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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中新镇农村环卫保洁项目合同项目名称增城区中新镇农村环卫保洁项目合同编号2022440签订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广东丰润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年月日2022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应予以配合
5.11乙方的报价包括与原承包公司交接工作的各项费用,并做好所有交接工作
5.12服务期满后乙方未能继获甲方环卫作业时,乙方要积极配合与下一承包单位进行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5.13乙方须制定处理各种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在本辖区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或有特殊任务需要增加环卫作业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投入时,乙方及其员工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遣和指挥,并参与应急或加班工作除双方另有约定或保洁区域以外的应急工作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加班费因规划、管理或其他原因出现保洁面积调整,乙方应同意按照实际增加或减少的保洁量结算
5.14在服务期间内,乙方须全力配合甲方关于巩固国家卫生镇等创建工作、“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管理工作及增城区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文整治工作、垃圾分类迎检等工作
5.15因规划、管理或其他原因出现保洁面积调整,乙方必须同意按照实际增加或减少的保洁量结算
1.116乙方自行负责保洁清运工具物品的存放保管,并需在保洁区域10公里范围内安排车辆集中停放场地,停放地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若发现停放场地不符合要求,当月考评评定为不合格
5.17乙方需自行设置在项目辖区范围内的固定办公场所,,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将办公地址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若发现办公场所设置不符合要求,当月考评评定为不合格
5.18乙方应完全接受增城区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即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或相关上级部门)以及镇街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完全接受监管制度内的所有要求,并做到“五个统一”即是统一着装、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设施要教育、引导好所聘运输作业司机及装车人员、保洁员遵纪守法,文明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运输车辆要证照齐全、司机要持证上岗;其工作人员的一切生活、作业安全和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5.19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与安全措施
5.20乙方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持证上M-J冈
5.21法定节假日、政府指令性的重大社会活动,无条件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与调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乙方人员(包括环卫工人)要听从政府管理部门(中新镇城乡发展服务中心)人员合理指令
5.22乙方达不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
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甲方有权按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罚
5.23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内部管理并负责其为完成本项目承包合同的全部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劳动法律关系和相应的风险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追偿
5.24承包期内,发生治安、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等安全案件或违反计划生育、社保政策及劳动纠纷等,出现人员伤亡和车辆船只财物损失,均由乙方依法负全责,并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追偿
5.25乙方应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落实防控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做好环卫工人核酸检测、防疫物资发放等,并按照甲方要求落实重点区域消杀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如疫情爆发,需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做好防疫专项垃圾清运工作
5.26人员要求
5.
26.1乙方应编制详细的人员排班表,各段由专人管理,落实至具体责任人员;非专人管理的标段,列明巡回保洁人员所有人员须挂牌上岗
5.
26.2人员素质要求
5.
26.
2.1乙方须聘用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以保证服务质量
5.
26.
2.2乙方应严格遵守行业用工标准,对驾驶员等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持证上岗
5.
26.3人员的基本权益保障要求
5.
26.
3.1乙方必须直接聘请环卫工人并与其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书面劳动合同
5.
26.
3.2乙方支付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不能低于当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应相应做出调整
5.
26.
3.3乙方应当按照《广州市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发放岗位津贴一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20元;二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18元;三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15元具体岗位划分见《广州市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岗位津贴标准发生变化的,应相应做出调整
5.
26.
3.4乙方必须按规定在增城区相关部门为环卫工人购买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和缴交住房公积金,同时为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人身保险
5.
26.
3.5乙方必须依据《劳动法》保障环卫工人正常休息时间,确需延长劳动时间的,应当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
5.
26.
3.6乙方必须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要求,按规定向环卫工人发放高温津贴和节日慰问金
5.
26.
3.7每年6至10月发放每人每月300元高温津贴,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
13.8元;
5.
26.
3.8乙方不得以清凉饮料或其他实物形式代替高温津贴、节日慰问金的发放
5.
26.
3.9乙方必须依法足额发放环卫工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克扣环卫工人工资(含津贴、加班费、节日慰问金、“五险一金”等)
5.
26.
3.10乙方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5.
26.
3.11乙方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环卫工人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环卫工人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
26.
3.12环卫工人累计(含自就业以来在不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
26.
3.13年休假天数根据环卫工人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环卫工人在同一或者不同乙方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5.
26.
3.14乙方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乙方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乙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乙方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
26.
3.15乙方因自身原因与环卫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环卫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5.
26.
3.16必须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保障的其他规定,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5.
26.
3.17每年为环卫工人安排不少于1次的健康体检;
5.
26.
3.18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
26.
3.19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5.
26.
3.20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
26.
3.21本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设立专项经费作为不可预见费,其费用为总承包经费的10%,由甲方保管,以保证环卫工人人员费用(含基础工资、环卫岗位津贴、高温津贴、节假日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环卫工人节和春节慰问金、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及教育培训、暂住费用、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的按时发放(缴交)合同期满,代扣应发放(缴交)而未发放(缴交)的人员费用后无息返还余额
5.
26.
3.22乙方必须按照保洁区域合理设置环卫工人饮水点,确保夏天和冬天有冷热水供应,设置环卫工人饮水点应不少于3个
5.
26.4人员的其他要求
5.
26.
4.1项目实施前,乙方应将所有保洁工人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编号、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社保号等提交给甲方备案,并录入广州市环卫工人信息系统项目实施期间,人员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将有关变化信息于15日内在广州市环卫工人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改完善,并将变化的人员信息向甲方备案;项目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由甲方从乙方服务费中扣除乙方要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不得通过频繁更换人员谋利,确需进行人员调动的,须在调动后三日内报甲方备案
5.
26.
4.2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和监督检查单位各报送一份人员排班表;每月底向甲方提供一次月工资表、社保基金表、住房公积金清单
6.
26.
4.3乙方应负责承包期内的聘用保洁工人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管理在承包期内,乙方保洁工人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安全、交通、消防和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等事件及其他各种损失,由乙方依法承担和负责赔偿在此条款后统称为环卫工人
7.
26.
4.4乙方应准备一支15人的应急队伍,由甲方调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20分钟内安排作业人员到现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承包费用中,不另行追加服务费
8.
26.5合同期内,乙方有违反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对环卫工人劳动保障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及时整改;乙方未按要求时限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9.关于经费
9.1清扫保洁经费已包括垃圾清扫(收集)及运输产生的费用、管理费、人员费用(含基础工资、环卫岗位津贴、高温津贴、节假日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环卫工人节和春节慰问金、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及教育培训、暂住费用、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税收、生产资料(环卫工具、各种机械设备的耗损)等一切费用,但不含乙方依照《劳动合同法》应当向环卫工人支付的遗属津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由乙方自行为环卫工人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等商业险种遗属津贴、经济补偿金和人身意外保险等商业险种由乙方依法自行支付
6.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法规、政策调整引起本用户需求书环卫工人劳动保障标准变化,导致清扫保洁经费超出中标合同书约定费用的,如超额部分在总经费的10%以内(不含本数)的,乙方应在项目中标价范围内(总费用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费用进行调整如超额经费在总经费的10%以外(包含本数)的则甲方以政府部门有关执行文件时间向市财政局申报获准后对乙方核补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须在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交在银行出具的总额为150万元期限为三年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用于按合同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也可用于甲方处罚对乙方未按要求投入足够作业人数的相应违约金凡因乙方责任,使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向乙方退还
8.3履约保证金须以甲方认可的方式(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甲方可直接从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直接提取违约金乙方在规定期间内拒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其中标资格随之终止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乙方若在合同期间内没有违约行为,则该履约保函在合同有效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自动失效
9.检查考评:
9.1甲方的环卫管理职能部门中新镇城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对乙方的保洁清运作业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9.2甲方每月对乙方保洁清运作业质量组织不少于8次的考评,每月按平均分为当月最终得分,月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承包经费低于90分的,每少1分不足1分按1分计算甲方扣减乙方当月承包经费的1%,当月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扣除乙方当月承包服务费甲方每月30日前根据乙方上月作业成绩和合同约定的处罚情况支付相应的月承包经费结算单位为元人民币
9.3乙方根据广州市、增城区等上级城市管理、市政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会、财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交通等部门对乙方的检查考评结果,按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扣罚乙方当月承包经费的1%,被查实拖欠、克扣环卫工人工资的,扣除当月承保经费
9.4乙方作业成绩一年累计三个月得分在90分以下的,或者连续2个月得分在9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5乙方非因不可抗拒因素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按月度支付,银行划账
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及中标通知书;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乙方环卫工人工资表;4乙方与环卫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5乙方为环卫工人缴纳五险一金表;
(6)中新镇环卫保洁清运作业质量月度考核表
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4.甲方根据乙方每月保洁清运作业质量考核分数,以及乙方实际投入的人员及设备情况(甲方有权每月不定期清点乙方投入的环卫工人及各类环卫作业车辆数量)支付当月承包款
四、合同组成详细价格、服务细则及其它有关合同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服务履行情况,并向乙方提出修改
1.2当发生服务违约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3在乙方提供服务时,如对甲方的设备造成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和本合同维护细则要求执行进行服务,发生任何服务的变更均须向甲方提出交书面报审报告
2.2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2.3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如损坏了甲方的设备,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更换同等设备若因设备的损坏而引起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作出合理赔偿(以甲乙双方协商或行政仲裁的结果赔偿)
六、合同转让与分包本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七、合同终止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九、法律诉讼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地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务期由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年日,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财政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由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监督制定,供广州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与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签订保洁服务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保洁服务,是指由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承包范围内城市道路、市内公共厕所及其水域等类型的清扫、冲洗、保洁维护及垃圾清运等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部分及空格部位填写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各种书面承诺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1中新镇农村主干道环卫工人上岗配备数量考核表附件2中新镇农村主干道环卫保洁作业质量评分表附件3中新镇农村主干道环卫保洁服务质量月度考核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广东丰润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2年月日签约日期2022年月日附件4增城区中新镇农村主干道保洁项目违约金扣罚表中新镇农村主干道环卫工人上岗配备数量考核表考核路段应配备人数月日实际考核人员数量..考核时间年性序号环卫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签名确认备注别123456789101112注考核人在备注栏里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缺岗或未配备保洁主管:日期:考核人:日期中新镇农村主干道环卫保洁作业质量评分表考核内容扣分项目扣分标准扣分值扣分原因
1.未及时清理彳图剪道路两旁杂草每段扣2分
2.路面有成片垃圾、污渍、积水、余泥(砂)等每处扣
0.5分
3.边沟、墙边、井口、绿化地等有明显保洁死角或房前屋后有积存垃清扫保洁每处扣
0.2分圾
4.扫路车未按要求对规定道路进行机械清扫每段路扣1分
5.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普扫或未按要求完成道路喷洒冲洗每段路扣2分
1.成堆垃圾露天放置或积存垃圾发现2小时后未清理每处扣1分
2.大件垃圾弃置被发现后1小时未清理每处扣1分垃圾清理
3.向下水道、绿化带或河道等倾倒垃圾每次扣5分
4.垃圾收集点周围积存垃圾每次扣1分
5.私自焚烧垃圾或未按规定处理垃圾每次扣2分
1.树木及各类设施有悬挂物未清除每处扣
0.2分
2.栏杆、侧石边有大面积油污或泥污每处扣
0.2分
3.地面、各类设施有明显的乱涂乱贴乱张挂现象每处扣
0.2分环境容貌管理
4.垃圾桶未按位摆放,未盖好关严每处扣
0.5分
5.垃圾桶及周边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满溢每处扣
0.2分
6.垃圾收集点、桶箱体有污垢,周边积存垃圾、污水每处扣
0.5分
7.垃圾桶损坏或被盗2天内未修复、补齐每处扣
0.5分
1.人员和设备未按要求时间、数目上岗到位每人(车)次扣2分环卫队伍配备
2.人员未做到“五个统一”,未实行文明作业每人次扣
0.5分和管理
3.环卫工人操作不规范,杂物乱堆乱放每处扣
0.5分
4.不服从中新镇城乡发展服务中心人员合理指令每人次扣2分
1.垃圾作业车辆不整洁、标示不清晰,在运输过程中有泗滴漏现象每次扣
0.2分
2.垃圾收集车车辆不整洁、标不不清晰、运输过程中未做到密闭每次扣
0.5分
3.垃圾投放收集点站未做到干净整洁,有卫生死角、积水、积垢,墙、作业设备设施每次扣
0.3分地面有明显破损或有蚊虫滋生配备和管理
4.作业车辆不按安全规范作业,未张贴反光标识或配置雪糕筒每次扣1分
5.清扫工具摆放不整齐,影响镇容容和交通每次扣
0.2分
6.作业车辆、设备不符合相关环卫管理要求规定每次扣1分
1.未落实垃圾分类作业的每次扣1分
2.垃圾收集运输过程未实行分类作业(混投混放、混收混运、密闭收垃圾分类管理每次扣2分运)
3.未按要求落实其他垃圾分类工作每次扣1分
1.不配合政府工作或不接受中新镇城乡发展服务中心统一调度每次扣5分重大活动保障
2.保洁未达到标准每次扣5分
1.一般污染物未在30分钟内清理每次扣5分
2.化学物品、危险物品未协助处理每次扣5分应急处理
3.恶劣天气、灾害危险解除后未及时组织恢复清理每次扣5分
4.发现卫生状况恶劣事件后不报告、处理或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仍未每次扣1分到现场处理扣分总计得分总计考核人:保洁主管:中新镇农村主干道环卫保洁服务质量月度考核表考评月次年月时间中新片得分考核时间情况福和片得分平均得分考核评定等级结果考核单位确认(公章)考核单位确认(公章)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日期日期备注制表人审核人审批人年月日备注
①甲方每月以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不少于8次的抽检,抽检平均分作为当月考核得分,按照评分的结果进行相应奖惩
②月度考核总分为100分,每月检查平均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视为合格成绩合格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承包经费9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以90分为扣减基准,每扣1分(不足1分按1分计算)即扣减乙方当月承包费的1肌当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全额承包经费乙方作业成绩连续两个月达不到90分(不含90分)及一年内低于90分的次数累计达到3次的,除扣减费用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另选其他单位承接保洁
③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规范调整检查考核内容增城区中新镇农村主干道保洁项目违约金扣罚表序扣减项目扣减标准小计(元)备注号中标人工人将垃圾倒入水渠、水塘、河1每次扣减中标人承包款500元涌、洼地、空地、废弃屋地、绿化地(带)、花基、工地、下水道等地方2中标人工人焚烧垃圾的每次扣减中标人承包款500元据投诉或其他线索,查实中标人未按相每发现一例从未购买之日起扣减关规定为工人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中标人承包款600元/人/月保险的每人扣减中标人承包款200元中标人调整工人后,未按规定时间(须在45日内)报送给采购人备案的中标人没有按规定为工人缴交住房公积5每发现一例从未购买之日起扣减金中标人承包款200元/人/月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没有按合同要求足额每缺少1个工人的当月扣减中标6配置工人数量人承包款5000元/人中标人在提供的资料中,存在谎报、瞒发现后采购人可从应付中标人的7报现象,弄虚作假,骗取工人工资及社承包款中扣回中标人骗取的资保金的金,并依法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中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配置相应的设施每发现一次(处)扣减承包款58设备,所有设施设备证照齐全、合法运万元,由采购人从中标人承包款营,如出现不符合要求的中扣除并要求中标人限期内整改9项目负责人、现场经理,未经采购人同中标人需支付5万元违约金,由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人从中标人承包款中扣减完成不了垃圾分类任务,经采购人警告采购人可以扣除2—5万元违约10后仍未有效整改的金,并可随时解除保洁合同第一次发现,扣除当月考核分数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接收中新镇辖区以外的30分,以镇名义通报保洁公司,11垃圾行为的并报送广州市、增城区城管部门备案第二次发现,扣除当月保洁费,没收履约金,解除合同;以镇名义通报保洁公司,并报送广州市、增城区城管部门备案,列入黑名单第一次发现,扣除当月考核分数30分,以镇名义通报保洁公司,并报送广州市、增城区城管部门备案保洁公司不可收取居民、商铺、企业或单12第二次发现,扣除当月保洁费,位等卫生处理费没收履约金,解除合同;以镇名义通报保洁公司,并报送广州市、增城区城管部门备案,列入黑名单第一次发现,扣除当月考核分数30分,以镇名义通报保洁公司,并报送广州市、增城区城管部门备案凡是发现保洁公司未经采购人许可,擅自13第二次发现,扣除当月保洁费,运输工业垃圾的没收履约金,解除合同;以镇名义通报保洁公司,并报送广州市、增城区城管部门备案,列入黑名单乙方未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落实工由城管部门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14作的圾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总计保洁主管现场考核人日期年月日期年月日0甲方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乙方广东丰润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约定如下:
一、合同项目内容序号项目内容服务期限价格人民币增城区中新镇农村环卫保洁自合同签订之日
4727.322828万元/1项目起3年三年合同4巨额人民市¥
47273228.28兀,(大写肆仟柒佰贰拾柒万叁仟贰佰贰拾U元贰角捌分)即每月服务费为¥
1313145.23元(壹佰叁拾壹万叁仟有,拾伍元贰角叁分)壹佰
二、服务标准
(一)项目基本概况为推进增城区中新镇城乡环卫保洁作业的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提高镇容环卫管理水平,本项目采取包工包料的全包干形式
(二)承包内容增城区中新镇农村主干道指定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三)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3年,自20三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
(四)作业配置要求
1.作业范围
1.1中新镇农村地区集丰村、九和村、联丰村、团结村、大田村、莲塘村、慈岭村、坑贝村、乌石村、钟岭村、霞迳村、山美村、安良村、茅田村、三迳村、永兴村、南池村、田美村、五联村、心岭村、三星村、合益村、官塘村、新安村、大安村、简塘村、池岭村、坳头村、新围村、联安村、双塘村、里汾村、濠迳村共33个行政村,保洁村庄主干道沿线的机动车道及道路两旁可视范围内区域(包括辅道、人行道或绿道及花基),以及垃圾投放点冲洗、保洁管养工作
2.作业基本要求(作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清扫农村主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路面、花基等垃圾,清理边沟、沟渠水面、雨污水井口垃圾、杂物,清理各类乱张贴、乱涂画和乱张挂,清洗市政环卫设施(警示桩、护栏、垃圾箱、垃圾桶等),清理空中(树木、管线、天台、雨蓬等)悬挂垃圾;及时修剪清理农村主干道两旁的杂草,不能采用除草剂等药物除草污染环境
3.2清理保洁产生的垃圾并及时将垃圾转运到垃圾中转站(以上33条行政村投放点的垃圾除外),保洁垃圾未经同意不能二次落地,同时配合城管等部门防止违规偷倒建筑废料、余泥、废弃垃圾等的现象,及时进行清理保洁范围内的垃圾,严禁向下水道、绿化带或河道等倾倒垃圾,严禁私自焚烧各类垃圾
4.3按甲方要求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收运工作,建立合适的垃圾分类收运模式并负责把垃圾分类清运到指定地点进行转运,未达到分类收运的生活垃圾实行二次分拣,落实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专收专运制度;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任务,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或广州市及增城区于当年制定的相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规定进行按照当年垃圾分类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并做好保洁消杀记录等工作
2.4农村主干道均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和人工清扫作业相结合的方式,每日喷洒清洗路面不少于3次,特别是S118线下车路路口一钟岭村-S118线霞迳村路口路段为主要路段,至少每天喷洒不少于3次,还需要结合空气质量情况增加洒水频次;其他次干道及主要街道每天至少喷洒清洗1次,并采用人工方式清扫保洁;所有巷道、人行道、辅道采用人工方式清扫保洁;
2.5做好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破坏市政设施、绿化等应急处理
2.6做好甲方布置的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中标范围)临时环卫工作任务(迎接重大节日、活动和各类检查、调研、整治等)
2.7做好环卫设施(市政沙井、下水道、垃圾收集点(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各类环卫车辆、公厕、工具房等)、环卫驿站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做好农村主干道沙井口保洁以及投放点冲洗工作在合同期满后乙方要如数归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环卫设施,若造成严重损坏或数量不足,乙方需按折旧价予以赔偿,乙方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各种环卫设施,合同期内如发生环卫设施被乙方故意损坏的,一律由乙方负责按原有标准建设、修复和购置及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8环卫作业机械化作业率不得低于35%
02.9按照甲方要求,根据国家卫生镇的保洁标准、“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管理要求、增城区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创文等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环卫保洁工作措施
(五)环卫保洁质量要求
1.保洁时间
1.1大清扫时间农村主干道每天需在7:00前完成大扫一次,第二次大清扫作业应在13:30至15:30中间进行,其余时段巡回保洁
1.2保洁时间农村主干道从8:00时至18:00时,农村投放点冲洗要求不低于两天一洗,并要求做到随脏随清,随脏随洗
2.质量要求作业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要求和质量在达到《广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卫生镇创建的最新质量要求、增城区及中新镇城乡环境卫生及镇容管理等有关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还要符合如下要求
2.1路见本色,无垃圾、污迹、积沙、余泥,无空中悬挂垃圾;边沟、井口清洁,无残留污水、沙土,无大面积明显污迹;人行道侧石、栏杆(护栏)、路牌、电线杆、路灯杆和垃圾桶等无明显污迹和乱涂画、乱张贴;房前屋后没积存垃圾
2.2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并且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下表各单项废弃物数量总和不得超过单项指标的30%o
2.3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及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主干道垃圾收集点每天至少清洗1次,果皮箱每天清洗1次,农村社道等投放点两天一洗,如残缺破损或被盗及时修复、配齐,设施周围应整洁,无蝇、无臭、无存留垃圾和污水,如甲方需要应急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增加冲洗频次;冲洗后的垃圾桶要对应投放点分类指引摆放整齐,垃圾桶里面的污水不能随地倾倒污染环境
1.4对临时休息椅、石脚边、吊渠口、市政沙井(盖)、排水口、下水道、每周清洗、清理不少于两次,垃圾中转站、各类环卫车辆、公厕、工具房每日清洗、清理,确保良好的街容街貌
2.5保洁及清运垃圾应密闭收集和分类清运、无裸露堆放,无二次落地,须运输到指定的地方进行转运,垃圾桶及果皮箱随脏随洗;垃圾收运过程中需密闭运输,无飘洒、滴漏;每天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6保洁工具卫生整洁,保洁车辆无污迹、积尘,无明显破损;垃圾收集容器和车辆及时清空和清洗,确保垃圾不外溢、距
0.5m外无臭
4.7路面散落物、丢弃物在发现后30分钟内清理,余泥、化学物品、危险物品在发现后2小时内清理;影响交通安全的立即组织清理
5.8在接到暴雨信息后立即组织对道路雨水口周边垃圾进行清扫
6.9在道路整修后、台风过后、水浸等特殊情况导致路面垃圾增加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组织人员清扫
7.10对承包区域(路段)周边示线10米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建筑余泥、沙泥、“牛皮癣”,乙方必须在发现一小时内负责清扫并清运走,且不能堆放在承包区域(路段)周边示线10米范围外的地方
8.11镇区绿化、公共绿地干净整洁,无人畜粪便、无垃圾堆积、无卫生死角、无余泥渣土
9.12公园广场清扫保洁到位,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堆积余泥,设施干净1013各垃圾收集点以及周边的的落地垃圾由乙方负责保洁入桶,如发现垃圾收集点垃圾满溢的应及时告知中新镇垃圾清运服务公司或城乡发展服务中心,道路边的废弃物由乙方负责清运至指定地方暂存或处理1114乙方需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实行垃圾分类作业,负责培训工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运,严禁混收混运行为,实行密闭运输1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2.1目总负责人1名,需在项目工作地点驻点办公;
12.2村主干道及投放点保洁管养片区管理人员4名(主管),配置的环卫工人数不得少于80人(其中不少于30名会驾驶电动车辆人员),司机6名,文员1名,要求男性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男性所占比例不得低于总人数的30%o13设备配置要求
13.1方要根据垃圾清扫、保洁、垃圾分类运输及生活垃圾清运量配备足够适用的作业车辆、工具等设备设施
13.2方配备的车辆、工具等设备设施,均要符合增城区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农村片区至少要配备4辆高压清洗车(具备洒水功能)、2辆道路清扫车、30辆电动三轮车、4辆电动高压冲洗车14其它要求
14.1方须取得广州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相关行政许可及资质
5.2项目采用全包干形式,乙方按中标金额在服务期内承担作业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但甲方额外增加作业内容除外
5.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如乙方有擅自转包或分包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4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配置机械设备,要求所有设备证照齐全、合法运营,若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起十日内达到要求,并由甲方从乙方服务费中扣除5万元,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5乙方必须按照广州市城乡管理有关管理规定,对投标所配备的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进行首次检查并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合格的车辆、设备才能统一纳入全市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的监管系统,并投入作业
5.6环卫作业机械化作业率(含高压冲水)不低于35%o
5.7乙方的用工标准按《劳动合同法》和广州市劳动用工相关标准执行其工作人员薪金不得低于《广州市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及《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调整环卫工人基础工资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最低标准乙方必须按规定为全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人身意外险等,保证工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1.18为确保作业的稳定性,如原环卫承包公司的环卫工人同意,乙方应接收原环卫承包公司的环卫工人,培训考核后办理上岗用工手续,经考核不合格的,经甲方同意后可予以淘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从当地村(居)民中聘用,当地居民占所有工作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
5.9乙方要确保员工的稳定,更换人员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须在更换人员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频繁更换人员获取利nfL o
5.10乙方每月必须提供所有员工的相关资料(包括工资表、社保证明及新入员工的资料等)给甲方备案,对一些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安排及相关制度,甲方有权参与管理和裁决如甲方想了解查阅乙方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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