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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员工入股合同书甲方(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员工)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为了构建公司利益共同体,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公司增效、员工增收,增强公司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部分员工入股本公司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自愿、公开、公平、互助、共赢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协议书,以兹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持股方式
1、内部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和奖励股权两种取得方式
①出资购股是指内部员工有偿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持股方式;
②奖励股权是指甲方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和员工直接给予股权奖励的持股方式;
2、内部员工持股由持股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第二条、经财务审计,甲乙双方认可,甲方现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元(即为甲方公司总股份的100%),共分为股,每股为元第三条、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出资购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占甲方公司总股份的%此部分乙方出资购股的股份,将按实际持股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协议书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甲方按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乙方签发股权证书,未给乙方签发股权证书的,本协议与股权证书具同等效力);
2、出资方式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户名;
3、奖励股权部分甲方以激励方式一次性无偿奖励给乙方公司股份共股,占公司总股份的%,该奖励股份部分只限于乙方按持股比例享受分红;
4、入股时间出资购股部分自X年X月X日起计算(生效);奖励股份部分自X年X月X日起计算(生效)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实际股权比例(占甲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乙方按出资购股比例和甲方给予的奖励股权比例分享共同投资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的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甲乙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甲乙双方共同占有的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各自所占股权(出资)比例取得相应财产第五条、利润分配时间及分配方法
1、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以后公司的利润留存,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每月收入扣除税费、成本(材料、人工、制费)、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所有应支出后,是为当月纯利润;
2、分红日期每年元月底前(一次性分红/年);
3、分配方法每年1次,拿上年度净利润的70%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进行分红;剩余的30%作为公司的发展积金,在乙方退股时由甲方按乙方所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无条件一次性返还给乙方第六条、奖励股权的收回
1、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状况及乙方的工作成绩,可以决定部分或全部收回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此为乙方职务调整或有重大过错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被收回奖励股权的持股员工自甲方做出收回决定之日起不再享受该奖励股权部分的分红;
2、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时,甲方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即由公司全部收回,同时甲方必须据实一次性支付乙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上一年度的相应的分红(劳动关系终止日当年的分红可视具体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支付)注劳动关系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和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第七条、出资购股的退股
1、自本协议签定日起3年内,如乙方正常辞职申请退股的,甲方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的分红;如因乙方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甲方按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后,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出资购股的股份,但可不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或上一年度的分红;
2、如因乙方泄漏公司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或做出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有权立即退股,甲方必须无条件购回乙方所出资持有的股份,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年存款利率的
1.5倍一次性赔偿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间的利率损失;
4、自本协议签定日起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满3年后,不论乙方是否在职,甲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购回乙方出资购买的股份,除乙方书面申请退股外第八条、持股员工的永久持股权
1、乙方为甲方服务满3年以上的,乙方有权终身享有按其出资购股所持有甲方股份比例分红的权利,该权利不因乙方劳动关系的终止而终止;未经乙方申请或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收回或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
2、乙方的永久持股权为乙方出资购买的股份,不包括甲方奖励的股权第九条、其他约定
1、作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东,乙方有权且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行使下列权利1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2参加公司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公司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5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购;内部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6《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司股东会需要对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执行董事和监事、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决定公司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乙方有权发表意见或建议,并有权按所占的股份比例进行表决
3、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约定的,如拒不提供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和股权收益情况、资产损益表、财务会计报告等,乙方均有权自行决定收回投资款或进行审计、调查等,而所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有权根据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4、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持股或分红期间,以及在退股或离职后2年内,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在甲方经营区域内经营、投资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5、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后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公布上月的经营成果,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
6、甲方保证公司的财务核算遵行现行《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决不损害乙方的合法利益,并向乙方公开核算结果;
7、自本协议签订日前,甲方所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盈利均与乙方无关
8、乙方接受甲方转入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奖励股)款、股权分红等款项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户名o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本协议中未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2.本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3.守约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第十一条、陈述与保证
1、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如有)
2、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
3、甲方承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
4、乙方承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第十二条、保密
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经营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
2、本合同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1保密信息在披露给接收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2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3接收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保密信息、通过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当出现此种情况时,接收方应及时通知提供方并做出必要说明,同时给予提供方合理的机会对披露内容和范围进行审阅,并允许提供方就该程序提出异议或寻求必要的救济;4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确定的保密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接收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向提供方发出通知,同时应当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说明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2、确认签约能力双方确认具备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相应资质,并已经获得各自章程规定的授权及利害关系人的同意以签署本合同;在本合同上第十四条、合同送达方式签字或盖章的各方代表已经获得相应的授权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通知方式:1甲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乙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应以书面快递方式向对方上述地址发送相关通知接收通知方拒收、无人接收或未查阅的,不影响通知送达的有效性
3、上述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接收通知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确认变更,否则视为未变更第十五条、不可抗力的处理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2、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3、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4、不放弃权利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视为其放弃行使该等权利,且任何权利的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该等权利的进一步行使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行使一方在任何时候放弃追究其他各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违约行为,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追究其他各方今后的违约行为,且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其在该等规定项下的权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权利第十六条、法律适用本合同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共有个附件,名称如下附件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甲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时间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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