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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机场裹角宜限责任公司临沧机场综合资源使用合同T2F1-R02甲方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机场乙方.签订地点云南省【..】市【签订时间年月日5乙方无其他合同期间的诉讼纠纷、侵权事件及无任何未终止、未补救的违法、违约行为;6乙方已办妥以该经营场所为注册或使用地址的相关变更或注销登记如适用以及其他各类批文、证照的变更或注销如适用手续;7乙方注销或变更在经营场所登记的能源、信息、网络通信等户名;8乙方在该经营场所内无后续遗留问题或虽有后续遗留问题已得到妥善安排、处理
3.8逾期支付的违约金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甲方交纳各种费用逾期不交或未足额交纳,从逾期之日起,甲方应按逾期未交款的总额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日率24%,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直至扣完;逾期超过组日,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经营场所,同时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的第4日甲方有权停止向该经营场所供水、供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9支付方式
5.
9.1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为1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赔偿收款账户信息账号57000开户行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名称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机场2综合资源使用费、综合管理费及水电费收款账户信息账号4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行名称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机场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将合同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并主动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发票或收据乙方向甲方支付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任何费用,甲方都应该向乙方及时出具正式发票乙方开票信息具体如下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开户行及账号联系电话乙方应确保上述开票信息的准确性,如因开票信息有误造成的风险及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
3.
9.3若支付方式发生改变,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乙方
3.
9.4若乙方开票信息发生改变,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3.
9.5本合同所述的任何支付的款项应当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3.10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要求调整本合同的各项收费标准虽然有上述规定,但甲方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民用航空局的相关文件规定,依法享有调整各项收费标准的权利.第四条合同期限
4.1双方共同确认合同期限为纥个月,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起始日期应与第二十条的经营场所移交记录表的日期保持一致)第五条设计及施工
5.1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需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升级,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装修申请及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平面图、立面图、电路图、效果图、顶面图、装修材质、装修期限、装修总价及明细等)且乙方经营场所必须满足机场的整体商业档次及质量要求乙方的装修应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修方案、由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装修所用设备和材质符合甲方有关规定,装修方案须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之后方可进行,乙方须于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营场所的装修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5.2装修施工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管理规定
5.3该等装修不得损害房屋之建筑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及承重部分)及配套设备(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亦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或引致违反该等法律或法规装修不能影响防火系统、消防通道及安全通道
5.4乙方及施工人员必须了解并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管理规定装修期间,乙方应委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相关的协调工作所有与该等装修有关的任何工作均应以妥善方式进行,使所有有关人员及财产都受到保护,并且不应干扰甲方在区域内或其附近地区经营的业务,如装修期间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所导致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并根据甲方要求采取恢复原状等措施
5.5门楣乙方应在装修方案中包含门楣的设计,甲方将根据机场该区域内整体风格和统一要求,审核乙方门楣设计方案乙方应按照甲方审核后的方案设计制作门楣
5.6开业
6.
6.1乙方在装修即将竣工的前日,应书面通知甲方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需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书面开业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开业
7.
6.2乙方应于甲方验收合格后1日内正式营业,对因装修以及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开业延迟,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包括未营业期间相关费用乙方逾期【7】日未营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单方解除合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7乙方的店铺形象及配套设施必须符合机场运营及形象要求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对经营场所重新装修或改善设施的要求,所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仍需承担重新装修或改善设施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5.8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需要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应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同时,乙方仍需承担二次或多次装修期间的综合资源使用费及其他费用
5.9乙方应在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后为日内拆除经营场所内的装修并恢复原状,拆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逾期不拆除装修并恢复原状,视为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处理,甲方有权自行拆除乙方装修并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拆除费用
5.10若因乙方运营需要,需在该经营场所安装摄像设备的,乙方应将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报由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依施工方案安装使用乙方应保证所安装之摄像设备仅用于采集乙方经营场所区域内的图像,不采集非乙方经营场所的其他任何区域之图像;且保证乙方安装的摄像设备采集的所有图像仅用于监控乙方经营场所内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可用于其他商业或非商业用途;乙方安装的摄像设备采集的所有图像仅供本地存储、观看,不经由网络或其他移动介质传播出乙方经营场所外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调取乙方安装的摄像设备采集的所有影像第六条综合资源使用业务的管理
6.1经营范围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的其它经营项目若乙方需要从事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外的其它经营项目,必须事先书面报告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经营
6.2搭售乙方不得迫使顾客或者潜在顾客接受任何其他商品、服务或者接受第三方的商品、服务
6.3不正当竞争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活动,损害甲方及其他方的利益
6.4规范经营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严格按照以下相关规定规范经营
6.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
4.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6.
4.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6.
4.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
4.8《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
6.
4.9《云南省查处生产和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
6.
4.10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6.
4.11《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质量管理手册》;
6.
4.12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制定和下发的本合同期内正在执行的其它管理规定;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遵守甲方在本合同期内通过本合同约定的通知及送达方式向乙方发送的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制定和下发的各项管理规定
6.5监管
6.
5.1针对乙方根据本合同以及其他规定所实施的经营和服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施监管,以便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行使其权利乙方每年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签订关于廉政(附件一)、安全生产、服务或商品质量、诚信经营、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内部治安保卫等方面的责任书具体监管内容及要求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最新下发的相关规定为准
6.
5.2甲方的监管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6.
5.3若甲方因监管需要,乙方必须向其提供与监管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6.6广告与促销
6.
6.1乙方无权在经营场所内从事任何非该经营场所销售产品或服务的广告或进行类似的宣传活动,甲方有权判定乙方的活动是否为上述活动,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6.
6.2除双方已经确认的门店招牌外,乙方如需在经营场所内发布与其经营有关的广告,应当取得甲方许可
6.
6.3甲方保留对乙方促销活动方案审查的权利,甲方有权判定乙方的促销活动是否符合甲方要求,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乙方广告或促销活动如使用甲方或机场的有关名称、标志,应先经甲方许可,并根据广告或促销活动的具体设计、数量、用途、传播范围向甲方支付使用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协商确定
6.7POS系统(本合同口适用/0不适用本条款)
6.
7.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使用甲方统一的商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POS系统),不得保留或使用除甲方POS系统之外的收银设备所有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收入都必须通过甲方POS系统完成支付除征得甲方书面特别同意外,严禁通过甲方POS系统以外的方式或途径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乙方未通过甲方POS系统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即为逃单,甲方有权按照其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要求乙方支付罚款直至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的权利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7.
1.1在预先通知(紧急情况除外)的情况下,无论乙方是在经营期间与否,甲方有权进入乙方经营场所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或对乙方落实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乙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
7.
1.2必要时甲方有权聘请专业的审计公司对乙方的财务状况进行随机审计(包括与法律相关的审计),但该审计仅限于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内容和范围,乙方应尽力为此提供便利
7.
1.3乙方逾期支付综合资源使用费、综合管理费、水电费、垃圾清运费、有线通讯费等应付费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或甲方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
7.
1.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以及机场运行管理规定的,或者由于乙方原因对机场安全服务及生产运行造成影响的,除本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的收取金额视乙方违约情节的轻重,从500元至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不等,由甲方单方决定,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情节严重的,对甲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7.
1.5乙方违反甲方的相关商户考核评价制度,甲方有权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将乙方列入不可靠商户名单,限制其参与甲方、甲方关联单位的经营资源招商/招标等,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7.2甲方的义务
7.
2.1甲方应确保强电、弱电已接通到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经营场所或对乙方强弱电接线进行指导在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现场实地考察经营场所,在乙方书面确认经营场所已符合乙方要求后签订本合同,经营场所移交乙方即视为甲方提供的经营场所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条件
7.
2.2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提出的经营场所周边的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缮
7.
2.3为乙方提供与有关综合资源使用的详实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综合资源使用管理、费用标准及方式、监管方案及标准等
7.
2.4对乙方的业务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必须予以保密为乙方提供有关机场安全、服务、市场信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
7.
2.6为乙方开展机场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的权利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的权利以及正常经营活动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但甲方不对乙方受到的任何干扰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行使本合同的权利以及按照甲方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不应被理解为对乙方的干扰
8.
1.2获得甲方提供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8.2乙方的义务
8.
2.1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支付综合资源使用相关费用
9.
2.2服从甲方有关安全、服务和经营活动等方面的管理,维护甲方的名誉和形象
10.
2.3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用于本合同经营场所的日常经营结算,并只能使用该银行配备的刷卡设备
11.
2.4经营场所的营业时间必须为所在区域的航班运行时间内开放经甲方书面认可可以缩短营业时间的情况除外
12.
2.5接受并配合甲方按照本合同进行的与综合资源使用相关的监管活动(包括响应节假日商品促销活动等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定期向甲方财务部门通报经营状况及相关数据、报表和资料,以确保甲方随时掌握机场商业运营动态;接受甲方根据第
7.
1.2条约定聘请的审计公司随机审计乙方的财务情况(包括与法律相关的审计)
13.
2.6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合法经营活动
14.
2.7乙方应加强业务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业务服务水平,为旅客提供优质的服务需求
15.
2.8配合甲方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遵守甲方对设施设备的使用要求,利用自有资金对经营场所内的全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更新,使设施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合理的磨损除外)
16.
2.9在事先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设施设备的功能、用途或外部结构
17.
2.10对属于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设施,以及处于该设施附近或连接处的排水沟、下水道、管道、电缆或者其他服务媒介、水道或者水房、人行道或者任何施工或装置,乙方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避免产生任何损害
18.
2.11设置店堂广告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不得影响机场服务设施的设置与维护
19.
2.12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经营场所负责人以及所有员工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身份证明、从业资格证、健康证明、政审证明等定期或不定期对这些人员进行有关机场安全、服务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以符合机场安全服务管理要求,同时对他们的行为和安全负责
20.
2.13乙方必须确保自己的员工、供应商和受邀人等严格遵守《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总册》
21.
2.14乙方必须结合机场的运行环境以及机场设施设备情况和特点制定并实施有关健康、卫生和安全方面的完整的管理计划,不得损害社会公众、机场员工和乙方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健康和安全管理计划应包括所有与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建议的有关健康、卫生和安全的要求乙方必须于开业前电个工作日内将该计划提交甲方,以便甲方对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22.
2.15严格落实甲方制定或出台的有关健康和安全计划、健康和安全管理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甲方健康和安全管理,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健康和安全联络员,并及时通报给甲方
23.
2.16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疾病防护等措施,遵守地方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甲方的所有卫生及健康方针和要求,不得损害社会公众、机场员工和乙方及其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8.
2.17在开展经营活动中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和意外,乙方必须根据政府以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制定充分的、有效的应急预案和培训大纲
8.
2.18在制定紧急情况和意外应急预案时,应积极与甲方沟通协调,确保双方应急预案的计划和大纲的接口、协调和衔接相一致
8.
2.19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有效投诉和被新闻媒体曝光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处理,而对甲方经济、业务、企业形象等造成损害,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8.
2.20在机场范围内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紧急救助工作
8.
2.21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甲方的旅客乘机流程规划调整、航班编排
8.
2.22乙方营业时间应符合航班时刻的特殊要求,公休、节假日应正常营业,营业时间应报甲方批准并严格执行,遇有航班不正常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应根据甲方的通知,按相关要求进行营业
9.
2.23乙方应指定一名资深经营负责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并负责与甲方进行联系,该负责人须携带由乙方开具的委托授权书到甲方经营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当负责人变更时,须重新开具授权委托书并重新进行备案乙方应制订现场管理制度报甲方备案,并将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报甲方备案,工作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通知甲方
10.
2.24乙方必须接受并按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会议、培训、考核等,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和店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时乙方须自行组织本公司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服务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参考甲方提供的相关经营管理规范
11.
2.25乙方不得拖欠缴纳税务、工商等部门依法收取的各项税款及费用,乙方应文明经营,按章收费第九条环境
11.1方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涉及设施设计、施工以及运行等方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环保部门以及甲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所有规定
11.2方在进行施工设计、施工和运行前,必须取得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执照或者豁免以及甲方的书面许可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12.3乙方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应尽最大可能消除对环境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污染或者将其降到最低程度如果已经产生污染,即使乙方已经采取恰当的预防措施加以补救,但仍须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进行赔偿
1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加强与甲方的沟通协调,落实甲方有关机场环境管理的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甲方的计划和政策落到实处
14.乙方对经营场所进行施工和开展经营活动前乙方必须制定并实施环境管理计划报甲方审核,并按照甲方的合理审核意见实施
15.6根据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规定和甲方的审核意见,乙方应定期及时对环境管理计划进行修改或更新
16.乙方必须对经营场所的所有垃圾进行安全、受控的处理,采取必要措施将经营场所产生的垃圾降到最低或者予以回收
1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垃圾管理相关规定和垃圾运营商的要求,将经营场所的固废垃圾的集中收集、储存和保管,禁止乱扔乱倒第十条乙方的信息
10.1合同到期或合同期限内由于任何一方造成合同提前终止,应甲方或其受托人合理要求,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信息原件以及(如有请求)副本,以便甲方能够核实乙方是否遵守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综合资源使用费有关的内容
10.2如甲方有相应需求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在每一服务年度开始之前(不少于60工作日)起草未来1年市场容量预测以及未来1年资金支出预算摘要供甲方参阅,并提供可读的电子文档或者纸质文件
10.3若发生临时性的突发性事件,乙方必须立即将相关信息完整地报送甲方及有关部门
10.4本合同期限内,如发生对乙方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注册资本金减少、重大亏损、大额诉讼、消费者投诉或起诉、主管部门处罚等,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次日立即告知甲方,并在【3】日内向甲方提交一份事件详细情况的书面说明第H一条转让
11.1乙方
11.
1.1严禁将本合同项下所有或者部分的权利、义务或责任进行转让、转移、抵押、收取费用、分租、处理、分包、转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与第三方进行合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向甲方支付(口3个月固定转让费及综合管理费之和的违约金(第条选择“固定转让费”模式可勾选此项),也其他违约金计算方法,具体为发生上述情况合同年度月平均租金3倍金额的违约金)(转租/分租,即乙方作为出租方,将该经营场所部分或全部出租给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的行为为免歧第一条合同专门用语的定义与解释第二条综合资源使用的范围第三条费用及结算第四条合同期限第五条设计及施工第六条综合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环境第十条乙方的信息第十一条转让第十二条甲方对乙方失职行为的补救第十三条合同终止第十四条保密条款第十五条不可抗力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的方法第十七条其他注意事项第十八条其他约定条款第十九条经营场所示意图第二十条经营场所移交记录表义,转租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柜台、店铺等导致经营场所部分或全部以乙方之外主体对外经营的情况,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将经营场所交由其关联企业使用亦视为转租)
11.
1.2严禁对甲方的设施、设备和经营场所进行抵押、设立担保等权利负担,擅自处分甲方财产
11.
1.3乙方不得反对或限制甲方对经营场所采取抵押等方式进行融资的行为,但不应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权利
11.2甲方
11.
2.1在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或者部分的权利、义务或责任进行转让、转移、抵押、收取费用、分租、处理、分包、转租或者其他授权
11.
2.2在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且提供受让方为其子公司的证明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或者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和转移给其子公司第十二条甲方对乙方失职行为的补救
12.1如果由于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导致失职行为发生,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在甲方发出书面补救通知的3日内,乙方仍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产生的一切合理的费用(包括所有合理的适当派生的费用)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13.1由于乙方违约或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合同的终止
13.
1.1单方终止合同一旦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进入经营场所或设施区域或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乙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区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履行
13.
1.
1.2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未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应付款项
13.
1.
1.3乙方没有提交装修方案
13.
1.
1.4乙方没有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装修乙方没有在与甲方约定的时限内开展经营活动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开业经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任何情况下连续停业超过1日或累计停业超过殳日
13.
1.
1.8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6.6条约定的
13.
1.
1.9乙方无力偿还债务或者甚至出现破产的可能性;无力偿还债务已进入资产清算程序;或者采取与前述类似的任何行为
1..
1.
1.10乙方存在损害甲方信誉及形象的行为
2.乙方因安全工作不到位,本合同范围内经营场所发生冒烟、燃气泄漏、火情等不安全事件
3..
1.
1.1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约定的
13.
1.
1.13其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14.
1.2注意事项在本合同第
13.
1.1款,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情形中,若需要甲方书面告知乙方违约事项并且明确要求其补救或更正时限的,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规定时限内未采取补救或更正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或更正措施,但根本不可能更正错误的,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5.
1.3合同终止的费用
15.
1.
3.1在合同期限内,除本合同约定的可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退出,必须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后签订协议解除合同,同时向甲方支付(口2个月固定转让费及综合管理费之和的违约金(第
3.
1.1条选择“固定转让费”模式可勾选此项),0其他违约金计算方法,具体为解除合同年度月平均租金2倍金额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乙方按照前述约定应当支付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乙方所支付的综合管理费等费用不再退还,如因国家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要求需退出,则乙方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13.
1.
3.2任何由于第
13.
1.1条造成合同终止,乙方必须依法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2由于甲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原因造成合同的终止
13.
2.1终止的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3.
2.
1.1如果甲方已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本合同中任一条款和条件,并因此造成乙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13.
2.2注意事项若乙方未能书面告知甲方违约事项并且明确要求其补救或更正时限;或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规定时限内已采取补救或更正措施,但根本不可能更正错误,在此情况下,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13.
2.3合同终止的费用任何由于第
13.
2.1条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甲方必须依法承担乙方一切相应损失
13.
2.4因本合同第
2.
2.5条情形终止本合同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终止合同的后果依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3.3终止合同所产生的后果
13.
3.1继续履行对于期满或由于任何原因提前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都应该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或在期满或终止合同日期前发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13.
3.2停止履行,处理善后事项对于合同终止乙方应该
13.
3.
2.1停止运营通常必须立即停止全部经营或服务活动、停止设施运行和行使权利,但与第
13.
3.1条相符合的行为除外
13.
3.
2.2移交立即在合同终止当日内把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完全移交给甲方(除非行使与第
13.
3.1条相符合的行为所必需),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必须经过彻底维修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正常损耗和破损除外),恢复至甲方将该场所和设施设备移交乙方时的状态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该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恢复原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上述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若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需将该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恢复原状的,甲方无任何义务就乙方对该经营场所和/或其装修、设备和设施进行的增建或改建作出任何补偿和/或赔偿
13.
3.
2.3移除附加物和店堂广告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提出的时限和要求,当日内将店堂广告及其他附加物清理完毕,使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保持良好、干净和安全的状态(正常损耗和破损除外)
13.
3.
2.4遗留设备和物品的处理合同期满或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当日内将所有遗留的设施设备、物品和存货等从经营场所移走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前述设施设备、物品和存货等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先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
13.
3.
2.5工作人员撤离除非是履行第
13.
3.1条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在当日内立即撤走在经营场所的所有员工
13.
3.
2.6文件移交乙方应将所有信息文件移交给甲方,其中包括综合资源使用费的计算和支付,服务费用和设施运行有关的信息资料以及所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资料和涉及经营场所资料的任何原件和复印件
13.
3.
2.7费用结清合同期满或因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结清有偿经营转让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综合管理费水电费、垃圾清运费、有线电视、信息网络和有线通信服务费等费用),向甲方出具费用结清证明后,甲方方与乙方办理撤场手续
13.
3.
2.8逾期占用费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第条的要求将该经营场所在上述日期内移交甲方的,则自次日起,乙方应当按照【5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及承担相关的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直至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还该经营场所为止同时,自第条所述移交日的次日起,甲方及甲方委托商业运营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对该经营场所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以及其他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的措施此种情形下,乙方所应当承担的占用费、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并不因此而得到减免,乙方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3.
2.9其他问题为确保第
13.
3.1条的权利与义务的有效性和甲方的利益,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的部分或在合同期满或终止日前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处理完所有遗留问题
13.4总赔款
13.
4.1在履行第
13.
3.1条权利与义务期间,由于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条款,或者是由于乙方的员工、向乙方提供服务的相关第三方在设计、建造、使用和提供服务时造成成本消耗、索赔、开销、需求和债务等,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和直接损失
14.
4.2如果是由于甲方造成损失增加,那么上述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应进行相应的核减第十四条保密条款除非是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严禁把本合同中有关的信息透漏给第三方下面四种情况除外
14.1向在正常业务中所委托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进行的披露,但前提是该等人员必须对其在进行前述工作中所获知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15.2符合任何相关的法定条件或义务的要求;
15.1与大众所知的信息有关,而不是作为试图透漏信息的一方违反了这项条款而产生的一个结果;
15.2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出于以上目的的透漏均不视为违反了本条款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5.3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等自然灾害;2流行病、瘟疫;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4由于不能归因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引起的经营活动中断;5遇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调整或机场整体规划的情况,比照不可抗力
15.4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且未付义务除外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本条中止履行合同,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快与另一方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15.5声称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同时提供另一方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15.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15.7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尽一切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包括
15.
5.1根据合理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并为此支付合理的金额;
15.
5.2与另一方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确定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16.
5.3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必须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义务
17.6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者乙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义务的时间,在某一连续1个月期间连续或者累计超过30日,双方必须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
18.7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甲方或乙方可在第
15.6条所述日期满后30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终止本合同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的方法
19.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提交经营场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七条其他注意事项
20.1通知与送达在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通告或其他信息包括双方往来文件、司法或仲裁文书的传达,双方均可通过传真、挂号信邮递、快递、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送达
20.
1.1通知、通告或其他信息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4由邮箱传送的,在电子邮件到达对方预留于本协议的指定邮箱的特定收件系统时视为送达
17.
1.2双方指定以下地址和方式为通讯及联系地址甲方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临沧机场;收件人:;邮编:677008;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乙方地址:;收件人:;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传真O
1.
11.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等信息的,须,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按新送达信息予以执行,变更方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
21.4受送人向对方提供的送达信息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信息或送达信息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者受送人拒绝签收,导致通知、通告或其他信息未被受送人实际接收的,资料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
31.5乙方确认若甲方针对机场的相关管理制度发生变更,甲方通过本条确定的送达方式及地址向乙方发送变更后的相关管理制度,乙方对相关管理制度的内容均予以认可并应遵照执行且受其约束
1.
41.6除上述联系人外,甲方亦可向乙方在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送达相关通知、通告等信息,乙方在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签收即视为送达(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的,甲方将相关通知、通告等信息留置、张贴在经营场所亦视为送达)
1.
51.7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等信息的,届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1.62付款的形式在本合同下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每笔费用都应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存入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中或者甲方临时书面通知的其他账户若由于甲方临时更改账户而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导致乙方延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相应款项,乙方对该延迟支付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7.3费用甲方和乙方应该各自承担与签订此合同相关的费用和开支
17.4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内涉及损害任何第三方权利,或因此而引起的纠纷,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17.5如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经营活动中未经许可或批准,导致甲方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17.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保证与承诺
18.1乙方向甲方就本合同作出如下保证与承诺就本合同的签订,乙方已经通过实施充分的内部自查程序,确保乙方绝不存在以引诱、利诱任何个人和/或实体或利用任何个人和/或实体的职务便利或其他便利条件,获取甲方和/或其关联方任何资源或经营项目的情形;就本合同的履行,乙方从未实施任何违反前款保证和承诺向任何个人和/或实体提供任何金钱利益和/或其他利益的行为如乙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保证与承诺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除此之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3个月固定转让费及综合管理费之和的违约金(第
3.L1条选择“固定转让费”模式可勾选此项),0其他违约金计算方法,具体为发生上述情况合同年度月平均租金3倍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九条.经营场所示意图F1T2F
1.R0231^商业茶文化体验店面合)第二十条经营场所移交记录表面积m2商业点位编号移交单位移交方(盖章)年月日接收单位接收方(盖章)年月日声明经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双方现场实地考察该经营场所,接收单位确认经营场所已符合接收单位要求双方一致确认,《经营场所移交记录表》移交方及接收方落款日期即为本合同期限起始日期(以下无正文)甲方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机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家云/李国昌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临沧机场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临沧机场T2航站楼综合资源使用事宜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2)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3)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制定下发的管理办法、规定、规范等;4)招标(招商)文件及其附件、答疑等;(如有)5)投标(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包括询标回复与有关承诺)(如有)以上合同文件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序号在先的为准第一条合同专门用语的定义与解释除上下文有明确要求,下列术语和表述的定义为
1.1甲方是指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机场甲方上级单位是指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乙方:是指o
1.3“综合资源使用的范围及目的”是指甲方将自己所拥有的临沧机场的综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本页无正文,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机场综合资源使用合同》签章页)附件一廉政承诺书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机场我方承诺在交易谈判、招投标/公开招商、工程、供货、服务、承揽服务、技术交流与合作、物流、付款及其他履行合同的业务活动中秉公行事,遵守国家和贵方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我方承诺不以不正当手段进行上述业务及签署或履行合同,承诺与贵方的领导或其他经办人员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开招商的公正性的关系的情形,承诺就本合同的签订,我方已经通过实施充分的内部自查程序,确保我方绝不存在以引诱、利诱任何个人和/或实体或利用任何个人和/或实体的职务便利或其他便利条件,获取贵方和/或其关联方任何资源或经营项目的情形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的,贵方有权直接解除与我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我方还应按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向贵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同时我方应按贵方要求时间搬移经营场所内所有的物品(否则贵方有权自行处置经营场所中的所有物品)及撤离所有人员,并将经营场所腾空后移交贵方接管承诺人:附件二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机场为构建亲清新型商业伙伴关系,确保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及廉洁高效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机场的有关规定,我方承诺如下
一、我方保证,我方人员及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实际控制人,下同)已经知悉贵方制定的《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全部内容,自愿受其约束且无任何异议
二、我方保证并要求我方人员及利益相关方做到
(一)遵守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原则及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二)不向贵方及贵方人员赠送任何形式的现金、礼品、支付凭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以及向贵方及贵方人员提供可能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无偿或象征性低价付费的物品或服务;不为贵方及贵方人员报销各种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贵我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不为贵方及贵方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赞助、捐赠等
(三)不向贵方及贵方人员以出借、赠予或象征性低价付费等方式提供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等资产;不向贵方及贵方人员提供或组织可能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宴请、培训、工作考察;不向贵方及贵方人员直接或变相提供或组织娱乐、健身、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上学、装修等活动或支付相关费用
(四)不为贵方及贵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近亲属,下同)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不向贵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借款、租赁或担保
(六)不向贵方人员直接或间接打听、询问办理业务过程中涉及贵方内部秘密的信息
(七)不要求贵方人员为我方违规或越权开展相关工作C(A)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积极配合贵方并提供相关证据、作证的义务
(九)未经贵方书面同意,我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披露有关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级所属单位的人员关于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也不得披露本承诺书内容及我方与贵方具体商业合作的内容
(十)未经贵方同意,不为贵方人员提供专职或兼职的工作岗位或向贵方人员发放各种形式的薪酬、奖金、分红
(十一)不得以不正当渠道或非法手段影响贵方干部人事任免、公共决策等内部行为
(十二)不组织贵方人员及亲属参与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十三)不得做出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共产党纪律规定的行为
三、处理方式
(一)贵方及其人员如有违规违纪等不当行为或不廉洁行为的,我方可及时向贵方的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二)我方及我方人员、我方利益相关方如有违反本承诺书任一承诺内容的行为,贵方可向我方的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并有权依据具体情节对我方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将我方及利益相关方列入贵方黑名单、给予我方及利益相关方禁入限制、终止贵方与我方及利益相关方业务合作关系、暂停支付相关合作款项、解除本承诺书出具前后贵方与我方及利益相关方签署的且届时仍有效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等,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追究我方及我方人员、我方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权利,因此造成的贵方损失均由我方全额承担,对于情节严重的有权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如下贵方监督部门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机场党群工作部通信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博尚镇临沧机场邮编677008电话邮箱我方监督部门通信地址邮编电话邮箱
四、其他
(一)本承诺书由贵我双方共同监督执行,我方负责所辖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及执行本承诺书
(二)贵方监督部门可采取座谈会或抽查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我方及我方人员、我方利益相关方进行走访了解,我方及我方人员、我方利益相关方应积极配合,客观如实反映情况,促进本承诺书的落实
(三)对于在本承诺书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所在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或所属单位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本承诺书自我方加盖公章后(自然人须签字)立即生效,且系无条件不可撤销承诺,贵我双方在任何领域、层次、方面的所有合作保持过程中,本承诺书持续有效承诺方(盖章):合资源(包括有形资源及无形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机场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通道管理、信息资源、安全保障、商业辐射区、接待能力等)为乙方从事经营业务提供一定的协助及资源开发,乙方按合同规定合理使用甲方所拥有的商业资源,同时接受甲方对商业资源使用的合理监管,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资源使用费用
1.4“合同”是指就经营性业务综合资源使用事宜,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包括合同的设立、变更、终止等
1.5“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6”综合资源使用费”:是指乙方为取得甲方本合同约定的业务经营的权利,利用甲方资源及服务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业务经营向甲方支付的权利使用费
1.7本合同中的“年、月、日”是指公历年、月、日
1.8日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日合同中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00时
1.9本合同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计量单位第二条综合资源使用的范围
2.1综合资源使用权的授予甲方是喳渣机场的所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合法所有权的拥有者为了更好地经营和管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2.
1.1综合资源使用权甲方将其享有的喳法机场经营场所(以下简称“经营场所”,以本合同第二十条经营场所移交记录表中确定的甲方实际向乙方移交的范围为准)的合法经营资源,许可乙方使用,用于从事茶文化综合体验经营严禁超出此经营范围规定该业态具体经营范围茶品牌展示、销售、茶文化综合体验乙方不得经营本合同未约定的商品或服务,也不得进行与上述经营项目无关的活动在本条款规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界限较难明确时,由甲方进行最终判定乙方利用经营场所提供的超出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的商品或服务内容,均需要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的申请;在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增加商品或服务内容申请后,乙方方可进行商品或服务内容增项,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和调配若乙方未书面申请擅自增加或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采取措施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或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营业场所所列“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条款所列项目,并做到亮照经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上述商品或服务项目必须持有特别的许可证照的,乙方应申请并且获得证照后方可经营,同时乙方应将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交甲方备案乙方经营专利产品和特许经营的,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乙方经营活动只限在其规定的经营场所内进行
2.
1.2使用权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享有使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场所及机场相关设施设备的权利
2.
1.3特定区域通行权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及其员工、供应商等享有进出临沧机场设施区域的权利但仅限于甲方航空安全护卫消防部门核发的允许进出的特定区域为了给旅客和其他人员提供服务,乙方应在甲方允许的时间和路线定期向经营场所运送工具、车辆、人员等乙方的运送工具、车辆、人员等均应按规定接受甲方安全检查,运输或放置超重、超大物品,需经甲方同意
2.2特别规定
1.
2.1按本合同项下条件,甲方将位于临沧机场T2航站楼1楼隔离区外区域项目位置到达门进门右侧,面积3L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交由乙方使用,具体位置详见本合同第十九条经营场所示意图经营场所的面积以图测面积为依据,双方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若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差异,并以双方共同测量书面确认的最终面积为准并签订补充协议
2.
2.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关于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管理
3.
2.3乙方承诺并确认,乙方是独立的经营者,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委托代理或者合作伙伴的关系,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或与第三方签订协议
4.
2.4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机场设施或者机场区域任何其他部分所发生的不正常状况,甲方对于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
2.5甲方出于对机场运行资源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容改造、机场功能区调整、业务流程变更等)、整体商业资源规划、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需要,在本合同期限内,可按下述约定对乙方经营场所的位置区域和面积进行调整
6.
2.
5.1若甲方因为机场运行资源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容改造、机场功能区调整、业务流程变更等)、整体商业资源规划、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需要收回经营场所,则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
2.
5.2若甲方因为机场运行资源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容改造、机场功能区调整、业务流程变更等)、整体商业资源规划、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需要局部调整经营场所且涉及经营场所地理位置的变化,双方应就调整事宜进行协商,如双方不能就变动的经营场所的综合资源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则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
2.
5.3若甲方因为机场运行资源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容改造、机场功能区调整、业务流程变更等)、整体商业资源规划、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施工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甲方按受影响面积、受影响程度、受影响天数相应核减乙方该经营场所的相关费用
9.
2.6其他特别规定/(如无,填入“/”)第三条费用及结算
9.1综合资源使用费鉴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条件和内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综合资源使用费为也固定使用费、口营业收入提成、口固定使用费与营业收入提成两者取其高
9.
1.1固定使用费为□“固定使用费”模式每月人民币/元整(小写¥/定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固定使用费0”固定使用费+一定比例增幅数”模式具体约定如下第一年合同年度租金为人民币XX元整(小写¥XX元整)(公开招租成交价),即固定使用赛(基准租金),第
二、三合同年度租金增减幅度采取以2022年旅客吞吐量实际完成值为基数,以后合同年度旅客吞吐量同比2022年旅客吞吐量增减10%对应租金增减1%比例调整(四舍五入,取整数),租金增减幅度比例;(第二或第三合同年度旅客吞吐量+2022年旅客吞吐量-1)X10%,每个合同年度租金调整幅度不超过±10虬
3.
1.2营业收入提成鉴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条件和内容,乙方承诺(口每月、口季度、□半年、口年度)为一结算周期,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营业收入提成计算公式为营业收入提成=每结算周期营业收入(按甲方要求使用P0S系统的,为甲方认定的每结算周期P0S系统统计数据)X
9.2综合管理费是指乙方经营场所必须分摊的基本服务费,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暖气、冷气、保安等基本服务的费用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应交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10.3水、电费是指乙方在喳造机场的经营场所发生的水、电的费用乙方在经营场所装修时须按照临法机场要求安装水表(如需要)、电表,费用自理乙方应当及时缴纳水、电费用,迟延缴付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按如下标准和方式收费(在所选项口中画“J”)口水、电实行计量收费,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按机场所在地市政公布价格,按□每月、E1季度、口半年、口年度计收,以甲方缴费通知单为准收取口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相关合同约定
3.4垃圾清运费是指乙方在甲方临沧机场从事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生产经营、生活等垃圾的清运费用该费用由乙方与随法机场垃圾运营商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服务合同
3.5有线电视、信息网络和有线通信服务费是指乙方在甲方喳沧机场的经营场所需要接入有线电视、信息网络和有线通信等信息网络的端口费用该费用由乙方与蚯沧机场有线电视、信息网络和有线通信营运商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服务合同
3.6费用结算方式
3.
6.1本合同第条约定的固定转让费和第
3.2条约定的综合管理费(□每月、口季度、口半年、口年度)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口月结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交纳下月的应交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一次交纳首月及下月应交费用口年度结乙方应于每年度结束5日前向甲方交纳下年度的应交费用(固定使用费),甲方应于每年度首月5日前计算并书面通知乙方上年度租金增减情况,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按照多退少补原则完成租金增减结算缴纳工作,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交纳第一年度的应交费用
4.
6.2本合同第
3.L2条约定的营业收入提成按照每一结算周期结算一次乙方应于每一结算周期后的次月^日前向甲方交纳该结算周期内营业收入提成
3.
6.3如合同约定采用“固定使用费和营业收入提成两者取其高”收费模式的,固定使用费与营业收入提成两者数据按月比对,并按如下方式结算
3.
6.
3.1如月度“营业收入提成”高于“固定使用费”,乙方应在交纳“营业收入提成”时补足每月度固定使用费与营业收入提成的差额
3.
6.
3.2如月度“营业收入提成”低于“固定使用费”,则按固定使用费收取,不计差额
3.
6.4综合资源使用费计收起算日甲方给予乙方日免租装修期,乙方(在所选项口中画“J”)口不需要综合资源使用费自一年—月—日(合同期限起始日期)计收口需要免租装修期自一年—月—日(合同期限起始日期)至一年—月日(免租装修期结束日期)如乙方在年—月—日(免租装修期结束日期)前开始营业的,综合资源使用费自甲方出具的施工验收书面材料载明的验收合格日期次日起计收;如至年—月—日(免租装修期结束日期),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乙方经营场所未能开始营业,综合资源使用费均自一年一月—日(免租装修期结束日期次日)计收
3.
6.5综合管理费计收日期(不涉及)口自合同期限起始日期计收口与有偿转让经营权费同日计收
3.
6.6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收费以外的其它收费项目(本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设施),乙方如使用的,应按照甲方书面制定的统一标准收费上述费用如结算时不足一个结算周期的,按实际经营天数计收费用
3.7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赔偿(如选择“0”,则代表无需支付履约保证金)
4.
7.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四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履约保证金总额为:(在所选项口中画“J”)□“0”;E1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元)乙方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3.
7.2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在所选项口中画“J”)也现金方式;口银行保函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逾期支付费用的,甲方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应付费用和逾期产生的违约金乙方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的,甲方按相关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条款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违约处罚的,或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相关损失的,或任何乙方应付款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甲方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上述费用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若顾客索赔、乙方违规经营遭到有关部门处罚,应由乙方及时自行缴纳,但若乙方不缴纳可能对该经营场所所在物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时,甲方也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款项代付(罚款金额以有关部门处罚通知为准)
3.
7.4履约保证金被扣缴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补缴通知之日起贵日内缴足若逾期未补缴足的,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3.
7.5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甲方应向乙方依约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乙方已按时交还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应完好无损,否则应修缮或者赔偿)的;
(3)乙方已付清所有费用的(包含但不限于综合资源使用费、综合管理费、水电费用、垃圾清运费及有线电视、信息网络和有线通信服务费等);
(4)乙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或虽然存在相应违约行为但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已付清违约金、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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