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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群体保健科工作制度类别妇女群体保健科一工作制度编号QTBJ-1-01妇女群体保健工作制度名称生效日期0000-01-15修订日期0000-01-01制定单位妇女群体保健科版本第3版—制定目的按照妇女群体保健工作的职责要求,规范开展妇女保健的群体工作,提升妇女群体保健工作服务质量二适用范围妇女群体保健工作人员三主要内容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健康服务2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订符合本市实际的妇女保健工作发展规划、保健业务管理规范、技术常规、考核标准,拟定关于基层妇幼保健方面的各种文件并组织实施3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辖区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的培训、督导及实施效果评价,持续改进项目工作4指导基层保健服务机构开展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全市群体服务工作密切与辖区妇女保键人员联络,及时了解和分析全市妇幼保健状况,为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5对辖区从事妇女保健医疗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广适宜技术制定全市培训计划,举办相关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6负责妇女保健相关数据的收集、质量控制与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7掌握辖区妇女常见问题和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开展研究,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四参考文献1依据《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2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附件,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3《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国卫办妇幼发
[2015]59号)4《省“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5《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10号6《妇幼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妇幼卫便函
[2016]113号)7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8《市2019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沪卫办字
[2019]110号)9《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版》(鲁卫妇幼字
[2020]4号)10《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宫颈癌筛查工作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妇函
[2021]635号)类别妇女群体保健科一岗位职责编号QTBJ-2-02妇女群体保健科主任岗位职责名称生效日期0000-02-01修订日期0000-01-20制定单位妇女群体保健科版本第版31在分管院长和妇女保健部主任的带领下,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订符合本市实际的妇女保健工作发展规划、保健业务管理规范、技术常规、考核标准,拟定关于基层妇幼保健方面的各种文件2负责辖区妇女保健工作常规的制定、实施和技术指导以及年度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3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开展辖区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人群筛查工作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等业务指导、督导和质量控制4指导基层保健机构开展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全市群体服务工作5对辖区从事妇女保健医疗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广适宜技术密切与辖区妇女保键人员联络,及时了解和分析全市妇幼保健状况,为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6负责妇女保健相关数据的收集、质量控制与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7掌握辖区妇女常见问题和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开展研究,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8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工作任务和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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