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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设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保证设计方案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降低工程造价,为后期施工和运行打下良好基础,争创精品工程,一流电厂,特制定本办法
2.内容
3.1审核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原则
4.2审核设计方案是否正确、合理、可靠、完善
5.3审核各相关专业工艺工序接口是否明确、可行
6.4进行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比较,达到合理性价比
3.时间
3.1对设计方案的审核贯穿设计的始终
7.2在收到设计院初步设计方案后进行综合会审
4.准备工作
4.1对同类型电厂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调研
4.2对设备厂家的调研
8.3相关的学术资料等
5.程序
5.1设计方案的审查由发电厂工程管理部主持
5.
2.设计院提出设计方案,进行简要设计说明,必要时应做出几种设计方案的综合比较的分析报告
5.3工程管理部各专业工程师应就审核结果提出书面分析报告,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并呈报上级领导
9.4如果有条件,审查可邀请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设备厂家等单位的专业人员一同审核
10.题分析报告中应包含如下三方面的内容
6.1几种方案间的技术先进性的分析
6.2几种方案间的实际运行情况调研结果
6.2经审查认为供货商资质中存在问题的,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取消其招标或采购的资格
7.3设备、构(配)件备选厂家名单经厂部审核批准后,作为设备、材料及构(配)件备招标采购的入围厂家
8.工程部负责资质审查或名单推荐的人员对推荐结果负有直接责任
九、单位工程开工审查管理办法
1、目的为使单位工程开工审查工作规范化,有序化,控制资金流量,特制定本办法
2、审查内容单位工程开工的时间等条件
3、审查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工程二级网络计划、计划调整的相关文件等
4、审查程序
4.1每一个新开工的单位工程开工前7个工作日,承包单位应详细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报送监理公司
4.2监理公司收到《工程开工报审表》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工程开工报审表》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
4.3监理公司同意开工,签署意见,报审批
4.4某发电厂工程部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4.5经甲方审批后的《工程开工报审表》返回监理公司执行
十、月度工作量实际完成统计报表审核程序
1、目的为保证投资控制目标及工程形象进度得以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2、审核内容审核承包单位的月度工作量统计报表是否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度相符
3、审核依据
3.1承包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
3.2事前划分的单位工程百分比,施工单位投标书报价
4、审核程序
3.1承包单位在每月末25日按要求的格式编制月度工作量完成统计报表及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将月度工作量完成统计报表草稿随《月度工作量实际完成统计报表报审表》一起报监理公司,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报甲方审核
4.2某发电厂工程部接到《月度工作量实际完成统计报表报审表》、统计报表及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后,由工程部牵头进行会审
4.3工程部在接到《月度工作量实际完成统计报表报审表》、统计报表及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后2天内,按审核内容及审核依据进行工程量的审核并填写完审核意见,报主管领导
4.4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工程月度付款签署意见附月度工作量实际完成统计报表审核流程图提出意见报马鞍山第三发电厂工程部审核工程量报主管领导批准卜
一、设备开箱检验及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办法
1、目的为使设备开箱检验及设备缺陷处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工作内容设备开箱及设备缺陷的见证
3、工作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及相关规范
4、工作程序
4.1设备到现场或安装设备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承包单位应提前24小时用设备开箱申请单和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监理、某发电厂工程部
4.2工程部相关人员、监理、及资料室人员界时到现场进行开箱见证和设备缺陷见证,并在设备开箱申请单和设备缺陷通知单上填写意见
4.3某发电厂资料室负责收集和发放开箱资料附设备开箱检验及设备缺陷处理流程图
十二、工程协调会制度
1、目的为保证工程中有关问题得到及时协调和解决,使工程顺利行,特制定本规定
2、工程协调会的内容
2.1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2施工接口及交叉作业的有关问题;
2.3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
2.4总平面布置等有关问题;
2.5其它涉及工程的有关问题
3、工程协调会召开时间工程协调会每两周召开一次
4、工程协调会参加人员
4.1某发电厂有关领导;
4.2某发电厂工程部、生产准备等;
4.3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4.4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总工,工程部、质安部、计划部负责人;
4.5设计院驻现场代表;
5、工程协调会准备工作;
5.1承包单位在协调会前编制一份汇报材料;
5.2汇报材料内容包括
5.
2.1目前工程进展情况;
5.
2.2目前工程质量安全情况;
6.
2.3在设计、设备(材料)、资金、施工道路、场地等需协调的问题
7.协调会程序
8.1协调会由项目总监主持;
9.2主持人按上次《协调会会议纪要》检查各单位问题的落实情况
10.3施工单位汇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和需解决的问题;
11.4建设单位各部门和监理针对有关问题发言;
12.5会议总结
13.肃协调会制度,各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对会议的决定要严格执行
14.议结束后,由监理单位整理编写会议纪要,建设单位审杳批准后发出
15.协调会未解决的问题,可召开专门会议
十三、工程有关问题联系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施工过程中建设方、监理和施工单位三方的联系,方便工程问题解决,使协调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2、工作内容除设计变更、变更设计、会议纪要、通知以外的工程事务方面问题的联系、协调和解决
3、审查依据相关的施工图、施工合同、技术资料以及管理制度、法规文件等
4、审查程序
4.1问题提出方(建设方或监理或施工单位)通过联系单[《工程联系单》(下同)]方式书面提出问题,并送达问题接收方(建设方或监理或施工单位)
4.2问题接收方对所提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并通过联系单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结果(处理或处理方案)同时做好问题分析、处理记录,以便存档
5.3问题提出方验证处理结果
5、验证结果及处理
5.1经验证处理结果符合设计(或规程或标准)要求,此问题即告结束
6.2验证结果不符合要求,继续发联系单提出问题,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十四、工程质量、进度巡查制度
1、目的各专业项目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深入现场,主动掌握本专业管理范围的施工动态,收集施工信息,识别不符合项或隐患,适时发出纠正和预防指令或通知,协调现场问题处理,把握工程质量,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并验证其实施效果,使施工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2、现场巡查程序
2.1现场巡查是一项日常的检杳、监督工作,巡杳频率取决于施工的紧张程度和实行工程师负责制的需要,一般每日一次为宜
2.2巡查内容
2.
2.1施工形象进度是否符合网络计划及里程碑施工进度,分析影响施工进度的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实施改善施工进度办法;
2.
2.2工艺质量是否按保证进行,有无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现象;
2.
2.3验证先期发出的通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结果;
2.
2.4现场的各种突发事项;
2.
2.5现场物料管理、标识等文明施工情况;
2.
2.6各施工单位间交叉施工的影响程度;
2.
2.7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有无安全隐患;
2.
2.8施工活动的其它信息
2.3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在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处理,如有困难,要通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厂领导,以便妥善处理,防止问题的积累和扩大
2.4巡查原则上要不影响施工,如有疑问,可向施工人员查询清楚,对危及质量和安全的情况有权勒令停工处理
2.5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到底,直到彻底解决为止
2.6对巡查过程中发现、处理、查询验证的情况,要记录在工作日志中备查
十五、工程整改管理办法
1、目的为使工程整改工作规范化,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方便整改工作的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工作内容工程质量、工程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3、工作依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有关设计资料、现行验收规程、标准和规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
4、审查程序
4.1电厂发现施工中存在质量、安全等方面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向施工单位发《工程整改通知单》;监理工程师发现问题,可直接向施工单位发《工程整改通知单》,并告知建设方
4.2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后,填写《工程整改报验单》报监理公司和建设方
4.3监理公司负责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查,并在《工程整改报验单》上签署意见,报某发电厂工程部等
5、验证结果及处理
4.1报验结果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方审查符合要求此问题结束
5.2报验结果经审查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整改并重新填报《工程整改报验单》,执行审查程序
55.3施工单位因整改而造成的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执行附工程整改通知单工程整改通知单编号工程名称合同编号致(施工单位)抄送整改内容监理工程师:(章)总监年月日施工单位签收施工单位(章)签收人年月日某发电厂签收签收人年月日部门领导:年月日本表用于管理事项的整改通知,由工程监理公司填写一式三份,某发电厂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十六、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1、目的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避免造成更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工程质量事故定义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而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质量不合格是指工程质量不符和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缺陷是指工程没有满足某个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包括与安全性有关的要求),称之为质量缺陷一般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3、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工程质量事故按对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四类分类标准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4.1工程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对事故现场录象),项目公司、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对事故经过作好记录,进行必要的检查、检测
4.2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等;
4.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4.4有关建设法规
5、工程事故处理程序
5.1当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后,施工单位立即报告项目公司、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首先以《工程质量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要求立即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危及工程安全
5.2项目公司负责向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事故报告,重大以上质量事故还须报告集团公司
5.3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通知单》后,在监理公司、质监站、生产技术部的组织与参与下,进行质量事故调查,由施工单位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公司、质监站、工程部审查
5.4监理在质监站、某发电厂工程部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相关人员和有关专家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审查后填写《监理工作联系单》,某发电厂批准后答复施工单位
5.5事故处理方案
5.
5.1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处理方案,附在《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后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5.
5.2较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处理方案(必要时委托设计单位提出),附在《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后报监理单位审查,某发电厂批准后实施
5.
5.3重大及特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某发电厂委托设计单位提出,某发电厂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由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
5.6施工单位实施处理方案,处理完成自检后,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单》报监理公司、质监站、某发电厂检验马三厂组织有关单位(必要时聘请专家参加)对处理情况进行检测、检查,并做出结论
5.7检验完毕后,由监理公司编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某发电厂,必要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6、事故调查应查清事故原因、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并遵守“三不放过”原则
7、事故调查权限
7.1一般事故由某发电厂或监理单位负责调查;
7.2较大事故由某发电厂负责组织专家组(成员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准)进行调查;
7.3较大和特大事故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派人参加
8、事故责任
8.1质量事故责任的认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发生重大以上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大唐集团公司将在系统内部进行通报;8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损失;
8.3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质量事故中造成人身伤亡的,还应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处理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图
6.3几种方案间的经济比较
6.
3.1一次性投入的经济比较
6.
3.2运行维护费用的经济比较
6.4提出明确的设计方案推荐意见
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审查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控制目标的实现,更好地控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使之更加可靠合理,并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施工质量、工艺、进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某发电厂的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即由施工单位总工批准的施工措施及隐蔽工程的施工措施)
3.审核内容
3.
1.工程内容和施工范围
3.
2.工程特点
3.
3.编制的依据资料
3.
4.施工用设备主要参数及性能
3.
5.主要材料性能
3.
6.焊接材料及机具
3.
7.主要质量标准和保证质量的主要措施
3.
8.设备解体检修程序及注意事项
3.
9.施工工序及施工方案
3.
10.施工工艺
3.
11.技术记录内容及要求
3.
12.设计变更、设备材料代用情况
3.
13.施工人员资质鉴定
3.
14.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
3.
15.保证文明施工的重要措施
十七、工程停工及复工管理办法
1、目的在工程建设存在重大质量或安全隐患时一,监理公司或某发电厂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暂时停工,为使工程停工及复工工作规范化,方便各方对现场施工工作的监督、控制和协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内容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质量隐患时,经监理公司建议,电厂方批准,施工单位必须按《停工通知单》要求停工整顿停工整顿完成后,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复工申请表》报送监理公司、电厂方批准
3、依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资料现行规范、规定及标准等
4、工作程序
4.1当监理公司或某发电厂认为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质量隐患时,由监理公司向电厂方建议,经电厂方批准或由电厂方通知监理后,监理公司向施工单位下发《停工通知单》
4.2施工单位接到《停工通知单》后,应按其中规定的工程部位和时间采取暂停施工措施并应根据停工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在停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4.3整改完成后,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复工申请表》,并应附上具备复工条件的详细说明,报送电厂工程部和监理公司审查批准
4.4监理公司经过审查,在《复工申请表》上签署复查意见上报电厂方,并在电厂签署完审批意见后将《复工申请表》下发施工单位
4.5审查结果处理
4.
5.1经监理公司和电厂方审查同意复工后,施工单位方可复工
4.
5.2经监理公司和电厂方审查,认为某方面尚不具备复工条件,不同意复工,施工单位将继续停工整改,并重新填报《复工申请表》
4.
5.3施工单位因停工而造成的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十八、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为加强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工程建设项目公司应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网,项目公司设立压力容器专责,全面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压力容器专责有权按有关法规及标准执行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工作
4、新压力容器(安装合格、试验合格)投入使用前,使用部门必须填写《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报大唐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申请手续申报时必须具备下列资料,否则应补齐
4.1产品合格证
4.2产品质量证明书
4.3产品竣工图
4.4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检修检验证书
5、对于已注册和领取使用证的压力容器,压力容器专责应建立台帐、登记造册
6、各使用压力容器的部门,应有压力容器的操作规程和事故处理规程,启停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7、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经《安规》考试和上岗考试合格后才允许操作
8、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按如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
8.1外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由压力容器专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外部按年度计划进行宏观检查
8.2内部检查由省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组织检验人员在压力容器停机时进行宏观检查,测定及探伤等工作
8.3耐压试验每年至少一次
9、压力容器上的压力表、测温仪表应按计量部门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
10、压力容器上装有的安全阀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和校验,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一般为工作压力的
1.1〜
1.25倍,但不能超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
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应停止投入使用
11.1新压力容器为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或安全状况等级不能达到I级或II级的;
11.2未注册的在用压力容器;
11.3在用压力容器超过检验期限不按有关规定检验又不申报的;
11.4危及安全的在用压力容器,在规定期限内没修复,不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的;
11.5新压力容器安装后,发现存在缺陷或装置不全,零部件以次充好的或冒牌产品;
11.6经鉴定报废了的压力容器
十九、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1、各施工单位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重要设备损害及急性中毒事故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各施工单位必须遵照执行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反对草率从事,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禁隐瞒事故
3、事故分记录事故、轻伤及轻伤事故、重伤及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4、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后向工地主任或工地专职安全员报告
5、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报告工地主任或工地专职安全员,工地主任或工地专职安全员应在当日分别报告本单位安监部门轻伤事故由工地主任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报送本单位安监部门
6、记录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事故有关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工地主任或工地专职安全员,由工地主任或专职安全员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安监部门
7、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单位主持,项目公司安监部门、监理单位参加,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表”报送项目部安监部门
8、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报告给本单位负责人和安监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给项目公司负责人和安监部门、监理单位,再由项目公司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安徽分公司重伤事故由事故单位经理或副经理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以内,报送项目公司、当地劳动部门由项目公司报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9、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9.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安监部门单位负责人、安监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项目公司负责人、安监部、监理单位,以及淮北市劳动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工会项目公司负责人或安监部门、监理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事故概况转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负责人或安监部门
10.2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单位经理组织,会同项目公司安监部门、监理单位,工会组织和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项目公司或劳动部门批复,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11.3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基建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会同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发检察院、监察部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必要时,报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派员参加事故调查“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45天内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10、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11、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就近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2、企业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本规定有关奖惩的规定和事故调杳组提出和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13、事故统计范围本企业职工与非本企业人员标准按有关规定填报
14、事故月报、年报的报送程序按有关规定填报
二十、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暂行规定》以及国电公司对火电机组建设中有关档案资料归档的具体规定,项目档案和项目建设应同步进行、同步验收为使工程资料齐全完整、质量符合标准,特提出以下管理办法
1、厂办公室为工程项目档案的归口和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的全过程管理
2、厂办档案室负责指导各专业组协调在技改工程建设中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并负责做好业主的档案调阅和复制工作,制定出工程竣工文件编制、移交的相关实施细则,对项目档案的各环节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3、各专业组应主动按要求做好本专业业主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协调处理好施工、监理等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事务
4、设计单位来图应首先交档案室,由档案室按领导小组要求发放到各有关单位或部门
5、物资供应管理部门组织设备开箱工作,并及时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参加设备开箱,清点接收开箱档案资料
6、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移交全部相应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报送厂办档案室
7、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移交应于项目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项目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
8、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9、项目竣工后,厂办公室按规定请示有关部门组成档案验收组对项目档案组织验收
10、各级人员在项目建设中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建设计划和责任制中
二十一、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搞好基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创建一流施工现场,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1、作业人员行为规范
1.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本规定的学习、培训并考试合格服从并接受上级单位、本单位和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的检查与考核
1.2工程项目开工前,现场必须有整体和局部平面布置、定置摆放施工图,文明卫生施工措施,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1.3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坚持和发扬“工完料净场地清”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设备部件摆放整齐、施工机具摆放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施工电源、临时管道布置规范;不乱丢杂物
1.4全体职工必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安全帽,并要有明显的单位标记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和带钉子鞋进入施工现场
1.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拆除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
2、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2.1具体要求
2.
1.1施工单位应随工程进度及时设置工程总体或局部平面布置和设备、机具定置摆放布置图,并配套设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文明施工设施,如隔离、平整施工场地、设置饮水点、洗漱点、废料、杂物、垃圾堆放点(箱)、布置临时厕所等,做到标识规范醒目,不留死角,为职工创造一个文明卫生的作业环境
2.
1.2文明施工场地、设施布置后,应本着“谁的区域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做好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2.
1.3施工场地的文明卫生工作要每天进行,保持场地、道路清洁、平整,不积存堆放杂物、垃圾,不积水、积灰、积油等
2.
1.4电厂工程、生产、运行等管理部门应提供厂房外墙、现场设备、管道、设施等的着色标准和现场标识、色环标准,并负责监督、协助施工方实施,确保其一致性
2.
1.5施工中的水、电、汽等系统以及道路等设施需和生产系统、区域对接或改道时,施工方必须事先向电厂相关部门申请同意,并负责工作中的文明卫生工作
2.
1.6各类履带式机械及超重件运输机械进厂路线,施工承包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指定的路线通行,否则对道路及地下设施造成的破坏,由当事施工单位负责修复,载重汽车的进场路线,也必须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装载运输各类散装易飘洒的物品时,必须加盖蓬布,并负责行驶道路的清扫
2.
1.7施工单位应明确负责文明施工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并应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考核制度和台帐,根据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并严格考核
2.
1.8文明施工管理以及现场文明卫生状况应纳入常规管理,并作为主要管理内容之一列入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专题会议和协调会议中
3、检查与考核
3.1业主方负责文明施工的检查考核,通过并配合监理、施工单位并利用各类会议进行管理,可直接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3.2考核手段现场口头提出要求、会议通报、发书面整改通知、停工整顿通知、扣缴现金、扣罚工程款等扣缴现金根据现场存在问题和整改处理情况,业主方开出扣缴现金通知单,被扣单位按指定时间、指定部门交缴现金,金额一般底线500元/次,特殊情况酌情研究后执行;业主方每周对现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评比,日常检查扣缴的现金即作为所评先进的奖励金;对扣缴现金通知不执行或不按时交缴的,其扣缴金额数翻倍并直接转入工程款结算中扣除
4、上述规定中的未尽事宜,由业主方主部管门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单位不断进行完善,或提请相关领导、组织机构研究解决
4.审核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等
5.审核程序
5.1承包单位在(专业)施工开始前20个工作日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前7个工作日,将(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或重大施工方案随(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一起报送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后,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部审批
5.2必要时,由监理单位组织审查会,(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或重大施工方案的审查会由监理单位负责牵头,某发电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
5.3监理会同各有关单位在《(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签署意见,返回承包单位
5.4审核结果分为a通过b通过,有部分意见c不通过
5.
5.承包单位接到审查结果是a时,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或重大施工方案即可实施当审查结果是b时,应按审查意见补充条款,监理单位、工程设备部进行确认当审查结果是c时,承包单位要重新编制,并执行审核程序
三、施工图综合会审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保证施工图会审的有效进行,为后期施工打下良好基础,争创精品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2、内容
2.1施工图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原则
3.2施工图设计是否正确、合理、可靠、完善
4.3与相关专业工艺工序接口是否明确、可行
3、时间
5.1会审在工程开工前15个工作日进行
4、参加人员
6.1甲方相关人员
7.2监理公司相关人员
8.3设计院相关人员
4.4承包商相关人员
5、准备工作
5.1设计院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将有关图纸资料提交业主、监理和承包商
5.2各专工认真审查施工图,将有关问题记录汇总
5.3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施工图会审,具体日期由监理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通知各方
9.4承包商应在会审前三个工作日将预审意见汇总,书面报某发电厂(甲方)、监理单位
6、程序
10.1施工图会审由监理公司主持
11.
2.施工图会审议程
6.
2.1设计代表进行简要设计说明
6.
2.2承包商逐条反映设计预审意见
6.
2.3监理公司反映监理意见
6.
2.4甲方代表反映预审意见
6.
2.5设计方对有关意见予以说明,并同与会各方共同商定处理方法
7.
2.6主持人总结发言
8.
2.7做好图纸会审记录,格式见附表,与会各方在记录上签字
9.严肃会议纪律,实行签到制度对迟到者提出批评
8、施工图会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出版发送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整理,甲方代表审核,监理总监批准
9、会审后,设计院应根据会议纪要对施工图进行改进,满足工程需要
10、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对审核结果负有责任附表:图纸会审记录年月日编号:序号图纸名称及编号问题及解决办法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
四、参与施工图交底工作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规范工程师参与施工图交底的工作,使施工图交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2、内容参与施工图交底,确保设计意图能被正确、全面理解,跟踪见证施工图交底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3、参加人员
1.1某发电厂(甲方)代表
3.2设计院代表
4.3监理单位代表
5.4承包单位代表
4、依据
6.1施工图设计有关资料
4.2施工图设计有关规范、规程
5、工作程序
5.1承包单位工程项目具体负责人负责联系设计人员交底,并将施工图交底事宜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各有关单位
5.2设计人员进行施工图交底,与会人员讨论,会后3个工作日内出纪要
7.3承包单位工程项目具体负责人和有关方跟踪施工图交底工作中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6、承包单位负责出技术交底纪要,报送监理单位、某发电厂,如有需作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的问题,以会审纪要为依据,履行某发电厂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管理程序
五、图纸资料、标书催交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保证施工图纸按计划交付,确保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定
2、工作内容图纸交付进度的监督、调整、管理;影响图纸设计进度问题的协调
3、审查催交依据《施工图交付进度协议》、《施工网络进度计划》;有关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会议纪要;有关调整图纸交付进度计划的会议纪要等
4、审查催交程序
4.1某发电厂的甲方代表按与设计院签订的《施工图交付进度协议》每周盘点图纸到付情况,,并及时与设计院联系作预见性了解图纸设计进展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
4.2问题发现后甲方代表应对问题进行分析、处理
4.
2.1如是设计院的自身问题,甲方代表应及时将情况向部门主管领导做出汇报,请领导出面与设计院进行协调,解决问题并就此问题进行情况追踪了解,直至问题解决
4.
2.2如是甲方问题,如设备订货、审批程序等问题,甲方代表应及时将情况向部门主管领导做出汇报,并以工程联系单的书面形式与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进行情况通报将解决的结果向设计院进行通报
4.
2.3如是其它问题,如设计院间的接口问题、设计院与设备供应商间的资料配合问题,甲方代表应及时出面协调解决,必要时应组织专题设计协调会
4.3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弄清原因,逐级汇报,积极协调解决,不能压事
4.4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后,如设计进度计划需作相应调整的,工程部应与设计院书面联系,对交图计划做出调整,必要时可组织有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议,就新的交图计划达成书面协议
5、监理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的图纸提前需求计划,甲方代表应就此与设计单位协商,尽量满足施工的需要
六、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使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2、内容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的内容是否满足工程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
3、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等
4、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4.1设计院出具设计变更后,首先应由设计代表送交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其可行性
5.2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杳同意后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由监.理公司送交甲方审批重大的设计变更应组织会议审查
4.3批准后的设计变更由监理公司送交某发电厂资料室、甲方代表及各方存档
5、变更设计审批程序
5.1施工单位出具变更设计后,首先应送交设计院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
5.2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在变更设计上签署意见,由监理公司送交某发电厂审批重大的变更设计应组织会议审查
6.3批准后的变更设计由监理公司送交甲方资料室、甲方代表及各方存档
6、工程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应经设计、业主、监理和承包单位会签完后方可施工,如情况紧急,可先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经各方口头同意后施工,事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完毕
7、某发电厂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审批权限
7.1单位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涉及金额50万元以下的或可能引起结构、系统功能变化的需报送主管领导批准
8.2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或单位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涉及金额50万元以上的应报送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8、审查意见处理
9.1同意方案,各方在相应的变更上签署意见施工及监理单位据此执行
8.2不同意方案,则返回监理公司,并说明理由
9、变更格式
9.1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一式6份,需用A4纸,激光打印,碳素笔或蓝黑钢笔签字
10.2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存档时需提供电子版
七、设备调研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设备调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调研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程序
2、工作程序
2.1某设备需调研时,应写出详细的调研计划,确定调研路线、时间、费用等,上报领导批复
2.2根据调研计划进行调研,收集相关资料
2.3调研结束后,写出调研报告,并将调研结果向主管领导汇报
2.4调研报告存档
3、调研人对调研报告负有直接责任
八、设备、构(配)件供货商备选名单推荐及设备、材料、构(配)件供货商技术资质审查管理办法
1.目的为使设备、材料及构(配)件供货商技术资质审查工作和设备、构(配)件供货商备选名单推荐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2.审查及推荐内容审查设备、材料及构(配)件供货商应具备的技术资质,推荐设备及构(配)件招标工作备选厂家名单
3.审查及推荐依据设备生产厂家调研报告、设备、材料及购(配)件使用及运行情况报告,设备、材料及购(配)件供货商提供的资质和技术资料、现行规范等
4.审查及推荐负责部门某发电厂工程部
5.审查及推荐程序
5.1某发电厂工程部根据设计进度要求、设备招标进度计划、施工二级网络计划、施工单位的要求,对甲供、承包商采购、施工单位采购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供货商进行技术资质审查工作或设备及构(配)件招标工作备选厂家名单推荐工作
5.
1.1凡由设备承包商及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设备承包商及施工单位应将招标备选厂家名单提前报到某发电厂工程部,工程部应对设备、材料及构(配)件供货商的技术资质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以书面型式通知物质供应部或设备承包商、施工单位
5.
1.2凡由甲方负责采购的设备及构(配)件,工程部负责进行设备调研,提出设备调研报告,推荐设备、构(配)件招标工作备选厂家名单
6.审查或推荐结果处理
6.1经审查认为供货商符合要求,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可进行招标或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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