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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大全篇)I5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最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大全5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篇一甲方(承包方)乙方(分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O
1.2工程地占
八、、O围
1.3承包范O
1.4承包方式O
2、合同价款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o第7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第8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第9条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第10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第11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12条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13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第三章质量与验收第14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第16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第17条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第四章合同价款与支付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620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7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822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第五章材料设备供应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第六章设计变更第25条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L o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
2.3结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工程开工日期为一年—月—日;竣工日期为一年—月—日;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
5、指令和决定
1.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1.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
7.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第七章竣工与结算第27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第28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第29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第八章争议、违约和索赔第30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631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732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第九章其它第33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36条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第37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第38条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4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第41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电话电话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篇三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范围楼工程,基础主体工程混凝土、砌体、土方等分项工程包括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措施内的全部内容
2、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的临时设施、办公室等搭设,工地现场机械的转移、就位安置,生活区施工围墙的砌筑,施工道路、硬化、场地平整、浇筑养护;脚手架地坪的硬化,排水沟的开挖砌筑;砂石料堆放场地的平整(优质工程、标化达标工地所需泥普工工作量)施工现场围墙、仓库、道路、配电房、厕所等临时设施按实结算2)、基础大开挖由甲方承担,基础30cm内的土方的挖土修整、挖排水沟、小量回填夯实、砌砖模、集水井、碎模、胎模、抹灰、浇、填垫层、抽排水等所有基础分项、砖石分部;各项混凝土工程浇捣时泵车就位接拆泵管;各类预制构件、搁板、拉结筋、预制块、粉刷时施工洞砖砌封闭,木砖预制块,监理业主的合理建议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措施及江苏省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等文件内容由乙方承担(本工程不发生点工工资)3)混凝土浇筑前后的场地整理(材料场地、施工场地)清理,清扫每个层次砂浇好或砖砌体施工后场地与外架上清理,(多余碎必须经项目部同意,由乙方处理)4)混凝土、砂浆的计量及材料的输送,混凝土的养护,防晒材料的履盖、清理、入库(按现场施工要求实施碎养护制度)5)、土方开挖至结束,必须保证修方及挖排水沟人员,否则多余土方的清运全部由乙方自负)包清工,甲方提供搅拌机、砂浆机、垂直运输机械,其余牵涉施工用具的小型机具三级配电箱及电缆和劳保用品其它扫帚均由乙方配置,除塔吊外所有开机操作工费外由乙方负责支付(安全帽由甲方代购,费用乙方自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质工程,杜绝质量事故发生,工程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砂浆、混凝土的配制必须严格按施工员提供的配比配制,计量正确厕所、厨房混凝土绝不容许有渗漏,房屋尺寸及楼板混凝土厚度必须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如达不到标准及超出标准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进度必须按期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如期完成因本工程原因影响其它工种进度及施工所造成损失应承担一切损失
2、乙方有责任配合前后工序衔接工作,合理配备劳动力,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3、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必须坚持每天施工及加夜班(根据施工的进度计划)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不得安排未经三级教育的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不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伍拾元,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安全频率和歇工率分别控制在分”
3、机械设备操作必须是专职人员持上岗证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4、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对其它班组造成损害的,由承包方负责损害者经济赔偿,施工中如被其它班组成损害的,则由其它班组承包方负责经济赔偿
1、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每个工人必须接受消防知识教育
2、严格实行用火申报审批手续,寝室内禁止使用煤气和电炉,发现一次罚款元
3、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及清除工作,生活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非专职人员不得使用氧气瓶,进场要有专人管理
4、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并必须有专人负责
5、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同时不准吸游烟
3.必须遵守地方政府和项目部的“双标化工地”的各项文明施工规定
4.施工人员必须挂证上岗施工严禁使用童工及有先天性疾病或传染病者
3、施工人员要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文明施工搞好各自工作面的落手清工作,材料堆放整齐
4、搞好宿舍卫生,寝室长排好值日表,生活垃圾要入桶,门前实行卫生包干
5、宿舍内严禁私开伙食及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等),发现一次除没收该用具外,处以500元罚款,按次类推,罚款在承包班组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6、宿舍每间装有电表,用电数值超过项目部规定的数值按国家电力价双倍取费,对活动房门窗及玻璃损坏按价赔偿,在承包款中扣除
1、每个职工到达工地,首先向甲方申请填表接受三级教育交纳审办暂住证,劳务证的费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施工上岗证
2.乙方职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各级治安保卫制度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3.各班组负责人必须认真做好治安工作,严禁赌博、打架、偷盗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别是打群架的,除了赔偿造成工期延误损失及受害人全部损失外,项目部还处以乙方承包人5000元人民币以上罚款,肇事当事人处以500元人民币的罚款,另外公安机关治安罚款一并由乙方承包承担
4、如本班组发现有偷盗行为按脏物十倍罚款,第二次加倍,按次类推
1.乙方必须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工程所需材料、用量,如乙方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用量申报,造成材料不能按时进货,影响进度等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做好所承包分项工程材料每天的落手清工作,做到材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o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8.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8.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8.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9、分包人工作
10.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9.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料不浪费,科学配料甲方如发现有浪费工程材料现象的,每次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经济处罚,罚款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配合各幢号施工员的测量、放线、定位等工作
1、结算价格乙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多层元、小高层元、高层元一次性包干
2、结算依据按国家规范规定的结算方法计算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项目部已审核过的建筑面积,如无变更则建筑面积不作调整,其中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空调板、露台、晒台、采光井、悬挑结构、空洞不计建筑面积]注以上单价已包括职工劳保福利在内的一切费用
3、如乙方中途退出承包,则按已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工人工资由承包者自己解决与项目部无关,并且甲方有权追究由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的各项经济损失
4、工程款支付1)工程开工后,每月20日左右按实际出勤人数(28天)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750元,班组长每月支付生活费2000元,结构封顶时支付工程总款的50%,工程二次结构完成付至工程总款80%,工程总体竣工验收达标后付工程总款90%,余款10%在三个月内付清2)承包方承担所有风险责任、自负盈亏在支付职工生活费时必须要有工资表及身份证,工资表上工数必须同出勤工数相等,并有工地负责人签字认可
1、甲方职责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度给予指导和督促每月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进度计划的交底2)对乙方的新工人进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动态管理、检查督促,乙方及时整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乙方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困难,确保工程顺利施工4)甲方协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解决乙方人员的住宿、就餐的场所住宿每人一铺,男女不得混居,严禁带家属占房,带家属的要自己解决住宿5)甲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到位,做好现场消防,治安方面的防范工作
2、乙方职责1)依据人民政府关于订立劳务合同文件精神,与每位进场工人员签订一式四份劳务用工合同,昆山市开发区劳动局、项目部各一份2)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及质量、技术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3)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法规、遵守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严格执行劳动法,严禁使用童工4)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搞好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和宿舍及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如由于乙方违章施工,违章操作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负责5)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材料进场计划,班组要成立qc小组,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消除施工中的质量通病6)所有进场职工必须具备有关证件(身份证、暂住证、劳务证、计划生育证)并配合甲方办理现场上岗证,特殊工种必须持上岗证上岗7)爱护施工现场的一切财产,协助甲方一起做好产品的保护和材料的保管8)乙方必须指定班组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生产、治安保卫工作,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书面记录,项目部不定期抽查9)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文明施工检察员,每天检查班组的文明施工,宿舍卫生情况,及时整改不足之处,以保证场地、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的整洁卫生10)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翻样工和现场技术人员指导检查施工质量,协作放线11)严禁在生活区、宿舍楼上随地小便、倒水,违者罚款oJXA12)严禁在工地新建住宅内大、小便,如发现罚元
1、施工进度每拖延一天、根据情况罚元/天,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无故不加夜班罚款200元处理,本工程的工期较紧,施工班要紧密配合甲方的进度计划
2、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而使材料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并处罚款
3、班组长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每月25天,每少一天罚200元(特殊情况经请假同意者例外)班组长的出勤由甲方施工负责人考核
3、工程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前期的工程款不予支付
1、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快速、顺利进行,所有进场班组须交纳工程质量、安全、治安、文明施工保证金万元,不计利息
2、班组没有发生因工期、质量、安全、打架、工资纠纷、文明施工等方面处罚的,待工程完工,承包方付清职工工资后,退还保证金如发生罚款情况的,从保证金内扣除,如保证金不够罚的,则从工程款中扣除(特别是打群架、工资纠纷闹到项目部或劳动局的每次罚2000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细则》、《材料管理细则》、《文明施工管理细则》条款的管理乙方若劳动人员不足,有作业面无人做时,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作业人员参与分项作业,根据对方要价,工资在乙方的总工程款中扣付如乙方在管理上混乱,工地安全、工程进度,质量未达到要求,造成材料浪费,甲方提出罚款与整改措施后,仍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于当日退场乙方的余款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50%结算承包方对自己工人所付的工资,一切由承包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细则》、《材料管理细则》、《文化标化管理细则》及奖罚措施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完帐清失效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篇四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第3条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6.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7.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8.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9.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10.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11、工期延误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2、质量检查与验收
12.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2.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价款与支付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Xo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4、质量保修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6、违约责任
1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一份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__年月日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__年月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篇五工程名称__________工程编号__________发包方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
五、工程造价(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一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一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一天内分送有关单位,一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一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一天(日历天),自—年一月_日开工至—年一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一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8.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9.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10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11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12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13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一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篇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样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章合同一般规范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2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第3条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4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第5条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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