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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xxxxSLCCS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TXXXXX—20XX河湖长制实施成效评价技术导则Guidelines forimplementation effectevaluation of river and lake chief system征求意见稿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赋分项赋分标准工业、生活、规模化畜禽养殖工业、生活、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年度目标,赋分;工业、生活、规100废污水排放达标率得模化畜禽养殖废污水排放达标率未达到年度目标,赋分0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情况
5.
4.
2.1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应按公式16计算,赋分标准见表13x10016RRO=NpRO式中—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RRO—5——已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个数,单位为个;NpR——排查出有问题的排污口个数,单位为个表13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为赋分;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赋分;100%,100W20%,020%〜100%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
5.
4.
2.2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增长率应按公式17计算,赋分标准见表14RRC=RRO-RRRO x10017R0RRRO式中—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增长率,%;R—RO—当年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RRO——基准年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oRRRO—表14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增长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增长率肌赋分;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增长率W赋251000,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增长率/%分;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0〜5%
5.5水环境治理成效指标
5.
5.1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应按公式18计算,赋分标准见表15R=^x10018csS NCST式中R——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csN——水质达标的国控、省控断面数量,单位为个;cs—国控、省控断面总数量,单位为个N—TCS表15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年度目标,赋分;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标率/%未达到年度目标,赋分
5.
5.
1.2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增长率应按公式19计算,赋分标准见表1619式中:R——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增长率,%;csRes——当年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基准年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ARCS一表16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增长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增长率胎赋分;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25100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增长率/%质达标增长率赋分;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W0,00〜5%地表川类水及以上比例
5.5,
2.1地表HI类水及以上比例应按公式
(20)计算,赋分标准见表17R=必也义100
(20)NTMS式中R——地表HI类水以上比例,%;sw%——水质达到in类标准及以上的国控和省控断面数,单位为个;表17地表III类水及以上比例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地表m类水及以上比例290%,赋100分;地表m类水及以上比例<40临赋0分;40%〜90%之地表类水及以上比例/%HI间按线性内插赋分一一地表水监测断面总数,单位为个MMS21式中R——地表III类水及以上比例增长率,%;—当年地表in类水及以上比例,%;—基准RRO—RRRO—sw年地表ni类水及以上比例,%o
5.
5.
2.2地表HI类水及以上比例增长率应按公式
(21)计算,赋分标准见表18=RSW-RRSW X100RRSWD八SW表18地表III类水及以上比例增长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地表III类水及以上比例增长率25%,赋100分;地表HI类水及以上比例增长率(0,地表类水及以上比例增长率/%HI赋分;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0〜5%水体整洁程度
5.
5.
3.1水体无异味、无漂浮废弃物现象的河流水体整洁程度指标赋100分.基于河道现状调查,对应各项评价因素及其严重程度进行扣分,扣完为止,赋分标准见表19评价因素“嗅和味”、“漂浮废弃物”两项,扣分规则为河道评价范围内每发现1处扣分1次,累积扣分;评价因素“透明度”项,扣分规则为河道评价范围内,按各监测断面的实测最差值扣分表19水体整洁程度评价赋分标准表评价因素影响水体整洁现象扣分标准(每发现处)1异味程度轻微明显强烈嗅和味扣分-2-4-6面积(m2)10[10,50]50漂浮废弃物扣分--2-46透明度(m)
0.3,
0.5]
0.15,
0.3]
0.15透明度扣分-2-4-
65.
5.
3.2水体整洁程度增长率应按公式
(22)计算,赋分标准见表20Rj=^-x100
(22)式中R——水体整洁程度增长率,%;I——当年水体整洁程度赋分值;I——基准年水体整洁程度赋分值R表20水体整洁程度增长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水体整洁程度增长率三肌赋分;水体整洁程度增长率赋分;5100W0,0〜5%水体整洁程度增长率/%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
5.6水生态修复成效指标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率
5.
6.
1.1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率应按公式
(23)和
(24)计算赋分标准见表21,其中北方地区包括松花江区、辽河区、海河区、黄河区、淮河区和西北诸河区6个水资源一级区,南方包括长江区、东南诸河区、珠江区和西南诸河区4个水资源一级区=修、100
(24)Lt式中——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率,%;RECOR i一一第i条河流的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率,%;ECO—第i条河流的最小日均流量(水位)满足天数,单位为天(d);TE®—T——第i条河流的评估年总天数,单位为天(d);Yearil——第i条河流长度,单位为千米(km);tn——区域河流总数,单位为个;L——区域河流总长度,单位为千米(km)o表21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率赋分标准表南方100989080W75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率/%北方295807060W50赋分
10080402005.
6.
1.2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程度增长率应按公式
(25)计算,赋分标准见表22*]00
(25)RECO=ECO-KRECRRECO式中一一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程度增长率,%;RECO一一当年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率,%;RECO——基准年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率,%RRECO表22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程度增长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程度增长率肌赋分;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程度25100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程度增长率/%增长率赋分;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W0,00〜5%
5.
6.2水土保持率
5.
6.
2.1水土保持率应按公式
(26)计算,赋分标准见表23Rswc=x100265式中^swc水土保持率,%;TASswc——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非水土流失面积,单位为平方千米knC;—区域总面积,STA—单位为平方千米kn表23水土保持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水土保持率不低于目标值,赋分;水土保持率低于目标值的赋分;10090%,090%水土保持率/%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100%
5.
6.
2.2水土保持率增长率应按公式27计算,赋分标准见表
5.
6.
3.1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应按公式28计算,赋分标准见表25=也乂10028RFB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已完成渔民转产安置建档人数,单位为人;应转产安置建档渔民总人数,单位为人表25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赋分;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赋290%,100W60%,0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分;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60%〜90%
5.
6.
3.2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增长率应按公式29计算,赋分标准见表261°°%=令X29式中48一—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增长率,%;——当年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RFB—基准年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oRRFB—表26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增长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增长率临赋分;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增长25100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增长率/%率赋分;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W0,00〜5%
5.7执法监管成效指标
5.
7.1多部门联合执法程度多部门联合执法程度由多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建立和多部门联合执法落实综合确定,两位及以上专家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相关文件和材料进行赋分评价,赋分标准见表27表27多部门执法情况赋分标准表序号赋分项赋分标准制定多部门联合执法规章制度,各部门职责清晰,赋分;未制定多部门联合执1001多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建立法规章制度,各部门职责不清晰,赋分0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会议,对河湖突出问题进行多部门执法,赋分;未开展多1002多部门联合执法落实部门联合执法会议,对河湖突出问题未进行多部门执法,赋分0执法巡查问题处理率执法巡查问题处理率由执法监管履职情况和水执法问题解决情况综合确定,应分别按公式
30、公式31计算;执法巡查问题处理率为2项平均值,应按公式32计算赋分标准见表28=^x10030KD»NPDK=x
80965.8工作推进成效指标
5.
8.1组织体系完善程度组织体系完善程度由河湖长变更公告、河湖长办专职人员到位和巡河员护河设置情况综合确定,赋分标准见表29表29组织体系完善程度赋分标准表序号赋分项赋分标准目标值赋分值为分,抽查例,新换河湖长行政任免文件下达后个月内,河长10051河湖长公告变更情况1公示牌未及时变更的或信息系统未及时更新,发现例扣分,扣完为止120目标值赋分值为分,抽查例,河湖长办无专职工作人员,发现例扣分,扣1005120河湖长办专职人员到位情况2完为止目标值赋分值为分,抽查例,农村河湖未设置巡河员、护河员或保洁员的或1005巡河员护河设置情况3设置却未有效开展工作,发现例扣分,扣完为止120河湖长履职情况河湖长履职情况由河湖长办公会议召开、河湖长巡河和问题督办情况综合确定,赋分标准见表30表30河湖长履职情况赋分标准表序号赋分项赋分标准所有河湖长均组织召开河湖长会议或部门联席会议,赋分;召开会议的河251河湖长办公会议召开情况(25分)湖长比例高于猊赋分;召开会议的河湖长比例低于赋分501550%,0所有河湖长巡河(湖)均发现问题或现场部署工作,赋分;巡河(湖)发252河湖长巡河(湖)情况(25分)现问题或现场部署工作的河湖长比例高于50%,赋15分;巡河(湖)发现问题或现场部署工作的河湖长比例低于赋分50%,0oO-
①所有河湖长均有河湖问题督导批示,赋分;有问题督导批示得河湖长比25例高于赋分;有问题督导批示得河湖长比例低于的,赋分
②50%,1550%03问题督办情况(50分)所有河湖长督办问题均得到解决,赋分;督办问题得到解决的河湖长比例25高于赋分;督办问题得到解决的河湖长比例彳比于赋分5096,1550%,
05.
8.3工作机制保障程度工作机制保障程度由部门协作、考核奖惩、区域协作及生态补偿和公众参与机制综合确定,赋分标准见表31表31工作机制保障程度赋分标准表序号赋分项赋分标准
①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联合执法机制,赋分;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联合15执法机制,赋分01部门协作机制(30分)
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如联合开展监督检查、考核)或河长联络机制,赋15分;未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如联合开展监督检查、考核)或河长联络机制,赋分
①建立河湖长制考核机制,赋分;未建立河湖长制考核机制,赋分
②102考核奖惩机制(20分)建立河湖长制奖惩机制,赋分;未建立河湖长制奖惩机制,赋分100
①建立跨省(市、县、乡)协作机制,赋分;未建立跨省(市、县、乡)协15作机制,赋分03区域协作及生态补偿机制(30分)
②建立跨省(市、县、乡)补偿机制,赋分值为分,未建立跨省(市、县、15乡)补偿机制,赋分值为分0
①设立民间河长、志愿者、社会监督员,赋分;未设立民间河长、志愿者、10社会监督员,赋分04公众参与机制(20分)
②开展河湖长制社会公众》指意度调查工作,赋分;未开展河湖长制社会公10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赋分
05.
8.4监督考核情况督导考核情况由督导工作开展、考核工作开展和考核结果运用情况综合确定,赋分标准见表32表32督导考核情况赋分标准表序号赋分项赋分标准
①上级对下级监督检查并发现问题,赋分;未开展监督检查,赋分2001督导工作开展情况(40分)
②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赋分;发现问题却未督促整改,赋分200
①上级对下级党委政府开展考核工作,赋分;级对下级党委政府未开展考核工作,15赋分02考核工作开展情况(30分)
②上级对下级河湖长个人履职或部门履职开展考核,赋分;上级对下级河湖长个15人履职或部门履职未开展考核,赋分03考核结果运用情况(30分)考核结果用于应用,赋30分;考核结果未进行应用,赋0分
5.9加分项指标
5.
9.1公众满意度公众满意度由公众调查和舆情监测综合确定,满分为10分公众满意度作为加分项指标,在总评分上进行加分,调查表格见附录A调查对象建议全面涉及河湖库管理者、沿岸居民、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者、旅游者等,调查样本建议不少于50个,赋分标准见表33,取样本平均值作为最终公众满意度值赋分标准公众满意度非常满意满意一般满意不满意赋分[9,10][8,9[7,8[0,7创新示范创新示范评分由河湖建设示范情况、河湖长制工作创新情况等综合确定,满分为10分创新示范作为加分项指标,在总评分上进行加分,赋分标准见表34表34创新示范赋分标准表序号赋分项赋分标准创新示范程度很大创新示范程度较大创新范程度一创新示范程度较低75般河湖建设示范情况1[9,10][8,9[7,8[0,7河湖长制工作创新情况2[9,10][8,9[7,8[0,76评价方法
6.1指标权重初步设置各指标权重均等化,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专家认证后对指标权重进行适当调整
6.2赋分评估
6.
2.
12.1确定指标权重分别确定一级指标权重”和二级指标权重修/
6.
2.2二级指标赋分对于定性指标,参照赋分标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指标赋分;对于定量指标,先根据公式计算指标值,再根据赋分标准表进行赋分
6.
2.
32.3合理缺项处理评价中出现某一级指标下二级指标合理缺项情况,可将该缺省指标权重按加权分配给该一级指标下的其他指标
6.
2.4一级指标赋分一级指标分值为该项一级指标下所有二级指标分值乘以相应权重之和,应按公式35进行赋分计算4=%/33式中4——一级指标分值,i=12…,7;A——二级指标分值,i=12…,7;j=12…,几;tjW——二级指标权重tj
6.
2.5评价总赋分河湖长制实施成效评价总分值为所有一级指标分值乘以相应指标权重之和加上加分项指标分值,应按公式34进行赋分计算A=2品/4+△/34式中A——河湖长制实施成效评价总分值;%----------级指标权重;△4——加分项指标分值
6.3评价等级
6.
3.1单项成效评价等级单项成效评价等级包括水资源保护成效等级、水域空间和岸线管护成效等级、水污染防治成效等级、水环境治理成效等级、水生态修复成效等级、监管执法成效等级和工作推进成效等级单项成效评价等级根据一级指标赋分值4确定,等级标准分为五星级,按表35执行表35分项实施成效评价分级表评价等级分值范围等级描述[0,100]五星单项赋分值实施成效达到理想目标水平290四星单项赋分值实施成效达到较高水平80W V90三星单项赋分值实施成效处于一般水平70W V80二星单项赋分值实施成效达到最低要求60W V70一星单项赋分值<60实施成效较差总体成效评价等级根据河湖长制实施成效评价综合赋分值4河湖长制实施成效评价标准分五星级,按表36执行表36总体实施成效评价分级表评价等级分值范围等级描述[0,120]五星总赋分值实施成效达到理想目标水平2100四星85W总赋分值<100实施成效达到较高水平三星70W总赋分值<85实施成效处于一般水平二星总赋分值实施成效达到最低要求60W V70一星总赋分值<60实施成效较差附录A(资料性)河湖长制实施成效公众满意度调查表姓名性别男口女口联系电话—调查问题及建议1河湖围垦、垃圾、采等现象£砂、违建对河湖现状满意程度河湖水体有无异味、漂浮废弃物等现象非常满意□不存在□不存在□满意□偶尔存在□偶尔存在□一般满意□存在□存在□不满意□普遍存在□普遍存在□河湖长制实施以来河湖周边生态环境对河湖长工作满意程度对河湖长制实施的建议改善情况不明显改善□非常满意□有所改善□满意□没有改善□一般满意□变差了□不满意□注请在选择项“口”内打“参考文献
[1]SL/Z479河湖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10.
[2]SL709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导则[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15.
[3]SL/T712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21.
[4]SL/Z738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评价导则[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16.
[5]SL/T800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技术导则[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20.目次前言I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体要求
14.1评价原则
15.2基本规定15评价指标与赋分标准
25.1指标设置
26.2水资源保护成效指标
25.3水域空间和岸线管护成效指标
45.4水污染防治成效指标
55.5水环境治理成效指标
65.6水生态修复成效指标
85.7执法监管成效指标
95.8工作推进成效指标
105.9加分项指标116评价方法
126.1指标权重
126.2赋分评估
126.3评价等级13附录A(资料性)河湖长制实施成效公众满意度调查表14参考文献15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文件主持机构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本文件解释单位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本文件主编单位河海大学本文件参编单位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本文件出版、发行单位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本文件技术内容审查人本文件体例格式审查人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电话010-63204533;电子邮箱bzh@mwr.gov.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河湖长制实施成效评价技术导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河湖长制实施成效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指标与赋分标准、评价方法等本文件适用于河湖长制实施成效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30943水资源术语GB/T50095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SL/T793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GB/T
30943、GB/T
50095、SL/T79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河湖长制river and lake chiefsystem河湖长制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省、市、县、乡建立的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湖所在地分级分段(区)设立河长湖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河湖长制实施成效implementation effectofriverandlakechiefsystem实行河湖长制,在水资源保护、水域空间和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工作推进方面收到的效果及公众满意度和创新示范情况水域空间和岸线water spaceand shoreline河湖管理范围的水域以及与水资源保护相关联的岸线陆域河湖四乱four chaosto theinland riverandlake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为4总体要求
4.1评价原则评价指标及方法坚持目的性、系统性、实用性原则
4.2基本规定
4.
2.1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水资源保护成效、水域空间和岸线管护成效、水污染防治成效、水环境治理成效、水生态修复成效、执法监管成效、工作推成效和加分项等8项一级指标,共22项二级指标,其中必选指标18项、可选指标2项、加分项指标2项
4.
2.2河湖长制实施成效评价一般以行政区域为评价单元,各评价单元应确定必选指标,并根据地方特点与管理要求选择可选指标,反映提升河湖长制实施成效的方向与工作重点,做到共性和个性兼顾
4.
2.3河湖长制实施成效评价应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搜集相关基础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复核当基础资料不满足河湖长制实施成效评价技术要求时,应通过专项调查或专项监测予以补齐
4.
2.4河湖长制实施单位应根据实施成效评价结果采取工程或非工程措施,不断提高河湖长制实施成效5评价指标与赋分标准
5.1指标设置河湖长制实施成效评价指标共有22项,其中包括18项必选指标、2项特色可选指标、2项加分项指标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表1评价指标体系目标层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备注用水总量控制率1Bu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2B12水资源保护成效指标AD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3B.3地下水资源保护指数特色可选4BG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情况5B21河湖长制水域空间和岸线管护成效指标A2河湖“四乱”整治完成率及其复现情况6B22实施成效工业、生活、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污水排放达标率7B31评价指标水污染防治成效指标A3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情况体系8B32主要河湖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9Bn水环境治理成效指标地表类水及以上比例AJ10ni B.l2水体整洁程度11BG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率12BQ水生态修复成效指标A5水土保持率13B52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率特色可选14B53多部门联合执法程度15B61执法监管成效指标AJ执法巡查问题处理率16B62组织体系完善程度17BQ河湖长履职情况18B72工作推进成效指标AJ工作推进力度19BG督考考核情况20BH公众满意度21BG加分项指标As创新示范22B
825.2水资源保护成效指标
5.
2.1用水总量控制率用水总量控制率应按公式1计算,赋分标准见表2Rwc=怒⑴式中R——用水总量控制率;wcWc——用水总量,单位为万立方米(万n);W-------用水总量红线指标,单位为万立方米(万n)CT表2用水总量控制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用水总量控制率用水总量控制率W1,赋100分;用水总量控制率>1,赋0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w-wRIAV IAVx10^IAV二WRIAV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应按公式
(2)计算,赋分标准见表3式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R—IAV—当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单位为万立方米(万胡);W——基准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WMV—RIAV量,单位为万立方米(万n)表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达到年度目标,赋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未达到年度目100量下降率/%标,赋分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5.
2.
3.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应按公式
(3)计算,赋分标准见表4p=也火100
(3)尸Wi式中p——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也一一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的水量,单位为万立方米(万n);四一一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单位为万立方米(万n)表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赋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赋分;N80%,100W50%,05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80%
5.2,
3.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增长率应按公式
(4)计算,赋分标准见表5=100
(4)〃PR式中R——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增长率,%;pP——当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p——基准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R表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增长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增长率肌赋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增长2510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增长率/%率赋分;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W0,00〜5%地下水资源保护指数
5.
2.
4.1地下水资源保护指数应按公式
(5)计算,赋分标准见表6长=湃乂100
(5)vvEG式中——地下水资源保护指数,%;W——地下水开采量,单位为万立方米(万胡);GE——可开采地下水量,单位为万立方米(万n)表6地下水资源保护指数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地下水资源保护指数赋分;地下水资源保护指数赋分;W3O96,1002100%,030%地下水资源保护指数/%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100%
5.
2.
4.2地下水资源保护指数增长率应按公式
5.3水域空间和岸线管护成效指标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情况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率由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完成率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执行率综合确定,应分别按公式
(7)、公式
(8)计算;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率为2项平均值,应按公式
(9)计算赋分标准见表8心=£x100NPCR=迎乂100Ncc_Rc+R[..KSPU——2—式中:—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率,%;RSPU—R——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完成率,%;cR/——河基准年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率,%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执行率,%;Nc——已完成规划编制的河湖数量,单位为个;CM——应编制规划河湖总数,单位为个;N——严格按照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执行的河湖数量,单位为个PI表8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率/%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率赋分;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28096,1000〜80%
5.
3.
1.2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增长率应按公式
(10)计算,赋分标准见表9R=x100rRRC10C RRC式中R——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增长率,%;cKRG赋分项赋分标准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增长率肌赋分;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增长率W赋51000,0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增长率/%分;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5%Rr——当年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率,%;表9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增长率赋分标准表
5.
3.2“四乱”整治完成率及其复现情况
5.
3.
2.1“四乱”整治完成率应按公式
(11)计算,赋分标准见表10=业空X100
(11)RFCR“RN FCT式中一一清“四乱”整治完成率,%;RFCR—已完成整治的“四乱”问题数量,单位为个;NFCR——清“四乱”问题清单中的项目总个数,单位为个NTFC—表10“四乱”整治完成率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四乱”整治完成率赋分;“四乱”整治完成率赋分;290%,100W60%,60%“四乱”整治完成率/%之间按线性内插赋分〜90%
5.
3.
2.2“四乱”复现情况是指“四乱”清零后再次出现“四乱”问题的情况,赋分标准见表11表11“四乱”复现情况赋分标准表赋分项赋分标准“四乱”复现情况无“四乱”复现情况,赋分值为分;“四乱”问题每复现例扣分,扣完为止
1001205.4水污染防治成效指标工业、生活、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污水排放达标率工业、生活、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污水排放达标率由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生活污水排放达标率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污水排放达标率综合确定,应分别按公式
(12)、公式
(13)、公式
(14)计算;工业、生活、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污水排放达标率为3项平均值,应按公式
(15)计算赋分标准见表12=普乂100
(12)RISEETISx100
(13)RDSE=匕TDS-x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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