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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XXXXX承诺验收制操作办法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以及浙江省经信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14)564号)和浙江省经信委《关于解决制约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共性问题的意见》(浙经信投资〔2015〕32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适用范围为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即工业企业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前提下开展的审批目录清单外的技术改造项目(包含厂房扩建、厂房改建、单纯购置或企业利用其它企业厂房开展生产线扩建、改造)“新增建设用地”是指从国土部门新取得的工业用地,包括供地后未开工而形成的未利用土地,或供地后未批先建而形成的未利用土地“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以外的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
二、项目办理收到备案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出具“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职业卫生承诺事项不予办理通知书”(附件23),并告知企业不予办理的原因及其它办理途径等事项对“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目录清单”之内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按安全生产审批相关流程办理
三、项目建设对不涉及审批目录清单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凭相应行政职能部门出具的承诺备案受理书开展建设;对涉及审批目录清单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凭所涉审批目录清单事项相应行政职能部门的批文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承诺备案受理书开展建设对于不涉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事项,企业不需办理相关承诺手续,可以进行自主建设
四、项目验收项目建成后,企业按照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承诺备案受理书”告知的要求开展自查,及时整理好资料,并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或复验申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提出的验收或复验申请,要结合实际,本着方便企业的原则,部门能一起验收的尽量集中验收企业负责的单项验收,由企业自行完成环保事项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试生产前,根据环评内容,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监测,按规范自行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予以公开,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建设(规划)事项实行承诺备案制的“零土地”技改项目竣工后,企业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通过向县住建局提交房屋建筑面积实测成果报告、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报告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具体见附件20)办理竣工核实手续,住建局依据承诺申请时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规划核实,并尽量与相关部门实行集中验收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不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要加快整改处置对实行承诺备案制的“零土地”技改项目,房产部门可以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作为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企业自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县住建局提交建设工程验收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见附件21)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安全生产事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试生产前,由企业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对不涉及“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范围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按《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提交备案材料消防事项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向经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同时企业应按程序到消防窗口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比例为百分之百,并补送施工许可等文件节能、消防、环保、建设(规划)、安全生产、气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允许投产使用的文书
五、加强组织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县经信、县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环保、住建、安全生产、气象、行政执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审批方式改革工作,落实责任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实施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工办人员要认真研究操作办法,加强宣传,做好企业指导工作
(二)加强事前承诺指导落实“五个一”工作准则明确一张清单,“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以外项目不再审批转而实行承诺验收制度;细化一个流程,实现“一图在手,审批无忧”;建全一个机制,建立完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联审会审制度,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开展联合踏勘和集中会审,即时出具受理结果;建立一个承诺验收工作指导组,组团一同上门服务,及时召开协调会,解决项目审批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一个项目库,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便于跟踪服务
(三)强化事中监督管理
1、规范建设项目开工前,企业向县项管办报备开工时间,项管办将开工时间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在项目开工一个星期内,组织承诺验收工作指导组到项目现场进行各类监管事项交底,确保项目建设合乎规范
2、跟踪督查各单位在集中交底后,根据各自监管内容开展日常监管活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实施2次以上的监管指导工作,并认真填写《XXXXX“零土地”技改项目承诺验收工作监管服务单》(附件4),及时抄告县项管办和相关企业,对建设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符合承诺执行的有关标准的,要做到早发现、早整改
3、信息共享各单位在工程监管中的各类信息要及时汇总至县项管办,监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应统一汇总,建立台帐,并建立平台共享
4、优质服务企业要边建设边及时编制环评、能评、安评等相关报告,充分发挥中介服务中心和中介机构协会的作用,尽量缩短编制时间,降低中介费用,减轻企业负担,提供高效快捷服务
(四)严格项目验收标准
1、规范验收程序验收部门应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资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审查通过的,出具验收意见,如需进行现场勘查的,应在自收到申请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并出具验收意见对不符合投产使用条件的项目,相关验收部门应当场说明原因及需整改的问题,并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整改通知书等相关书面意见企业经整改后及时提出复验申请,相关验收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验工作,对整改后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及时出具允许投产使用的文书,仍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责令企业进行再次整改,直至复验通过对未按照要求实施、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项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2、提高验收效率项目集中验收采取“谁审查、谁验收”的原则,应严格控制参加的部门和人员范围,原则上涉及承诺事项的部门参加验收,对不涉及或已完成单项验收的项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参加
3、开展分组指导各成员单位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实行项目建设工程类综合验收和项目投产专项综合验收的分组指导项目建设工程类综合验收指导组指导项目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计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房产登记复核项目投产专项综合验收指导组指导项目为项目节能情况验收、环评备案执行情况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验收分组指导时需到项目现场进行当面对接
(五)严明工作纪律
1、专人负责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零土地”技改项目审批工作,并选派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具体负责“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验收工作全面实行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认制,各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须报县项管办备案,并提前告知企业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相关单位监管缺失或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告知项目业主进行整改或告知事项不明确,造成项目无法通过验收的,须对涉及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2、依规操作“零土地”技改项目承诺验收工作必须遵循“公开、依法、透明、高效”的准则,杜绝拖延、推诿、刁难项目业主等现象发生,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增设前置条件,更不得借机强制服务
3、一次告知承诺验收事项办理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承诺、验收、整改等各环节业主需知晓的事项以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需一次性告知业主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验收制操作办法》(XXXXX政办发[2014)43号)即行废止附件
1.XXXXX“零土地”技改项目承诺验收工作指导组
2.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目录清单(2015年)
3.XXXXX“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验收流程图
4.XXXXX“零土地”技改项目承诺验收工作监管服务单5-
7.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申请表、备案通知书、不予备案通知书8-
15.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节能、环保、消防、气象、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职业卫生事项承诺书16-
22.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承诺备案受理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表、消防、气象、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职业卫生承诺备案受理书
23.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XXX承诺事项不办理通知书
24.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集中验收申请表附件1“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XXXXX承诺验收工作指导组组长陈荣东副组长鲍鸣庞彬福蒋尚卫庞永照俞圣兴李华金祖余庞正国翁皓华(县环保局)成员裘旭强(县经信局)许和陆东晓(县住建局)平(县经信局)韩永(县庞兴致(县安监局)许环保局)王丹(县住建董嫣培(县安监局)局)晓亮(县安监局)王三明(县气象局)高杨涛(县消防大队)云鹏(县消防大队)徐冬宏侃(县行政执法局)徐昌忠(县经信局)裘善淼(县行政服务中心)附件2台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XXXXX(审批目录清单年)2015
一、经信部门管理的审批目录清单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4年本)(浙政发〔2014〕24号)规定的项目核准;
2.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核准;
3.纺织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8个高耗能行业的项目的节能审查
二、消防部门管理的审批目录清单
1.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
2.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
3.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
三、环保部门管理的审批目录清单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
(2014)86号)确定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中任意一个条件的项目
①未在已完成规划环评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各类产业园区内,
②污染物增加,
③涉及环境敏感区,
④废水不能纳管集中处理建设(规划)部门管理的审批目录清单建筑面积增加20%以上或者建筑加层超过1层;在县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或县工业园区(功能区)外的建设项目
五、安全生产部门管理的审批目录清单
1.非煤矿山项目(含尾矿库)的相关安全生产许可;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相关安全生产许可;
3.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项目的相关安全生产许可;
4.职业病危害较重及以上建设项目的相关职业卫生许可
六、气象部门管理的审批目录清单
1.爆炸和危险化学品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一)项目立项
1.企业申请
1.1对不涉及“经信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范围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登录浙江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管理系统(网址http:〃xmtz.zjjxw.gov.cn/index.jsp),填报“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申请表(附件5)后,向经信部门提交办理申请
1.2对“经信部门审批目录清单”之内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应按项目核准相关规定向经信部门报批经信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见附件2-1)
2.经信部门办理对不涉及“经信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范围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项目备案“零土地”技改项目备案办理实行“零前置”,即在“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办理中,把备案工作作为项目管理的首个环节,不再将能评、环评等审批事项作为项目备案的前置条件经信部门自收到项目申请材料起,应在1个工作日内,开展备案审查、完成备案办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向企业出具“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以下简称“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6),给予立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出具“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不予备案通知书(附件7),并告知企业项目不予立项备案的原因及其它可能的办理途径等事项
2.在国家气象观测站和雷达站周边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审批“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验收审批流程图(改扩建项目)附件3XXXXX“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验收审批流程图(纯设备投入项目)XXXXX附件4〃零土地〃技改项目承诺验收工作监XXXXX管服务单监管服务单位企业名称法人代表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备案文号项目内容服务内容(盖章)年月II企业签收意见(盖章)附件5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申请表项目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成立年份企业登记注注册资金册类型企业总资固定资产净值(万企业基本情况产(万元)元)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建设项目名称拟建地址主要建设内项目基本情况容及规模(生产能力)项目所属行建设起止年限到业总投资(万元)(其中项目用汇万美元)底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动金项目投资情况铺工程建设建设期利土建设备安装预备费流其他费用息资资金来源(万元)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票/债券其他
1、项目总用地面积一平方米,其中新征用地面积0平方米项目利用企业已有土地的,土地证等证书文件编号_______O租赁使用其他企业厂房的,出租方土地证等证书文件编号_____O项目用地(建筑)情况
2、项目原建筑面积一平方米,实施技术改造后建筑面积一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一平方米实施技术改造是否涉及主体建筑结构改变—(填“是”或“否)o
1、项目不属于《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4年本)》规定的项目
2、项目不属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中报单位承诺
3、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应的行业准入(行业规范)条件
4、项目备案申请表填报内容真实备注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单位(盖章)申请日期附件6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本地文号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所属行业拟建地址建设起止年限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准予备案请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向当200764地经信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要求,请企业凭此备案通知书,向节能管理、消防、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气象等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备案机关盖章)年月日备注
1、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壹年,自备案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业主应在备案通知书有效期满30日前向原备案的企业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延期逾期不报,备案通知书自动失效
2、已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附件7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不予备案通知书你单位申请备案的(XXXX项目)收悉经审核,该项目不符合有关要求(说明见附注),不予以备案特此通知附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机关盖章年月日附件8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XXXXX项目节能事项承诺书编号项目名称承诺方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
(二)法定代表人
(三)拟建地址
(四)建设起止年限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六)项目总投资
二、承诺内容
(一)本项目不属于以下条款内容纺织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八大高耗能行业
(二)项目建设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主要用能设备选择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技术标准;不使用国对“经信部门审批目录清单”之内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核准制办理
(二)节能事项
1.企业申请
1.1对于不涉及“节能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范围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在网上(网址http/ttjx.gov.cn)或从办事窗口,通过填报“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节能事项承诺书(附件8)后,向县节能办(县经信局能源科)提交办理申请
1.2对“节能部门审批目录清单”之内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应提交有资质机构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向县节能办(县经信局能源科)申请专家组评审节能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见附件2T)o
2.节能事项办理对不涉及“节能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范围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县节能办(县经信局能源科)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出具“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节能事项承诺备案受理书”(附件16);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当场或自收到备案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出具“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承诺事项不予办理通知书”(附件23),并告知企业不予办理的原因及其它办理途径等事项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落后设备
3、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不高于XXXXX每五年计划末预期目标值,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省行业能耗准入标准(没有准入标准的,可执行限额标准)
4、积极采用相关节能措施
5、项目用能总量不突破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基于项目产能核定的用能总量
6、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执行标准出台或修改,按新标准执行
三、违约责任
(一)企业不履行承诺义务或者履行承诺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限期改正、从重处罚、直至停产恢复原状等违约责任企业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义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必须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企业在履行承诺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三)企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承诺的,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并限期采取补救整改措施,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四)除以上承诺事项外,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若发生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承诺书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承诺方(盖公章)年月日附件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业主XXXXX承诺书编号项目名称承诺方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
(二)法定代表人
(三)拟建地址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五)项目总投资
二、承诺内容本单位拟在xxxxx镇(街道)内进行技改项目我单位全程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过程,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现就该项目的环保事项承诺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六项原则
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2、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
4、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5、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6、符合维持环境质量要求
(二)项目建设符合其它环保要求
1、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未违反省、市两级政府部门制定的行业整治提升的规定
2、符合所在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3、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4、所在园区有完善的污水管网,且污水能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
(三)我单位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和标准,愿接受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处罚,直至停产、拆除并恢复原状等
三、承诺书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承诺方(盖公章)年月日附件10环评单位承诺书XXXXX环境保护局:单位拟在道内进技改项目我XXXXX镇街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件的编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及环评结论负责现承诺如下
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结论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和当地总体规划,生产过程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认证,该项目的实施可行
二、关于环评影响评价文件质量
1、严格按照评价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2、选用评价标准正确,评价范围和评价等级确定符合相应导则的要求
3、工程分析科学、合理污染因子识别正确,准确测算建设项目污染物“三本帐”;生态影响影子筛选和分析合理,反映项目行业特征和当地环境特征
4、污染治理措施可行,生态修复与恢复对策合理
5、环境影响预测因子、参数、模式选取正确,引用排放速率正确,预测点位合适,预测结果可信,符合导则要求单位名称(盖章)年月0附件11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XXXXX消防事项承诺书编号项目名称:承诺方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
(二)法定代表人
(三)拟建地址
(四)建设起止年限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六)项目总投资
二、承诺内容
(一)本项目不属于以下条款内容
(1)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
(2)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
(3)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
(二)项目建设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
1、勘察和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建设单位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3、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4、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5、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承诺及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承诺及时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6、承诺该项目中的高层民用建筑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另行报批
7、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执行标准出台或修改,按新标准执行
三、违约责任
(一)企业不履行承诺义务或者履行承诺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办理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将该项目列为必抽项目,抽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并依法予以处理
(二)企业不履行承诺义务或者履行承诺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限期改正、从重处罚、直至停产恢复原状等违约责任企业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义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必须按法律法规执行
(三)企业在履行承诺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四)企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承诺的,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并限期采取补救整改措施,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着责任
四、承诺书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承诺方(盖公章)年月日附件12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XXXXX改造项目气象事项承诺书编号项目名称承诺方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
(二)法定代表人
(三)拟建地址
(四)建设起止年限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六)项目总投资
二、承诺内容
(一)本项目不属于以下条款内容
1、爆炸和危险化学品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2、在国家气象观测站和雷达站周边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审批
(二)项目建设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
1、项目涉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
一、
二、三对“节能部门审批目录清单”之内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按《XXXXX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管理办法》办理
(三)环保事项
1.企业申请
1.1对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所有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以及已完成规划环评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各类产业园区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且污染物不增加、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废水纳管集中处理的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企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从办事窗口,通过填报“XXX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业主承诺书”(附件9),向县环保部门提交申请承诺管理同时,环评单位应提交“环评单位承诺书”
1.2对“环保部门审批目录清单”之内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应编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环保部门审批环保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见附件2-3)
1.3简化已完成规划环评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各类产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环评内容该区域内的项目环评内容可以根据规划环评的分析论证情况予以简化区域内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无需公众调查,简化建设项目选址周边自然环境概括描述、社会经济环境概括描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项目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废水纳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可行性及园区集中供热的可行性类防雷建筑物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设施),应当安装防雷装置,防雷装置设计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防雷标准,并经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设计技术评价
2、防雷装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进行防雷工程安装施工
3、项目投运前,防雷装置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合格
4、项目在国家气象观测站等场所和气象探测设施周边保护范围内建设的,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5、项目属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需通过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
三、违约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无条件承担所有整改、不予投产等责任;
四、承诺书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承诺方(盖公章)年月日附件13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XXXXX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承诺书编号项目名称承诺方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
(二)法定代表人
(三)拟建地址
(四)建设起止年限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六)项目总投资
二、承诺内容
(一)本项目不属于以下条款内容增加建筑面积超过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部分)20%或者建筑加层超过1层;在县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或县工业园区(功能区)外的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
1、建设工程在合法土地上进行;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项目建设未损害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执行标准出台或修改,按新标准执行
三、违约责任
(一)企业不履行承诺义务或者履行承诺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限期改正、从重处罚、直至停产恢复原状等违约责任企业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义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企业必须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企业在履行承诺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三)企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承诺的,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并限期采取补救整改措施,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承诺书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承诺方(盖公章)年月日附件总平面图、施工图及项目建设规模附件14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XXXXX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事项承诺书编号项目名称承诺方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
(二)法定代表人
(三)拟建地址
(四)建设起止年限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六)项目总投资
二、承诺内容
(一)本项目不属于以下条款内容增加建筑面积超过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部分)20%或者建筑加层超过1层;在县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或县工业园区(功能区)外的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
1、符合建筑工程用地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相关要求;
2、施工场地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3、确定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6、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7、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执行标准出台或修改,按新标准执行
三、违约责任
(一)企业不履行承诺义务或者履行承诺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限期改正、从重处罚、直至停产恢复原状等违约责任企业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义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必须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企业在履行承诺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三)企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承诺的,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并限期采取补救整改措施,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承诺书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承诺方(盖公章)年月日附件15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XXXXX职业卫生事项承诺书编号项目名称承诺方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
(二)法定代表人
(三)拟建地址
(四)建设起止年限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六)项目总投资
二、承诺内容
(一)本项目不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严重的建设项目
(二)本项目建设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
(1)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要求,综合判断本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一般的建设项目
(2)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自评审,且落实专家评审意见
(3)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自评审,且落实专家评审意见
(4)在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自评审,同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组织竣工自验收,且落实专家评审、验收意见
(5)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违约责任
(一)企业不履行承诺义务或者履行承诺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限期改正、从重处罚、直至停产恢复原状等违约责任企业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义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企业必须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企业在履行承诺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三)企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承诺的,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并限期采取补救整改措施,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企业除以上承诺事项外,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若发生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承诺书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承诺方(盖公章)年月日附件16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XXXXX项目节能事项承诺备案受理书编号:XXXXXX企业:你单位于X年X月X日提交XXXXXXXXXXXXXXXX项目节能事项承诺书,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同意备案项目试产6个月后,请及时办理节能审查事项验收手续办理前按以下要求整理准备好材料
1、《XXXXXX项目竣工节能验收申请表》1份;
2、《XXXXXX项目竣工节能验收自查报告》1份;
3、《XXXXXX项目节能事项承诺书》1份(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附件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表XXXXX编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建设实施地点联系人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证书编号联系人环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建设项目环保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立项(备案)文件;、经办人身份复印123备案文件件及法人委托书;、企业承诺书;、环评单位承诺书;、其他材456料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办理备案中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及信息均经本单位确认真实,无虚假,且未隐瞒事实企业声明单位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该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表已于年月日收讫,备案信息清楚,文件齐全,现予以备案项目竣工后,请你单位及时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并向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备案意见工验收备案手续经办人备案受理部门(公章)日期注本表一式四份分析等内容,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效率
2.环保部门办理对于不涉及“环保审批目录清单”范围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县环保局就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出具“XXX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表”(附件17);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当场或自收到备案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出具“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承诺事项不予办理通知书”(附件23),并告知企业不予办理的原因及其它办理途径等事项对“环保部门审批目录清单”之内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相关流程要求办理
(四)消防事项
1.企业申请
1.1对于不涉及“消防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范围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从办事窗口,通过填报“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消防事项承诺书”(附件11)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后,向县消防大队提交申请承诺管理
1.2对“消防部门审批目录清单”之内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按《建筑工程消防监督规定》办理消防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见附件2-2)
1.3不涉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事项,企业无需附件18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XXXXX项目消防事项承诺备案受理书编号XXXXXX企业:你单位于X年X月X日提交XXXXXXXX年XXXXXX项目消防事项承诺书,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同意备案项目竣工后,请及时办理XXX项目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办理前按以下要求整理准备好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消防设计说明、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和修改的图纸资料;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认可/技术鉴定证书;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可燃易燃装修材料见证取样告知单及检验报告;
(五)具备联动控制功能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应提供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工商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承办人还应出具委托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附件19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XXXXX项目气象事项承诺备案受理书编号:XXXXXX企业:你单位于X年X月X日提交XXXXXXXXXXXXXXXX项目气象事项承诺书,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同意备案项目竣工后,请及时办理气象事项验收手续办理前按以下要求整理准备好材料
1、《防雷检测报告》一份;
2、涉及气候可行性项目,提交《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一份;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附件20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XXXXX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承诺备案受理书编号XXXXXX企业:你单位于x年x月x日提交xxxx你xxxxxxxxxx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承诺书,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同意备案项目竣工后,请及时办理项目规划竣工核实手续办理前按以下要求整理准备好材料
1.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份;
2.房屋建筑面积实测成果报告,一份;
3.消防验收合格(备案)证书,一份;
4、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一份;
5、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报告及图件(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前进行竣工测绘),一份;
6、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一份;
7、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以及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附件21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XXXXX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事项承诺备案受理书编号XXXXXX企业:你单位于X年X月X日提交XXXXXXXXXXXXXXXX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事项承诺书,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同意备案项目竣工后,请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前按以下要求整理准备好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附件22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XXXXX项目职业卫生事项承诺备案受理书编号XXXXXX企业:你单位于X年X月X日提交XXXXXXXXXXXXXXXX项目职业卫生事项承诺书,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同意备案项目竣工后,请你单位及时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验收,并办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前按以下要求整理准备好材料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立项有关审批文件(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自评审意见;
(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建设单位对设计专篇自评审意见;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及建设单位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自评审意见、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验收情况报告;
(六)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单位相关资质证明,以及建设项目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影印件);
(七)建设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律责任承诺书;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曰建设单位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附件23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XXXXX承诺事项不予办理通知书XXX你单位申请办理承诺验收手续的xxxxxxx项目收悉经审核,该项目不符合有关要求(说明如下),不予以受理特此通知附注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附件24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XXXXX集中验收申请表编号部门:本单位项目名称已建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现提出验收申请,请组织(、、、)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项目集中验收(联系人:XXXX,电话XXXXX)申请单位(盖公章)年月日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XXXXX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15日印发办理相关承诺手续
2.消防部门办理对不涉及“消防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范围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县消防大队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出具“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消防事项承诺备案受理书”(附件18),按照备案系统中总队新增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模块受理并录入,抽查比例为零(对涉及审批目录清单内的项目,按照公安部119号令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可不提供规划许可文件,但应在申报竣工验收时补送)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当场或自收到备案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出具“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消防承诺事项不予办理通知书”(附件23),并告知企业不予办理的原因及其它办理途径等事项对“消防部门审批目录清单”之内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按《建筑工程消防监督规定》办理
(五)气象事项
1.企业申请
1.1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气象事项承诺备案办理中,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前置要求,对于不涉及“气象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范围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从办事窗口,通过填报“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气象事项承诺书”(附件12)后,向县气象部门提交申请承诺管理
1.2对“气象部门审批目录清单”之内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按气象部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程序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气象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见附件2-6)
1.3不涉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事项,企业无需办理相关承诺手续
2.气象部门办理对不涉及“气象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范围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县气象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出具“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气象事项承诺备案受理书”(附件19);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当场或自收到备案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出具“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气象承诺事项不予办理通知书”(附件23),并告知企业不予办理的原因及其它办理途径等事项对“气象部门审批目录清单”之内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待项目竣工后,按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程序进行办理
(六)建设(规划)事项
1.企业申请
1.1对于不涉及“建设(规划)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范围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承诺申请时,向县住建局提交备案文件、规划总平面图、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周边存在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有日照要求建筑物的,项目主体是高层建筑的应提交日照分析报告,主体是低、多层建筑的应符合日照间距标准要求;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项承诺申请时,企业向县住建局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设计单位关于结构安全的说明企业可从办事窗口,通过填报“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施工)事项承诺书”(附件
13、附件14),向县住建局提交申请承诺管理
1.2对“建设部门审批目录清单”之内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需向县住建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建设(规划)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见附件2-4)
1.3不涉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事项,企业无需办理相关承诺手续
2.建设部门办理对不涉及“建设(规划)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范围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县住建局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出具“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事项承诺备案受理书”(附件
20、附件21);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当场或自收到备案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出具“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施工)承诺事项不予办理通知书”(附件23),并告知企业不予办理的原因及其它办理途径等事项前款规定需要提交日照分析报告的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事项承诺备案前应依法进行公示,其他项目不需要进行公示对“建设(规划)部门审批目录清单”之内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建设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经县住建局许可后,企业须将涉及建设(规划)事项的全套资料向县行政执法局提交一份
(七)安全生产事项
1.企业申请
1.1对于不涉及“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范围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从办事窗口,通过填报“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职业卫生事项承诺书”(附件15)后,向县安全生产部门提交申请承诺管理
1.2对“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目录清单”之内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企业按安全生产审批相关规定申报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见附件2-5)o
2.安监部门办理对不涉及“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目录清单”范围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县安全生产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出具“XXXXX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职业卫生事项承诺备案受理书”(附件22);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当场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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