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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甲方—乙方—政府因—建设(开发)需要,于—年—月—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体土地—亩现已公示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乙方所有土地在本次征地范围内,需拆迁腾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征收土地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拟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基本情况(-)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一亩
(二)根据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其中农用地—亩,建设用地—亩,未利用地一亩
(三)经套合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拟征收土地中永久基本农田—亩
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和—市(州)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执行,具体文件为O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市(州)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文件为O
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额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明细见附件)共计人民币(大写)—元(¥_)其中
四、支付方土地补偿费(大写)—元(¥_),安置补助费(大写)—元(¥_)式和期限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货币方式支付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集体土地征收社会保障费用规定,提取征地补偿费_%作为社会保障费,金额(大写)—元(¥_)甲方最迟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将上述费用全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和社会保障费用专项资金账户乙方户名—;开户行—;账号—o
(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扣除代缴社会保障费用后)(大写)—元(¥_),双方同意选择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选择一次性支付的,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或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至乙方1指定账户、选择分期支付的,分期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其中2第一期_%_元,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或于—年_月_日前支付第二期_%_元,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或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三期_%_元,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或于—年—月—日前付清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当依法做好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法律政策宣传工作
(二)甲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依法及时支付全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
(三)甲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申请土地征收报批
(四)乙方阻碍甲方依法开展土地征收的,甲方所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甲方有权依法变更、终止本协议
(六)乙方应妥善解决与第三方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纠纷
(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乙方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甲方一律不予补偿()甲方按照本协议支付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后,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出A土地,并申请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九)乙方应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合理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予以公示
六、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本协议约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的,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协议生效
九、其他(-)征收土地面积以经批准的征收土地公告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上房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的补偿,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三)本协议签订后至征收土地公告发布时,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的,以征收土地公告发布时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为准,不足部分应当补足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明细表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见证方(盖章或签名)日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填报说明第一条协议制定本协议为示范文本,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拟定,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发布第二条协议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征地时,应当按照本示范文本,与被征收土地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本协议条款为必备内容,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结合征收工作实际需要,协议补充相应条款内容第三条协议双方甲方应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土地征收实施机构乙方为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可以是乡集体、村集体或组集体第四条关于建设项目应当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建设项目或成片开发项目名称第五条关于征收范围填写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准确名称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填写“组”的,可以增加“组的名称第六条关于拟征收土地类别本协议土地类别依据国家标准确定各地可以根据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政策,在附件征地补偿费用明细表中,依照有关规定补充明确相关土地类别第七条关于补偿标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有关征地补偿具体实施细则执行;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由市州人民政府制定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文件确定第八条关于补偿费用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以及土地补偿费用中社会保障费用提取比例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确定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作《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明细表》,作为本协议附件,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第九条关于支付方式和期限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协商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进行相应的填写或勾选,分期支付的,可协商增减分期支付期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所有费用支付最迟不得超过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三个月第十条关于合同签章等协议末尾签字及盖章名称应与协议之首甲乙双方名称保持一致若乙方为乡集体或村集体的,乙方应由乡集体或村集体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村集体公章;若乙方为组集体的,由组集体负责人签字盖章,若无公章的,由村集体代盖公章协议及附件为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协议需由三名以上被征地农民签字见证经双方同意,还可邀请公证员、律师或乙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等作为本协议见证方签字或盖章第十一条其他建设项目经批准使用国有农场、林场、渔场土地,可参照本协议示范文本签订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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