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林木采伐更新承诺书
一、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准的地点、四至、范围、株数、蓄积、树种、采伐方式、期限进行采伐,不超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采伐
二、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相关规定,采伐作业由乡镇林业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做好山原检尺,并对伐区进行验收,做好相关材料上报市林业局
三、未按采伐许可证规定进行采伐,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严格按照《森林法》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树种、苗木规格、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成活保存率达到85%以上,如未按规定标准完成更新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九条之规定
(1)上年度采伐后未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不核发采伐许可证;
(2)责令限期完成造林更新任务;
(3)逾期未完成的,可以处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以下的罚款此承诺书一式三份市林业局、乡镇(街道)政府综合服务中心、采伐户主各执一份乡镇(街道)林业主管人员签字采伐更新单位(个人)签字。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