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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文件汇总
一、2023年7月21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消息《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10部委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喻红秋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主题教育第二十七指导组组长乔传秀同志出席会议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马晓伟同志委托,委副主任曾益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委副主任雷海潮同志主持会议会议强调,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形象,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腐败,大力营造风清气朗的医药领域发展环境要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较真碰硬、宽严相济,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畅通问题线索途径,“互联网+”行风评议平台同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上线有关部门和地方作了交流发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参与集中整治工作的有关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有关司局、直属和联系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各相关部门在分会场参会
二、2023年7月28日,中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发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喻红秋出席并讲话》会议指出,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职责定位,尽职尽责、全力配合要以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履行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把握政策策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宓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强化以案促改,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工作落实,精心组织实施,交出一份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三、同日,中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发布消息,湖北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湖北省中医院原院长何绍斌接受审查调查
四、2023年5月1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
(一)强化纠风工作思想体系建设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行风治理体系的任务要求,围绕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围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二)优化纠风工作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优化调整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间、与纪检监察机关间的定期会商机制
(三)实化纠风工作惩防体系建设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
二、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
(四)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
(五)整治行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六)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七)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
(八)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
四、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
(九)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
(十)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
(十一)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疗服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切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十二)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各地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切实承担纠风要点落实的主体责任要压实部门、机构负责同志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对照纠风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领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对标对表建立台账,加强问效追责问责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衔接,保证联合惩戒实效性
(十三)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0提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水平,打通部门间行业信用评价壁垒,不断探索完善行业联合惩戒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医疗卫生机构廉政长效机制以党建引领行业文化建设,将“以案说法”等行业思想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构筑风清气正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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