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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创新主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匚逢广东中心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后,可予以备案第三章备案主体管理第九条广东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申请预审的相关规定,规范备案主体申请专利预审服务的行为,对不遵守规范的备案主体给予暂停服务或停止服务等处理措施第十条备案主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停在广东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半年以上
(一)一年内专利申请预审不合格比例超过的;50%
(二)一年内有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且申诉未通过的;
(三)干扰或不配合专利申请预审相关工作的第十一条备案主体存在以下情形的,暂停在广东中心专利预审服^—■年向广东中心重复提交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过的申请(含实质相同或高度相似的申请)的第十二条备案主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在广东中心备案资格,且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备案申请
(一)一年内专利申请预审不合格比例超过的;70%
(二)一年内有件及以上的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2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且申诉未通过的;
(三)严重干扰或不配合专利申请预审相关工作的第十三条备案主体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在广东中心备案资格,且不再受理备案申请一年内次及以上向广东中心重复提交被国家知识产权2局或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过的申请(含实质相同或高度相似的申请)的第十四条备案主体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内与未备案主体共同提交预审申请案件不得超过件,重点企事业单位有联合3未备案主体提交预审申请案件超过件需求的,可向广东中3心提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联合未备案主体提交预审申请请求书》,经广东中心审核后方可提交,未经审核的视为干扰专利申请预审相关工作,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进行处理第十五条备案主体自备案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未向广东中心提交预审案件,视为放弃备案资格第十六条备案主体应配备专人管理专利申请预审工作,账号联系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且知晓专利申请预审相关要求,联系方式必须为该联系人手机号码广东中心不定期对备案主体注册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经核查存在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暂停预审服务,直至完成变更审核第十七条备案主体应妥善管理预审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首次丢失账号密码的,备案主体可通过邮件发送证明材料至广东中心找回;再次丢失账号密码的,备案主体相关负责人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广东中心现场核查后找回;对于再次找回账号密码后又丢失的,视为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薄弱,将被移出备案主体名单,且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再次备案第十八条备案主体应根据广东中心的要求配合完成备案相关信息更新等工作第四章代理机构管理第十九条代理机构在广东中心完成注册后,可接受备案主体委托,办理专利预审相关业务第二十条代理机构申请注册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
(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状态;
(三)未发生因违反《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无其他不良记录第二十一条代理机构注册,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二十二条代理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停在广东中心专利预审代理服务半年以上
(一)一年内代理的专利申请预审不合格比例超过50%的;
(二)一年内代理的专利申请预审案件有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且申诉未通过的;
(三)干扰或不配合专利申请预审相关工作的第二十三条代理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停止在广东中心专利预审代理服务
(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二)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且情节较为恶劣的;
(三)代理向广东中心重复提交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过的申请(含实质相同或高度相似的申请)的;
(四)严重干扰或不配合专利申请预审相关工作的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备案主体,是指通过广东中心注册备案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备案的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代理机构,是指在广东中心完成注册的从事专利代理服务的机构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是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申请专利之前,由广东中心针对备案主体提交的预审申请案件提供预审服务,符合条件的可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审查通道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广东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广东中心年月日印发的《知识产权保护202375中心专利申请预审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联合未备案主体提交预审申请请求书口新一代信息技术口生物主体名称所属行业口其他联系人职务联系邮箱联系电话口高校口科研机构主体类型口其他确有充分依据和合理理由确有联合未备案主体提交预审申请案件超过件需求的企事业单位3(简要描述备案情况,人才队伍,主要研究领域等)主体概况(简要描述知识产权现状、专利转化及存量专利情况等)知识产权情况(本年度联合未备案主体提交预审申请超过件的理由,如共同承担国家3级、省级重点项目、共同开展卡脖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以及拟联合的未备案主体情况)申请理由申请主体意见盖章年月日(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科技部门或教育部门意见)管理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注申请主体需附上主体概况、知识产权情况、申请理由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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