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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泾县中学“十佳教师”评选细则
一、思想工作表现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3.能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
二、教育教学工作2017-2018学年以来,须具备下列一项以上条件
1.承担本专业学科一线教学任务,工作量满负荷,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需兼任本专业学科一定课时量所教学生在2017-2018学年度宣城市期末统考或在2018年高考中成绩优秀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参与组织的学科竞赛、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大赛、专业技能竞赛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市级以上表彰
3.获得校级以上“教坛新星”或“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或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综合表彰
4.在建设班集体、培养良好班风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部门授予的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级或优秀团支部)称号
5.在学校学期教学常规检查中获A等级及以上
三、教育科研工作2017-2018学年以来,须具备下列一项以上条件
1.至少要有1篇本学科教研论文在县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教学、教研论文(包括CAI课件、优秀教案)评选中,获县二等奖以上
2.参加过县级以上教学技能竞赛、优质课评选(包括录像课)并获县级二等奖以上
3.作为主要研究者或主持人承担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取得明显的研究成果(须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规划部门认定)
4.在学校学期教科研常规检查中获A等级及以上
5.承担过校级以上专题讲座、学法指导等教科研活动,或承担过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包括教学开放日)并获得较好评价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施“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选:
(1)有严重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
(2)安全责任事故
(3)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损害学校名誉或形象等其他行为泾县中学“十佳教师”申报表(2017—20178学年度)任教年任教学姓名性别级科年度考核情年度出勤情周课时数况况学年度教案检查情况检查时间检查单位等级教导处审核第一学期教导处第二学期教导处学年度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检查情况检查时间检查单位等级教研处审核第一学期教研处第二学期教研处学年度教育教学成绩学年度教科研成绩学年度综合获奖情况年级部意见签字日期评审工作领导组意见签字日期公示结果校批学审年月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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