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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委托合同实用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最新委托合同实用篇一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届满,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之日至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转正定级;
2、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
3、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接转;
4、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等考试报名、评审材料申报;
5、代办社会保险;
6、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挂靠;
7、集体户口落户;
8、出国(出境)政审;
9、出具档案材料证明;
10、有关人事政策咨询
(二)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务费(与档案
8.在履行合同时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甲方和安全生产监督、房产、土地等管理部门报告
9.乙方在实施委托建设管理事项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的秘密,不得泄露设计人、施工方的秘密
10.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乙方过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第三章合同价款
1.前期工程费(仅限于勘测、测绘费,规划、设计费,招标费,五通一平,临时设施费)
2.建筑安装工程费
3.基础设施建设费
4.公共配套设施费
5.开发间接费(仅限于物业管理费、建设监理费、咨询服务费)
6.销售费用(仅限于代理费、顾问费、广告宣传费、售楼处费用、样板间费用、营销设施建造费)第九条委托建设管理项目确定目标成本前,甲乙双方可以先根据委托建设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临时商定甲方暂付乙方委托建设管理费的金额和时间委托建设管理项目确定目标成本后,甲方根据已经实际结算的第八条所列项的金额,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委托建设管理费,扣除已经支付的金额后,于当季末终了10日内支付给乙方甲方以后在实际结算第八条所列项目的同时,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计提委托建设管理费,并于每季末终了10日内支付给乙方甲方支付的委托建设管理费达到按第八条所列项的目标成本计算的全部委托建设管理费的90%后不再支付,待委托建设管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乙方移交全部项目资料后计算并支付剩余委托建设管理费根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后的按第八条所列项实际支出合计和合同约定比例计算的金额进行最终结算第十条在甲方每次支付委托建设管理费前,乙方应出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请款申请,乙方未出具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管理费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在委托建设管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十二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可变更、中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损失方实际损失额的100%o第十四条在服务期限内,发生一个或几个下列事件或违约情况,未违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如未违约方选择解除合同,则本合同自未违约方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后次日起的第三十日解除因违约方违约,给未违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未违约方有权依法或依据公平原则,就受到的伤害及损害提出赔偿要求
1.合同一方暂停或终止其业务
2.合同一方实施破产、无力偿付债务而重组;它的一大部分资产向有关部门申请破产;或其大部分资产被执行破产;而且任何一种这样的命令在60天的期限内还未中止的话
3.甲方未支付应付的与委托管理事项相关的费用,而且在甲方收到书面通知的30天内,仍未能支付
4.合同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除支付责任以外的重大条款,并在收到非违约方说明这种违约的性质和程度的书面通知的30天内仍没有履行或没有采取纠正措施第十五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后,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六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六章其它第十八条如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执行本合同中任何条件,而另一方亦未坚持行使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所赋予之权利,不得视为其已放弃合同中之权利,除非双方以书面签字文件明确表示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章合同的生效第二十条本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叁份、副本陆份,甲方及乙方成员各持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各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签订地点乙方(盖章)成员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签订地点成员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签订地点最新委托合同实用篇四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第三条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第五条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日内将合同副本份送甲方留存第六条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第八条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第九条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账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第十条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账户第十一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第十二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第十九条《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签订地点省(市)市县最新委托合同实用篇五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区域日常保洁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现将区域日常保洁工作委托给乙方第二条乙方在约定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该区域全面清洁服务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水电供应
2.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
3.提供乙方员工更衣就餐、设备存放的房间第四条乙方责任
1.负责对所有保洁员的全面管理工作
2.乙方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乙方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工作
4.乙方负责制定详细的区域清洁计划供甲方参考
5.负责提供清洁工作所用设备和物料
6.乙方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Xo
2.合同期间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应按期支付给乙方每月的清洁费用
4.双方都有义务遵守各项条款,在工作中提供必要的协助第六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1.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的违约金
2.逾期不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过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第七条付款方式及金额
1.按月付款甲方于每月底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清洁费用,乙方在收款后应开列发票
2.每月的清洁费用共计元,人民币大写o第八条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九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水灾、飓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管理费语义完全相同元/年,乙方应在每年合同届满前一月付清当年费用,因乙方拖欠代理费,甲方有权暂停服务至乙方付清代理服务费及滞纳金之日
(三)合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乙方办理转档,未经个人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除外)或个人借阅或查阅乙方人员档案
(四)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档案资料缺损或遗失,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时应按甲方要求补全档案资料,因乙方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不全,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按照迟延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日收取滞纳金;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余下的档费作为甲方的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委托甲方的各类单项人事代理服务,甲方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及与乙方签订的单项人事代理服务合同要求代理;乙方委托办理代理项目时必须携带合同书与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必须出具由乙方签字盖章的委托书与乙方的身份证原件
(四)合同期间,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补偿和赔偿要求
(五)乙方工作单位或联系电话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因未告知变更情况而导致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不负责乙方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市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乙方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最新委托合同实用篇二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第三条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第五条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日内将合同副本份送甲方留存第六条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第八条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第九条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第十条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第十一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第十二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第十九条《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最新委托合同实用篇三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乙方的团队优势和技术优势,达到加强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甲方将项目委托给乙方实施建设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委托建设管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章委托建设管理内容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第二条委托建设管理内容
1.协助甲方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工作,包括阶段内设计招标及具体实施,并接受委托方的审查,协助委托方报政府部门审批
3.参与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并做好开工报告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5.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目标成本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按上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6.负责监控设计阶段目标成本的执行,对超出预期成本变动范围的情况启动预警程序,提出目标成本调整建议;负责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成本审核以及项目工程结算资料审核,配合业主工程结算数据确认
7.协助施工方做好对内、对外沟通协调工作,督促施工、监理等参与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8.负责提供项目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以及安全文明管理等工程管理制度、措施协助甲方编制项目进度目标,并接受甲方检查
9.负责项目产品定位、商业策划、营销策划、品牌建设、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等营销工作
10.负责项目销售回款和银行按揭贷款办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组织项目后评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12.双方认可的其它承担委托建设管理业务第三条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办理完毕,乙方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之日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服务期限延误则服务期限相应顺延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对委托建设管理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乙方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委托建设管理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要求乙方提交委托项目管理工作报告及委托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3.对乙方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4.对乙方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纠正第五条在服务期限内,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负责项目产品定位、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销售管理等
2.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更正
3.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进度计划、销售计划、材料计划、采购计划、回款计划,同时抄送甲方
4.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
5.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6.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并通知供应商处理善后事宜;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
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8.根据委托建设管理工作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在项目各种合同约定的价格范围内,对合同款项支付进行审核、签认或否决
9.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报送甲方审批后执行
10.根据项目需要,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的权利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甲方事先批准
11.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的权利第六条在服务期限内,甲方负有以下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与委托建设管理项目有关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2.明确专人与乙方联系,协调与委托建设管理有关的事项更换联系人,要提前通知乙方
3.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委托建设管理费
4.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5.甲方负责办理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并及时交纳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种相关政策性费用
6.向乙方提供与委托建设管理工作所需要的项目资料
7.协助乙方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8.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第七条在服务期限内,乙方负有以下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完成委托建设管理工作,并向甲方报告委托建设管理工作情况
3.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4.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乙方报送甲方核准
5.履行合同时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委托建设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甲方
6.应在项目建成后,会同甲方组织竣工验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办理移交手续
7.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资料档案,在委托建设管理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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