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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航务管理局第七次全国“残疾预防日”活动方案2023年8月25日是全国第七个残疾预防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云残工委办
(2023)6号)工作部署及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水运行业残疾预防意识,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省航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预防先天残疾,守护美好未来
二、活动时间2023年8月25日一9月10日
三、宣传重点(-)着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宣传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残疾预防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变化着力宣传《云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局法规处按要求负责落实)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办公区域、港口、客运码头等地制作横幅标语,宣传活动主题“预防先天残疾,守护美好未来”(各直属局、局法规处按要求负责落实)
(三)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实地调研,了解掌握辖区港口、客运码头残障通道的配套情况;落实遵守水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预防水路交通伤害情况;督促辖区航运企业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做好职业防护工作(各直属局、局安监处按要求负责落实)
(四)着力宣传残疾预防核心知识,帮助本单位、本行业内职工、家属和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水运行业从业者、伤病者及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认识、了解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常见致残原因,学习掌握实用残疾预防知识、方法,提升自我防护能力,远离致残风险(各直属局,局工会、共青团按要求负责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宣传重点“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由省航务局统一领导,局法规处负责牵头组织,各直属局及局安监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对第七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主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二)认真梳理总结,确保宣传实效做好活动信息上报工作各直属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室要及时收集整理“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资料,将活动情况及相关图片、文字等电子档于2023年9月10日前报送局法规处联系人及电话余清;电子邮箱o附件残疾预防核心知识(2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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