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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结合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和已完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档案的评查第二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是指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及其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材料等收集、整理形成的档案卷宗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第三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应当包括1有关上级部门文件或本部门下发或上报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2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处理等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等材料;3有关行政许可、依法审批或备案形成的资料;4日常安全监督工作形成的其他书面材料第四条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设置专职兼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a)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台帐记录对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情况,要有各级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事故发生的单位、个人及“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的情况,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情况b)台帐应设考核项目或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16)消防台帐a)记录消防安全组织网络b)消防演练情况c)消防设施台帐d)消防工作会议
(17)职业安全卫生台帐a)记录员工体检时间、人数、姓名、性别等b)尘、毒、噪声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
(18)安全防护用品台帐a)记录防护用品明细b)每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
(19)事故预案台帐a)记录事故预案演练
(20)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a)记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员情况b)安全设备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附票证复印件)c)走动式巡检情况d)危险点分布平面图
(21)安全评价台帐a)每半年开展一次动态安全评估,有安全评估报告
(22)安全技术装备及设施台帐a)建立安全阀b)联锁装置c)阻火器d)烟雾报警器e)台帐记录安技设施变更情况
(23)特殊工种人员档案a)记录特殊工种人员姓名、工种个、年龄、本岗位工龄、性别、取证时间b)参加培训情况及复审考试情况等
(24)安全学习资料档案:a保存下发的上级各种文件、安全会议材料及安全试题库、安全考试卷、安全通报等学习资料b安全活动记录要内容齐全,填写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领导签字等c安全活动内容: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劳动卫生知识;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动d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要将本班组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等内容记录清楚,并与车间内容相对应4归档
4.1时间1按时间以年度为顺序形成的文件,整理、编写相应的目录,第二年上半年归档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3工程项目,鉴定,竣工验收后,整理、编写相应的目录就归档4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4.2要求1总、则:安全台帐资料记录是反映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在安全台帐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属生产部门均必须遵照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安全台帐由各生产部门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2材料完整齐全3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4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5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4.3归档的形式1文字档案:包括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以及上级颁布的各种文件证照与批文,企业内部各种证照、文件、设计方案,措施计划,上级的各种安全总结,报告等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会议通知、议程、签到、记录及决议等;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教育与培训I,危险源与应急管理、职业卫生、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原始资料2音像档案:记录声音或影像的档案,包括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等
4.4保管⑴安全生产档案,由公司安全科分类专人保管2档案保管年限为重要档案七年以上,一般档案三年以上
4.5文件的更改1文件需更改时由提出部门或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填制《文件更改通知单》,明确更改原因和更改内容,管代/安全员管理类文件或技术负责人技术类文件审核批准后实施更改,注明更改状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的更改还应经总经理批准2文件更改以划改或换页的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的更改以换页的形式进行安全文件更改后由安全员在《文件更改通知单》“更改记录”栏内签字确认
4.6文件的换版和作废1安全文件经过多次更改、本次更改内容较多或不适用时,应进行换版换版文件的编制、审批和发放与新文件相同安全文件换版后应对其版本状态进行更新2自新版安全文件实施之日起,原版安全文件自行作废,由安全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加盖“作废”印章后收回销毁需作为资料档案留存的应加盖“安全资料”印章,以防止误用
4.7外来文件的控制1总则公司引用的外来安全文件如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标准、监督检验报告等应予以标识,对其发放进行控制;其中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应购买正式版本2由安全文件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文件的适用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编号后按本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发放、使用和换版3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文件由安全生产综合办公室进行审核和保管,并在《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登记表》上进行登记4对生产设备等专用安全文件由生产部等主管部门进行保管
4.8安全记录的控制参照《文件控制程序l*hq-wk-20xx》有关规定进行5考核对于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或教育率达不到规定要求,按安全奖惩办法执行6附表
6.1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制-台账
6.2附件2安全规章制度-台账
6.3附件3安全生产投入-台账
6.4附件4机构与人员-台账
6.5附件5安全教育培训I-台账
6.6附件6安全事故管理-台账
6.7附件7安全“三同时”-台账
6.8附件8班组安全管理-台账
6.9附件9操作规程-台账
6.10附件10设备安全管理-台账
6.11附件11相关方管理-台账
6.12附件12现场安全管理-台账
6.13附件13危险源管理-台账
6.14附件14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本制度由冉凡得安全生产负责人提出;本制度由冉祥起归口管理;本制度由冉祥起负责起草;本制度由冉祥起负责解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三」
一、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程部与公司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目标标准应不低于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责任书中应明确管理员名单、分工和奖惩、考核办法
三、项目部与公司应明确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效果目标,安全经费计划,明确目标奖惩,考核办法,明确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制度和活动的承诺
四、工程部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责任书标准格式,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试用,试用期限一年,一年后正式使用
五、项目部与班组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六、本制度发布之日起生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二、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三、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四、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五、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六、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七、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八、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九、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二、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三、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四、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五、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六、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七、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整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汽车进厂检验制度、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应当及时整理、分类有序、并以年度为期限装订存档,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五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采取平时评查与年度评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对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定期进行自我评查,一般于每季度末和年终进行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进行不定期抽查第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重点
1、安全监督检查的记录、整改回复、复查记录;
2、行政处罚的主体、对象、违法事实、证据、程序、手续、案卷;
3、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证据材料、原因分析、责任认定、事故通报;
4、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备案审查记录;
5、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控记录;
6、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其他材料第七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实行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各类记录齐全、行为规范、卷宗清晰;良好各类记录基本齐全、行为规范、卷宗清晰;合格各类记录基本齐全、行为规范、卷宗基本清晰;不合格各类记录不全、或反映出行为不规范、或卷宗不清晰
二、业务接待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三、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四、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五、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一、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二、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三、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xx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四、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五、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六、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一、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二、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三、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四、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五、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xx0公里或100日
六、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七、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八、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九、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三、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四、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五、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六、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七、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八、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九、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十、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汽车维修作业各环节检验制度
一、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二、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三、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四、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五、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六、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一、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二、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三、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四、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五、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六、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七、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八、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九、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十、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十一、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一、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二、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三、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四、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五、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汽车修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Co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二、镀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他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机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适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夹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车床、电焊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劳动保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
6、氧气瓶、乙快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快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快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快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快气阀再关氧气阀
三、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2在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先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产生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
80.C以上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
1、用前应检查各举升架系统中的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确保各部件性能良好,检查牵引系统中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保证各部件性能完好
2、举升架配套的气液泵的气源压力不允许超过规定大气压
3、工作台升高至某一位置停止,一定使机械自锁装置的棘齿有效地顶在固定齿条上
4、举升架装置下降前,应先将机械自锁装置脱开
5、牵引装置与工作台的联接一定要牢固可靠,在第次拉拨羊应进行检查
6、拉拨羊应检查链条,以确保链条完好无损
7、拉拨前,夹钳务必将车可靠夹紧
8、链条、夹具和夹持部件的联接一定要可靠
9、矫正操作过程中,立柱扣及链条受力方向严禁站人,以确保安全
10、有关操作使用的详细步骤应严格遵循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机同锁金工操作,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二、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
三、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四、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五、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六、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轮胎拆装机、平衡机操作规程
一、轮胎拆装机操作规程
1、拆装时,轮胎必须放尽余气
2、工作气压应保持在6—8千帕
3、所有移动件保持清洁,必要时用汽油清洁,注意润滑,确保拆装器转动灵活
4、排放汽滤中的积水,确保马达转动皮带松紧适度
5、安装轮胎时,应在轮胎边上涂上小量润滑油脂或滑石粉,以免断裂轮边
6、拆装时,应注意定位爪不要紧贴钢圈,以免擦掉钢圈油漆
二、轮胎平衡机操作规程
1、操作时应严格按使用要求进行,应小心挂放车轮,防止中心轴变形,确保机器正常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2、进行平衡时应选择与轮胎中心孔相配的定位中心椎
3、轮胎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防止出现松动现象,作业前必须盖上护罩,方可启动
4、进行平衡时,应检查和输入所测轮胎轮堆I直径、轮辆宽度及测量头至轮胎内侧距离
5、作业完成后切断电源,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环境清洁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
1.5平方毫米而长度大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四轮定位仪操作规程定位前车辆检查
1、检查车辆悬挂装置、车轮轴承、转向系统等没有不允许存在的间隙和损坏
2、一个车轿上的轮胎胎纹深度最多允差2nm1轮胎充气压力合乎规定
3、车辆装备为全装置重量定位要求:第八条每次评查应对评查情况、评查等级、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书面记录在案,并由评查人签名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评定等级每年进行一次第九条对评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应予以推广,并可根据具体的评查情况,对优秀档案及其承办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与范围
1.1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L2本制度山东鲁成衡器有限公司内对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的建立、记录、归档、保管等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鲁成衡器范围内所有安全台账的控制与管理2职责
2.1冉凡得负有对安全生产台账的建立、记录、归档、保管等组织领导责任
2.2冉祥起负责组织员工安全手册和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
3.3安全科是安全生产台账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台账的建立、记录、归档、保管及相关的控制管理
2.4安全科、档案室管理员是的主要配合部门,参入公司安全生产台账的归档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
1、将车辆安置在定痊举升器上,车辆应倒入举入器车辆中心与举升器和转盘中心重合
2、检查、必要时更改车辆规格
3、应严格按定位仪显示步骤进行操作,不允许省略如应按要求作车轮偏差补偿和轮胎检测轮胎检测的有关内容应按要求输入仪器
4、各轮定位参数(前束、外倾角)的调整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对检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应进行调整(原车不能调整的除外)
5、各定位参数的调整方法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
6、定位结果应予以保存和打印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举升的车辆不得超过该产品的额定举升重理
二、举升过程中严禁车下和车内有人
三、非使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本设备
四、当举升机长期停止使用或下班后,应将控制盒电源切断
五、应将车辆较重部件置于短托臂上
六、举升车辆时,将托臂放到被托汽车合适位置后,再分别转动四只橡胶托盘,使四只托盘距车身位置相等,再按上升按钮,当车离地面10cm左右时,应检查托盘位置,并晃动一下车辆,检查是否安全,确信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
七、液压举升上升后,其安全保险锁止手柄必须朝上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不使用未经特别认证的工作罐,不把制冷剂收到非重注制冷剂罐中
二、移动本设备要小心,在有压条件下,所有软管都可能带有液制冷剂,与制冷剂接触可能引起冻伤,拆下软管时须特别小心
三、操作板内有高压电,在维修设备前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避免电击的危险
四、为减少火灾危险,应避免使用过长的电源线,如需使用长导线,导线规格应不小于14AWG,并尽量短在有溢出汽油、敞开汽油桶或其他可燃物的环境中不能使用本设备,要在能提供至少每小时换气四次的机械通风处使用本设备,或将设备置于高出地面18英寸处在使用设备之前,要确认所有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d、o
五、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空调系统,并了解制冷剂和有压部件的危险性
六、当温度超过49℃时,两次回收工作应间隔10分钟
七、严禁不同制冷剂混合作业环境保护条例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五」安全教育培训是矿山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使职工增强安全意识,熟悉和掌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控制和减少违章行为,做到安全生产
一、思想教育思想教育是安全教育的首要内容,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其懂得安全生产工作对促进经济建设的意义,增强责任感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
二、法规政策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表现,要采取各种措施和形式大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
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安全技能
四、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五、新工人入矿的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入矿三级安全教育是指矿、坑(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矿山安全教育是矿部负责对新入矿的工人,在没有分配至班组或工作地点之前进行的入矿安全教育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新进露天矿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坑口(车间)教育是坑口(车间)负责人对新分配到坑口(车间)的工人进行采场安全生产教育班组安全教育是工段长、班组长对新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到了固定岗位开始工作前的安全教育新的下井作业职工,在接受了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必须有在安全工作经验的师傅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并再次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六、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矿山企业必须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由国家规定的部门进行的专业技术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矿山特种作业人员指爆破工、矿井通风工、信号工、泵工、拥罐(把钩)工、绞车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主扇风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矿山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内机动车司机、尾矿工、安全检查工以及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工种的作业人员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有两个方面一是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二是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可采取脱产或半脱产方式,以及对口专业的定期培训、论训已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复审一次
七、日常安全教育要使全体职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应对职工进行日常的经济性安全生产教育矿山企业每年应对职工进行不少于20小时的在职安全教育
八、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在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要进行新的操作方法、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方法的教育
九、各级管理干部、安全员安全教育各级管理干部、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矿山企业负责进行
十、矿长安全教育培训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均须取得《矿长安全资格证》才能上岗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办公室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部门,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安全记录台帐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储存和处理工作
二、按照上级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记录台帐清单,确定安全记录的具体内容、要求及表式和标识的规定
三、安全记录台帐是用以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的证实资料,必须妥善保存
四、安全记录台帐要做到字迹清晰,能正确辨认,不得随意涂改或更改
五、安全记录台帐应做到及时完整安全记录台帐分类装订保存,按档案管理规定分类进行处理,不得擅自销毁
六、大力开展灭鼠防虫活动,保证各类资料完好无损
七、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和防盗工作,做到借阅、调取、归还有签字,防止资料失窃顶帮管理制度
一、在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矿山开采设计进行开采
二、巷道掘进要规范、顶帮管理要严格
三、要严格执行安全严把‘四关、建好五层安全防护网络、搞好’六落实’的安全管理规定
四、安全员、作业人员在进入矿胴时,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五、在开采过程中,对顶板不坚固要进行支护、边帮不牢固的要进行堆砌,确保安全
六、顶板、边帮有安全隐患的必须首先消除隐患,再进行作业,不能及时消除的要上报,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七、对违反顶帮管理制度的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交接班制度
一、交班人员要将当班时机械运转情况、生产作业情况、矿碉顶板、边帮等情况向接班人员书面交待清楚
二、接班人员要对交班人员交代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以便在当班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
三、交班人员要将当班时机械运转情况、生产作业情况、矿胴顶板、边帮等情况全部记录清楚,签字后交给接班人员
四、接班人员要对交班人员交代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查看,确定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五、交接班人员严禁隐瞒机械运转情况、生产作业情况、矿碉顶板、边帮等情况,否则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六、交班人员要做到隐患未整改、未说明不交班,顶板边帮未排险或排险不彻底不交班,当班尾巴未煞好不交班
七、接班人员要做到无书面交班记录不接班,无井口负责人(安全员)在场签字不接班,排险不彻底,留有隐患不接班
八、交接班原则班交班、口交口、手交手、你不来我不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六」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第六条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第七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第九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第十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2.5各安全员负责与本制度相关的安全台账的、归档、使用、保管工作3台账范围
2.1总则公司各部门、班组必须建立安全台帐、档案和安全活动记录
3.2台账种类应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台账a)责任书:承包合同、上下两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b)制度文件: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c)安全操作规程与安全技术交底资料d)安全事故应急预案e)通知、通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f)安全记录文件表样
(2)安全规章制度台账a)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管理制度颁布令b)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的记录c)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A)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七」第一条目的为贯彻实施《消防法》,全面提升出租小汽车营运车辆火灾防控水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乘客与驾驶员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司资产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本规定适用于新乐小汽车出租公司(以下简称“XX”)全体营运车辆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及全体营运管理人员第三条机构及责任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新乐小出主持日常营运管理的副总经理任组长,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控制和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安技部门、营运部门、车队安技部门负责统筹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制定总体消防规划,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和重大防范措施及方案;并组织驾驶员贯彻学习消防法规及有关安全的管理办法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做好车辆安全消防检查、督促、整改工作,并作好记录和安全相关的情况汇报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营运管理部门会同车队结合车辆月检,落实消防灭火器材及车辆电子系统安全查验,并组织整改车队应结合驾驶员例会,结合典型案例落实对驾驶员日常教育,使之掌握辆安全、消防常识,提高应急技能驾驶员应自觉搞好车辆安全消防工作,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及制度,相互监督,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报告;发现消防隐患或火灾事故,要积极配合整改或积极参加施救,并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四条基本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第五条基本规范安全防范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禁品乘车,严禁在车辆上吸烟或燃放烟花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车辆性能与维护车辆电子系统损坏、发生油、电路故障,应及时修复,严禁给车辆直接供油维修或保养车辆时,应断开总电源,严格维修操作技术规范车辆消防器材和相关设施车用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配置到位,并安放在车上便于取用的位置;车用灭火器材只限于随车紧急施救,严禁私自调换灭火器材或自行换装灭火器材驾驶员负责该定期对器材
一、设备进行检查保养或更换,确保器材、设备齐全良好、无丢失或损坏,保证100%完好实用性第六条奖励与处分凡违反《消防法》或省市交通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符合行业各类检查要求规范的,一经查实,按新乐小出岗位绩效考核规定对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含监管部门)部门、岗位人员予以相应处分;按“千分制”考核管理规定给予当事驾驶员相应处分但,由于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原因,导致情节特别严重,进而使公司在经济、声誉生蒙受重大损失的,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处分,同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未时转达集团公司总部或深圳市政府交通及安全主管部门、辖区政府消防管理指令、政策、部署,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紧急突发状况,被其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罚金等处罚的,视情况追究组长及成员单位、直接责任人工作责任,可给予其通报批评、岗位/薪资降级、留岗查看、调离岗位、除名等处分,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刑事责任的权利模范遵守本规定,年内未因工作不力导致消防安全事故,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或优秀,可酌情给予绩效加分奖励受省市政府正式表彰的,可经集团公司总部批准,给予嘉奖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处置紧急突发事故,能够及时避免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及公司资产全损失扩大,成效显著的,可经集团公司总部批准,给予嘉奖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其他情形,由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总部批准第七条附则本规定由安技部门负责维护、修订、解释报集团公司总部法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八」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发生事故后,事故项目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行车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第四条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第二章事故信息管理第五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指挥部负责人,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局有限公司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项目部负责人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第六条指挥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有限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第七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10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5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领导公司公司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4小时内报告局有限公司,局有限公司按规定上报第八条书面快报和统计报表
1、发生死亡事故的,应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尽快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表和年报表(见附表
2、3)o月报表各项目部在次月2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加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说明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证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主要责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二条按事故分类,明确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分级负责正确把握〃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事故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汲取教训,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隐患、预防事故的作用第十三条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权限和处理决定,由各项目部明确规定调查权限和处理程序但对于重伤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一般伤亡事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一般死亡事故,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指挥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d)通知、通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3)安全生产投入台账a)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b)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c)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明细表d)职工工伤保险人员名册(附社保所清单)e)安全生产投入各类票据复印件f)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领用清单⑷安全组织机构与人员台账a)安全管理机构(领导小组)设置的文件b)安全组织网络图c)法人代表的职责d)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职责e)工会的安全职责f)公司安全员职责g)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⑸安全教育台帐: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项目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在听取指挥部安全部门的意见后,做出事故处理决定指挥部并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局有限公司对于影响重大的一般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介入调查处理或直接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第十三条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影响重大的,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局有限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委派安监部门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指挥部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事故处理意见等,以书面的形式报局有限公司,由局有限公司安委会做出事故处理的决定,经局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第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时,有权向事故有关项目部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在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与当地安监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当地安监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第十六条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项目部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报送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经同意,调查工作结束第十七条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当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报告指挥部第十八条发生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事故责任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向指挥部就事故过程、原因、善后处理、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和管理现状的认识、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具体事项〃说清楚〃第十九条〃说清楚〃以会议形式进行,会议由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托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指挥长主持,视情况在指挥部领导、安委会委员,安全、监察、人事等部门负责人范围内,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第四章事故处罚程序第二十条轻伤、重伤、一般伤亡事故(含一般设备、财产损失事故)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一般死亡事故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事先征求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做出决定后,指挥部抄报局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条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含重大及以上设备、财产损失事故),事故项目部除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应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意见,由指挥部做出对事故项目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决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休闲渔业船舶管理,保障休闲渔业船舶和人员安全,促进休闲渔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山东省沿海水域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及沿海水域从事休闲渔业活动的渔业船舶、船员、经营单位,以及其他参与休闲渔业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休闲渔业活动是指利用渔业船舶从事水生动植物捕捞演示、养殖演示、垂钓等娱乐性渔业活动本办法所称休闲渔业船舶是指从事休闲渔业活动的在册渔业船舶,不包括排、筏、浮具、橡皮艇、摩托艇等第四条休闲渔业及船舶实行属地管理,纳入船舶所在市(区)、镇(街道)、村(居)渔业船舶管理体系,建立安全责任制第五条各市、区(含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下同)政府(管委)负责划定休闲渔业经营区域,加强对休闲渔业船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休闲渔业经营区域不得与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航道、锚地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作业的通航水域交叉或重合第六条各市区、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休闲渔业船舶的管理,加强对休闲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休闲渔业船舶实施具体监督管理交通、安监、旅游、海事、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休闲渔业船舶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二章经营单位管理第七条休闲渔业船舶应当由在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从事休闲渔业活动的法人单位统一组织经营从事休闲渔业活动的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休闲渔业经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安全责任第八条休闲渔业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更新、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落实休闲渔业船舶船员安全岗位职责;
(二)制订游客安全须知,并张贴于经营场所、码头以及每艘休闲渔业船舶的显明位置;
(三)培训休闲渔业船舶安全员,定期对休闲渔业船舶船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四)为所经营管理休闲渔业船舶统一办理有关证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船员和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协助管理休闲渔业码头秩序;
(六)负责清点每一航次上船和下船游客人数,由休闲渔业船舶船长及休闲渔业经营单位职员分别签名确认;
(七)建立安全营运档案,详细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以及每一航次航程起止时间、载客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A)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建立休闲渔业船舶海上遇险救助制度第三章船舶及船员管理第九条休闲渔业船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二)具有有效的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三)捕捞渔业船舶还应当持有捕捞许可证书;
(四)符合国家有关休闲渔业船舶检验规定的要求;
(五)木质渔船船龄不超过10年,钢质渔船船龄不超过15年;玻璃钢渔船船龄不超过20年
(六)船长不少于8米,主机功率不小于
14.7千瓦,有甲板;
(七)船员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船员发证规定和从事休闲渔业的‘要求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条件的渔业船舶从事休闲渔业活动的,应当向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申报临时检验检验合格后由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签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休闲渔船安全证书》《休闲渔船安全证书》有效期满,休闲渔业船舶如继续从事休闲渔业活动,应按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检验不合格或未申报临时检验的渔业船舶,不得从事休闲渔业活动第十一条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休闲渔业船舶检验规定,核定休闲渔业船舶承运的游客人数第十二条休闲渔业船舶出海从事休闲渔业活动,必须经所在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捕捞作业方式、渔具数量和规格,必须持有相关合法证件,船员必须持证上岗,符合配备要求第十三条休闲渔业船舶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的配备,除应当满足相同作业类型、同类海区作业渔业船舶的配备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每个游客应有1个固定座位;
(二)为每个游客配备1件救生衣,为儿童配备儿童救生衣;
(三)每舷应当至少有1只带救生浮索的救生圈;
(四)75千瓦以上船舶应当配备保障核定人数使用的气胀式救生筏;
(五)游客集中处所应当增设2个灭火器;
(六)配备有效的通讯设备和定位设备第十四条休闲渔业船舶应当设置防护栏、防护网游客可能到达的部位,其舷侧保护的舷墙或栏杆的高度不低于L1米,且栏杆应当加保护网第十五条休闲渔业船舶应当标明游客活动区域该区域应当与驾驶室、机舱、捕捞及养殖演示区相分隔第十六条休闲渔业船舶应当设置垃圾贮集器,禁止将垃圾及含油污水等抛、排入海第十七条休闲渔业船舶应当在驾驶室两侧悬挂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用志第十八条休闲渔业船舶的稳性、具体标准和参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休闲渔业船舶检验规第十九条休闲渔业船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休闲渔业活动方式;
(二)超抗风等级离港;
(三)超出划定的休闲渔业区域活动;
(四)承运超出核定人数的游客;
(五)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活动;
(六)违反国家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从事水生动植物的捕捞演示;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章码头和签证管理第二十条休闲渔业船舶停泊应当在当地县级渔港监督机构确定的专用码头上下乘客专用码头的确定应当经科学论证,能够满足休闲渔业船舶航行、锚泊和避风需要禁止休闲渔业船舶在非专用码头和不符合要求的简易码头上下游客第二十一条休闲渔业船舶码头应当为游客上下船舶设立专门通道,上下码头与船舶之间的舷梯应当设立扶栏和护网,以保障游客上下船舶的安全第二十二条休闲渔业船舶及其专用码头应当设置含有游客安全须知等内容的警示牌第二十三条渔港监督机构应当在休闲渔业船舶停靠的专用码头设立签证点,由专用码头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休闲渔业船舶实行航次签证制度休闲渔业船舶的经营人应当在每航次离港前一小时内向渔港监督机构申请签证并接受安全检查受理签证的渔港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应当登船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核对载客人数,对符合签证条件的休闲渔业船舶,给予签证;对不符合签证条件的休闲渔业船舶,责令整改,禁止离港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各市、区政府(管委)应当将休闲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纳入渔业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体系,并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休闲渔业船舶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休闲渔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休闲渔业船舶的船长对休闲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休闲渔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十六条休闲渔业船舶应当在当地政府部门划定的休闲渔业区内进行活动第二十七条休闲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休闲渔业活动开始前,对游客作安全知识讲解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休闲渔业船舶上的游客应当穿着救生衣,服从管理,遵守有关安全规定第二十八条休闲渔业船舶的航行作业区域距庇护地不得超过5海里,最大风力不得超过蒲氏5级船长少于12米的休闲渔业船舶的航行作业区距庇护地不得超过3海里前款所称庇护地是指休闲渔业船舶在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险情时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的安全陆域第二十九条休闲渔业船舶应当在能见度良好的白天(能见度三千米以上)从事休闲渔业活动,单航次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正在航行作业的休闲渔业船舶,遇有风力超过其抗风等级、大雾天气及机械故障等紧急情况,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安全第三十条休闲渔业船舶从事休闲渔业活动的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到11月1日,其它时间不得从事休闲渔业活动第三十一条休闲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部门在法定节假日、学生假期等旅游旺季应当重点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休闲渔业船舶和人员安全第三十二条各市、区政府(管委)及沿海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休闲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施救第三十三条休闲渔业船舶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渔业生产事故进行统计上报,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违反有关法规、规章及本办法规定,不办理休闲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由渔港监督机构责令船舶所有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有关法规、规章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港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船长处以警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扣留船长职务证书3-6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船长职务证书
(一)进出渔港的船舶未按照规定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的;
(二)不按照规定航行、作业、停泊,不服从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第三十六条违反有关法规、规章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港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对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警告、10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对船长处以警告、1000元以下罚款(-)船舶证书不齐,船员配备不齐或者船员配备不合格的;
(二)不配备或者配备消防、导航、救生等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不齐的;
(三)临水作业人员不穿救生衣的;
(四)违章载客的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未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从事水产品捕捞演示、养殖演示等娱乐性渔业活动的,处以5000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a)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b)花名册:全员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c)公司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安全员安全教育情况;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其它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等d)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包括车间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e)从事“四新”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对事故责任者的安全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f)要有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被培训人、教育培训内容、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g)考核试卷要存档h)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计划
(6)事故台帐a)工伤事故管理制度b)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c)年度安全事故统计表d)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情况表二机动渔业船舶未按规定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或者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有关法规、规章及本办法规定,超过核定航区航行和超过抗风等级出航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对拒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离港、禁止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等决定的船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可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扣留或吊销船长职务证书第四十条阻碍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十一」
1、店面卫生管理制度1卫生责任制,按分配的工作场所和卫生区,每日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随时保持工作间场所的卫生整洁不得堆放垃圾、废弃物等污染物严禁随地吐痰
(3)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身的卫生防护、防病能力
(4)卫生标准清扫做到五无一洁(无烟头、纸屑、痰迹、灰尘、杂物,干净整洁)桌柜要二无一齐(无灰尘、杂物,摆放有序干净整齐)玻璃做到二无一明(无尘土、斑点,里外透明)电脑做到二无(无灰尘、斑点)
(5)各工位卫生管理区域应保证无纸屑、果皮、杂物
(6)设备工具摆放整齐,表面无尘土,按日期例行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7)清洁工位要认真彻底,无卫生死角
(8)公共卫生区域大家要爱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9)店长每天检查一次各工位卫生情况,并记录在册
2、店面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安全
(1)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定期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检查设备配置有自动控制安全保护装置,如举升机自锁防坠装置、轮胎平衡机的安全防护罩等是否工作正常完好
(3)维修车间设备应该布局有序,不得有互相干涉现象
(4)对危及安全的工具、设备应当及时淘汰、修整
(5)设备的总用电量应小于车间的设计用电容量,以防发生火灾操作安全1认真学习车间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2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和工具,以防损坏和伤人3进行车辆检修时应当拔下车钥匙以防他人启动车辆4检修发动机、制动、供油系统等,注意液体泄露、火灾、烧伤等事故发生5检修电路、焊接等时,不可乱拉电线,或进行断电作业,以防损坏电器和引起人身、火灾事故三防安全1认真学习三防防水、防火、防盗安全知识,学会运用各种消防工具,各种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爱护消防设施并设专人负责店面三防2注意用水安全、及时关闭各种用水设施,做到室内防水、室外防雨,各种防水商品应加以防护或垫高处理3车间严禁烟火,防止漏电引发火灾事故发生4车间不得私接乱设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改变电路设施,以防电路引发的伤人和火灾发生5对店面的门窗加固,上、下班检查落锁,防止盗窃发生,凡在营业区内的客户车辆和物品严加看护防止丢失6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对工作场所和工作情况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安全防护意识、责任意识、和应急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坚决杜绝事故隐患e)各类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登记表,企业工伤事故报案材料f)公司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车间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车间发生的人身、火灾、爆炸、设备(包括停电、停汽、停水、停风、停设备等,只要影响到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生产事故(包括跑、冒、滴、漏事故,生产指挥失误,生产操作失误等,凡影响正常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以及其他事故g)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7)安全“三同时”台账a)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b)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c)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确认表d)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e)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f)“四新”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职业安全健康措施对策表
(8)班组安全管理台账g)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h)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i)车间安全生产活动记录表j)班组安全生产检查表
(9)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安全会议台帐:按要求填写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处理结果等内容,主要记录公司、车间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如厂安全员月例会、车间安全例会等),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H)安全组织机构与人员台帐a)公司安全组织台帐要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网络、安全员记入台帐b)车间安全组织台帐要将车间安全小组、安全组织网络记入台帐,并填写本单位义务消防队队员组成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状况等)
(12)安全检查台帐h)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上账i)企业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还要按照专业特点、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j)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k)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含设备保养、维修、检验、检测、使用情况等资料)
(13)隐患治理台帐a)公司应按事故隐患治理的管理要求,凡发生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不论级别和资金来源,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填写,要有隐患名称、隐患级别、隐患所在部门、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整改前临时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体)、完成进度、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等b)隐患整改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
(14)事故台帐k)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1)公司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车间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车间发生的人身、火灾、爆炸、设备(包括停电、停汽、停水、停风、停设备等,只要影响到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生产事故(包括跑、冒、滴、漏事故,生产指挥失误,生产操作失误等,凡影响正常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以及其他事故m)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15)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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