及实习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对该班的基本情况、工作重难点、特色、措施等做重点了解
3.观摩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熟悉课堂常规和一日生活常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备课、试讲,并听取评议
(二)跟岗实习阶段每次进行课堂教学之前,须经指导教师审查教案、试讲评议,批准后方可上课每上完一节课后,要主动征求指导教师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除按分工范围保质保量地完成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任务外,还要积极观摩和评议其它实习同学的教学在此期间,学校指导老师对实习生要全面负责,配合实习单位安排好教育和教学各项活动,要特别抓好实习生课程的分配,备课态度和质量,教案和游戏计划的审批、试教、听课,防止实习生骄傲自满和自馁情绪产生,防止前紧后松现象出现要教育实习生运用所学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自始至终地要注意学生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四、实习或实验的学生,在进入实习车间或实验室前,必须穿上工作服,男同学不得穿背心,女同学要戴好工作帽,但不得戴围巾、穿裙子
五、学生操作前,应首先检查所用设备、用具、仪器等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如果所用设备、用具、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并立即报告老师,未经允许不得乱动,更不得违章操作
六、学生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严禁烟火,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说笑打闹,严禁乱窜岗位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七、学生实习车间和实验室的用电线路及使用的电器等,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漏电或损坏现象,要马上报告学校,并及时作好维修
八、安全用电,谨防触电,不用湿手或湿物接触电插销或带电的物体,以免造成触电事故操作完毕,一定要切断电源,以免发生火灾
九、学生操作完毕离开岗位后,指导教师要重新检查一下水阀是否关严,电源是否切断,窗户是否关好,在一切完好的情况下,锁好门后,方可离开
十、对于有毒、易燃和对人体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一定要按照科学的方法去管理和使用严禁任意混合,乱倒乱放,对于一些易燃易爆炸的物品和气体,更应引起注意,必须严格地按正确的操作规程去操作
十一、不得将饮食用具带入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
十二、学生实习或实验完毕,要清点用具、仪器和药品等要擦好设备、刷净仪器,并摆放整齐,要按有关要求正确地处理掉所废弃的物品,并自觉做好卫生工作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篇七」实习是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环节,在学生的职业教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通过实习不仅可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强化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在社会、企业的实习,可以培养和训练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整体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本质),缩短就业后的适应期,使学生尽早投入工作状态,更好的就业为充分发挥实习的教育功能,确保学生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实习质量,保证(包管)实习安全,特制订此规定
(一)准备工作
1.学校贯彻〃以服务(办事)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职教观念,重视和加强对实习生实习工作的引导和管理(办理)
2.学生在实习前,应接受(承受)学校实习就业指导办公室组织的职业指导,公关意识、企业文化、企业制度等教育
3.实习就业办根据(按照)不同专业的实习要求,联系实习单位,确定实习带队老师
4.学生参加实习应具备的条件
①学生必须(必需)修完在校应修的各门课程,且身体健康(安康),没有不适应医院(病院)工作者方可参加实习
②积极参加各种技能考试,争取取得更多的职业技能证书
③实习学生要具有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视单位具体要求而定)
④实习生必须(必需)交清三年学费,并配合送实习老师交清实习所需其他费
5.有下例情况之一者不能(不克不及)由学校公派实习或按期进入实习:
①两科以上不及格,或有处分者,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学校不予公派
②班主任鉴定不合格,操行评定成绩在中等以下又有处分者,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学校不予公派
③未完清三年学费、或未交清实习所需其他费用的学生不能(不克不及)参加实习
(二)实习纪律
1.前往实习单位途中,必须(必需)服从带队老师的安排和指挥
2.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必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3.必须(必需)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中专学生行为规范(标准)》及实习单位员工管理(办理)制度,在校外均不得抽烟、喝酒、谈恋爱(爱情)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不做损坏学校名誉的事
4.在实习岗位,必须(必需)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准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履行请假手续
5.学生应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熟悉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去工作在岗位上,要虚心向有经验(经历)的老师请教,刻苦钻研技能,不断(不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6.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原实习单位如有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离开,必须(必需)经学校、家长、单位三方签字同意后方(前方)可返回如生病,首先根据(按照)实习单位规定就医;不能(不克不及)坚持实习的,需具有县级以上医院(病院)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实习单位与学校联系,学校同意后方(前方)可返回否则(不然),所致后果概由学生自负
7.实习期满,学生应认真完成各种实习医疗文件,完善各科室小结和总结,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8.处分规定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按校纪校规或学籍管理(办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1)未经学校实习就业办批准擅自变动实习单位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3)严重违反实习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4)与社会上不良人员勾结违法乱纪的
(5)给学校、他人、实习单位声誉、财产造成损害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三)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标准学生按规定实习结束(完毕)后,根据(按照)实习分数高低(凹凸)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实习就业办、班主任及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对学生实习进行(停止)考核和评语鉴定,成绩评定应根据(按照)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质量和考核成绩来综合评定,并以此作为毕业就业推荐(保举)的重要依据,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予毕业
1.优秀实习积极主动、好学,实习任务完成好,实习态度认真,实习单位反映良好,有较强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
2.良好实习期间表现(表示)良好,能较好的完成实习任务、实习小结和报告,达到(到达)实习计划(方案)要求,掌握了一定(必然)的生产技能,实习单位反映较好
3.中实习期间表现(表示)一般,基本(根本)达到(到达)实习计划(方案)的要求,能够完成实习小结和报告,但质量一般,技能水平一般,实习单位反映一般
4.差实习期间表现(表示)差,有较严重的违纪和不服从管理(办理)的行为,未能达到(到达)实习计划(方案)的要求,技能水平差其中可给予在岗位上表现(表示)突出、用人单位给予表彰(表扬)的学生进行(停止)操行加分,每一个用人单位颁发(颁布)的证书或表彰(表扬)函,可加1分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篇八」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人力资源企化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
(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
(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第四条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二)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力资源企化部;
(五)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六)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五条入职申请实习的学生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院校证明,由人力资源企化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实习入职手续人力资源企化部负责组织实习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实习生个人档案,并安排食宿及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第六条岗前培训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安全生产等方面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实习第七条实习人力资源企化部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进行实习对口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力资源企化部跟踪考察实习生的工作表现第八条实习考核鉴定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鉴定,并办理实习生离厂手续第四章实习待为第九条已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公司实习,实习期待遇与试用期待遇一致其余大学生到公司实习,公司按20元/人•天给予补贴第十条实习期间公司免费提交供住宿,水电费由实习生自理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第十二条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力资源企化部请假,由人力资源企化部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第十三条如遇其他情况,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签批后报人力资源企化部备案第十四条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第六章考核第十六条实习期间,由人力资源企化部与实习部门进行“双线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或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实习部门提交报告,人力资源企化部审核后,直接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篇九」学校实习管理制度参考范文实习是实践能力培养的主要教学环节,对于促进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学科专业发展现状、增强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生产见习、生产实习是实习教学的二个阶段,为加强实习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实习教学目的1通过接触实际、了解社会,使学生对本专业的企业需求和生产等建立感性认识2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同时获得生产实际知识和技能,学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熟悉企业管理3了解社会和国情,直接向企业员工学习各种相关的实践知识,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学生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今后走向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实习工作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由各系实习实训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研究制订有关实习工作的条例、规定、守则,统一印发实习日记用纸和实习报告用纸
2、根据各专业提出的建议,选择和确定实习场所
3、确定实习指导教师,批准实习计划
4、对师生进行思想动员工作,进行组织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教育
5、研究、检查、指导实习工作,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
6、考查实习效果和质量,总结交流实习(实训I)工作经验,对每次的实习工作做出总结
7、对于在实习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应给予表扬,对在实习过程中的重大事故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学院、学校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1、资格实习指导教师应由专业教师讲师以上包括讲师担任实习队中领队教师必须由有教学经验、有指导实习工作经验、比较熟悉实习单位、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指导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各系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按1-2人/班配备
2、职责1提出实习场所,实习前做好充分准备,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习计划并具体落实2实习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同时要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3实习过程中,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及时检查学生的实习日记,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保证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4要严格管理学生的考勤,对违反规定或犯有其它错误的学生,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带队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令其返校,并向学院汇报5带队教师要对本队的实习全面负责,经常与实习单位联系,并定期向工厂劳资教育科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厂方的指导和帮助,注意搞好厂校关系6指导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7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3具体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实习结束后,学生要认真总结提高,要把教育实习中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侧重总结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实习的经验体会,专业思想的巩固,存在的问题和对今后教育实习工作的改进意见等每位学生要认真写好实习总结,通过分组交流和分班交流等方式,总结自己在设计与实习阶段的经验,学院安排适当时间组织实习生进行全院交流
四、实习成绩评定办法教育实习是师范生将学到的教育理论知识、技能在教育实践中综合运用的过程,是非常重要的学习过程,为了正确反映这一学习过程中的学习质量和把理论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和水平,为了鼓励实习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在实习结束时,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在思想、工作、作风各方面的表现予以评定成绩原则上有实习单位负责评定,实习单位可征求我校指导教师的意见
(一)实习评定标准一是政治素质;二是业务水平和技能;两者缺一不可政治素质
1.要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2.要有师德,具有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教师的风度仪表,要为人师表
3.要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和较强的事业心,尊重领导和老师;虚心好学,善于团结、帮助同志;工作认真负责,细致、主动,有创造开拓精神,勇于挑重担和克服困难的精神;严守纪律,劳动态度好,言行为学生表率1实习前二周内,指导教师要提前到实习场地认真做好实习准备,和实习单位共同研究拟定实习方案和进度,包括商请企业方派人做报告、讲课、带领参观、指导实习等2依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并结合实习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习计划》,经系主任审核批准后,于实习前下发给学生,同时报教务处一份备案《实习计划》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和要求;实习地点及岗位;实习小组的划分和分工;实习程序和时间分配;实习报告内容及时间安排;报告、讲课和参观内容;作业、思考题等实习计划一经落实,不得随意变动凡无实习大纲,实习计划,未做好准备的实习队不得下企业实习3实习前二周,在本市实习的实习队领队教师到办公室办理用车计划4去外地实习的实习队,应派有关人员提前到实习场地做好实习师生食宿交通等生活方面的安排及劳保护具的准备工作同时提前到办公室办理用车计划6实习结束时,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考评7实习结束后,每一实习队写出一份实习总结,交学院和教务处实习办8各指导教师做好实习资料存档工作,存档资料包括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实习笔试卷;实习总结并交学院和教务处实习办保存
四、对学生的要求1服从带队教师的领导2实习中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及借宿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企业员工、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3实习期间须借用参考资料时,应经实习指导教师同意,统一向厂方借阅,所借资料应认真保管,不得损坏、丢失个人汇集的资料、数据及所作笔记如有涉及保密内容时,不得私自留用,学习期间要妥善保管,实习结束,商请厂方研究统一处理4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或外宿实习中原则上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需持有关证明按下列权限办理
(1)病假三天,事假一天以内由指导教师批准;
(2)病假一周,事假三天以内由系主任批准;
(3)病、事假超过一周,由分管院长批准5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集体出发,集体返校,实习期间不准无故请假,擅离实习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凡实习期间,请假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四分之一以上(含四分之一)者,或无故旷课两天以上(含两天)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6学生在实习期间要努力学习,逐日写出实习日记,每周应有实训周记,实习结束时每人提交一份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资料的综合整理与论述;实习收获及对实习工作建设性意见等7实习中若有不服从领导,违法乱纪、损坏公物、打架闹事者,带队教师可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大小等,予以批评教育或停止其实习同时向系汇报,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8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纪律,不负责任,麻痹大意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由肇事者负责业务水平和能力:总体要求是要具有扎实的文化科学知识水平,掌握系统的幼儿园、小学教育教学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以及运用理论知识指导教育实践的能力
1.将已掌握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运用于教学之中胜任教学任务正确地传授知识,技能,发展学生智力和能力;教学目的具体明确;讲解条理、清楚,突出重点和难点,生动、简要;教法灵活,注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自始至终正确地贯彻教学原则;运用教具恰如其分,教学效果好;教案内容充实,切实可行,步骤条理清楚,教学过程中较灵活地运用教案
2.各科基本功较好,口语表达清楚、流畅,板书正规、教态自然,制订逐日计划,课时计划质量较高;较熟悉地运用电化教学手段,有一定的知识迁移能力
3.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能积极主动的完成该实习班的教育教学任务;注意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
(二)实习成绩等级实习成绩分为四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各方面做得都很好,尤其在教育、教学方面相对来说比较突出,在教学教育工作中没有出现原则性错误良好各方面做得都比较好,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合格在各方面都能按照实习计划提出的要求去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基本上完成任务不合格实习目的不明确,实习态度不认真,或根本不能完成实习中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或对缺点错误不能正确认识学生实习成绩纳入学籍档案,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重要途径为规范和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第四条、顶岗实习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有统筹管理的责任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有保障以及生产经营范围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第七条、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为学生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提供条件学校应当设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机构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实习辅导员制度要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辅导员,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第九条、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确定实习单位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习单位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第十条、学校原则上应当安排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学年进行顶岗实习接受“半工半读”或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在保证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总课时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实习时间第三章、过程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第十二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与实习单位、学校与学生家长应当分别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的姓名、住址和注册学号;
(2)实习期限;
(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
(4)实习时间、休息休假;
(5)实习劳动保护;
(6)实习报酬;
(7)意外伤害保险;
(8)实习纪律;
(9)实习终止条件第十四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非专业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非专业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第十五条、实习单位应当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实习报酬应当不低于当地劳动力最低收入标准对学生实习没有报酬的特殊专业,学校要报请地方教育、财政部门,给予学生和学校必要的补助学校要积极创办企业、引进企业,为方便学生顶岗实习提供服务实习报酬的形式、内容和标准应当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约定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第十六条、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定期信息通报制度第十七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应当积极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的文化教育及相关培训活动;没有正当理由并且未经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违反顶岗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及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对实习期间发生的问题及突发事件,学生应当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学校实习辅导员报告;学生不能及时与实习指导教师取得联系的,应当及时向实习单位报告第十九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学生在学校、实习单位和家庭以外场所住宿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协同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学校的实习辅导员应当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正常秩序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实行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统一格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第二十二条、明确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原则上占总成绩的70祝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报告进行评价,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者获得学分,学校为合格学生颁发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并纳入学籍管理内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内容包括实习单位与学校双方对学生实习的评价与鉴定,其依据为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的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业情况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
(1)顶岗实习协议;
(2)顶岗实习计划;
(3)学生顶岗实习周志;
(4)学生顶岗实习报告;
(5)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等学生顶岗实习周志和学生顶岗实习报告由学生撰写第二十四条、县(市、区)、市(地、州)、省(区、市)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企业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十五条、对不履行顶岗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顶岗实习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顶岗实习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第二十七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顶岗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习学生,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要根据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选择为最后一年学生投保全年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或者为全部学生投保与其实习期间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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