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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纠纷起诉状篇一杨某某诉吴某某、杨某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杨某某诉吴某某、杨某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来源【法艺花园】/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三民初字第号XX169原告杨某某,男,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出生,侗族,农民,住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屯某某号之二被告吴某某,男,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出生,侗族,农民,住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屯某某号被告杨某某,女,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出生,侗族,农民,住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屯某某号原告杨某某与被告吴某某、杨某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长郑小林,审判员唐勇鸣,人民陪审员杨盛国组成合议庭,于年月XX5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书记员黄韦丽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杨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吴某某、XX913杨某某经本院依法按公告程序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没有任何约定或者法律依据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判准所请此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广东快的物流有限公司二一三年月日证据清单提交人广东快的物流有限公司提交时间二一三年月日O接收人提交时间二一三年月日O篇三火车晚点案《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一审原告)卢廷阁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佗路号栋单元号电话1970711882102()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国铁路总公司住所地北京西长安街复兴路号法定代表人盛光祖职务总经理、党组书记电话上诉人因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石家庄铁路运10输法院()石铁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特提出上诉XX1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一审裁定,改判或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
一、原裁定认定事实错误原裁定认为原告购买的火车票系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凭证,那么请问运输合同在哪儿?显然没有,如此是否就认为没有构成运输合同关系呢?那旅客与铁路的关系算什么?从法律关系上讲,火车票符合合同构成的要约与承诺等要件,它就是一份合同原裁定认为该票并未显示中国铁路总公司系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此认定实际上又承认了火车票为运输合同,前后矛盾查看火车票,除了上诉人名字外,没有第二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么说是上诉人自己运输自己了?上诉人告也只能告上诉人自己了?请问在中国,除了中国铁路总公司这一垄断国企外,还有第二个吗?原裁定认为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具有管理职能的公司,并未实际承担铁路运输的义务”《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号)中
三、中国铁路总公司以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
十、中国铁路总公司承继原以铁道部名义签XX47订的债权债务等经济合同、民事合同、协议等权利和义务;承继原铁道部及国家铁路系统拥有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品牌、商标等权益统一管理使用还能说中国铁路总公司未实际承担铁路运输的义务吗还能说其非承运人吗?所以被告主体适格
二、原裁定适用法律错误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应适用判决而非裁定,这是法律界公认的常识,而且早在年《人民司法》研究组在第期司法信箱答复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汪云昆同志来信,就明确200了这个观点,这同时也代表最高法院的观点在此不再赘述11
三、原审法院严重违法法定程序本案原审《传票》定于年月日时开庭,期间因原审法院配合被上诉人找上诉人要求撤诉而延期,月日下午在司法局最后一次谈判破裂后,原审法院于月日向上XX6179诉人邮寄了《裁定书》,期间无开庭审理819829由于本案应开庭而未开庭即行裁定,从而剥夺了上诉人对被上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权利,要求审判人员及书记员回避的权利,陈述意见的权利,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提供证据和提出新证据的权利,质证的权利,辩论的权利等诉讼权利,影响了案件的正确裁判另外,本案原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中确定的审判人员为康占伟、史志华、赵毅,书记员为王磊,但在《裁定书》中审判人员之一由史志华变更为路丽欣,原审法院并未通知上诉人,也未询问上诉人是否申请其回避综上,请求二审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给上诉人一个与被上诉人及法院说理的机会此致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诉人年月日篇四案由,委托合同纠纷篇一合同纠纷民事案由
十、合同纠纷、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66、确认合同效力纠纷67确认合同有效纠纷1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2、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68、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69、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70、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7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72、悬赏广告纠纷
73、买卖合同纠纷74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1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2试用买卖合同纠纷3互易纠纷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5络购物合同纠纷6电视购物合同纠纷
7、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7577、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2、临时用地合同纠纷
78、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79、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80、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81委托代建合同纠纷1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2项目转让合同纠纷
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82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1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23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4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5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683、供用电合同纠纷
84、供用水合同纠纷
85、供用气合同纠纷
86、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87、赠与合同纠纷88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
2、借款合同纠纷89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企业借贷纠纷3民间借贷纠纷4小额借款合同纠纷5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6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7、保证合同纠纷
90、抵押合同纠纷
91、质押合同纠纷
92、定金合同纠纷
93、进出口押汇纠纷
94、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95、银行卡纠纷96信用卡纠纷
2、租赁合同纠纷97土地租赁合同纠纷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车辆租赁合同纠纷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4、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98、承揽合同纠纷99加工合同纠纷1定作合同纠纷2修理合同纠纷检验合同纠纷铁路机车、车辆建造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367100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6装饰装修合同纠纷7铁路修建合同纠纷8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9、运输合同纠纷101等诉讼材料,期限届满后,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某某诉称年至年期间,我为被告鞋厂用车拉货总共运费人民币元后经原、被告同意,于年月日到广西某某县公证处公证,被告同意分期付给原告运输XX XX41500款并约定逾期给付利息和违约金给我,但到期后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拖欠到现在,致使我的合法权XX124益受到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归还尚拖欠原告的运输款元,以及逾期的利息和违约金元,共计人民币元,并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3XX950041500原告杨某某对其陈述的事实,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有、欠条原件一份,证实被告吴;,某某、杨某某欠原告杨某某运费的事实、公证书复印件一份证实被告吴某某、杨某某拖欠1原告杨某某运费元,双方签订还款协议,被告保证在三年内付清原告欠款经过公证的事实;
2、保证书原件两份,证实被告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催款的事实;、某某村委证明一份,3200证实被告吴某某、杨某某常年在外务工,无法联系的事实34本院认为,原告杨某某提供的证据,经审查核实,该证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其证明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答辩及对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由于被告吴某某、杨某某没有到庭应诉、答辩、质证,视为放弃这些权利综合本案证据,本院确认本案以下法律事实原告杨某某在年至年期间,为被XX XX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4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5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6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7管道运输合同纠纷8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9联合运输合同纠纷10多式联运合同纠纷11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12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13铁路行李运输合同纠纷
14、保管合同纠纷
102、仓储合同纠纷
103、委托合同纠纷104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1货运代理合同纠纷2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3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4105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1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行纪合同纠纷2106居间合同纠纷
107.、补偿贸易纠纷合伙协议纠纷
108111.、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112、彩票、奖券纠纷
113、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114115、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116、渔业承包合同纠纷
117、牧业承包合同纠纷
118、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119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2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3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6120电信服务合同纠纷1邮寄服务合同纠纷2医疗服务合同纠纷3旅游合同纠纷5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6房地产价格评估合同纠纷7旅店服务合同纠纷8财会服务合同纠纷9餐饮服务合同纠纷10娱乐服务合同纠纷11教育培训合同纠纷1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5家政服务合同纠纷16庆典服务合同纠纷殡葬服务合同纠纷1718农业技术服务合同纠纷19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纠纷20保安服务合同纠纷21银行结算合同纠纷
22、演出合同纠纷
121、劳务合同纠纷
122、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
123、追偿权纠纷
126、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不当得利纠纷127d、不当得利纠纷128
十二、无因管理纠纷、无因管理纠纷129第五部分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十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130委托创作合同纠纷1合作仓」作合同纠纷2I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表演合同纠纷346音像制品制作合同纠纷7广播电视播放合同纠纷8邻接权转让合同纠纷9邻接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10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1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1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商标合同纠纷
1313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2商标代理合同纠纷
3、专利合同纠纷13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篇二民事起诉状委托开发合同纠纷1合同法专业律师张学琴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传真:13121545556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号达大成国际中心座层76c6邮编:100124民事起诉状原告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三区号楼单元室,电话;法定代表人,任?职务,电话xk2委托代理人,北京有限公司,电话xk被告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号院号楼四层北侧号,电话法定代表人,任?职务,电话rt案由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技术委托开发费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年月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合同编号为《技术开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被告委托原告独家进行开发和移植手机客户端,开发项目为手机客户端20,,软件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且于年月日提前完成了开发任务并交付,mmm“mmm被告验收通过并投入使用旦被告拒绝支付二期、三期开发费共计陆万叁仟元(,),原告多XX次索要无果¥63被告逾期且拒绝付款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无奈,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如诉请此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北京有限公司年月日篇三委托合同纠纷案例xk XX1128委托合同纠纷案例【案由】委托合同纠纷【关键字】委托代理广告发布【案情简介】年月日,公司出具《代理委托书》,内容如下集团因业务需要,特委托XX公司12在2时5报发x布x年度的广告,并全权处理广告发布的x一x切事宜yy xxXX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与公司陆续签订多份《广告代理发布合同》,约定公司在京华时报上为公司发布广告,每份广告代理发布合同中对于广告发布XX12XX1228XX yy的时间、版面规格、尺寸、次数、刊登价、优惠、执行价均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公司于广告见yy XX报日后起个月内将全部广告费用一次性支付给公司;公司负责提供广告文件及信息xx稿件,报社对公司所提供的稿件保留最终的编审权,并在刊发前经公司确认,如因公11yy XX司原因稿件未能如期出具,导致广告未能正常刊出的,公司将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未XX XXxx经双方同意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广告发布费yy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上述合同签订后,公司3%yy篇五涉及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经典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住所地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号152负责人朱友刚,总经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因原审原告等人诉上诉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瑶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下称〃原审判决〃),现依法提出上XXXXXXX XXXX,告吴某某、杨某某鞋厂拉货由于被告资金紧张未能及时付清原告运费,遂于年月日写了欠条给原告,尚欠原告杨某某运费人民币元由于被告到期未及时给付运费,XX3被告于年月日在同一欠条下方补写了暂时无法结算,延期年月归还叁万贰仟元1428900整二后经原告多次催问运费无果,双方于年月日经协商达成了如下还款协议甲方:某XX39XX8某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屯某某号杨某某、吴某某;乙方: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屯某某号之二XX124杨某某乙方于年至年期间为甲方夫妇经营的东莞市厚街福达鞋面加工店承运鞋面料,甲方欠乙方运费共人民币元整,因甲方到期未能按期支付该欠款,于年月日甲XX XX方承诺延期至年月支付欠乙方的欠款共人民币元整,逾期甲方仍未能按期支付欠款28900XX39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双方就欠款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共欠乙方人民币XX83XX元;
二、乙方同意甲方分期偿还欠款元整分三年付清年农历月日前还元整3XX年农历月日前还元整;年农历月日前还元整;
三、甲方同意第3XX XX12281XX;XX一期还款元按一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给乙方利息,第二期还款元接二年122810000XX122810000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给乙方利息,第三期还款元按三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1XX10000算支付给乙方利10000
四、甲方同意用属于夫妻共有的位于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某某屯某某号的木板结构房屋(土地使用证号:某某集建字第某某号)作上述还款担保,如甲方到期不能还清乙方的欠款本息,乙方有权依法申请变卖甲方该房产及其它财产至清偿欠款本息为止;
五、甲方该房产保证还款期间,甲方不得再将该房产用作其它抵押,该房产也不得转让给他人;
六、如甲方未能按期还款须按每年壹仟元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当日双方在某某县公证处,对该还款协议作了公证但被告没有按还款日期付款,被告又分别在年月日、年月日写了保证书给原告但到期后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于年月日诉至本院,提出上述诉请XX122XX130诉XX528上诉请求
一、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依法改判,即上诉人不承担支付被上诉人死亡赔偿金元;300000
二、本案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
一、上诉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原审审理过程中,原审法院发给上诉人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均系交通事故机动车责任纠纷,后第二次开庭审理中,被上诉人等人当庭变更,案由变更为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是商业保险合同关系,双方之间的保险XXX合同及保险条款对于相应的适用条件、免责事由及其他情形做了相关约定,而死者与被上XXX诉人系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两者是不同的合同法律关系,合同具有相对性,上诉人没有诉XXX讼主体资格被上诉人等人可以基于相应的法律关系向被上诉XXXXXX人主张权利,其无权直接向上诉人主张权利XXX
二、本次事故不是保险事故,本次事故不是发生在客运经营过程中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只有经营性旅客运输车辆才可以投保该险种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对于非经营性运输(包括为自己运输、借车辆给他人使用等)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调整范围,当然也不属于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保险范围本案中,涉案车辆皖号大型客车没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道路客运的运输证,其所有者被上诉人也不具备从事客运的资格,交通主管部门也未颁发相应的许可证,其所从事的XXX当然不是经营性旅客运输,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当然不属于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保险范XXX围;另外,根据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二条规定,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冶法从事道路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该条并不属于免责条款的范畴,其仅仅是概念性条款,与行政法规是相对应的对于本案中发生的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当然不属于上诉人的赔偿范围
三、客运承运人责任险针对的对象是合法乘车的旅客,经营性旅客运输中对旅客的身份有特定的限制,只有经营性旅客运输中依法购买车票乘车的人才是法律上的旅客本案中乘车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旅客,因此本次事故不是保险事故XXX
四、上诉人已经依法履行明确说明义务本案中,上诉人要强调,涉案车辆几经转手,保险责任期间,上诉人仅仅收取一份保险费用,初始被保险人具备从事客运的资质,且被保险人不是民法上的普通人,而是作为运输行业的专业公司,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法律法规应当十分熟悉而投保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是取得道路旅客运输许可的前提条件《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本院认为原告杨某某与被告吴某某、杨某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依据其诉请所提交的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双方签订的还款协议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并已经过某某县公证处对该还款协议作了公证被告吴某某、杨某某没有按照《还款协议》及时付款给原告,属于违约行为原告提出的诉请,应当予以支持关于原告提出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元的诉请,根据双方的约定,被告应当按照已约定的利率和违约金给付原告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应当按照逾期利息计付利息9500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吴某某、杨某某应支付运费本金元给原告杨某某;3XX
二、被告吴某某、杨某某应从年月日起,至年农历月日止,按照还款约定分别支付元本金的银行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给原告杨某某;XX124XX12283XX
三、被告吴某某、杨某某应从年农历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给付原XX1229XX528告杨某某元的逾期贷款利息;3XX
四、被告吴某某、杨某某应支付元违约金给原告杨某某(从年月日起每年支付元,总共元);3000XX12410003000案件受理费元、公告费元,合计元,由被告吴某某、杨某某负担(原告已预交8388001638X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郑小林审判员唐勇鸣人民陪审员杨盛国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黄韦丽篇二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原告广东快的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黄庄北路号广州沙太货运站有限公司内铺154B07法定代表人胡正国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支公司,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北号155负责人夏湘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承运的货物损失元(其中香1精元,服装元,纸巾元,玻璃瓶元,线元);
450001591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2事实和理由原告是一家专门从事货物运输的物流公司,一直向被告投保货物运输综合险等险别,并且逐年与被告签订《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合同》年月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即原告,下同)就其承运的货物统一向乙方(即被告,下同)投保保险标的以实际运单为准;保险条款XX831执行《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公路货物运输保险附加盗窃、抢劫保险条款》;保险险别为综合险和附加全程公路运输途中的盗窃、抢劫保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元整或损失金额的以高者为准双方约定的操作方式为甲方可采用预约保险启运投保清单方式投保甲方当天时前发运的货物必须当天申报,时后发运的货物300010%须在次日时前如实申报,过期申报无效乙方收到传真后将加贴接收确认凭条盖章并回20:0020:00传给甲方每月日前,甲乙双方根据开具的有效预约保险启运投保清单核对结算上月保险10:00费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10限公司国内水路、陆路货XX91XX831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一条规定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年月日,广州市黄埔致发运输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将价值元的香精分两批委托原告运往北京同日,广州摩拉络有限公司委托原告将价值为元的服装委托原告运往北京;XX39天佑公司委托原告将价值为元的玩具委托原告运往北京;广州天兴行生活用纸有限公610867司委托原告将价值为元的纸巾委托原告运往北京;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三鑫包装材料经600000营部委托原告将价值为元的玻璃瓶委托原告运往北京;广州市泰越通信线缆有限公司委118602托原告将价值为元的线委托原告运往北京6045017680年月日,原告将前述承运的货物委托司机王庆飞驾驶皖号货车自广州起运前往北京原告当日填写号《货物运输预约保险日结单》传真向被告申报保XX310KE1486”险,投保的货物名称及保额为香料万元;、香料万元;、玻璃瓶万元;N070043184L
8328435、纸巾万元;、玩具万元;、服装万元;、线万元被告当日回传确认承保年月日,被告出具了涉案保单的保险费收费发票456069673XX424年月日点分左右,涉案车辆行驶到京港澳高速北行米处时,车辆起火引发火灾,车上货物全部被烧毁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京珠高速公路大队出具了《出XX3101750G41858+800警证明》,乐昌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了《火灾证明》原告当即向被告报险,被告方现场查勘结论为车上货物全部烧毁无法清算O对于原告的保险索赔,被告于年月日向原告发出《拒赔通知书》被告称:依据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合同》第十条特别约定第款,若单票货物保险金额超过XX1229万元人民币,必须在启运前报乙方同意方可承保,此案属于发生事故后投4100保,违反了双方所签的协议,因此予以拒赔另,事故发生后,两批香料的托运人广州市黄埔致发运输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向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原告赔偿其货物损失,要求被告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穗云法从民二初XX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赔偿广州市黄埔致发运输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元,但以被告非运输合同当事人为由判决驳回广州市黄埔致发运输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的诉讼请求被告134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穗中法民二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原判对于同车其余货物,除玩具托运人已放弃索赔外,原告亦需按照货物实际价值赔偿托运人货物损XX605失原告认为被告的拒赔理由不能成立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合同》第十条特别约定第款约定单票货物保险金额超过万元人民币的投保需在启运前报被告同意,根据原被告双方之间的操作惯例,该单票货物保险金额是指同一车启运的货物中原告承运的同一4100托运方同一批次托运的货物的投保金额涉案事故中,单票货物保险金额最高为万元,没有超过万元,原告无需在启运前通知被告事实上,被告不但在原告投保当日就已在回传的96涉案《货物运输预约保险日结单》上确认承保,而且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还收取了涉案《货物运100输预约保险日结单》的保费因被告已以其实际行为接受了原告就涉案货物所作的投保,无论《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合同》第十条特别约定第款作何解释,原被告双方就涉案《货物运输预约保险日结单》上货物所订立的保险合同均已经成立并生效4综上,原被告双方就涉案《货物运输预约保险日结单》上货物所订立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涉案事故属于保险责任事故,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被告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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