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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点租赁合同出租方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下称甲方)承租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方、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便民服务点租赁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履行第一条便民服务点的面积、期限、用途及限制性约定
1、便民服务点—简易房面积一平方米(详见附件《位置示意图》);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便民服务点简易房的用途⑴简易房供乙方用于经营本条约定的项目(具体为);⑵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简易房的用途
3、限制性约定⑴乙方不得用简易房经营烧烤、油烟食品,不得售卖香口胶等粘性食物,不得经营过期及三无产品;⑵乙方应严格按附件位置示意图实行店内经营、不得占道经营,负责经营范围的三包工作(秩序、卫生、绿化);⑶乙方若超出本条第2款第⑴项的范围售卖其他货物或开展其它商业活动,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售卖其他货物或开展其它经营活动第二条履约保证金、租金、税赛的缴纳时间
1、履约保证金⑴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总租金的20%计取,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支付圆整(¥元)履约保证金给甲方;⑵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乙方将简易房交还给甲方、结算清缴相关费用后3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返还给乙方
2、租金:⑴月租金每年上浮3%,即202—年月日起至202—年—月日,租金为元/月;202—年—月—日起至202—年—月—日,租金为元/月;202—年—月一日起至202—年—月—日,租金为元/月;合同总租金为圆整(¥元),本合同采用先交租后经营的模式运营,乙方须在每月15日前付清当月的租金;
(2)租金为含税价,甲方承担出具发票所产生的税款;⑶甲方的收款账户(开户行惠州工行滨江支行,户名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账号)
3、水电费甲方按水费
4.5元/吨、电费
0.8元/度的计价标准向乙方收取水电费,乙方上月发生的水电费应在次月15日前向甲方缴交若供水供电部门上浮或下浮价格,甲方按上浮或下浮价格重新确定收费标准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第七条在各类国家、省、市、区检查和重大活动期间,经营单位若不配合政府部门、管理所的要求或违反相关约定,管理所有权对经营单位停水停电,若对政府部门造成负面影响,管理所有权解除《便民服务点租赁合同》第八条若经营单位被市民投诉或被上级部门勒令停业,经营单位须承担的违约责任被市民投诉、查证属实的,经营单位除应在日内向管理所书面回复投2诉问题和整改结果外,还须支付元违约金给管理所;经营单位被上级部门勒200令停业的,管理所有权立即解除《便民服务点租赁合同》第九条若经营单位违反前述行为规范之
一、因停水停电或解除《便民服务点租赁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经营单位承担第十条本行为规范于年月日订立,自双方订立之日起生效202311甲方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乙方:代表
1、甲方的权利⑴有权检查乙方对简易房及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养护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使用、养护设施设备;简易房日常维修费由乙方承担⑵若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工作、举办大型活动、乙方违反《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经营单位行为规范》,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经营活动,甲方无须承担乙方暂停经营期间的损失(乙方仍需全额支付当月的租金)
2、甲方的义务⑴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简易房给乙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⑵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将简易房另行转租给第三人经营;⑶为乙方的正常经营供电供水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⑴经营所形成的债权(或债务)由乙方享有(或承担);⑵有权合理使用便民服务点的简易房
2、乙方的义务⑴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证照,不得无照经营;⑵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商品明码标价,不得违法对外排放噪音、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⑶高度重视治安问题、安全生产问题、食品环境卫生问题,乙方是简易房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人;⑷爱护简易房及公园内的设施设备,若造成公园设施设备损坏,须承担赔偿责任(自然损耗除外);⑸与甲方签订并执行《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详见附件1)、《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经营单位行为规范》(详见附件2);⑹不得将简易房转租给第三方,在不损坏、不改变简易房原貌和原有设施设备的情况下,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简易房装修、增加设备设施;⑺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超出第一条第2款第⑴项的约定售卖其他货物或食品以及从事其他商业活动,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水停电;
(8)乙方不得在简易房内留宿过夜或煮食做饭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租赁经营风险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以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租赁经营风险)
(1)告知便民服务点简易房为临时建筑合同期内,简易房如因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须征收、征用、收回、拆除,或者另行规划便民服务点的用途,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行解除,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甲方(含政府或其职能部门)与乙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或补偿)责任,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交回简易房,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逾期交回简易房,造成甲方工作被动或损失,乙方仍应赔偿甲方的损失⑵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甲方或乙方人身、财产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即告解除,并终止履行⑶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安全生产事故、治安事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简易房,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在每月15日前缴交当月租金,乙方须按5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60日以上未缴交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简易房,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若乙方继续经营的,乙方须取得甲方同意后按本条款约定足额支付未缴租金及违约金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起诉至法院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调查费、担保费),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若乙方违约缴交水电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应付未付水电费X违约日数X2%=违约金]逾期缴交水电费5日以上,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水停电,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若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经营用途或经营范围,乙方须赔付相当于6个月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便民服务点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起诉至法院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调查赛、担保费),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若乙方书面提出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支付相当于6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给甲方
5、若乙方将简易房转租给第三人经营(甲方书面同意除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简易房,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6、若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⑴项的约定除外】,甲方须赔付违约金(相当于6个月的租金)给乙方
7、若乙方违反《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经营单位行为规范》的约定,乙方须按照行为规范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若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按本条违约责任的约定计算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总额后,甲方有权先行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折抵违约金后的缺额由乙方补齐第七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签字盖章、履约保证金和第一个月租金到账之日,甲方将便民服务点(简易房)交付给乙方使用
2、若原承租人不予腾退简易房给乙方,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原承租人的法律责任,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3、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⑴甲方的送达地址为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收件人,联系电话;⑵乙方的送达地址为、收件人,联系电话;⑶一方(通过顺丰特快或EMS邮政特快)按前述送达地址送达法律文件或通知书等资料给另一方,邮寄之日即为送达第八条其他约定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终端解决本合同纠纷
2、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将货物、办公用品等财物搬离简易房,逾期,未搬离简易房的财物视为乙方赠与给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3、附件1和附件2自双方在附件上签名盖章之日起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并保证其真实性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附件
1.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
2.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经营单位行为规范
3.滨江公园便民服务点位置示意图甲方(公章)乙方(签名):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为重点,推动滨江公园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惠市委办〔〕号)的要求,现与公园各经营单位签订本责任书201522
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中心的安全工作部署与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两者的关系坚持“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的原则,扎实推进滨江公园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完善权责一致、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各经营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演练活动,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滨江公园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为惠州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经营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生产安全和消防工作通知、文件、会议等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要压实责任主体,狠抓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权责一致、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用好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前两年成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台账,消除安全隐患对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有效管控,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经营单位须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的例行检查、督导和整改要求各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加强对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加强消防和设施安全工作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对存在火灾隐患及时清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应急救援预案各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和响应机制,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抢险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规定
(四)深化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宣传培训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宣传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基础知识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安全文化,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良好氛围,使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提高一线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经营范围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并对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考核检查我所将根据《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2023责任书》有关规定,组织对各经营单位进行考核巡查,对存在问题的将及时上报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本责任书的期限为壹年,自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责任期限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经营承租方负责人(签名)承租方(签名)签订时间年月日2023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经营单位行为规范为了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公园环境,提升经营单位服务水平,结合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管理所与经营单位共同制定本行为规范第一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园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所的管理第二条恪守“文明经营、热情服务”的宗旨,守法经营第三条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经营单位须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服务能力培训,建立相关的工作台账第四条遵守职业道德,坚持明码标价,无乱拉乱挂横幅和广告牌、无占道经营,门前三包工作到位第五条积极支持和配合管理所开展各项工作,自觉消除各种不良影响,积极为公园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第六条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营单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若经营单位之间因为经营活动发生争执、打架等违约行为,管理所有权停1水停电天;给公园文明安全游园环境造成影响的,管理所有权停水停电天;1530多次发生前述行为,管理所有权解除《便民服务点租赁合同》、若经营单位经营范围内绿化、卫生环境差,地面有垃圾、积水或随意堆放2杂物,管理所警告经营单位后小时内没有整改,经营单位应支付元违约金给2200管理所,管理所另聘人员完成前述工作产生的费用,由经营单位承担、若经营单位在经营范围内货物摆放杂乱,乱拉乱挂横幅和广告牌,播放高3音喇叭等影响园容园貌、扰乱正常游园秩序的,经营单位应支付元违约金给100管理所、在经营活动中有袒胸露背等不文明行为,经营单位应支付元违约4100金给管理所若经营单位有聚众赌博行为,报公安部门处理、若经营单位对商品不明码标价,以次充好、强买强卖,欺诈市民的,经营5单位应支付元违约金给管理所,管理所有权上报政府职能部门处理
100、若经营单位占道经营、堵塞通道的,经营单位应支付元违约金给管6100理所;管理所警告后经营单位没有及时停止违约行为,管理所有权对经营单位停水停电、按占道经营、堵塞通道的面积追加经营单位倍的租金
2、若未经管理所同意,经营单位擅自对外提供水电,管理所有权对经营单7位停水停电、管理所召开经营单位工作会议,若经营单位负责人不参加会议,经营单8位应支付元违约金给管理所
100、若经营单位有经营烧烤及各类油烟食品,经营单位应支付元违约金9200给管理所,公园管理所有权对经营单位停水停电、若经营单位未经管理所书面同意,超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10经营单位应支付元违约金给管理所,管理所有权对经营单位停水停电
200、若经营单位违反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规定,管理所除有权将该违法行为11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处理外,经营单位还应支付元违约金给管理所,管理所有500权对经营单位停水停电、若经营单位在简易房内留宿过夜或煮食做保,经营单位除应支付元12200违约金给管理所外,管理所有权对经营单位停水停电、为方便进货,经营单位车辆进出公园时间统一为每天若1312:00—14:00经营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外进出公园;经营单位应支付元违约金给管理所;500进出公园的车辆必须减速慢行,禁鸣喇叭,避让行人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经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经营单位应支付元违约金500给管理所,在事故处理结束后日内,管理所有权解除《便民服务点租赁合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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