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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2023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共篇)6目录篇
一、2023年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篇
二、2023年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篇
三、2023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1篇
四、2023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16篇
五、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23篇
六、2023年在有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通用实施方案25边查边改边总结,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完成时间2024年3月以前)U!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方案要在印发后一个月内报备至县卫生健康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县卫生健康局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将专项整治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
(三)严格督促指导建立集中督导机制,县卫生健康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进不力、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的,视情况予以提醒、约谈,情节严重的予以追责问责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加大宣传引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广泛运用新闻煤体、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做好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坚决态度,宣传专项整治措施及成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尚廉、崇廉、敬廉的浓厚氛围篇
三、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行业不正之风,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整治、健全机制通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医疗秩序,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仍从事诊疗活动,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规承包科室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准入许可擅自引进、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未按规定申报配置、擅自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违规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或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特殊岗位使用不具备上岗资质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等
(二)严厉打击核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核酸检测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对未经生物安全备案和未经临床基因扩增技术审核等违规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和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重点对试剂来源和检测设备进行检查严禁检测试剂外送、检测试剂数量与检测收费人次不匹配、全员核酸检测收费现象
(三)深入整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四)严肃查处“红包”等行风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违反“九不准”规范的查处力度,重点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推荐患者到院外药房购买药品等行为,对“红包”等损害患者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五)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继续围绕药品、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等四大物品采购使用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四排一控”活动,防控廉政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重从严处理盯紧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以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专项排查检查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问题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严从重处理
(六)全面治理不合理医疗检查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的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重点打击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诊疗规范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开展重点治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切实落实知情同意的有关要求;开具检查单前是否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及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对于特殊检查,是否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同意;是否加强科普宣教,落实院务公开要求,在醒目位置以多种方式、形式公开医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赛标准对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构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进行排查,严肃处理组织力量加强对相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配置设备,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给予以暂停整顿并收缴违法所得严肃查处医疗技术检查未备案情况和检查外送情况
三、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3年*月一2023年12月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月下旬-12月上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开展医疗机构行风突出问题整改,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迅速组织开展自我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于12月8日前将《全县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自查整治统计表》交至医政科***室
(二)抽查巩固阶段(2023年12月中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各类医疗行业乱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和医疗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2月下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对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及总结,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U!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整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行业不正之风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邀请医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专项行动,并及时把控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各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12月19日前上报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及工作量化统计表篇
四、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2023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的通知》(X卫发
(2023)X号)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决定集中利用1年时间,在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中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X调研考察时提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构筑医疗卫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为推进健康X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权利运行监督机制、医德医风教育体系,实现全县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努力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能担当的卫生健康行业新风尚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责任意识,深入自查自纠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政治上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纠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责任单位局党建办、办公室、疾控股、医政医管股、基卫股、妇幼股、中医股、法监股(排在首位的为牵头股室,下同),各医疗卫生机构)
2.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党总支(党支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坚决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的要求,全面部署医疗卫生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各职能科室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局党建力、办公室、疾控股、医政医管股、基卫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3.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二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业务特点,重点针对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责任单位局医政医管股、办公室、疾控股、基卫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强化权力制约,健全体制机制
1.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机构“一把手”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的权力内容、权力边界、权力行使方式、程序等,对照有关规定全面梳理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党总支(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院长(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机制,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形成权力明晰、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局党建办、办公室、疾控股、医政医管股、基卫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2.探索制定“权力清单紧盯医疗卫生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工程发包、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容易产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关键领域,探索制定相关人员的“权力清单”探索建立“身边人监督身边人”的广泛监督机制,推动“权力清单”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局规信股、疾控股、医政医管股、基卫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3.严格执行定期轮岗制度全面落实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建议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领导干部交流任用制定完善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岗位、程序、对象、期限、范围等原则要求特别是各级医疗机构“一把手”以及容易诱发腐败的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部门、岗位负责人,任职达规定年限的,要硬性执行轮岗交流[责任单位局人事股、疾控股、医政医管股、基卫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4.健全完善内控机制指导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用物资采购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监督,避免医用物资采购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遴选制度,实行遴选权与使用权分开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报告所掌握的有行贿记录的个人及其企业参与投标、配送有关情况,协助相关部门限制其不得参与投标及开展配送服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医用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举报和登记制度〔责任单位局财务股、体改股、疾控股、医政医管股、基卫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5.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明确公开事项,重点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财务股、疾控股、医政医管股、基卫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强化以案促改,筑牢拒腐防线
1.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医德医风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合,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大力弘扬宣传伟大抗疫精神和勤廉先进典型,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以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导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美好期盼〔责任单位局党建办、办公室、疾控股、医政医管股、基卫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2.持续筑牢拒腐防线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肃纪,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局党建办、办公室、疾控股、医政医管股、基卫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各医疗卫生机构)篇
一、年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2023项治理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树立卫生健康行业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内容
(一)对象全区卫生健康单位
(二)内容针对全区卫生健康领域中的药品器械、工程建设和耗材(试剂)采购、选方用药等重点环节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进行专项治理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一)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召开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各单位要通过职工大会、支部会议、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习有关纪律规定,组织并督促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自觉纠正医药购销行为,增强参与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2023年1月18日至2月10日)全区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发现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是否落实
3.健全完善考评体系推行医疗卫生机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定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改革薪酬制度,激励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责任单位局党建办、办公室、体改股、疾控股、医政医管股、基卫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X月-X月)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区、市、县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任务措施和时间步骤,特别是廉洁从医、廉洁执业以及反腐败斗争和纠“四风”等相关要求,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二)深入排查阶段(2023年X月-2024年X月)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3-2024年)、“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机制、重点岗位定期轮岗等制度机制的落实情况以及上级巡视巡察或督导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对照逐一梳理、抓好深入排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以及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行为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3年X月-2024年X月)督促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针对深入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到位深入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对问题轻微的,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诫勉等组织处理;问题严重的,按要求移送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置利益输送相关企业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监、税务等部门处理落实“惩前庭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主动说明情况、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交代的,从严查处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X月-2024年X月)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不断总结深入开展纠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创新亮点、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升,坚持教育在先、预警在先、预防在先,健全防堵漏洞,形成长抓常效的制度机制要把深入排查、集中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贯穿整个专项行动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总结,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将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会,通报查纠问题,推广先进典型,推动卫生健康行风正气持续好转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生健康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统筹推进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实施方案要在印发后一个月内报备至县卫生健康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项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负主体责任县卫生健康局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将专项行动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
(三)争取各方支持县卫生健康局加强与纪检监察、发展改革、医疗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争取改革完善政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合力
(四)严肃责任追究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督导检查,动态掌握存在的有关问题对没有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发现、贪污腐化不收手不收敛人员没有得到及时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治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问题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
(五)加大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措施及成效,充分展示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坚决态度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舆情引导,防止不良炒作要深入挖掘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中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不断塑造卫生健康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篇
五、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2023为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广泛开展行风作风建设活动,不断提升行风创建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为载体,以医疗卫生服务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为评价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和“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方针,加大思想作风教育的力度,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广大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引导他们在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把卫生行业建成社会的文明“窗口”,以实际行动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保证卫生改革和各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二、主要目标行风建设是一项X任务,必须全院职工奋斗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一)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全院职工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在全院职工中基本普及,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
(二)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医疗卫生人员普遍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简化服务流程,落实各项便民措施进一步健全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急重症病人抢救快捷有效;尊重病人对医疗服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门诊大厅明示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常用药品的收费标准有效遏制滥检查、乱收费、收“红包”、拿回扣等不正之风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如下组长:X副组长:X成员:X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下成立行风建设办公室,由X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落实由纪检监察小组实施
(二)深入开展“正风提效”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要经常派人对行风建设明察暗访,对医疗质量进行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科室和个人,要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鉴
(三)深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培训,要求全院职工观看相关专题影片,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自觉对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强化卫生工作宗旨观念,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问责、问责必从严的工作理念,将忠诚于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体现在工作上,落实在行动上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对于违反行风建设要求的人员开展“诫勉谈话”等,不断规范职工的服务行为,养成良好作风,提高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坚决遏制收受“红包”不正之风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患者入院时要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的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严格执行严禁收受“红包”规定,提倡医务人员当场拒收,对于特殊情形一时难以拒绝的,必须在24小时内上交组织,登记在册,不准自行随意处理;不能退还患者的,可计入患者的预交金账户并出具收据,冲抵医疗费用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一旦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篇
六、年在有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通用实施方案202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降低医疗费用,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根据一市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卫生健康工作,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目标,以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加强行风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监管为重点,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医疗服务
1、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流程,加强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规范医疗行为,指导医务人员遵循医学科学规律,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诊疗,提升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水平推动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发基于信息系统的智能审核和监管功能,通过信息化检索、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实现对医务人员不合理医疗行为干预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医疗质量管理等内部专业委员会作用,指导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等要求,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因病施治要持续提高医院临床路径信息化水平,将临床用药和检验检查嵌入临床路径管理系统,建立临床路径信息分析评价管理模块,要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分析评价,不断提高患者临床路径管理的入径率、完成率,降低变异率、退出率2023年底前,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要按照临床路径管理(县卫健局负责)
2、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点评制度,对检查的适应证、必要性、检查结果阳性率等进行评估,并在机构内进行公示,促进提高检测结果阳性率要完善处方点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重点加强国家和省级监控药物、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心血管类药物等使用情况监测,坚决查处“大处方”“院外购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引导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质优价廉的药品,采取设立院内药品公开检索查询点等方式,方便群众查询院内药品目录,保障患者用药权益(县卫健局负责)
(二)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1、推进检查资源共享要依托X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推进检查资料信息区域共享将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等第三方检验检查机构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鼓励配备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独立检验检查机构为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检查服务,实现资源共享持续推进医联体内信息互联互通,通过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等方式,为患者提供便捷的检查服务(县卫健局负责)
2、促进检查结果互认继续拓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同级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要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医联体、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疗集团内应建立健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牵头医疗机构应加强技术指导,开展医疗检查质量控制,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检验检查能力20—年12月底前,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县域医疗集团内要实现检查资料共享和结果互认(县卫健局负责)
(三)加强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充分认识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医院党委要把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院内工作的主要内容,主要领导牵头组建院内行风和医德医风工作领导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覆盖从患者挂号就诊、检查诊疗到入院、出院等服务全过程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提高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固根本、保长远的关键工作来抓要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以医院文化建设为引领,引导医务人员规范行为,廉洁行医要建立医德医风档案,严格落实行风和医德医风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要畅通投诉监督渠道,聘用行风和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通过召开医患座谈会、设立举报邮箱、公布院长、书记办公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的问题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解决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要开展“院领导医德医风月查房”工作,使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深入病房,深入一线让群众能直接向院级领导反映问题,确保快捷、有效解决问题,真正提高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县卫健局负责)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和行风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开展为期一的“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县卫健局牵头,协同有关单位围绕广受群众诟病的“滥检查”“滥用药”“院外购药”“收受红包回扣”等重点问题,采取专项督查、明查暗访、飞行检查、出院回访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指导原则、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有关规定的行为,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对查实的医务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查处结果要与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评优评先、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挂钩(县卫健局牵头,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等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3年X月―2023年X月,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3年X月一X月)县卫健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对辖区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主体责任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X月一X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照工作要求,聚焦重点内容,引导组织医务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存在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问题台账,对账销号,逐条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持续改进各单位于7月底前向县局医政股提交总结整改情况报告
(三)督查整改阶段(2023年X月一2024年X月)县卫健局牵头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工作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包括院长“接待日”问题解决情况,合理检查、处方点评、查处院外购药、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情况
(四)总结阶段(2024年X月一X月)县局在2024年X月底前,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总结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和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U!
(一)完善绩效分配制度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减轻医院运行发展的经济负担和压力,从源头上防止驱利倾向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分配制度,改革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医疗技术收入,不得设置可能诱导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的绩效考核指标,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学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提高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整改,查摆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没有及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剖析原因,同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2-2022年大输液采购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工程建设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耗材(试剂)采购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普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12-2022年器械购置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新特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12-2022年药品个人配送金额统计表》、《2012-2022年中成药、草药采购情况统计表》各单位将填报的自查自纠表统一收集并汇总后,于2023年2月10日前交至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区卫健委办公室
(三)调研督查(2023年1月18日至2月10日)委主要领导针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调研走访,深入了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委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等督查,对发现问题通报并督促整改
(四)重点督查(2023年2月11日至3月100)o对自查不认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不如实填报、隐瞒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重点督查对信访反映较多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填报资料进行抽查对反复出现问题、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以及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督查针对群众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可疑线索和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五)建章立制(贯穿活动全过程)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药购销各项规章制度和原则规范,细化完善医药性,配置规划要符合医学技术的先进性、适宜性和可及性,与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相适应鼓励配备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为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相关服务,推进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县卫健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制度改革推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推动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促进医学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县医疗保障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医保部门探索建立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对费用较高的检验检查项目和明显不合理的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建立重点监控医疗机构名单,及时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不合理检查进行预警并纠正加强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检查行为和费用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医疗保障局负责)
(五)规范药品销售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坚决打击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向医药代表分配药品销售任务、医药代表参与统方等行为,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上述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县市场X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引导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约谈重点科室、岗位和人员,强化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将过度医疗检查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严守重要节点,紧盯关键环节,将预防和惩治医疗检查过程中的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县卫健局负责)
(二)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部门要以抓铁有痕的精神,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做为促进民生领域重点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细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各相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不断加强主动监管意识,提升监管能力,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综合监督等日常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狠抓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深入细致做好问题查纠(县卫健局负责)
(三)做好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优化氛围,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理解加强对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度的培训,提高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知晓率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使医院文化成为引导发展、凝聚人心、激励干劲、促进创新的重要力量,大力宣传医德高尚、廉洁行医的人和事要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增进医患互信,依法打击和惩治医闹,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降低医务人员执业风险,创造尊医重卫的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购销监管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各单位的总结材料及探索建立的防范制度措施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区卫健委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专项治理取得成效,成立区卫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班子成员、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委办公室负责人、委党工委办负责人、委规划信息财务股股长、委医政医管体改股股长为成员的全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的原则,层层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真抓严管,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好头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专项治理工作负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工作举措要完善监督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通报、反馈专项治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做到有记录、有查办、有反馈、有上报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宣传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强化督查考核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已纳入本年度各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卫健委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对全区卫生健康单位专项治理情况督导检查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失职失责、不负责不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不整改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篇
二、年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3针对近年来医疗物资(指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检验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采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决定从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在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廉洁意识,进一步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遏制“靠医吃医”易发多发势头,构筑医疗卫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巩固拓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深化清廉医院建设,为推进健康X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采购项目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未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或重点岗位人员专断定调子
(二)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年度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即进行采购并支付资金
(三)分解采购预算和采购项目规避招标采购环节中拆分项目或分多次采购,将本可以由一个供应商或一次招标即可完成采购的预算项目,分解为多个标段分别招标,降低采购预算,规避政府集中采购
(四)未履行采购管理制度及程序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流程不规范,应招标未招标、未备案、超范围自主采购等
(五)直接指定供货商通过打招呼或者暗中授意等方式将特定供应商推荐给采购部门;以品牌、影响力等因素为由,直接选择高价中标以使用习惯为由,指定供应商顺延服务
(六)提前透露招标信息与供应商串通,提前将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透露给特定供应商,方便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标书,为其在采购中获得竞争优势提供帮助
(七)违规设定、修改招标参数违规设置排他性、唯一性和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参数论证走形式,搞“量身订做”式招标
(八)未严格执行采购“三分离”制度管理与执行职能未分开,弱化采购工作内部制约招标与评标未分离,招标和评标过程不公正验收与结算未分离
(九)未经验收支付合同全部款项在采购物资验收上,采购单位未履行验收程序,未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验收即支付全部款项
(十)按使用量收取提成回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按使用量提成结算返点
(十一)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钱款、购物卡、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
(十二)其他医疗物资采购违法违规情形
三、整治措施
(一)深入开展学习动员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项准则”规定,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组织学习《X清廉医院建设暨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常用政策文件汇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X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等,按照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开展动员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措施,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完成时间2023年5月以前)
(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及医德医风教育,组织开展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专题辅导、上相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课、看警示教育片,学习《X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读本》《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材料汇编》,通报近年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到廉政教育基地或庭审现场、监狱开展实地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做实做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完成时间2023年6月以前)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对照逐一梳理、抓好深入排查,做到覆盖面要广、触角要深,确保检查不漏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严肃审视,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活动,领导班子带头谈、带头访,并利用党总支(支部)会、工作会议等机会,讲形势、讲政策,鼓励和引导违规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完成时间2023年9月以前)
(四)建立健全协同监督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担负监督、监管和指导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抓实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强化对医疗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监督,开展定期审计与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领导干部用人权、决策权、财政权和管理权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完成时间2023年10月以前)
(五)深入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重点整治内容,组织对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开始)医疗物资采购项目资料逐一进行检查,查找制度执行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完善制度,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规范和加强采购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以前)
(六)持续开展违纪款物清退医务人员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均应认定为违纪款物对违纪款物要按要求上缴本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廉政专用账户,银行出具的存款凭条作为上交凭证,应妥善保存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违纪款物上缴登记制度,对上缴的违纪款物,应当出具凭证,建立台帐,做好登记及档案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七)深入开展案件查办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整治问题整治重点内容,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腐败问题全面梳理问题线索,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开始)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建立专门台账,对未办结的逐件认真办理、清除存量,对已办结但专项整治期间又集中反映的进行“回头看”,对新接收的及时分办转办、动态清零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惩前患后、治病救人”原则,对主动说明情况、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交代的,从严查处(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八)建立完善长效制度完善医用物资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阳光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机制,院务公开、财务收支、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审批等内控制度,压缩医用采购腐败问题发生空间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建立招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共同打击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对违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治,提高其违法行为成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遴选制度,实行遴选权与使用权分开支持在供应商遴选中引入摇号遴选制、低价遴选制,代替单一的遴选小组票决遴选制(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九)注重总结提升各单位不断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创新亮点、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升,形成长抓常效的制度机制本次专项整治对工作措施提出了时限要求,但不分阶段、不分环节,有关工作推进可以同时或交又进行要切实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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