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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好抗台期间电视直播工作Prepared on22November2020县监察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纪律执行和工作效能监督检查⑳⑵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和破坏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县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组织协调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根据需要依法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2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县防指提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易发地区分布及灾害损失情况23市港航苍南分局负责指导督促水上运输企业和港口企业的防台避风工作,必要时协助公安、海事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24鳌江海事处及时向县防指提供各地运输、工程等船舶归港避风数量,及其分布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苍南沿海内港水域、船舶、设施等的防台工作25县人武部、驻苍部队、边防大队、武警中队、预备役部队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在重大汛情时向县防指派驻联络员县人武部同时负责组织县民兵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申请支援救灾部队;协调驻苍部队参加当地抗洪抢险26县供电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27县电信局、苍南移动分公司确保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的命令及汛情、险情、灾情通讯畅通28苍南人保财险支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办事机构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县防汛办设在县水利局防汛办职责⑴拟定防汛防台抗旱的有关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⑵掌握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编制和发布汛情、旱情通告;⑶具体实施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⑷检查督促、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毁损工程的修复及有关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⑸总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⑹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乡镇防指职责乡镇防指主要职责在县防指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制定和完善全乡镇防汛预案及预案培训演练及避灾场所建设;负责防汛责任落实、队伍组建、物资准备、预警建设等各项工作;掌握全乡镇汛情动态,收集各地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及时上报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各村定期进行水库、山塘、堤防等险工险段、山体开裂滑坡等隐患的监测巡查;动员和组织群众安全转移与避险、抢险,落实安置灾民及做好恢复生产,稳定社会工作村居防工作组职责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乡镇防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协助乡镇制定和完善村居防汛预案,组织参加预案培训演练,落实本村居防汛避灾各项工作;掌握本村居险情动态,收集汛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及时上报,并向村民发布预警;组织巡查人员按规定进行水库、山塘、堤防等险工险段、山体开裂滑坡等隐患的监测巡查3预防和预警机制预防预警信息汛情信息1防汛、气象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以及海浪、潮位、水位的监测和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2当预测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县防汛、气象部门应加密监测时段,及时上报监测预警信息,县防指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工程信息1堤防工程信息当江河可能或已经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堤防、涵闸等工程的监测,并将运行情况报县水利局和防汛办当堤防、涵闸等工程出现险情征兆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向县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报告,县水利局、防汛办应及时向县政府、市水利局和市防汛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险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2水库工程信息
①在小一型以上水库水位接近汛控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按照经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调度,并及时向水库下游发出泄洪预警,同时报告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办
②水库出现险情征兆时,水库管理单位及水库业主必须立即向水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水库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查,并将情况及时向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
③水库出险时,水库所在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并及时向预计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当群众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生活安排洪涝灾害信息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涝灾情发生后,乡镇防指及县民政、教育、交通、电力、农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应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县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3县防指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旱情信息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2县防指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县防指和乡镇人民政府应按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预防预警行动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防指、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6通信准备利用社会通信网络,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7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江河洪水预警当主要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县水文站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洪水的监测情况及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地质灾害预警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县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2有地质灾害的地方,由县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地质灾害预警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指,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台风暴潮灾害预警1县气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台风信息,并报告县防指及各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县防指和县气象部门应及早将信息传达给县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水闸和沿海海塘管理单位及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做好防范工程各工程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各级防汛机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涉海作业人员撤离工作6低洼地带的水闸、海塘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县水利局和防汛办干旱灾害预警县防指、乡镇防汛机构应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预警支持系统洪水、干旱风险图县防指组织有关单位,编制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洪水调度方案县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制定洪水调度方案,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市、县防指审批防汛防台应急响应4汛情分级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水旱灾害汛情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n级(重大)、ni级(较大)、w级(一般)汛情级(特别重大)汛情I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I级(特别重大)汛情
(1)发布强台风或超强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苍南;
(2)全县平均日降雨量3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500毫米以上;
(3)水(潮)位琵琶门站米以上;江南河网(宜山为代表)米以上;南港水系(灵溪为代表)米以上;马站河道(沿浦为代表)米以上;桥墩水库、吴家园水库溢洪道泄洪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6级以上;
(5)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以上;全县水库平均充水度20%以下n级(重大)汛情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n级(重大)汛情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2)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全县平均日降雨量200-300毫米,过程降雨量300-500毫米;
(3)水(潮)位琵琶门站米;江南河网(宜山为代表)米;南港水系(灵溪为代表)米;马站河道(沿浦为代表)米;桥墩水库米(黄海)以上、吴家园水库米(黄海)以上;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n-15级;
(5)小
(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70天;全县水库平均充水度20%-30%III级(较大)汛情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ni级(较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全县平均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100-300毫米;
(3)水(潮)位琵琶门站米;江南河网(宜山为代表)米;南港水〜〜系(灵溪为代表)米;马站河道(沿浦为代表)米;桥墩水库米(黄海)、〜〜吴家园水库米(黄海);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8—11级;
(5)小
(一)型水库发生险情;小
(二)型水库发生严重险情;
(6)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50天;全县水库平均充水度30%—40%oIV级(一般)汛情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W级(一般)汛情
(1)发布热带风暴消息阶段;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全县平均日降雨量50—100毫米;
(3)水(潮)位琵琶门站米;江南河网(宜山为代表)米;南港水〜〜系(灵溪为代表)米;马站河道(沿浦为代表)米;桥墩水库工程在建期间〜〜控制水位米(黄海);吴家园水库工程在建期间控制水位米(黄海);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8级;
(5)小
(二)型水库发生险情;山塘发生严重险情;
(6)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全县水库平均充水度40%-50%防汛应急响应行动根据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n级(较大)、w级(一般)的汛情分级,分别启动相应的I级、II级、III级、w级应急响应行动I级应急响应行动I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县防汛指挥宣布启动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台工作,并连线各乡镇、水管单位参加气象、海洋与渔业、国土苍南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目录总则1编制目的3编制依据3适用范围3工作原则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组织机构4工作职责5预防和预警机制3预防预警信息11预防预警行动13预警支持系统15防汛防台应急响应4汛情分级15防汛应急响应行动18工作内容25领导分工27组织分工27抗旱应急响应29资源、防汛、水利等有关部门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作出雨量、风力、潮位、海浪及洪水预报;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县防指向全县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梯次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县政府领导发布抗台紧急动员电视讲话,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县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做好江河洪水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组织有关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指导重要江河和重点区域洪水调度,调配县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驻苍部队、武警支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1县气象部门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移动路径、台风暴雨的量级的预报县水利部门根据气象预报进行江河洪水估报,根据降雨实况及时作出洪水预报,同时作出沿海潮位预报2县防指或县政府对台风可能登陆和严重影响地区发出人员紧急转移命令根据情况可提前发布命令,要求各级领导深入防台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防台救灾措施,特别是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群众实施梯度安全转移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可采取停业、停工、停市、停运、停课等非常措施,确保人员安全3县防汛、水利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和水库、小流域、重要江河、平原河网的强降雨及水情、工情,并及时对降雨、洪水、水利工程险情发出预警对水库、水闸等进行科学调度及时掌握各地防台风动态4县海洋与渔业部门督促各地加强对回港避风渔船的安全检查,防止相互撞击、撞堤、撞码头,除必要的人员外,必须全部撤离上岸;沿海养殖人员全部撤离上岸5县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督促各地加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人员转移工作,及时掌握全县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灾情与险情动态6县交通、港航部门组织各地做好各相关渡口、码头、运输船舶车辆停止营运,做好交通水运在建工程工地的简易工棚、危房或简易公路收费站等有关人员紧急撤离工作,及时修复水毁公路,确保公路畅通7海事部门密切关注沿海港口、避风锚地和内河水域避风船舶、设施的动态,积极组织应急船舶、人员救助遇险人员和指导遇险船舶自救8县建设、城管、房管部门组织指导各地做好城乡危旧房、临时工棚、易出险地段居民和民工的安全转移工作台风影响区停止在建工程施工,做好市政设施的抢修准备9县民政部门检查指导各地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协助乡镇做好被转移群众的安置和生活安排,收集各地灾情10卫生部门组织各地做好医疗抢险准备,进入临战状态;检查急救设施、设备状态及备用血源等情况;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抢救伤病员
(11)县教育部门指导各地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上课、集会等群体性活动
(12)县农业部门进一步组织做好大棚种养业的卸膜保棚等应急措施,继续做好处在危险地带人员和畜禽的转移工作
(13)县电力部门部署电力系统防台风暴雨洪水工作停止高空、室外等作业,及时转移危险地带人员,保障防台救灾重要用户用电和应急供电
(14)电信、移动、网通等通信管理部门做好启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的准备,组织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保障防台救灾重要信息的传递,检查落实通讯基站、设备和备用电源的保安,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并利用短信等方式向用户通告台风信息
(15)县旅游部门督查受台风影响地区游客返回情况,关闭景区,确保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16)驻苍部队、武警中队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17)县公安部门组织各地做好道路、桥梁和城镇街道必要的交通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通过110掌握各类遇险人员情况,及时调配警力营救
(18)县委宣传部指导县级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即时播发县气象台发布的台风信息及提醒公众注意的事项;及时播发县委、县政府、县防指部署的防台工作和各地、各部门防台动态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和县防指部署做好防台工作级应急响应行动nn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县防汛指挥或常务副指挥宣布启动县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县防指成员参加,并连线乡镇、水管单位参加县气象、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防汛、水利等有关部门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作出雨量、风力、潮位、海浪及洪水预报;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县防指向全县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梯次转移命令,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向市防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县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做好江河洪水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组织有关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指导重要江河和重点区域洪水调度,调配县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驻苍部队、武警中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做好灾情检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1县气象部门作出台风路径、影响范围和风、雨量级的预报,县水文部门做好洪水、潮位增水预报和测报的各项准备2县防汛、水利部门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堤海塘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以及临时防台措施组织指导做好平原河网和水库的预排预泄工作掌握各地各部门的防台动态,检查督促防台工作落实情况3县海洋与渔业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沿海养殖人员安全转移,检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作业渔船迅速回港避风或就近进港避风,指导各地做好网箱等养殖的加固工作
(4)县国土部门按照防指部署,具体落实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督促各地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测和人员转移工作,及时掌握全县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灾情与险情动态
(5)县交通、港航部门组织各地做好相关渡口、码头、运输和作业船舶(车辆)及相关人员的避风防台工作,做好公路水运在建工程简易工棚、危房或简易公路收费站等有关人员的紧急撤离准备工作检查抢险救灾船舶、车辆、应急人员和物资设备等的落实情况,调整客运班次
(6)县规划建设、城管、房管部门组织指导各地做好城乡危旧房、临时工棚、易出险地段居民和民工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检查落实高空设施、建设工地、城镇供排水设施、低洼易涝地带等防台工作
(7)县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指导各地做好被转移群众的安置准备工作
(8)县卫生部门组织指导各地建立应急指挥组,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救灾防病应急队伍;储备应急药物、试剂和监测仪器设备等
(9)县教育部门组织各地向学校、幼儿园通报台风警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检查校舍安全,做好防台工作
(10)县农业部门指导各地组织抢收成熟农作物,做好设施农业的防台工作,转移危险处人员
(11)电力部门组织各地对电力设施、设备的防台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12海事部门检查抢险救灾船艇、抢险应急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落实情况,抢险救灾船艇、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进一步落实各项防台工作14县旅游部门督促各地组织受台风影响地区的游客回到安全地带15县级新闻单位电视、报纸、广播、新闻网站及时播发县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警报、县防指部门的防台工作和防台自救知识16电信、移动、网通等通讯企业,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台风消息和预报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和县防指部署做好防台工作in级应急响应行动m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县防汛常务副指挥宣布启动县防汛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气象、海洋与渔业、国土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乡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参加,提出防台工作意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江河洪水预测预报,监督指导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等情况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将防台信息报告县防指指挥、副指挥,并上报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台风不同发展阶段,做好如下工作1县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预报和监视台风动向;县国土、交通、电力、规划建设、民政、海洋与渔业、旅游、农业等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县气象部门及时将台风预报消息,报送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和县防指,并向公众发布
(3)县防汛、水利部门分析防台形势,明确防御重点,研究落实防台措施向县领导报告防台有关情况及时向各乡镇、水管单位通报台风消息,做了防台准备工作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4)县海洋与渔业部门协助沿海乡镇通知海上渔船就近避风,指导各地检查加固网箱、鱼排等养殖设施
(5)县国土部门加强人员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时掌握防御工作情况
(6)县交通、港航部门组织各地加强公路、航道、渡口、码头以及在建工程的巡查,通知企业做好运输船舶(车辆)防台抗台的准备;加强对公路沿线指示标志、广告牌、行道树及交通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脚手架、简易房的安全防护;准备好各类抢险物资、船舶、车辆和机构等设施设备,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
(7)县城管、规划建设、房管部门组织指导各地检查市政公用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等重点领域和部位,做好防台准备工作
(8)县卫生部门组织做好救灾防病所需的药品、血源、消毒器具、医疗器械、救护车辆、燃料、备用电源和通讯设施等应急准备工作
(9)县农业部门指导各地做好果树、高杆作物、大棚和养殖场畜禽舍的加固工作10电力部门组织各地检查加固电力设施和设备,做好防台准备11海事部门加强对港口、航道和锚地船舶的监管,提前做好辖区船舶、设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12县旅游部门组织指导各地把台风消息通知到各旅游企业、旅游区及游客,做好防台准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和县防指部署做好防台工作级应急响应行动IVW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县防汛办主任宣布启动县防汛办主任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加强值班,关注国内外气象预报成果,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部署有关工作,提出有关工作意见掌握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将台风信息上报县防指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通报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台工作工作内容组织指挥
1、县防指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县防汛指挥权
2、县防指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
3、在台风、洪涝时发生地质灾害,县国土部门应按照《苍南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县防指报告灾害救助在防汛防台期间出现重特大灾情,由县防指统一指挥和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1、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和抢险救灾相关信息由县委宣传部统一负责发布;
2、县气象局负责发布台风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
3、其他部门按职责发布有关汛情信息预测预报
1、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台风的移动方向、速度、强度、登陆地点;
2、县水文站预报主要江河洪(潮)水位;
3、县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一般汛情12小时预报一次,较大汛情3小时预报一次,重特大汛情1小时预报一次,遇特殊情况增加预报次数或按需预报预测预报结果按规定格式填写,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县防指水利工程调度
(1)桥墩水库由市防汛指挥部调度,县防指协调实施;吴家园、十八孔等小
(一)型以上水库由县防指调度;其余水库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负责管理调度;
(2)横阳支江、萧江塘河、沪山内河、江南河网、马站河道水位由县防指负责调度;
(3)大中型水闸由县防指调度,其余归河道所、乡镇调度根据《防洪法》,县防指根据汛情,有权优先对全县所有水利工程和河道行使调度物资车辆调用
1、在紧急防汛期,县防指根据防汛需求有权在全县范围内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2、县级物资、车辆调用由县防指统一安排;
3、各地要求调用县级物资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县防指决定后下达调运任务;
4、抢险物资款原则上实行谁调用谁负担人员转移可能受到灾害严重威胁的群众,应当按照防汛防台预案自主分散转移或者在村居委会的组织下转移重特大汛情时,需要由政府组织集中转移的,由县人民政府发布转移指令,被转移地区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做好相关转移工作新闻采访
1、报道汛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洪(潮)水预报、汛情公告必须按县防汛、气象和水文等部门提供的材料公布;
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需经县委宣传部审查后才能发布;
3、发生重大灾情,如无重大技术障碍县电视台在台风登陆后2天内编辑灾情录像专辑,上报县防指领导分工县委书记、县长领导指挥全县防汛工作;分管防汛的副县长具体负责全县防汛工作;县四套班子其他领导根据需要分赴各挂钩联系乡镇指导防汛防台工作组织分工出现特大汛情时,县委、县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专家调度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责任人如下决策指挥组由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指挥组成牵头单位为县委办、县府办,主要职责
1、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
2、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
3、决定调用抢险队伍;
4、负责请示市政府、市防指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
5、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专家调度组由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民政局、5应急结束31应急保障6通信与信息保障3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33技术保障36宣传、培训和演习36后续工作7救灾38防汛抢险物料补充38水毁工程修复38灾后重建38工作评价39附则8预案管理与更新39奖励与责任追究39预案解释部门39预案实施时间39海洋与渔业局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牵头单位为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1、负责汛情、灾情、工情的汇总;
2、负责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
3、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
4、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纪检督查组县纪委、县监察局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县纪委,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县防指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
2、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
3、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抗洪抢险组由县府办、县人武部、驻苍部队、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公安局、县安全监管局、县供电局、县交通局、县电信、县移动公司、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办、苍南港航分局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县府办主要职责
1、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
2、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调集;
3、负责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
4、负责县委、县政府、县防指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
5、负责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
6、负责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
7、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综合统计组由县府办、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防汛办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县府办主要职责
1、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
2、负责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各地灾情的收集、核查、汇总,指导救灾物资发放和安置工作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责
1、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的播报任务;
2、及时报道各地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广大军民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
3、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4、编辑抗洪抢险录像专辑后勤保障组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1、负责县委、县政府、县防指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
2、负责来苍慰问的上级领导和兄弟市县领导的生活安排;
3、负责上级派遣来温支援抗洪抢险部队的生活安排;
4、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抗旱应急响应县防指根据旱情实际情况,按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划分4个旱情等级,制定相应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1特别重大干旱
①防汛抗旱指挥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对抗旱水源进行统一管理,科学调度,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抗旱目标责任制,协调联动,做出抗旱重大决策,部署抗旱行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②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启动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③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⑤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2重大干旱
①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组织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③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④督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⑤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3较大干旱
①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③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④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⑤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44一般干旱
①开展旱情监测、预报工作,掌握旱情变化情况
②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③及时会商,分析了解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抗旱工作具体按照《浙江省抗旱工作预案》执行供水危机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本行政区域内、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调水质监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程度地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5.应急结束1当出现下列条件时,县防指可视具体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①市县气象台正式发布解除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警报信号,或者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已逐渐远离我县,对我县的降雨和风力影响减小
②横阳支江、沪山内河、江南河网、马站河道等主要江河代表站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③全县范围内的降雨趋停,并且市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没有大雨或暴雨
④水利工程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⑤县旱情已得到有效缓解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士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6应急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县各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县防指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海塘、水闸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县防指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防台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1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该工程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2县防指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防汛防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3)县防指应做好大型抢险设备和特殊救援设施调查统计,并登记造册,以备抢险救灾调用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①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高的抢险任务
②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应通过市(县)防汛指挥部向温州军分区(人武部)提出申请,由温州军分区(人武部)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可边行动边报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③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④凡进入危险地点、接触有毒物体、易爆物体抢险的,事先必须向市、县防指报告险情和详细的抢险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派抢险队伍进入抢险,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2)抗旱队伍
①在抗旱期间,县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②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供电保障县供电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交通运输保障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防台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医疗保障县卫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治安保障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物资保障1物资储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2物资调拨先调用乡镇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县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资金保障县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社会动员保障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防台抗旱的责任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台抗旱3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4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防汛防台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防台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技术保障建设苍南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系统1形成覆盖全县防汛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提高可靠性和通信保障程度3建立和完善水库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4建立工程数据库,实现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经信息的快速查询5建立平原河网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6建立县完善县防汛会商系统县防指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宣传、培训和演习公众信息系统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县防指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2当鳌江及沿海主要平原河网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县防指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防台抗旱救灾工作培训1县防指负责乡镇防汛责任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4适时对非专业抢险队伍进行必备知识应急培训演习1县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7后续工作发生水旱灾情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救灾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总则1编制目的做好防范和处置洪涝台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和工程设施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苍南县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设施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工程设施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各有关本生活问题县卫生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乡镇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防汛抢险和抗旱物料补充针对当年防汛抢险和抗旱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县、乡镇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水毁工程修复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灾后重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工作评价每年县防指应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以及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8附则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防汛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县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各乡镇防指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批准县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重点工程的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表彰并向市和省政府、国务院推荐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防指负责解释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部门支持、指导和督促各地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依法实施、科学调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防汛防台抗旱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共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置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工程设施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处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县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等基层组织及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和工程设施险情处置工作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苍南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镇防指]行政村居成立村居防汛抗旱工作组[以下简称村居防汛工作组]县防汛指挥部.县防指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指挥,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任常务副指挥,县人武部副部长、县委办、县府办分管领导任副指挥,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风景旅游局、县气象局、县房管局、县城管办、县广播电视台、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市港航局苍南分局、温州鳌江海事处、驻苍部队、县边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供电局、县电信局、移动苍南分公司、苍南人保财险支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县防指根据需要抽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水情雨情测报组、专家调度组、应急抢险组、医疗卫生组、抢险救灾组、新闻宣传组、督查组等开展相应工作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乡镇防指乡镇防指由乡镇主管领导任指挥,其成员为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防指内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工作小组和应急抢险队村居防汛工作组村居防汛工作组以村居书记为指导员、主任为组长,所有村干部为组员工作组下设巡查信息、转移保障、应急抢险队等小分队工作职责县防指职责⑴组织防汛防台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汛防台抗旱的定期演练;⑵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⑶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应急供水方案;⑷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涉及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的有关问题;⑸组织会商本地区的汛情、旱情;⑹负责本地区的江河、水库、水闸等洪水调度和抗旱应急供水调度;⑺组织指导监督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⑻负责发布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成员单位职责⑴县水利局承担县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防台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主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及水利灾情;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水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⑵县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⑶县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县重点工程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协调基础设施灾后复建⑷县经贸局负责归口管理企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监督管理,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⑸县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县防指提供水旱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避灾安置场所的落实和监督管理⑹县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汛防旱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⑺县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8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助沿海乡镇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组织渔港的防风能力评估,核定渔港的安全容量;提供海洋养殖和渔船损失等台风灾害损失情况⑼县规划建设局协助指导防汛防台抗旱规划的制订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防洪规划的关系;负责建筑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防汛、水利等部门落实基础设施规划中有关防洪功能的规划,指导沿海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工作⑩县交通局负责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公路部门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台避风工作;组织、协调防汛防旱抢险重点物资运输;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及时协调、疏通航道;及时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11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县文广新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的宣传报道,抗台救灾信息和先进事迹⑫宣传报道工作县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⑬防疾病流行M县林业局负责本行业的抗洪抢险工作,根据县防指指令,及时带领林业抢险应急小分队到指定地点参加抗洪抢险工作县风景旅游局负责旅游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管,做好旅游景区点⑮的防汛防台工作,指导本系统开展防台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从事旅游工作人员和游客的防灾避灾意识县气象局负责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⑯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房管局协助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督促房屋拆迁人做⑰好拆迁房和腾空房屋、栖居人员的安全转移;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县城管办负责城镇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户外广告牌等可能危及防⑱汛安全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分布情况,及其栖居人员数量、分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县防指和气象、海洋、水文部门的⑲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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