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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炸药库安全管理机构炸药库安全管理机构:组长由项目经理李晓雄担任副组长由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担任成员工程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环保处处长、爆破作业队长办公室设在供应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炸药库人员配置库房主管1人;库管员2人;安全员2人;押运员2人;另爆破队配备爆破员6人
三、安全管理规定
1、炸药、雷管等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特种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2、管理人员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脱岗,严格执行“规程”规定的要求库管人员实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放、两人清退制度
3、建立健全炸药雷管发放制度,领退制度,不得私自外借和乱放或者混装,往来帐目要登记清晰,严防丢失
4、炸药雷管库20m内严禁烟火,库房内要安置灭火器材
5、库房内必须安设防盗、报警装置,若有丢失及时上报公安部
六、爆破员、库管员在使用《炸药雷管登记册》时,必须做到专员、库管员亲手签字,其他任何人不许代签,并做到数据与实物相符
七、库管员必须按照审批数量,如数发放,不得超发或者少发对所领炸药、雷管数量、品种核实清晰
八、对过期的爆破品,经检查后必须及时汇报当地公安机关并根据相关制度在其监督下销毁第四条消防管理制度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政策,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建立消防组织,全面实现安全经营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区域内不许随便使用明火,库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
二、按照规定,专库专用、分库存放、堆码整齐,不超重、不超高、不混存
三、操作及检查人员,严禁把火种、火源带入库房,不许穿带铁钉的鞋进入库房做到防火、防盗、防电、防潮
四、库房区域内严禁住人,不许设置火炉、煤油炉、电炉等用火用电设备
五、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关掉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备机动车辆入库,排气管必须戴上火星熄灭器库区内的杂草要定期锄除,不能等枯黄后才清理
六、保证库区清洁,在库房内不得存放其它杂物
七、爆炸物品仓库应备有储存足够水量的消防池或者消防用水管道
八、爆炸物品仓库不论其所在地区的雷电期长短,都要采取妥善的避雷措施,以防止直接雷击和间接雷击,避雷针与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
九、爆炸物品的仓库上空,不许架设任何电线或者电缆,库房内不装照明设备
十、不论任何人进出库区都必须遵守出入库登记制度,并详细登记在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仓库
十一、搬运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损撞击
十二、堆放各种爆炸物品时,要求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搬运,不致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者因搬运不便而造成事故
十三、库内不许使用铁制或者容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
十四、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消防演习,并做好总结与记录工作第五条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确保民爆器材库安全运营,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日不定时进行巡回检查
二、巡回检杳范围民爆器材库房、库区及围墙外
三、巡回检查内容
1、有无意外或者突发事件发生;
2、库房的防盗门窗、围墙建造是否完好无损;
3、库房内民爆器材有无失效、变质、缺失、被盗现象;
4、消防器材、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完好,水源是否充足;
5、库房内民爆器材是否按要求堆放;
6、民爆器材出入库手续是否齐全,账物是否相符;
7、库区、库房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等隐患,水沟是否阻塞;
8、值班日志、消防日志记录是否完整;
9、通讯是否通畅
四、夜间发现有异常现象或者非正常犬吠声,应即将巡查
五、实行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通讯联络通畅,巡检定时,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正确地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处理
六、每日巡查有当班职工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安全责任人必须参加
七、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第六条安全警卫制度为了落实日常安保工作,确保24小时做好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科学有效的管理好民用爆破库房,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保人员必须政治可靠,素质过硬,高度认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二、不管何时,都要树立“防范于未然”的心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目标,明确自身职责,认真做好本职范围的安全护卫工作
三、值班人员必须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管理好值班室内的电话、监控、报警系统,值班期间不许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准酒后上岗
四、
五、安全防护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不管何时,非库房人员进入库区,必须得到上级领导批准
六、安保人员有义务提醒按手续审批进入库区的工作人员或者来库区检查、参观、学习的其它人员,不许携带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物品及手机和各类电子产品入库
七、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提货单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即将向直接领导或者矿部汇报处理
八、为更好保护好炸药库,值班人员在岗时,应定时或者不定时地巡回检查,应注意各库房门窗,消防、避雷等库区设施和库区有无异常情况
九、作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
十、安全生产负责人、武保科值班经警还应不定时的查岗,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十一、节假日时矿部值班领导须加强节日的安全部署工作,加强安全巡逻,不得无故不到
十二、特殊时期的安全保卫,如汛期、雪灾、台风等,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汇报,并依据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相关专业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认真负责好各专业组的协调、指挥,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到位第七条值班制度
1、建立健全值班管理台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加强安全保卫和防护工作,防止爆破物品自爆或者被盗,做到防患未然
3、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值守,严禁无关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库房
4、库房及四周严禁烟火,库区消防设备、避雷装置每月子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值班时间酗酒、睡觉,必须两小时巡查一次,对库房门、窗、锁进行子细检查
6、发现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及时向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第八条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把当班未办完的事情交待清晰,作好记录
2、检查值班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3、本班发生的情况及时处理,处理结果要记录清晰
4、交接班时严格检查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可疑迹象,并记录在值班登记簿上
5、交接班时当班人员交待不清晰或者接班人员不履行职责,浮现问题交接人员同时承担一切责任第九条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
1、加强库房保卫工作,确保爆破材料安全存放实行严格的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2、出库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所有车辆进出都必须登记,填写记录
3、因工作需要出入库的外来人员,必须由本单位领导陪同或者持矿部介绍信,出库时将介绍信留库存档
4、夜晚有公务人员入库查岗时,值班人员必须查验证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准入并填写登记表,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公务人员不出示证件时,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库查岗
5、若有人不遵守规定强行入库的,值班人员即将报警第十条爆炸物品销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确保过期、失效、有缺陷或者不适合本矿使用的爆炸物品安全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矿使用粉状乳化炸药和塑料导爆管雷管,对过期、失效、有缺陷或者不适合本矿使用的爆炸品,应制定销毁方案,汇报当地公安机关,在其监督下予以销毁
二、过期、失效粉状乳化炸药可采用溶解法销毁在容器中溶解销毁时,对不溶解的残渣应采集在一起,再用焚烧法或者爆炸法销毁
三、不适合本矿使用的炸药和导爆管可采用爆炸法销毁
1、用爆炸法销毁时应按销毁设计书进行,设计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2、用爆炸法销毁时,应清除销毁场地周围半径50m范围内的易燃物、杂草和碎石,应有坚固的掩蔽体,掩蔽体到爆破器材销毁场地的距离由设计确定
3、在没有人工或者自然掩体的情况下,起爆前或者点燃后,参加销毁的人员应远离危(wei)险区,此距离由设计确定
4、用爆炸法时,引爆前应发出声响警告信号在野外销毁时还应在销毁场地四周安排警戒人员,控制所有可能进入的通道,不许非操作人员和车辆进入
5、惟独确认炸药和导爆管雷管能彻底爆炸时,才允许用爆炸法销毁用爆炸法销毁爆破器材时应分段爆破,单响销毁量不应超过20kg并应避免彼此间发生殉爆
6、如果把全部要销毁的爆破器材一次运到销毁场地,而又分批进行销毁,则应将待销毁的爆破器材放置在销毁场地上风向的掩体后面,其距离由设计确定
7、用爆炸法销毁时应采用导爆管系统起爆
8、销毁爆破器材的起爆药包应用合格的爆破器材制作
四、销毁过期、失效的导爆管,可用合格的爆破器材起爆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将报告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人;项目经理或者相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的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即将如实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或者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施工现场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当发生事故后,在即将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除电话汇报外,还需进行书面报告安全主管部门知道情况后,即将用电话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
四、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伤者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挪移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并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组允许后才干清理
五、事故发生后,要即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六、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项目部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部监督落实情况
七、事故结案后,项目部应及时将事故材料归档,保存备案第十二条仓库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负责组织实施民用爆破器材库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时常催促检查民用爆破器材库区保管员(发放员)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者处理
四、对质量可疑及过期失效的民用爆破器材,采取安全措施及时清理出库,上报上级领导
五、组织或者参加民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并认真执行爆破器材销毁的各项安全规定
六、催促检查库区安全工作情况,检查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雷防盗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七、严禁超量储存,不同危(wei)险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分类存放第十三条民爆器材库保管员职责
一、服从领导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操作不得脱岗、连勤、顶岗和旷工
二、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爆破器材的各项规定,熟悉各种爆破器材的性能
三、负责炸药、雷管、导爆管的验收运输入库,保管、发放及统计工作,建立收、发台帐,做完整记录,做到帐目清晰,帐物相符
四、不得将炸药、雷管、导爆管发给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物品
五、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库区,不得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得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不得在库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六、负责对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炸药、雷管和退库不能使用的炸药、雷管的及时清理、造册登记,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七、每月底必须将领取发放的原始记录和台账完整的上报至分管领导,并对当班负责人因记录不全和发放不实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
九、积极搞好炸药库内的通风、防潮、防腐、防盗工作炸药库钥匙要随身带,并保管好,不能丢失
十、除火工库发放员和爆破员,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火工品库(检查时例外)卜
一、对进入炸药库领取物品的人员要进行提醒、必要时需要进行检查,禁止一切持有明火、充电矿灯、火柴、打火机、进入,烟等人员并做好来人登记签字工作
十二、发现爆破器材有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当地公安门处理
6、炸药库除业务主管与保卫、安全人员外,无保卫部门证件不准进入,不论任何人出入库,都要认真填写登记表;
7、本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8、炸药库管理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帐、两人发药的制度两个库管员各持一把钥匙,同时开库、同时进发药;每人一本帐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的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9、药库区域内不得有丛生杂草,特殊是护提上与护提内,杂草要铲除干净;
10、库区内禁止使用铁制工具,并使用防爆照明;
11、堆放要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着门的通道宽度不小于
1.5米;
②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
0.5米;
③堆垛间的距离不小于
1.3米;
④炸药垛高不超过2米;
⑤雷管箱垛不许超过
1.6米;
12、雷管每垛不超过300箱;每一个库总存量不许超过设计储量;
13、不同品种的炸药不许混存、并按进货时间分别垛存雷管必须按批号、进货时间分别垛存要做到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
14、领发雷管时,不许库内开箱,必须把箱搬到库外开启发放完把箱封订好再搬到库内,箱上并标明数量;
15、库内要时常保持清洁,遇有破袋洒落在地板上散药,要及时清扫干净,分别装袋;
16、管库员要勤检查,要保持通风、防护铁纱网良好,消防器具机关
十三、对所履行的职责因管理保护不力,制度执行不力,验收、检点不力及违章违纪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和刑事事件负主要责任,承担追究第十四条警卫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民用爆破物品存放库区的值班、安全检查及护卫工作
二、警卫人员必须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
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早退、撤离职守或者醉酒上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严防库房受到破坏或者爆破物品丢失被盗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履行警卫人员的职责,加强巡逻、防范,发现可疑人员和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对出、入库的爆炸物品及进出人员进行验证、检查
六、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对外来车辆安排到指定位置停车如无故不登记或者强行进入,应及时阻拦,并向办公室报告严禁闲杂人等随意出入库区
七、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对进入库区的人员和车辆实施安全监督,严防将火具、火种、易燃、易爆等危(wei)险物品带入库区;
八、夜间值班时,应加强库区内外巡查,检查各种设施完好情况,加强夜间办理领用手续人员的管理
九、时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报警装置、防火用具是否齐全、有效、水源是否充足;
(2)库房建造、防护土堤、围墙是否完好;
(3)避雷电系统是否有效;
(4)及时清理易燃物品,保持库区整洁;
(5)及时消除库区的不安全隐患第十五条爆破员的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者转交他人,不许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2.领药时必须持《爆破作业证》、带火药箱、雷管箱,无证无箱不得领取
3.炸药与雷管应分装在箱内,严禁混装
4.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别放在有锁的爆破器材箱内,严禁乱放或者混放
5.掘进及二次爆破(破大块)地点的每一个入口处都必须有人站岗惟独在确认爆破危(wei)险区无人的情况下,方准起爆
6.每次爆破后,至少经过15分钟,经专人检查安全、通风情况,最后由班长或者队长批准,才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第十六条采购人员的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采购人员首先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以下证件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2.爆破器材从生产厂向仓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必须完整无损,以确保所押送的爆破器材的完整性
3.选择专业民爆公司运输爆破器材,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日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
4.货物运到目的地后,监督收货单位在《爆炸物品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并将运输证交回发证公安机关第十七条装卸人员的职责
1.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设明显的信号,白日悬挂红旗和警标,夜偶尔井下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2.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磨擦、撞击、抛掷或者与其它货物混装
3.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管或者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4火雷管、炸药、导爆索不能混装,也不许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第十八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爆破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对爆破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负责制定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暂时性危(wei)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4.在大爆破工程中应负责以下几项工作
(1)负责审查爆破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措施;
(2)施工前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⑶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过程中,每班必须有人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发现危(wei)险情况及违章现象,即将组织处理或者制止;
(5)负责起爆先后的安全确认工作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页共页2224第十九条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1.负责爆破业务的全面管理工作
2.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3.负责大爆破工程的全面指挥,下达各工序的作业指令,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协调各工序专业小组的工作,待各项工作完善后下达起爆命令第二十条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1.对建立健全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建议
2.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搞好安全培训、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爆破工程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4.负责对新进爆破器材性能的试验,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即将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每次试验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5.负责对过期、报废爆破器材的销毁处理工作,并在销毁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销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6.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进行技术指导第二十一条爆破队(班)长的职责
1.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2.监督爆破员遵守爆破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发现违章现象及时制止
3.有权制止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4.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广告嘀八愧再杆段爆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m T巴南广段速公路林反TJ
55.建立现场管理制度生产现场每班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发放爆破材料要有使用情况登记薄齐全有效,保证无变质、无损坏、无丢失,确保安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即将报告主管领导与保卫部门,及时解决处理;
17、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理情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18、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19、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20、供应科必须到市县公安局指定的厂家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委托专业押运公司运输
21、火工品到矿后,由供应科火药库保管员验收签字,仓库保管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帐、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晰,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炸药库,消防器材齐全
22、专库专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即炸药2吨,雷管4000发
23、库房内必须悬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
24、所有的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导通室内导通编号,没有导通编号的电雷管严禁发放严格执行对号发放制度
25、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认真收回、清理、登记造册,根据可存数字雷管不超过500发,炸药不超过100KG,若达到规定及时报告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销毁
26、爆破器材库存数量、规格、品种要做到日清、旬结、帐、卡、物三相符
27、放炮员根据当班生产任务选用雷管炸药,填写在专用的火工品领料单上,经带班经理签字审批后,持放炮合格证及领料单到矿审批,没有当班带班经理签字或者与生产现场不相符,一律不许审批
28、放炮员持放炮上岗证和审批过的火药领料单到炸药库领取火工品,否则炸药库发放员严禁发放库房保管员按照审批数量,如数发放,不得超发或者少发放炮员领取火工品后必须当面核查领取的数量及编号等,否则责任自负
29、领取火药应有正付炮手两人领取,有一人休班,有安全网员或者班组长代替,领到火工品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往作地点,并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及雷管盒内,严禁乱扔、乱放、埋藏等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方,每次放炮都必须把火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0、仓库保管员坚持“八不发放制度”⑴没有合格证不发⑵放炮员不持放炮合格证,不对号不发
(3)不是专用领料单,没有审批不发
(4)不是双人领料不发
(5)没有雷管盒不发⑹雷管盒没有锁不发
(7)雷管不导通、不编号不发
(8)质量有问题不发
31、认真执行火工品领发、清退制度各单位火工品清领、实发、实耗、退库等各项环节必须登记、造册、签字、盖章火工品现场用量必须在当班下班之前,经当班班长核发,在清退单上签字后,放炮员亲自退库,炸药库保管员按清退单查收,炸药库必须切实抓好火工品班后清退工作,凡放炮员无清退单或者清退单填写不符要求的,炸药库值班员必须及时上报炮管组
四、各项规章制度第二条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爆破器材仓库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室),每天二十四小时要有专职人员看守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员应由持有《爆炸物品工作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库除爆破作业人员与保卫、安全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出入库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易燃物品,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动火入库人员着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3、仓管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者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销毁;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者报告仓库主管处理;发现丢失的必须及时报告和追查
3、库内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4、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药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上级主管
5、爆破器材应堆放在垫木上,禁止直接堆放在地上,堆放应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着门的通道宽不小于
1.5米⑵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
0.3米
(3)堆垛间距离不小于
1.3米
(4)炸药堆高不超过
1.8米
(5)导爆雷管分箱上架存放,严禁叠压,支架高度不应超过
1.6米,与墙的间距不小于
0.3米
(6)每一个库总储量不得超过设计储量
6、管理员应时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70%),危(wei)险品是否受热,受湿和受阳光直射;各门锁是否正常,账物是否相符;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和有效;避雷设施是否完好;电源和照明是否安全,库房内是否有老鼠进入等痕迹,特别是雷管更应提防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者报告上级主管处理
7、收货进库应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物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应拒收货进库
8、严格领发手续无签字,或者涂改领药单,非爆破工或者单人领药不发,严格按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的原则执行
9、发雷管时,必须到库外开启,发放完后把箱封好再搬回库内
10、对散落在库地面的炸药粉末,要及时清扫处理
11、保持库(室)内外的整洁,库区范围内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避雷设施,不得丛生杂草库区四周要有放火隔离带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页共页
62412、主管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对爆破器材库的安全和消防设施与管理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问题及时解决
13、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爆破器材运输管理规定
1、运载火工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2、货物包装应坚固、严密,性质相抵的爆破器材不许混装在同一车内装载爆破器材的车不许同时载运旅客和其它易燃物品
3、装卸爆破器材,应当尽量在白日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领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的人,必须事先经过教育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在公路上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先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燃爆的距离
5、运输爆破器材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造设施和人烟稠密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爆破器材附近吸烟和用火
三、爆破器材的收发制度
1、严格入库检查验收,爆破器材到库后,采购员、质检员会同保管员对对来货进行验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2、对规格、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不符合要求的爆破器材应拒收,验收合格的爆破器材登记入库
3、按爆破器材收发要求,严格登记手续,同时电子与手工记录,雷管入库严格执行编码登记制度
4、建立登记台账,如实记载收发爆破器材的品种、数量、编号及领发人等相关信息
5、领用爆破器材人员应取得资格证卡,无卡者不得领取爆破器材
6、爆破器材凭一卡一单领用领料单应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由领料人签字经领用单位负责人审批盖章后库管员方可发放
7、起爆雷管与炸药不得同时领用、同时发放,收发不得同时进行,出库的爆破器材不得在库区内停放
8、对未用完的爆破器材,库管员应及时办理清退登记手续并进行数量核实,确认无误后在申请表内注明退库数量,将退库爆破器材存放到固定区域
9、爆破器材应先入库后发放,严禁在库房外发放
10、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做到先进先出、发零存整使用对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11、库管员每月核对库存账物做到账目清晰,帐物相符
1、建立爆破器材进出库“电子信息卡‘按公安部门要求每十天上报数据一次,反馈爆破器材使用、储存信息
2、爆破器材进出库应采用手持机插卡进行电子条形码扫描登记,并把当天收发量存入“电子信息卡”
3、雷管收发同时按编码逐号进行人工登记
4、爆破员持本人爆破员卡领用雷管,每卡每天最高领用200发,同时逐发登记领用雷管编号及领发数量,并由爆破员签名
5、雷管退库时应严格清退手续,并逐发进行登记签字消号
6、库管员应做好手持机、信息卡的维护保管工作,严防丢失若使用中浮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安部门第三条火工品检查登记制度
一、保管员严格按公安部门发放的爆破器材收发登记表登记帐簿,做到帐物相符,专人领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通过仓库负责人或者安全部门允许才可代领、代发),保证做到24小时不离岗火工品清领、实发、实耗、退库等各项环节必须登记、造册、签字
二、领取炸药、雷管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职爆破员才干领退炸药、雷管,其他非专职人员不能代领,代退炸药雷管,对交回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并指定位置,如查出没有分存而造成损失和其它原因造成损失者,应负一定的责任
三、爆破员根据生产任务量领用雷管炸药,填写专用的火工品领料单上,经工区领导签字审批后,持放炮合格证至火工库领取火工库保管员发放时必须做到手续齐全,不交票不发,手续不齐全不发
四、炸药库管员在发放和回收炸药雷管时,必须对放炮员进行姓名、本人身份核对,并在领取单上签字、一旦发现问题即将与库管部主任联系,并向矿部有关部门汇报
五、验收炸药、雷管入库时,必须数目准确,对保管的物资必须做到帐物相符雷管发放前,必须逐个编号进行检查,登记,不同厂家或者不同品种的炸药、电雷管不能混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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