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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仪器设备所属单位提交报废申请;
2、学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议,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
3、报主管校(院)长审批;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第二十条报废仪器设备收回的残值,应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纳入学校年度设备经费第五章贵重仪器设备的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
1、每年年终,由学校院、系(所、中心)根据《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对部管仪器设备进行自考核工作,对校管仪器设备的考核范围和内容可做适当调整;
2、学校主管部门组织检查、核实,并向全校公布;
3、教育部每年公布部管仪器设备(03类)使用情况,并不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工作;
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定每年检查所管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办法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奖惩制度对在申请购置、使用管理、保养维修、技术改造等各项工作中成绩优秀的机组和个人,学校应及时予以奖励;对严重失职者要依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属于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起点线以下的,属高等学校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各高校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状况,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其中对于学校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管理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0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学校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的实体第三条实验室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第四条建设实验室,必须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努力提高投资效益第二章任务第五条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第六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七条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第三章建设第八条学校实验室的设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或科研开发等项任务;
(二)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屋、设施及环境;
(三)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
(四)有合格的实验室主任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第九条学校基础教学实验室及校级中心实验室的建设、调整与撤消须经学校正式批准部门开放实验室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调整与撤消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各类实验室的建设、调整与撤消由各学院审批,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由学校根据财力、物力、环境、设施、人员结构等统一归口,全面规划第四章体制第十一条学校有一名校长主管全校实验室工作,学校设备处是学校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加强实验室与物资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并检查督促
(二)根据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制订全校实验室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整顿和建立与学校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合理的实验室建制,指导各基层实验室建设
(三)负责全校预算内教学设备费、专项设备补助费、行政设备费、贷款维持费,一般仪器设备维修费的分配,使用及管理,并进行投资效益的评佑和检查
(四)根据经费来源和预算,编制汇总物资设备计划,组织订货采购,建立适度储备,进行合理分配,做好学校技术物资供应服务工作
(五)行使全校物资归口管理工作职能负责十大类固定资产的财产管理和低值设备、材料、易耗品的一级分类帐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
(六)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实验室情况,各类物资的统计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或计算机软盘,经常进行动态分析,定期向校领导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
(七)主管实验室队伍建设配合人事部门一起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定岗、培训I、考核、奖惩、晋级和职称评聘工作第十二条学校对实验室实行校、院、系三级管理的体制第十三条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第十四条学校建立由主管校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实验室工作专家组成的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第五章管理第十五条实验室要遵守《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安全措施第十六条实验室要遵守有关环保规定,不随意排放三废物质,不得污染环境第十条实验室要按照《华东师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华东师大低值品和工具管理办法》对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第十八条实验室要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水平进行考核第十九条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数据第二十条建立实验室的评估制度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实验室定期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办学条件和水平的重要依据第六章人员第二十一条实验室主任要由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副高级以上的人员担担任第二十二条学校基础教学实验室和校级中心实验室的主任由学校任命;国家、部门或地区的重点实验室主任,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第二十三条学校实验技术人员的编制,由主管部门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实验教学工作量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折算后确定第二十四条在实验室从事有害健康工种的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教委文件《高等学校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等级和标准的规定》在严格考勤制度的基础上享受保健待遇第二十五条实验室各类人员的职务聘任、级别晋升工作,根据实验室的工作特点和本人工作实绩,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定期开展对实验室工作的检查、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校长批准公布之日起试行华东师大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搞好实验室安全是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各级领导必须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实验室安全,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环境污染和防盗窃工作,以防止各种不测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置一名安全员,其职责是宣传、监督和落实本实验室的各种安全措施每间实验用房应指定专人负责室内的安全、卫生及仪器设备和物资管理工作,并负责管好本房间的钥匙,实验后负责对水、电、气、门窗及橱柜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上级及管理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对初次进实验室操作的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本实验室的安全员及有关领导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才能动手操作,否则发生事故有关领导应负主要责任
四、使用和放有易燃和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各种电热器和能引起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室外门上应挂钉“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室内应放置消防器材,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是否完好可用,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
五、剧毒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领用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领回后应办理登记手续,专柜分类贮存,严禁乱丢乱放,使用应作登记,严格执行“五双制”(双人管理、双锁、双人运输、双人领发、双人使用),不得私自存放或携出室外有毒有害的实验废液、废渣要分类集中,专人负责回收处理
六、钢瓶等压力容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钢瓶应安放在铁架上以防倾倒,切实做好防爆、防火和防毒工作,使用和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室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实验应在通风橱柜内进行,室内应备有防毒面具
七、环保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凡能产生“三废”的教学实验和科研工作必须事先解决好“三废”处理问题凡将有毒有害的“三废”随意倾倒或排放人大气或下水道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八、每日实验结束后必须关好水和煤气等龙头,断开电源闸刀,检查水池和下水管道有否堵塞,严防漏水、漏气和电气设备处于长时间通电、通水而无人照管的状态
九、电视机、收录机、录像机等家用电器和照相机等民用产品以及贵重金属(如白金、黄金、银等)及其制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离开实验室应随手关好门窗、橱柜和保险箱,门窗、气窗应安装防盗设施,防止发生盗窃事故
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工作人员应穿劳保服上班操作金属切削机床或接触旋转的机器设备时严禁戴手套,女同志要戴工作帽禁止赤膊或穿背心、平脚裤、拖鞋(室内为打腊地面除外)上岗操作
十一、重要实验室和实验室集中的大楼,晚间及节假日期间应安排人员值班晚间进行实验应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得到允许,安排好值班人员
十二、各实验室应根据本制度的精神和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实验室安全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人员职责,进行合理分工校部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要求各系、部、处、所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事故隐患、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对上一次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要重点进行检查
十三、事故不论大小,一经发生必须立即报告各系(部、处、所)有关负责人,同时报告保卫处和设备处以各系倍B、处、所)为主,由职能部门参加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迅速查清事故原因、性质、损失情况和事故责任等情况,由各系(部、处、所)负责提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经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校部处理凡隐瞒不报者,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从严处理
十四、安全工作将作为实验室评估和个人工作考核评奖、评先进、提职、提薪的主要内容之一凡对安全工作作出贡献者,将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凡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安全制度而造成事故者,将根据事故大小给予批评教育,扣罚奖金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本制度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华东师大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遵守劳动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在系主任的领导和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团结一致,认真搞好实验室工作在保证完成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努力为社会服务,将实验室建设成教学、科研、生产多功能的基地
一、实验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⑴负责本实验室的精神文明建设,认真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⑵根据本实验室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和本专业发展方向,负责制定实验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⑶按教学大纲和科研计划要求,会同有关教学、科研人员,审定或参加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和科研实验计划,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⑷安排实验室工作和实验技术交流会定期检查实验效果和实验质量,不断改进和更新教学实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争取多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⑸合理安排、使用实验教学等各项经费,组织编制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购以及仪器设备的维修计划含大型精密仪器设备6负责制定和贯彻实施本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协调室内工作,充分调动每个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注意工作人员的特长,扬长避短,发挥潜力⑺加强对如何提高实验室的投资效益和总体综合效益的研究,积极努力提出实施方案并同时报实验室管理科,共同在实践中寻找好办法,特别加强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修和功能开发工作,不断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⑻负责制定实验室各类工作人员的定向岗位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和提出晋级、提职、奖惩的意见9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在职能部门设备处指导下,积极组织安排对社会服务应先同设备处联系,共同组织实施10抓好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实验室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人,保证实验室经常处于安全整洁的环境
(11)对本室的工作人员有任务分配和工作调度权,根据实验室创收情况行使奖励分配权
(12)每年总结实验工作,开展实验室评佑和评比活动
二、高级技术职务人员⑴熟悉本学科实验领域中国内外学术和技术动态发展趋势为本室提供学术和技术指导,在实验理论、方法和技术上有专长,对先进实验技术和装备的消化及进一步开发利用方面有重要贡献⑵结合本室的特色和培养“四化”建设人才的需要,制定(或协助制定)本室的发展规划,并负责(或协助)组织指导本室的建设与管理每年制定(或协助制定)本室的工作计划,且具有可行性⑶组织本学科的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技术工作,制订教学、科研的实验方案,指导新实验设备的设计加工与研制,承担本学科的重大科研项目,解决技术难题,开出质量较高的新实验或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在实践中取得一定的成就
(4)承担实验教学工作,开出水平较高的实验理论及测试技术课程,具有指导研究生进行专题实验及论文试验的能力,编写具有相应水平的教材、实验指导书及实验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论文⑸能胜任大型实验室或校级中心实验室的全面管理工作,或能主持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与功能开发工作
(6)承担对各级各类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⑺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每年公开发表一篇关于实验教学、实验技术、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的论文,或在同行业中(含校际协作组)发表一篇质量较高的交流论文(含本学科领域的技术总结)或编写一本高质量并已用于教学实验的指导书
三、中级技术职务人员⑴每年制订本室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⑵承担一门课程的实验教学或实验的组织工作,负责制订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选定仪器设备,分析处理实验数据,编写实验教材、指导书等有关实验技术文件,并组织初级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⑶严格指导学生实验,记录实验教学情况,提出实验工作总结,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并同任课教师一起评定学生实验课成绩⑷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负责设计、研制和改进实验装置(含教具模型)的技术工作,提供设计方案、图纸、文字说明,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指导实施解决研制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问题,并参加调试、修正⑸独立承担大型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使用、管理、鉴定等技术工作,经常检查保管与使用情况负责编制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和修理等技术工作
(6)负责指导初级技术职务人员的业务进修⑺参加科研工作,可单独承担某项科研工作⑻提出实验室工作的改进措施与方案,协助在实验室主任共同做好实验室的科学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初级技术职务人员⑴助理技术职务人员的主要职责;
①每年制订本岗位的工作计划
②承担某一项实验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保证教学实验的准时开出并误差不超过5%,负责准备实验用仪器设备等,并进行安装、调试、操作,按实验计划组织实验,编写实验报告
③指导学生实验,准确回答和讲解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并同任课教师一起评定学生实验课成绩
④协助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实验装置(设备)的部分设计、改进等工作承担常用仪器设备的一般维修为制作教具模型、演示装置等教学用具,提供设计加工方案、图纸、文字说明,并参与施工
⑤制订有关实验规程,编写有关实验资料及常用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资料
⑥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⑵技术员(实验员)的主要耿责
①每年制订本岗位的工作计划
②按计划准备教学或科研实验的仪器设备装置等掌握常用仪器设备、药品的性能,熟悉用途、操作方法掌握实验基本原理与技术知识,通过试讲、预做,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独立指导学生实验
③负责实验设备、器材的申购、领用、管理及实验的后处理工作(含数据整理、计算、绘图、编写报告等)
④经常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安全及文明实验等工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守则1实验室工作人员一律实行8小时工作制⑵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端正,富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和进取心为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积极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⑶模范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完成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积极为社会服务4树立“严格、严肃、严谨”的科学态度,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国家财产、勤俭节约、尊师守纪的思想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⑸做好实验室的安全、文明、整洁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6实验室工作人员之间团结友爱,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共同建设、管理好实验室,为争取先进实验室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教育部关于实验室建设的规章制度
(一)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
(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
[2000]9号
二、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实验室建设的规章制度
(一)华东师大实验室工作规程
(二)华东师大实验室安全制度
(三)华东师大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四)华东师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五)华东师大校管低值品、工具管理办法
三、体育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规章制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二)实验教学教师岗位职责
(三)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四)人员管理制度
(五)教学实验经费使用制度
(六)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七)关于加强对钥匙管理的规定(A)实验室卫生制度
(九)实验报告管理办法
(十)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饲养、使用实验动物管理规定
(十二)人员培训计划
(十三)上班考勤规定
(十四)门卫制度
(十五)实验室开放制度
(十六)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十七)仪器设备借用制度
(十八)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十九)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二十)低值设备和耐用品管理制度
(二十一)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二十二)家具管理制度
(二十三)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二十四)实验室安全制度
(二十五)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二十六)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预案
(二十七)学生实验守则
(二十八)实验报告书写规范华东师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的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为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充分发挥其效益,必须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2.设备处是我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在主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对仪器设备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采用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
3.不论来自何种渠道(包括捐赠)或使用何种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均属学校财产,必须纳入学校的固定资产帐
4.凡单价在5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且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均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十万元以上属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管理办法另订)
二、仪器设备的采购与验收
1.购置仪器设备,应根据教学科研任务的实际需要和经费状况向设备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按申购单的内容逐项填写后经所在院(系)领导初审后报设备处审批
2.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统一由设备处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自购的应事先说明理由并征得采购部门的同意设备处在物资供应工作中应做到优质、优价和优良服务
3.仪器设备购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核对规格、型号,清点数量,检查附件、配件、资料是否齐全,外观是否完好,技术验收以使用单位为主进行,由设备仓库管理人员负责验收、编号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由采购人员负责向供货厂商交涉解决
三、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管
1.各单位领用的仪器设备,需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仪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作好使用记录
2.未经同意,仪器设备一律不得随意拆改、调换、私用或外借
3.安放仪器设备的场所应采取切实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震等防护措施
4.对每台仪器设备,由实验室管理科按一物一卡的原则建立“固定资产设备卡”,交领用单位各单位对在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清查,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或保管人员如变更或离校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四、仪器设备的保养与维修
1.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后应经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校验,提高其完好率
2.仪器设备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可由各单位自行安排或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联系安排校内或校外有关单位进行修理
五、仪器设备的借用与调剂
1.校内各单位之间借用仪器设备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单位对所借仪器应爱护使用,按期归还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2.对各单位闲置多余的仪器设备,设备处有权收回并调剂给需要的单位使用,以避免重复购置造成浪费校内调剂应及时办理转帐手续
3.学校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校外时,必须征得所在单位领导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贵重仪器外借须征得设备处的同意仪器设备外借的收入应上交学校
六、仪器设备的对外调拨
1.对学校多余、淘汰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进行处理,以避免积压,尽量发挥其作用
2.对校外调拨仪器设备,须经设备处领导审批,数量或金额较大的由设备处上报主管校长审批批准后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调拨和销帐手续
3.仪器设备对外有价调拨的收入一律上交校财务处,用以补充教学设备费
七、仪器设备的报废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a)使用期已超过规定年限,技术性能下降者;b)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者;C)因国家标准改变或任务改变等种种原因而完全失去使用价值者;d)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理费接近甚至超过其本身价值者
2.仪器设备如需报废,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设备报废单”,注明报废理由和技术鉴定意见后上报设备处审批(数量或金额较大的由设备处转呈主管校长审批)经批准后,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办理销帐手续
3.报废的仪器设备,一律上交设备处废品仓库可以利用的部分可拆零他用,不能利用的可变卖处理
4.仪器设备报废变卖后所得收入一律上交财务处
八、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1.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或违章操作,致使仪器设备被盗、丢失或损坏,属责任事故,责任人应按规定予以赔偿
2.因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为责任事故a)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或说明书规定操作;b)未经批准擅自拆卸或改装仪器设备造成其损坏;c)擅自将仪器设备挪作私用致使其丢失或损坏;d)擅自将仪器设备外借导致其丢失或损坏;e)保管人员工作失职,领、发、借不按规定手续办理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或损坏f)采购运输途中因不负责任或野蛮装卸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或损坏;g)因各种人为因素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或损坏
3.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a)损坏、丢失零配件或部件的,只计零配件或部件的价值;b)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修理费;C)民用性强的仪器设备按其损坏或丢失时的市场价折旧后计赔;d)全损或丢失的仪器设备按实际已使用年数折旧后计赔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工量具按15-20年折旧计算;光学仪器设备按10T5年折旧计算;电脑等电子设备按5-6年折旧计算;如仪器设备已超过使用年限,应根据客观实际情况酌情计价赔偿
4.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事故后,所在单位应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设备处审批后执行重大责任事故必须报主管校领导,除对责任人作经济处罚外,还应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5.赔偿费一律上交财务处,转为仪器所在单位的修理费或设备费华东师大校管低值品、工具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校管低值品、工具管理的重点是适合家庭使用的两用物资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那部分物资
二、根据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我校的校管低值品、工具执行二级管理
三、我校的物资管理部门为一级管理部门;院、处、室、工厂及独立核算单位的物资管理机构为二级管理部门
四、校一级管理部门设立“校管低值品,工具总帐分户帐”校二级管理部门设立相应的明细帐
五、“校管低值品、工具”的领用、验收,均应有校二级管理部门的专人签字
六、校管低值品及工具的报失、报废由校二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送交校一级管理部门审核、销帐
七、校内调动或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含研究生),要及时办理个人保管的物资的归还,移交工作
八、二级管理部门在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同时,可视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扩充管理目录,扩充部分自行造册登记,实施管理
九、本办法自公布日起生效附录《华东师大校管低值物品目录》
一、仪器仪表类
1.万用表
2.函数计算器
3.各类钟、表
4.照相机
5.闪光灯
6.录音机
7.望远镜
8.电话机
9.照相机镜头
二、机电产品类:
6.电动工具
7.打字机
8.成套工具
9.大件工具(单价100元以上)
1.取暖器2,吊、台扇
3.电熨斗
4.电热水器
5.自行车
三、其它
1.皮制箱包
2.密码箱
3.食品加工机
4.应急灯
5.乐器体育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规章制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制定体育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划与年度发展计划,组织落实并检查实施情况包括年度经费预算、投入重点及管理
2.组织落实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包括岗位设定、聘任、考核、工作协调与业务进修培训等,不断提高实验教学队伍的整体素质
3.组织推动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探索“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包括实验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实验技术的研究、转化与更新
4.负责组织建立高效运行的实验教学管理机制和激励措施,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实验技术的引入和集成,完善实验教学中心规章制度,实施对实验教学中心的规范化管理
5.抓好实验教学环境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提高实验室建设及管理的层次和水平实验教师是实验课程教学与教改的骨干,对课程的教学质量负有直接的责任,实验教师应履行以下岗位职责,以保证实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1.体育与健康学院实验课实行实验教师负责制
2.实验课程由实验教学课小组共同完成实验教学课小组由任课教师、助教博士生、硕士生、实验技术人员组成实验教师任组长,助教博士生和硕士生协助实验教师完成实验教学课程的各项有关工作
3.实验课前应完成预实验,提出具体要求,并检查准备情况上实验课不得迟到;实验期间,热情辅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实验课结束前总结实验并引导学生讨论,以提高实验课教学质量,实验过程中不得中途退场,直至实验全部结束
4.实验过程中,既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在传授实验技能的同时,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作风
5.负责实验报告的批改、期末实验技能考试及评定、成绩的登录
6.积极开展实验教学体系、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搞好教材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根据实验需要,负责提出实验教学仪器的采购计划,并与有关人员一起,完成选型、定货与验收工作搞好教学实验室的硬件建设
8.提出助教博士生和硕士生的需求计划,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助教博士生和硕士生的选聘工作,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9.实验教学中心是学生实验教学的平台实验教学教师要关心、支持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并熟悉与遵守有关的规定
(三)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实验技术人员是各实验室的责任人,具体负责各个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与相应课程的有关工作实验技术人员主要完成实验教学的准备,实验技术的开发、实验设备的维护、实验室的管理等有关工作1,配合任课老师,做好实验的准备、参与预实验、实验的组织、实验辅导和组织管理工作
2.积极参与实验教学改革与新实验的开发等工作
3.做好实验室建设规划,落实实验室建设4,配合任课老师,做好仪器设备的订购、验收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修工作
5.计划与管理分配到各实验室的教学经费,做好低值实验用品、药品、毒品的购置与管理,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好的作用,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6.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如水、电、通风、照明、楼道、橱窗、实验废液、废物的管理与处理等每天实验室安全检查合格以后锁门,离开实验室7,条件许可情况下,积极承担主讲教师的工作8,服从分配,积极参与系与实验教学中心的有关工作
(四)人员管理制度
1.本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应以教育事业为重,做到认真负责、教书育人并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紧跟时代发展
2.本中心实行人员上班考勤制度,本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勤制度如因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事先向中心主任请假
3.实验辅导人员要在实验前十分钟到达实验室,并对实验过程做适当的记录,有问题及时报告
4.每学年中心根据系里统一安排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总评,给予表扬奖励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号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委直属高校现发布《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主任李铁映1992年6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高等学校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训练室),是隶属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第三条高等学校的实验室,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第四条实验室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要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投资效益第二章任务第五条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第六条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当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七条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第八条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第九条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成状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第十条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饿各项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第三章建设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实验室的设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等项任务;
(二)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
(三)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
(四)有合格的实验室主任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五)教学实验经费使用制度为确保实验教学中心的正常运转,使有限的实验教学经费发挥最好的作用,特作以下规定
1.中心负责人应根据校、院、系精神,妥善分配、严格管理拨给中心的有关实验教学经费
2.分配至各实验室的各项教学经费,各实验室掌握使用额度
3.在启动各项实验教学经费前,各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根据实验指导书与各任课老师的要求,做出详细的经费预算预算必须保证教学实验顺利完成,金额不能超出分配额度经费使用时原则上按预算执行
4.实验室经费使用额度不能超支,若超支,立即冻结该项经费,直至新经费输入5,购物后必须有两人验收,其中一人为实验室负责人
6.报销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发票背后两位验收人签字
(2)凡是一笔经费采购多样物品的,附有实际采购明细表
(3)中心负责人签字,并登记入账
(4)中心负责人签字后,及时报销,并妥善保管好报销回执
7.领料单在中心主任处登记领取;领料后两人验收、在副联上签字;及时交回副联,入账8,每学期末,各室负责人做经费使用分类总结并存挡
9.技术服务收入(如进修、仪器开放等)全部落入服务单位,补充该单位的实验教学经费
(六)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验室建设应讲究投资效益,创造条件面向教学科研开放,做好服务为加强体育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开放仪器的收费管理,使中心仪器在满足教学需要的同时能为全校师生的科研和健康更好地服务,特制订此技术服务管理办法
1.体育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开放仪器在不影响完成中心仪器教学任务的前提下,面对校内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承担的科研题目开放
2.中心技术服务收费属有偿服务收费使用者须事先向华东师范大学设备处申请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中心收费通过开放基金来操作开放基金的申请和管理参照《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实行开放使用和使用费补贴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3.按照自愿互利、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制定各台仪器的收费标准
4.收取费用归属中心教学经费,主要用于仪器的维修保养与零配件的购置
5.使用人员做好使用登记
6.实验教学中心定期根据使用情况向使用者发出收费通知单中心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7.本办法由体育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七)关于加强对钥匙管理的规定门与锁是预防盗窃的一道屏障,管理好钥匙,防止钥匙丢失,对保护公共财物是十分重要的为加强钥匙管理,积极预防盗窃,特制定以下规定
1.中心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要加强钥匙管理工作的教育,使全体人员认识到管理好钥匙、防止钥匙丢失是预防盗窃案件发生的重要环节
2.门锁钥匙发放范围仅为在本室长期工作人员各实验室负责人对门锁钥匙持有者要进行登记
3.持有各实验室和办公室门锁钥匙的人员,要加强钥匙的爱护和保管,平时门锁钥匙不得随意放置不得将门锁钥匙借给学生,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4.未经中心负责人同意,门锁钥匙不得配制
5.实验室与办公室的门锁钥匙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同时应采取措施,立即更换门锁
6.贵重物品柜、毒品柜的钥匙必须严格妥善保管
7.实验室负责人要妥善管理各实验柜、实验台钥匙,要有钥匙清单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办理好学生实验台钥匙借还登记
8.工作人员调离实验室时,要向交接人员交清所有钥匙
9.今后凡因钥匙丢失或保管不当,事后不报告,又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公共财物被盗事件的,将追究责任,并根据事件情节轻重,责令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实验室卫生制度A
1.实验教学中心设安全卫生员一名,负责监督检查中心的卫生工作
2.各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各实验室的卫生工作
3.实验室内布局合理,仪器设备摆放要整齐,仪器应加罩或盖布
4.墙角、门窗、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蜘蛛网
5.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要清理干净
6.实验室要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做到地面、桌面、设备三清
1.目前体育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所开各门实验课程中,如生理学、心理学、生物化学实验等的实验报告主要是以纸版报告为主
2.每次实验课程结束之后,要求学生在一周内提交相应实验的报告,老师及时批改后返回给每位同学,并对实验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讲解
3.老师将每次实验的优秀实验报告保留存档(分别以光盘、纸作为介质),由各门实验课程的负责人保管
4.不定期的将各门实验课程的优秀实验报告装订成实验报告专辑,由课程负责人与中心负责人保管
(十)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实验教学中心基本信息收集有利于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亦有利于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全体人员都要重视,做好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要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以保证实验教学中心工作档案的建立与管理保存
1.实验室原始纪录是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第一手资料,具有一定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因此,实验教学中心全体人员都要做好岗位日志,做好实验室工作原始记录,建立第一手工作档案
2.每个实验结束后,各分室技术人员及时记录实验卡片,学期末汇总,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各实验室分别交出上学期实验教学卡片,内容包括以下实验课程名称,面向专业,实验班号、人数,每个实验名称、组数,主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料消耗,经费使用情况,本学期新开、改进(准备新开、改进)的实验内容、装置等
3.每学期结束,各实验室及时作好实验总结与财务总结,开学后第一周,交中心负责人存档4•各实验室负责人每学期末要完成大型仪器使用率、利用率、完好情况等统计
5.各实验室都要建立维修记录,对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损坏及维修情况及时记录
6.每学期开学第二周,中心要完成下列情况统计,上交系教学系主任
(1)实验教学项目完成情况
(2)实验教材和实验教学改革情况,实验技术成果,学生实验室建设贡献奖评定,评估等
(3)实验室建设情况
(4)中心经费使用情况
(5)中心工作人员情况统计包括人事变动、职称晋升、发表论文数和获奖情况等
(十一)使用与饲养实验动物的管理办法中心在实验教学过程中要用到部分实验动物,包括蟾蛛、小鼠和兔为了加强对实验动物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实验动物质量,使教学实验安全可靠,特制定本办法L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教学实验动物的一切事宜
2.教学实验动物来源必须可靠,除须满足实验要求以外,还必须健康,供货商应持有必要的符合国家动物检疫规定的证明
3.教学实验动物购置要有计划性,随买随用,用多少买多少
4.所有教学实验室不准长时间饲育实验动物,实验剩余的动物及时退还供货商,或者送交动物房饲养
5.教学实验动物的尸体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教学实验动物购置与使用情况记录6,中心内部要加强使用与饲养实验动物情况的交流,要及时检查总结,提高实验动物的管理水平
(十二)人员培训计划为了提高实验室全体人员业务素质,适应不断提高的教育水平的需要,制定本培训计划
1.实验技术人员在熟练与完成本岗位实验与管理基础上,努力学习与熟悉其他岗位实验工作经本人申请,任课老师与中心负责人同意,可以去其他岗位跟班学习
2.实验技术人员应该进修相应的理论课程
3.持专科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的同志,鼓励转本
4.加强外语学习,鼓励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外语培训班
5.加强对计算机学习,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学校计算机培训
6.鼓励中心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学习、培训与相关的会议、参观
(十三)上班考勤制度为保证中心全体人员以教育事业为重,认真负责、教书育人,并能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特制定中心上班考勤制度
1.中心全体人员施行上班考勤制度,中心负责人负责考勤
2.上班时间为800—1130;100—430o3,本中心全体人员均应按时上下班
4.因故不能上班,需事先向中心领导请假特殊情况,可事后在三天内补假不履行请假制度者以旷工处理
5.可实行负时请假,最多累计不超过五天,可用以后加班时间抵偿一月之内不能抵偿者,上报系里,按有关规定处理
6.工作时间以外需要加班的,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以小时累计加班时间,并在适当时间安排倒休
7.三个月内不能安排倒休的,可适当领取加班费
8.特殊情况,经中心领导批准,可适当采取柔性工作制
9.其他情况,完全参照学校与系里有关规章制度执行若有矛盾,则以校与系里有关规章制度为准
(十四)门卫制度
1.门卫在实验教学中心的安全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实验教学中心与门卫之间要加强联系,共同做好实验教学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凡是要从门卫处领取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钥匙者,必须有中心负责人批条,并要在门卫处登记
3.校、院、系领导与中心负责人因工作需要时,可进入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其他人员进入教学中心各有关实验室时,必须经过该室负责人或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在门卫处登记
4.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学生实验一律在2300以前结束特殊情况需要过夜的,必须由任课老师陪同
5.上班时间学生进入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基本上由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非上班时间学生进入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必须凭各室负责人的批条,或者电话才能同意,并在门卫处登记
6.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第十二条实验室建设、调整与撤销,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依托在高等学校中的部门开放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调整与撤销,要经过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三条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纳入学校及事业总体发展规划,要考虑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按照立项、论证、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考核等“项目管理”办法的程序,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归口,全面规划第十四条实验室的建设要按计划进行其中,房舍、设施及大型设备要依据规划的方案纳入学校基本建设计划;一般仪器设备和运行、维修费要纳入学校财务计划;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结构调整要纳入学校人事计划第十五条实验室建设经费,要采取多渠道集资的办法要从教育事业费、基建费、科研费、计划外收入、各种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实验室建设凡利用实验室进行有偿服务的,都要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实验室建设第十六条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积极申请筹建开放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等实验室,以适应高科技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应通过校际间联合,共同筹建专业实验室或中心实验室也可以同厂矿企业、科研单位联合,或引进外资,利用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建立对外开放的实验室第十八条凡具备法人条件的高等学校实验室,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可取得法人资格第四章体制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归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或本系统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应有一名校(院)长主管全校实验室工作,并建立或确定主管实验室工作的行政机构(处、科)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实际,拟定本规程的实施办法;
(二)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拟定并审查仪器设备配备方案,负责分配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运行经费,并进行投资效益评估;
(四)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实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情况的审核评估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任用、管理制度;实验室在用物资的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制度等;
(五)主管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提高其使用效益;
(六)主管实验室队伍建设与人事部门一起做好实验室人员定编、岗位培训、考核、奖惩、晋级及职务评聘工作规模较大的高校,系一级也可设立相应的实验室管理岗位或机构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实验室逐步实行以校、系管理为主的二级管理体制规模较大、师资与技术力量较强的高校,也可实行校、系、教研室三级管理第二十二条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高等学校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立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长,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和学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实验室建设、高档仪器设备布局及科学管理、人员培训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提出建议第五章管理第二十四条实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要针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监督和
(十五)实验室开放制度实验室开放与开设开放性实验是学生素质培养与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举措,是实验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确保人身安全、设备仪器安全、提高实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各位任课老师与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对学生广泛宣传,共同遵守,共创实验室开放与开放性实验经验
1.开设开放性实验时,实验室予以开放
2.实验室开放时间正常工作时间特殊情况可使用非工作时间,但最晚不能超过23点
3.工作日的800—
1200、1400—1800,学生进入实验室,原则上由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
4.非工作时间学生进入实验室做实验,必须提前预约,人数达三人以上,需推出一位负责人到实验室负责人处填写实验室开放申请条,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查同意签名后,凭此条请门卫师傅开门、锁门
5.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关好门、窗、水、电,请门卫师傅锁好门后方可离开
6.学生实验原则上不允许在实验室过夜若要过夜必须有任课老师陪同
(十六)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统一管理本中心仪器设备各实验室负责人具体管理各实验室设备
2.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建立仪器设备分账,每年检查各实验室账物
3.固定资产做到账、物、卡及数据库完全相符
4.新进设备要及时建卡入账
5.仪器设备及附件要定位存放,仪器设备说明书由各实验室负责人管理
6.仪器设备报废、外借等均需通过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十七)仪器设备借用制度实验教学中心仪器均为实验教学必需仪器,为确保实验教学、资源共享、提高仪器使用率,特制定下列借用制度
1.中心内部各实验室仪器在不影响本实验室教学的情况下,经各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可互相借用大量仪器设备借用需经中心主任同意借用程序为借用方实验室负责人开具借条,并予以登记用后及时归还,销账
2.中心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在不影响中心教学情况下,可考虑有偿外借,但借用方要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与仪器所属实验室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办理手续,可以借出仪器设备,并要收取一定费用,作为更新和维护设备用原则上按每天收取仪器总价的千分之一,设备借出期限为一个月,到时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借出单位有权加收两倍以上租金,并及时追回特殊仪器设备的外借须经系教学主任批准
3.设备在借出和归还时,双方要进行检查验收借用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按损坏赔偿制度处理()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A
1.发生损坏、遗失仪器设备的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由中心主任会同实验室负责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系领导及有关部门
2.中心负责人、技术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凡属非责任事故,可以不赔偿,但要研究事故原因,防止再次出现事故
3.在计算经济赔偿时可考虑以下情况
(1)损坏、遗失配件的,只计算配件的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仍能使用的,应按其质量下降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4)损坏或遗失仪器设备一般可按新旧程度合理折价4,赔偿偿还期一般不得超过半年赔偿金额较大,赔偿者一次交款有困难时,可申请分期或缓期交清属于儿个人共同承担责任事故的,应根据各人责任大小和认识态度,分别承担赔偿费
5.赔偿费的收入只能作为修理或补充仪器设备的经费
(十九)大型仪器管理规定附1开放仪器介绍附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实行开放使用和使用费补贴办法实验教学中心现有大型仪器设备四台体质成分分析仪、心肺功能仪、乳酸仪,高速冷冻离心机等总价值920,000元(附1)在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同时,为有效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面向全校师生开放,提供有偿服务大型仪器安全运行,责任重大,为切实抓好安全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仪器负责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大型仪器设专人负责负责人应熟练掌握仪器的使用与维护,对初次使用仪器的仪器使用人进行仪器使用培训2,管理大型仪器的设备资料合同、使用说明书等,定期对仪器进行检修与维护,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或与厂家联系维修服务3•监督仪器使用人实验,发现违规操作及时制止经常检查实验记录本,每学期在申请开放基金前进行仪器使用人实验机时统计,掌握基金使用情况,并通报仪器使用人,以便其申请基金
4.负责实验室卫生与安全定期安排临时工打扫实验室卫生,保持实验室整洁负责为仪器使用人开关实验室门关门前检查仪器、高压气瓶、门窗、水电、照明等有毒有害试剂使用专用容器收集,交设备处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寒暑假或较长假期放假前应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5,负责开放基金申请和管理工作配合设备处落实每学期开放基金申请工作及时发放通知,接受基金申请咨询,收取仪器使用人的相关申请材料并上报学校仪器使用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仪器使用人在初次使用仪器时,应参照仪器使用规程并由仪器负责人指导仪器使用方法,直至能够熟练掌握方可独立操作
2.仪器使用后应在指定的记录本中登记机时、样品性质及仪器运行情况等
3.仪器出现故障应及时停机并立即向仪器负责人报告
4.为避免计算机感染病毒,仪器使用人禁止使用自带存储设备,实验数据可以通过直接打印或向仪器负责人索要磁盘拷贝
5.仪器设备使用前应与仪器负责人预约,以免时间冲突
6.实验室房间钥匙由仪器负责人保管,负责为仪器使用人开关门,实验过程中,仪器使用人不得离开实验室,人走门锁实验结束后如仪器负责人不在,可在传达室登记后由值班人员锁门
7.保持实验室整洁非本实验室的物品随时带走,禁止在实验室吃东西
8.实验室禁止使用明火及与实验无关的用电器如实验中用到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向仪器负责人报告,以便采取妥善方式处理,禁止随意倾倒
9.实验结束后按时登记仪器使用情况,整理实验台面,待仪器散热后用防尘罩盖好仪器,检查门窗、水龙头、照明后找仪器负责人检查锁门
10.违反上述规定的仪器使用人,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至取消仪器使用资格处分
11.仪器使用人可申请“仪器设备开放使用费补贴”,享受50%收费优惠申请细则见附2附开放仪器介绍1:
1.仪器名称MAXH-运动心肺功能测试仪出厂日期2005年6月存放地点:体育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理科大楼B120室使用收费按每人次60元人民币收费
2.仪器名称DX—200增强型身体成分分析仪出厂日期2005年6月存放地点:体育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理科大楼B120室使用收费按每人次20元人民币收费
3.仪器名称乳酸仪出厂日期2005年6月存放地点:体育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理科大楼B122室使用收费按每人次10元人民币收费
4.仪器名称高速冷冻离心机出厂日期2006年3月存放地点:体育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理科大楼B122室使用收费按每小时30元人民币收费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实行开放使用和使用费补贴办法2(详细情况见.ecnu.edu.cn/gzzd/kfsy.htm)为了充分发挥学校现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和减少重复购置,学校决定对全校范围的有关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实行开放有偿使用,并对开放使用的费用进行补贴
1.仪器设备的开放范围
(1)凡学校范围内,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或不足10万元但具有通用性、性能良好并可提供对外服务的仪器设备均列入开放范围,并上网公布
(2)开放仪器设备对外采用有偿服务方式,按有关收费标准收取使用费
2.开放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根据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人工费、材料费等运行成本并参照国内同类仪器设备收费情况制定收费标准,特殊情况可由双方协商而定
3.开放使用费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方式1凡我校承担教学、科研项目的人员均可申请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使用费补贴,学生须由导师提出申请2各系或独立建制的实验室,内部人员使用本部门仪器不能申请开放使用费补贴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对外采用有偿服务的方式,并对开放使用的费用进行补贴补贴额度为使用费的50%
4.开放使用费的管理1凡申请开放使用费补贴者按统一要求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仪器设备开放使用费补贴申请表》,院系主管领导须对内容的真实性、申请机时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报设备处2申请获批准后,由设备处发放使用券到指定的机组使用使用券当年使用有效,由机组登记使用情况3机组收取的使用券数额及“开放仪器工作记录表”是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的主要依据,也是对机组工作人员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各开放单位须加强对使用券和“开放仪器工作记录表”的管理4仪器所在部门收取的开放使用费将返回本单位统一管理,主要用于供开放使用的仪器设备购置配件、耗材、维护修理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等同时可提取开放使用费总额的25%用于业务往来接待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奖励
5.其他1学校将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考核,每年向全校公布各单位大型仪器的开放使用情况,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给予相应处罚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华东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仪器开放使用和测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稿》同时废止3本办法由设备处负责解释
(二十)低值设备和耐用品管理制度
1.总价低于500元的仪器设备、耐用品等为低值设备和耐用品
2.低值设备和耐用品由各实验室负责人建立分账各室负责人要做好低值设备和耐用品的日常记账,做到进出手续清楚,定期核对,保持账物相符
3.低值设备和耐用品报废时要上报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审查后立即报废
4.购置新低值设备和耐用品要提购置计划,经中心主任审批通过后可以购置
5.中心负责人与仪器设备管理员要加强各实验室低值设备和耐用品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账、物及使用情况,并能做到相互调剂
(二十一)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中心的所有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全部由各实验室负责人具体管理
2.各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教学计划与库存情况做好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及时采购,以保证满足实验教学的需求
3.材料和易耗品购置后由两人以上验收,再由中心主任审定批准后给予报销
4.各实验室要建立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帐,要做到帐物相符
5.实验室负责人要熟悉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物品的保管知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按照有关学校存储管理的规定设立专库,单独存放并应经常检查危险品的空容器、废原料、废溶液、废渣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
6.有毒有害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7,低值易耗品的报损、报废,原则上要求各实验室提出申请,注明报废理由,由中心主任审批认可
(二十二)家具管理制度
1.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实验室家具的管理和使用,建立明细分帐,定期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各实验室要注意爱护家具,不准随意挪动
3.所有家具不对师生员工私借因工作需要借用家具的,必须经中心领导和家具管理员批准
4.各实验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家具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对于闲置不用的家具,要交回系里,统一调配劳动保护工作凡经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部门检查认定不合格的实验室,要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落实管理工作待重新通过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第二十五条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晶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第二十六条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第二十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按照《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高等学校物资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执行第二十八条实验室所需要的实验动物,要按照国家科委发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及各地实验动物管理委会员的具体规定,进行饲育、管理、检疫和使用第二十九条重点高等学校综合性开放的分析测试中心等检测实验室,凡对外出具公证数据的,都要按照国家教委及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定,进行计量认证计量认证工作先按高校隶属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实验室验收合格后,部委所属院校的实验室,由国家教委与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进行计量认证;地方院校的实验室,由各地省级政府高校主管部门与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认量认证第三十条实验室要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要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水平进行考核第三十一条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要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情况的准确数据第三十二条要逐步建立高等学校实验室的评估制度高等学校的各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实验室基本条件、实验室管理水乎、实验室效益、实验室特色等方面的要求制定评估指标体系细则,对高等学校的实验室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各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和重要因素第六章人员第三十三条实验室主任要由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相应专业的讲师(或工程师)以上人员担任学校、系一级以及基础课的实验室,要由相应专业的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的人员担任第三十四条高等学校的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均由学校聘任或任命;国家、部门或地区的实验室、实验中心的主任、副主任,由上级主管部门聘任或任命第三十五条实验室主任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领导并组织完成本规程第二章规定的实验室工作任务;
(三)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四)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五)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六)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第三十六条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要各司其职,
(二十三)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
(1)使用期已超过规定年限,技术性能下降者;
(2)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者;
(3)因国家标准改变或任务改变等种种原因而完全失去使用价值者;
(4)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理费接近甚至超过其本身价值者
2.仪器设备如需报废,经中心主任同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填写“固定资产设备报废单”,注明报废理由和技术鉴定意见后上报设备处审批经批准后,由实验室办理销帐手续二十四实验室安全制度体育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是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教学实验室,教学任务重、责任大,为切实抓好安全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中心负责人对本中心全体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中心各实验室均设有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1必须对在本实验室工作与学习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对易出事的部位,应提醒教师和同学注意,以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对违反规定者,各负责人有权停止其实验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并通知中心安全员2实验室负责人每天离开实验室前,要作安全检查,关水、断电、断气、关窗、锁门3灭火器材应放在适当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并予以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3.节假日前各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安全检查,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予以封门
4.各实验室负责人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写出纪要并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汇报
5.定期检查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使用
6.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7.实验室全体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
1198.发现被盗与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9.实验室禁止用电炉做饭、煮水、取暖
10.实验室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强腐蚀、剧毒要妥善保管剧毒物品必须有专人负责,制定出管理制度
11.实验室实验废液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安全,保障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对容易出事故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定期检查,防患于未然
2.各实验室负责人就是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随时检查实验室安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进行整改
3.中心主任定期检查各实验室安全状况,并记录备案检查日期为两个黄金周、寒假与暑假前夕必要时随时检查
4.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电器设备、线路、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防盗设备是否破坏,门卫是否尽职
(3)检查一切可能导致火灾的隐患,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4)有毒物质、有毒气体的排放是否合理
(二十六)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预案各实验室准备创口贴、紫药水、红药水、酒精、碘酒、纱布、消毒棉球等物品实验过程中产生小破小伤,及时就地处理L实验过程中产生较大创伤,马上到校医院去就诊处理
2.如果化学试剂溅入眼睛,马上用大量干净自来水冲洗,然后立即到校医院去就诊处理
3.凡是使用酒精灯的实验室必须放置灭火器
4.中心全体老师与全体参与实验的学生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与放置地点,并熟记火警电话,一旦出现火情,及时正确处理
5.安全通道必须通畅,安全备用钥匙放置妥当,一旦出现重大险情,及时疏散楼内人员由于玩忽职守,保管不力而造成材料、低值易耗品、工具等的损坏或丢失,除批评教育外,由当事人按实际价格的20%—70%负责赔偿为了顺利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教学改革顺利进行,使学生能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培养学生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和爱护国家财产的优秀品质,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确保人身、设备安全,要求每个进入实验室实验的学生必须遵守如下实验守则
1.实验前必须充分预习,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任务及要求,弄清实验原理拟定好实验方案,并要写出实验注意事项与问题教师应对预习情况进行检查,预习通不过不准做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前,必须熟悉其性能,预习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准确操作大型仪器必须经过基本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使用,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及时向老师报告,等候处理
3.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分组要求使用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节约试验材料,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随意动用任何仪器设备和药品等
4.严守实验课堂纪律上课不迟到,进入实验室须更换实验服,听从教师和助教指挥,服从安排讲文明,讲礼貌不高声喧哗,不随意走动,保持实验室安静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仍纸屑,保持实验室的整洁遵守实验纪律,注意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不做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事情
5.实验中应仔细操作,注意观察现象,真实完整地记录,按时完成实验
6.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实验讨论和实验设计,有意识培养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7,实验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自觉写出事故报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要服从指导教师对事故的处理借用器材有损失、丢失,要按实验室规定赔偿
8.实验结束后,关掉仪器设备电源开关、拉闸,将仪器、物品、实验凳和实验药品等放回原处;玻璃仪器刷洗干净,实验台面收拾整洁,最后经实验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9.值日生要最后检查实验室的物品摆放是否整齐,仔细检查水、电是否关闭,认真填好值日生工作日志,经老师或助教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0.应按要求认真书写实验报告,数据完整,内容简明扼要,并就实验成功成败、发现的问题等深入讨论展开;及时递交实验报告
(二十八)实验报告书写规范实验报告是对实验的总结,是表达实验研究成果的一种形式书写实验报告是一项重要的基本技能训练,是学习实验论文书写的基础通过书写实验报告,可以熟悉撰写科研论文的基本格式,学会绘图制表方法;可以学习如何应用有关理论知识和相关文献资料,对实验数据等进行整理分析,得出实验结论;还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实验报告的书写应注意内容真实准确,文字简练、通顺,书写整洁,标点符号、外文缩写、单位度量等书写准确、规范
1.实验报告书写的一般格式
(1)实验名称
(2)实验目的和意义
(3)实验原理
(4)实验用品(包括所用器材、试剂以及实验材料)
(5)实验操作步骤
(6)实验结果
(7)分析与讨论
(8)参考文献
2.实验报告书写的基本要求
(1)实验目的和意义相当于论文前言部分,但不要求提供实验背景只要说明为什么要进行该项实验,拟解决什么问题,具有什么意义等
(2)实验原理不能简单的照抄教材;应该用精炼的语言归纳出完整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要使用科学术语
(3)实验用品器材所用仪器、材料应介绍完全,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试剂注明所用药品试剂的来源及配制方法
(4)实验操作步骤应该清晰准确,包括实验操作的方法和先后顺序及相应的时间、操作注意事项等内容,此外还包括实验数据的测量和选取方法及注意事项
(5)实验结果实验结果的书写主要包括数据、文字描述、绘图及制表等形式
(6)分析与讨论分析与讨论不是实验结果的简单重复,不应罗列具体的结果,也不能随意推断和引申如果实验结果未能说明问题,就不应勉强下结论,而应该分析其原因
(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反映了作者对该研究领域前沿的跟踪程度,也为读者提供更多相关信息注意不要引用非公开出版物参考文献的书写要求如下•期刊按作者(超过3人以上加etal.)、期刊名称(中文均放英文后的括号内)[文献标识码]、年、卷(期)、起止页码的顺序书写;•专著、译著及会议论文集按作者、著作名、出版地、出版社、年代、起止页码的顺序书写,译著的作者需用原文;•专利按作者、专利名称、专利号、年顺序书写;•学位论文按作者、学位名称、单位名称、年顺序书写,中文在英文后并加括号.同时要做到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第三十七条实验室工程技术人员与实验技术人员的编制,要参照在校学生数,不同类型学校实验教学、科研工作量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合理折算后确定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试行流动编制第三十八条对于在实验室中从事有害健康工种的工作人员,可参照国家教委88教备局宇阖8号文件《高等学校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等级和标准的暂行规定》,在严格考勤记录制度的基础上享受保健待遇第三十九条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由实验室主任根据学校的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对不同专业技术干部和工人职责的有关条例规定及实施细则具体确定第四十条实验室各类人员的职务聘任、级别晋升工作,根据实验室的工作特点和本人的工作实绩,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高等学校定期开展实验室工作的检查、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二条各高等学校要根据本规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具体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教育部1983年12月15日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暂行条例》即行失效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号
[2000]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部属高等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使其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教育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了对1984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修定工作现将修定后的《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反馈给我部高教司附件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育部二000年三月二H-一日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要在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由一位校(院)长分管仪器设备工作,并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和职责第三条学校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财产,对各种渠道购置、经营或非经营型的仪器设备应按照统一规定管理仪器设备根据价格、性能等因素分别确定为部、省、校、院、系级管理学校配备仪器设备要实行优化配置的原则,要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仪器设备申请、审批、购置、验收、使用、保养、维修等的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第四条学校采购仪器设备,要做到力争优质低价,防止伪劣产品流入学校进口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不合格的要及时提出索赔报告所购仪器设备在校级主管设备的部门入帐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做到各部门仪器设备帐物相符管理范围的价格起点与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价格起点一致第五条仪器设备在使用中要保持完好率,根据需要做到合理流动,实行资源共享,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仪器设备的调拨、报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有关收入交学校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第六条学校要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状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按有关规定如期、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数据要加强校内、外网络资源建设,逐步做到有关数据网上传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实现对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和科学化管理第七条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从本校的实际出发,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寿命的工作学校要积极鼓励自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经技术鉴定合格后登记入帐第八条学校从事仪器设备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学校要重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提供各种参加培训、研讨、考察活动的机会对在实验技术方面作出成绩并取得成果的人员应给予奖励要制定行之有效的业务考核及技术等级晋升办法,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努力提高业务及管理水平第二章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第九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第十条教育部所管的贵重仪器设备范围
1、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4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3、单价不足人民币4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明确规定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各自所管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根据教育事业和学科的发展规划,合理制定仪器设备的购置方案
1、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1仪器对本校、本地区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2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3欲购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软件配套经费及购后每年所需不低于购置费6%的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4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5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6校、内外共用方案;7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2、仪器设备的审批程序1校内申请单位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2校级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及学校有关人员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提出具体意见;3报主管校院长审批;4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所管的仪器设备,必要时由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第十二条高等学校要建立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购置和监督机制,实施公开招标或集团采购等方式,在节约学校经费的同时确保所购仪器设备的质量第三章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三条各校购置仪器设备,要选择能明确完善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索赔、保修,并能随时提供零配件的公司或厂家,保证所购仪器设备符合所需要的技术指标,并在验收合格后,能在可用期内正常运转第十四条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要有使用、维修等记录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检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第十五条高等学校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各机组要在完成本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努力开展对社会各单位的协作咨询、分析测试、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要在开展校内、校际和跨部门协作共用的同时,积极培训能独立操作仪器设备的人员,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努力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要尽量使用外单位已有的仪器设备,避免出现区域性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第十六条高等学校使用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应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学校对内教学使用仪器设备不得收费,科研使用仪器设备可收取部分机时费学校仪器设备对外服务应按有关规定收取机时费,所收经费由学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主管部门将其中大部分经费返还有关实验室,实验室应根据学校、省级、国家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将返还的经费用于补偿仪器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第十七条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解体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解体时,应经学校主管设备的部门批准第十八条仪器设备配备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办法第四章贵重仪器设备的报损和报废第十九条因技术落后、损坏、无零配件或维修费过高确需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时报损报废学校仪器设备报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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