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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承租运营合同车号鲁AXXXXXXX甲方_____________XX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XX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XX XX XX
(十一)承租期内,车辆附属营运设施(计价器、计价器铅封、顶灯、防护网、门徽、“一体机”、车内监控、行车记录仪全套设施、车辆牌照等)发生损坏,其设施自身损失及因此造成的处罚所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某些营运设施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及连带发生的服务投诉纠纷,乙方承担相关处罚及赔偿责任
(九)监督甲方的经营管理行为,对其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乘客满意度测评等活动
(十一)乙方严格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十二)乙方应承担经甲方批准后使用的副班驾驶员的工装费用
(十三)乙方应严格遵守行业管理规定规范运营
1.实行错峰交接班,做到早7时前和晚7时后交接班
2.确保车辆早晚高峰时段的出车每月达到26天以上
3.不得有在行驶中进食、接打手机、编发短信、观看视频和使用对讲机等影响安全运营行为
4.不得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停运、罢运、集会、游行、上访等事件
5.不得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承包运营合同收回车辆,将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追偿损失
(十二)按照相关法规,及时对承租车辆进行相应检测,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拖检、漏检或检测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交强险及商业险费用上浮的,上浮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四)关于收取折旧费的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无提前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不产生加速折旧费
2、合同期内,按照第十四条规定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相应的折旧费,具体约定如下1履约时间『365天的,收取折旧费5000元2履约时间366-730天的,收取折旧费12000元3履约时间730天以上的,收取折旧费18000元十五乙方故意造成计价器、里程表失准或损坏的和私自安装非法营运设施由此给乘客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并查实一次,乙方须支付甲方人民币20000元违约金计价器、里程表、“一体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送修,不得继续营运,费用由乙方承担,停运损失自行承担十六乙方必须爱护和正确使用“一体机”配套设备及功能,接到公司及管理部门的违规提醒要及时整改,凡是违规使用“一体机”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肆万元整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行业管理规定和协会自律意见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提出变更合同的一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0000元整: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乙方逾期工天未交纳月承租费的;
2、乙方严重违反《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行业管理规定,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被行业管理部门一年内通报2次,被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保证金不退
3、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
4、乙方被依法刑事处罚或因故被司法机关审查处理的;
5、乙方发生较大以上经营道路运输车辆事故,负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的;
6、乙方年度内发生三次以上有责投诉经查属实的,或利用计价器作弊、套牌从事非法营运的;
7、乙方拒不执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实施的更新政策或非正常上访、非法上访,参与集体罢工或大规模停运等损害行业发展和声誉、影响社会稳定活动的;
8、乙方一年内被客运管理部门两次扣满20分的;
8、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提供虚假证明,隐瞒患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职业禁忌病或存在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的;
9、乙方故意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10、乙方年度内有6次(包括6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
11、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积极配合处理的;
12、乙方雇佣的副驾驶员未及时报备注册,经核实2次以上的
13、按照合同约定用保证金先行抵扣的应在30天内补足,45天内未补足的
14、乙方酒后(含饮酒后和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
15、承包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无资格人员、饮酒或醉酒后人员驾驶的;
16、甲方为乙方垫付交通事故理赔额之外的费用在45天内未偿还的
17、将承包车辆私自转包给他人营运的;
18、乙方应按时参加营运安全服务月度培训,年内超过2次未参加培训的;
19、乙方将车辆进行典当、抵押、抵债的
20、乙方有其它严重违反国家、行业法规,企业制度的
21、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以承租车辆为工具,集众闹事、群体上访、扰乱社会治安、从事非法活动被查实的,或者是到公司寻衅滋事、造谣串联,侮辱、谩骂甚至殴打公司管理人员,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的,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合同保证金不退
22、乙方有拒绝甲方对车辆稽查监督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拒不向甲方赔偿的、拒不执行甲方各项违约处罚的情形之一,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合同保证金不退
23、乙方2次(含2次)以上拒绝甲方对车辆稽查监督的;2次(含2次)以上拒绝、阻挠甲方采集车辆营运数据;2次(含2次)以上违规使用“一体机”,接到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又拒不接受甲方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保证金不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保证金按双方协商执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或患有不适应车辆驾驶运营的职业禁忌症,并经市级以上医疗鉴定机构出具相关证明的;
2、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甲方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但因不可抗力和行业行政处罚措施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外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一)甲方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乙方可协商期满后是否继续签订承租运营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三)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四)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运营证照、车辆及附属设备,将车辆到甲方指定汽修厂对其进行验收,以使车辆达到交车标准,甲方免收检查费车辆达不到交车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车辆状态恢复费用
(五)交车前乙方应及时办理ETC卡注销、清理交通违法、处结交通事故和服务纠纷、补足欠缴费用等遗留问题
(六)达到验收标准并且甲、乙方无未处理完违背合同意愿的事项,如乙方及时办理ETC卡注销、清理交通违法、处结交通事故和服务纠纷、补足欠缴费用等遗留问题甲方在合同终止后60日内,将保证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乙方不按时交回车辆、附属设施和营运手续或未按规定配合甲方的车辆退市工作,每拖延一天,甲方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人民币)500元整,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车辆手续丢失或不全者,缺少项目由乙方负责出资补办乙方按时交回车辆和营运手续后,车辆由甲方负责处理第十六条违约责任(-)甲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0000元整
(二)乙方雇佣无客运资格证或有客运资格证但未在甲方注册的人员开车运营,经公司或客运主管部门查实的,乙方须停运37天,并向甲方交纳10000元违约金〜
(三)经落实乙方发生拒载、绕道、多收费、服务态度、未送达等服务投诉,每发生一次服务违章投诉,甲方停运乙方所承租车辆37天,若发生三次以上行为并属于有〜责投诉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运营车辆交回甲方,保证金不退还乙方并交甲方作为违约金
(四)、甲方为乙方垫付交通事故理赔额之外的费用,使用保证金先行抵扣,未按规定在30天内补足保证金的,按照每天5%标准收取滞纳金;
(五)、乙方未按时参加营运安全服务月度培训的,停运3天;
(六)、乙方未按要求进行隐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隐患、车辆GPS、计价器等其他服务设施失效或损坏)整改的,停运3天,经甲方通知后拒不服从管理怠于对车辆隐患进行整改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承包运营合同收回车辆,将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追偿损失;
(七)、乙方年度内发生2起轻微交通事故的,停运3天;
(八)、因乙方发生有责交通事故或保管使用不善,导致甲方车辆损失,维修费用高于车辆残值(按照甲方财务部折旧计算)或直接报废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合同并将车辆按照报废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预期收入减损等情形,乙方及担保方应当进行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九)、未经甲方同意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乙方擅自将车辆留置于甲方营业场所,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每日50元的标准收取停车费用,甲方不负责停放期间车辆设施及内部物品的保管同时一,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缴费及车辆安全保管义务;
(十)、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不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自主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替代承包人,经甲方认可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未能自主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替代承包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肆万元;同时承担甲方车辆空置期损失费用和车辆状态恢复费用,甲方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并追偿因乙方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乙方年度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第一次处以停运13天,再次出〜现的停运37天,三次以上按乙方违约执行〜
1.在行驶中进食、接打手机、编发短信、观看视频和使用对讲机等影响安全运营行为的;
2.因服务态度差被投诉的;
3.济南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检查中有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的
(十二)乙方年度内交通违法达到3次或客运违章记满10分的,处以停运12天;交通违法46次的或客运违章记满15分的,停运37天;交通违法7次〜〜〜以上的或客运违章记满20分的,停运10天
(十三)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两方方另行协商确定,其内容不得违背本合同订立目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其他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视为认可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相关附件所记载的全部内容,并同意遵守担保人在本合同中签字,表明担保人已经明确知悉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有条款的内容,并同意为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改变,甲乙双方可对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二十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H-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各执一份,担保人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1、服务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
3、管理制度4甲方(盖章)XXX20XX年XX月XX日乙方声明我已全文阅读本合同,了解本合同涉及的行业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承诺遵守上述约定,自愿签订本合同乙方(签字)_____XXX20XX_年_XX一XX一日月.担保人(签章)—XXX_______20XX_年_XX_月_XX—日一年担保人(签章)—XXX_______20XX一XX_月_XX—日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XXX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XXX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承租方(乙方)XXX性另|JXX身份证号XXXX客运资格证号XXXX家庭住址XXXXX电话X庭XXXX驾驶证档案编号XXXX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XXX担保人(丙方)XXXXX性另I」X人身份证号XXXXXX电话XXXXXX家庭住址XXXXXQQ/微信号码X家庭担保人(丁方)XXXX性另I」X保身份证号XXXXX电话XXXX家庭住址XXXXXXQQ/微信号码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济南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物价局核定的新承租费标准及国家相关政策,经甲乙丙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承租运营方式甲方提供一辆具备运营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汽车给乙方承租经营乙方作为承包运营方,是安全运营的第一责任人,应遵守安全驾驶、文明礼貌服务,接受甲方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第二条承租运营车辆车型XXX;车号鲁A XXXX;颜色XXX;发动机号xxxx;车架号:m《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日期XX年XX月XX日第三条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第四条收费金额和收费方式
(一)甲方按照阶梯递减收费方式,分期向乙方收取车辆承租综合费用,分别为:年月日一年月日,20XX XX XX20XX XX XX每月元整XXX年月日一年月日,20XX XXXX20XXXXXX20XX每月元整XXX年月日一年月日,
(二)车XXXX20XXXXXX每月元整XXX辆承包费项目及约定序号项目1税(费)、折旧费(包含裸车价格、配套计价器、GPS、防护设施、顶灯等);车辆保险费交强险+车船税、三者险(按100万保额计)、车损、三者车损2不计免赔、自然、乘运人险(按每座50万*5计)等;车辆年检费(限一次通过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费(限一次通过费);3计价器检测费;驾驶员工装费工装两年一套(一套指衬衣2长2短,裤子2条;秋装一4套,冬装一件)5车费发票(免费提供,每车每月10卷)、色带(每月1个)座套(在承包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两套座套)6查体费(每年一次),包括血常规、肝功能三项、血脂四项、血糖、X光检查、7心电图、皮肤性传染类等项目甲方的管理费用(公司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水电暖等)和财务费用8
(三)乙方应在每月强—日至3日期间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次月承租综合费
(四)本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上调或下浮,甲方据实对乙方车辆承租综合费做增减调整从承租车辆的第二年起,甲方将按照年度内未出险车辆参保标准为乙方承租车辆办理续保事宜由于乙方及其副班承租期内不适当经营行为,导致保险年内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所承租的车辆续保保费在基本保费的基础上上浮的,上浮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应在当年度续保当月一次性缴纳
(五)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纳月承包费的,从应缴费之日起,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5第五条车辆承包运营合同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一)、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承包运营合同保证金XX元(大写XX万元整)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承包费、车辆维修费、交通违法罚款、交通事故垫付款或赔偿款、合同违约金、车辆保管费、卡欠费及销户费用、保险上浮费用、甲ETC方为追偿所支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以及甲方为实现本合同中的权益而支付的其它费用等),甲方有权从乙方承包运营合同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甲方扣除相应款项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补足保证金金额30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按照应补保证金数额的%,5每日收取滞纳金乙方逾期超过日未补齐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解除15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申请退还保证金时应提供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有效证明第六条车辆燃料、维修和安全保障
(一)乙方承担本合同有效期内的车辆燃料费和保养维修费车辆的日常维修应严格按照承租车辆保养手册的要求定期定点保养,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致使车辆不能质保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应到甲方指定的维修厂家进行车辆维修,甲方负责保险索赔,乙方并予以积极配合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到其他修理厂维修的,甲方不予处理,保险赔付款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定期保养制度,保持良好的车况,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需要大修的,乙方应承担车辆大修费用第七条车辆保险
(一)、车辆投保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新车保险及后续保险投保事宜,履行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
(二)、保险费用上浮的处理乙方承包期内因违法驾驶行为在保险年度内发生两起以上(含两起)交通事故或者因乙方自身的其它原因,导致保费上浮的,上浮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应在接到缴费通知后于10日内足额缴纳保费上浮部分乙方未按时缴纳的,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第八条驾驶员资格
一、乙方应具备巡游出租车从业资格证,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
二、乙方经甲方批准后使用的副驾驶员应具备巡游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并报甲方审批注册后方可从事运营,副驾驶人员与甲方之间不存在承包运营合同关系第九条交通事故处理
一、按照合同约定,承包运营期内乙方为车辆承包运营主体,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事故造成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全部经济赔偿责任;甲方作为发包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人员、车辆的保险索赔以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提供法律上的协助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应第一时间如实通知交警、甲方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并承担事故处理产生的费用经保险公司理赔后,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作为发包方在接到乙方事故报告后应及时了解事故情况,指导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协调保险公司迅速理赔及部分保险垫付交通事故费用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在乙方无能力承担时应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确定偿还方式及期限后,由甲方先行垫付,垫付费用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偿还甲方
三、事故处理期间,乙方应正常缴纳承包费用,如乙方延误缴纳承包费用,乙方应按照拖欠数额的日5%缴纳滞纳金
四、因乙方处置不当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车辆保险的投保、续保鉴于车辆的所有权归属甲方,甲方有权选择投保公司与保障方式,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三者险(按不低于100万保额计)、三者不计免赔、乘运人险(按每座50万*5计)如乙方需要提高三者险保额、增加险种等,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经批准后可做相应调整,超出的投保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承担行业合作检测线检验的车辆年检费(限初次上线费,超出合作价格差额部分乙方自行承担)、计价器检测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费(限首次),并及时通知、组织、协助乙方参加以上相关检测
(三)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
1.驾驶员工装夏装8年8套(一套指上衣1长1短,裤子1条),秋装8年4套,冬装8年3件(上衣);
2、车费发票(每车每月10卷,超出部分服务费由乙方承担);
3、色带(每年12个);
4、皮座套清洗用品;
5、查体(每年一次)
(四)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对合同车辆拥有完整使用权和产权承包期内车体广告的发布权、受益权归甲方所有
(五)拥有管理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学习并执行
(六)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收取承包金,并有权按照约定对逾期未缴费的进行催缴、收取滞纳金直至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追偿损失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经甲方批准后使用的副班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资质进行审核并有权对乙方未按约定雇佣无资质驾驶员的行为进行制止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收回车辆追偿损失
(八)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相关规定对乙方运营行为进行监管,对乙方在运营中发生的不安全驾驶行为、服务不规范行为有权采取批评教育、约谈、停运等监管措施;对乙方在运营中发生的重大的不安全驾驶行为视为严重违约,有权解除承包运营合同收回车辆,将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追偿损失
(九)甲方应建立完善安全服务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十)甲方应当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地、学习场所、车辆维修服务场所和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十一)甲方有权按照法规要求和甲方制度对乙方及承租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和培训其中包括安全教育、继续教育、技能培训、服务检查、奖惩等
(十二)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运营手续、车辆和运营证照的年审,并承担因其行为给乙方造成的延误上路运营的责任
(十三)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公益活动;乙方在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被评定为AAA级或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甲方的规定和行业的要求及时给予奖励
(十四)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人员、车辆的出险、索赔以及善后处理事宜
(十五)乙方发生有责交通事故,造成乘客、第三者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故意造成甲方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十六)受理乘客的咨询和投诉,办理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服务质量的转办事项,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处罚处理
(十七)受理乙方关于公司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乙方
(十八)按月组织乙方及其副班进行继续教育和服务质量讲评,确保每月不少于4个小时的学习时间
(十九)及时通知乙方(驾驶员)违章记分情况
(二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于乙方其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依法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并享有扣除运营成本和交纳承租费后的收益权
(二)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及资料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提供的资料及通讯设施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必须及时向甲方备案,如乙方故意隐瞒,按乙方违约处理
(一)
(二)乙方根据运营需要可向甲方申请使用替班驾驶员,替班驾驶员应符合行业驾驶员准入标准,经甲方批准注册后使用乙方应具备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乙方经甲方批准后使用的副班驾驶员应具备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使用前应向甲方报备注册
(三)乙方享有免费接受甲方提供的营运、安全、服务、法务援助的权利
(四)乙方享有甲方提供每年免费健康查体一次
(五)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免费工装
(六)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精神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活动
(七)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按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好现场,在第一时间通知交警、保险公司和甲方,共同做好车辆的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否则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其他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先垫付费用,并承担甲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承租金不减
(八)乙方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违反长途或夜间行车规定、违反超时行车规定等而发生事故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承租金不减
(九)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包括其他意外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等,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责任的,除甲方投保险种理赔外,其余部分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承租金不减(+)爱护、妥善保管甲方运营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运营车辆交给他人或无客运资格证的人员运营乙方对承租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拆卸,离开车辆时须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妥善保管因乙方保管不当和其他原因造成车辆灭失、被盗、被抢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承租金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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