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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多年来,我国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环境保护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不断加大解决环境问题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产业结构和布局仍不尽合理,污染防治水平仍然较低,环境监管制度尚不完善等原因,环境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就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凡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流域、区域开辟和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环境影响评价过程要公开透明,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立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更、未经环境保护验收即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二)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鼓励各地区实施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造纸、印染和化工行业实行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城镇污水采集管网,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强化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对电力行业实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继续加强燃煤电厂脱硫,全面推行燃煤电厂脱硝,新建燃煤机组应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对钢铁行业实行开辟利用控制红线:管住取水水资源开辟利用控制红线确定,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取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总量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取水总量接近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目前这些措施在山东省等部份省区已经实施针对水资源开辟控制红线和制度建设,已展开相关工作比如,控制指标及阶段性目标逐级分解工作,现在正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七大流域、31个省同时,加强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完善用水定额指标体系,开展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用水效率红线:推动节水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包括3项主要工作:第一,建立涵盖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推进用水定额与计划管理制度,加快制定行业用水定额、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定额的国家标准,加快节水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推行第二,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加强缺水地区高耗水工业项目准入制度、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等相关制度建设第三,切实推进节水改造,节水技术普及推广与节水示范工程建设,着力降低城镇供水管网的破损率,鼓励污水处理回用,非常规水源开辟利用用水效率控制红线要求,到2030年,我国用水效率达到或者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算,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根本措施水利部从2001年开始,陆续在全国开展100个节水型社会试点限制纳污红线:加快管理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工作中,包括开展基于水功能区划从严核定水域的纳污容量,根据水功能区阶段性保护目标,确定不同阶段入河排污限制总量;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度,达到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要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同时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评价体系,完善水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以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的水源地保护,包括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的应急管理,并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规定,到2030年,我国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阶段性控制目标为,到2022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60%以上;到2022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主要是加快管理水污染,要从严核定水域纳污总量、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快污染严重的江河湖泊水环境管理、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供水安全等如何保证“严格”?要建立“能操作、可检查、易考核、有奖惩”的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县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科学确立考核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考核为明确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确定了思想可量化的考核制度,如用水总量制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水功能区达标率等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的确立,可以控制80%摆布的用水,因为目前我国农业用占60%,工业用水占24%但是,一些省区的用水比例有所不同,比如广东省工业用水在用水结构占比低于第三产业用水,因此考核指标中增加了万元GDP指标通过对几个指标的考核,建立“能操作、可检查、易考核、有奖惩”的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同时,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水资源监测用水计量与统计的标准制度,加强重点水功能区水质水量检测能力建设以前没有确定过4项制度、3条红线等目标,因此,与传统水资源管理相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特点是管理目标更明晰,管理体系更加严密,管理措施更严格,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水资源监控能力提出新的要求,但是,现在的水资源管理基础薄弱,不能满足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新要求比如,现在公报的数据多数依靠统计渠道,实测数据比例不高;不能有效监控到用水浪费、污水乱排等现象;对突发的水污染事件信息掌握不及时,没有实时监控或者监测频次不够;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比较艰难三大监控体系怎么建?针对重要取用水户、重要水功能区、主要省界断面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中,设定的目标为: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完成近期建设任务,基本建立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相适应的重要取水户、重要水功能区和主要省界断面三大监控体系,基本建立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框架,初步形成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水资源监控能力,逐步增强支撑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3条红线监督考核的能力与4项考核指标对应,应基本建成重要取用水户、重要水功能区、主要省界断面三大监控体系,取用水监控体系涵盖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和公共集中供水,包括湖库取水、河道取水、调水工程取水和地下水取水;重要水功能区的监控包括一级区的保护区、保留区和开辟利用区,二级区的饮用水水源区、非饮用水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等);省界断面监控包括省界缓冲区和保护区等水功能区国控检测点选取方面,把列入《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的水功能区作为重点,其中省界缓冲区纳入省界断面监测目前,已核准发布了175个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水源地173个省界断面国控监测点选取方面,原则上把大江大河干流的省界;流域内一级支流或者水系集水面积大于1000平方千米的河流所涉及的省界;重要调水工程沿线跨省界、跨流域的检测断面;水系集水面积虽然小于1000平方千米,但处于水质敏感区或者水质污染严重的河流所涉及的省界和监测断面纳入国控点如何建设三级信息平台?做好顶层设计,统一信息平台,三级分别部署建设;达到红线能显、现状能监、管理有措、决策有助为给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考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应基本建立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框架,实现中央、流域和省级水资源管理过程重要信息互联互通,以及主要水资源管理业务的在线处理三级信息平台建设方面,要考虑做好顶层设计,统一信息平台,三级分别部署建设总体设想为,在中央平台某区域用水总量超过红线或者接近红线时,系统自动预警,为管理提供支持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的主要功能是支撑3条红线管理,简单说是达到红线能显、现状能监、管理有措、决策有助系统建成后将对全国70%以上的许可取水量实现在线水量监测,对80%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实现水质监测,对主要江河干流及一级支流省界断面实现水质监测全覆盖,水量监测覆盖率实现大幅提高,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提供决策支撑2022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2年《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出台,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具体要求制定水资源管理不可突破的制度“红线”,是中央基于我国国情水情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解决我国复杂水资源问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和现实选择基于我国国情水情的重大战略部署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匹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水情我国人均水资源量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南方地区人口占全国的54%,耕地占40%,水资源总量占全国的81%;北方地区人口占全国的46%,耕地占60%,但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19%o因此,必须从全局统筹考虑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强化水资源管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当前,我国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十分突出,全国年平均缺水量500多亿立方米,黄河流域、海河流域水资源开辟利用程度已经超过承载能力,同时用水浪费、用水效率低下等现象在国内十分普遍;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46%,河湖水体质量恶化,威胁群众健康;河湖干涸、湿地萎缩、湖泊富营养化、地下水超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这些刻不容缓的水资源问题,在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必须着力解决基于我国的国情水情,针对当前突出的水资源问题和未来面临的严峻水资源形势,2022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2022年《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目标任务与主要措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和强化水资源管理,破解当前面临的水资源问题,统筹协调我国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中央基于我国国情水情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和创新,是应对我国严峻的水资源形势、解决我国复杂水资源问题的根本要求,是实现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本构架是确立“三条红线”,实施“四项制度”“三条红线”为确立水资源开辟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者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6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为实现上述红线目标,《意见》进一步明确了2022年和2022年水资源管理的阶段性目标要做到严守不可突破的“三条红线”,将实施“四项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辟利用、节约保护的主要指标落实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强化水资源管理责任按照2022年中央1号文件和2022年国务院3号文件的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为
(1)加强水资源开辟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包括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
(2)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包括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
(3)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包括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4)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包括明确管理责任,制定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夯实基础支撑,推进落实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推进落实这一重要战略,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完善政策法规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水资源开辟利用与节约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和立法工作在已有法律法规基础上,针对节水、水功能区管理等立法薄弱环节,研究起草节约用水、水功能区管理、地下水管理、水资源论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或者管理办法,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法律保障强化制度建设制定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机制,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纳入干部考核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计划用水管理制度、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各项制度、入河湖排污口管理制度等夯实基础支撑强化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夯实技术基础开展水量分配、用水定额修订、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复核等基础技术工作,研究分解和确立流域及区域“三条红线”控制目标指标完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制定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定额等国家标准加强监控能力建设,强化用水监控管理,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基础支撑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和考核责任,提高管理效率完善投入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大对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管理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推广、地下水管理、水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等领域的支持健全社会监督和公众参预机制,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舆论宣传,增加社会各界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认识和支持(作者单位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解读生态红线的强制性体现在哪?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国家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对各类主体功能区分别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政策《意见》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提出了“生态红线”的概念这对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重大意义“生态红线”是一个信号,体现了国家以强制性手段强化生态保护的政策导向为什么划定生态红线?我国生态资源丰富,森林、湿地、草地的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
63.8%,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但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长期得不到合理开辟,我国生态系统面临着严峻挑战我国森林面积近年来持续增加,但这种增加主要来自疏林、灌木林和人工林,天然林却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成熟林平均每年减少61万公顷;我国共有近
0.2亿公顷优质草地被开垦,现有草地的产草量比20世纪50年代下降了30%~50%;天然湿地大面积萎缩、消亡,湖泊洪水调蓄能力下降,有研究表明,若尔盖高原地区的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在1975年~2022年期间减少了37%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势头下,不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生态系统面临的严峻事态很难扭转而一旦生态系统被破坏后再进行恢复,即使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往往难以恢复原状“划定生态红线,就是为了严格禁止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开辟,遏制生态系统不断退化的趋势,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生态所副教授刘雪华表示生态红线有何作用?“生态红线区是为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必须严格管理和维护的区域,包括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和生态敏感性极高、极其脆弱的区域”刘雪华说,“固然,极其重要的一点,生态红线区是产业发展的禁止区,这是一切项目开辟不能越过的底线”“红线的意义就在于止步,其最大的作用是警示”刘雪华说,“在耕地保护上,有18亿亩耕地红线的划定,这是死保的底线对生态系统设置红线的意义也在于此,在红线面前,开辟建设活动必须止步,没有商议的余地这是保证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也是为子孙后代保留生态资源、实现厚积薄发的基本储备”怎么划定生态红线?《意见》提出,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生态红线应怎么划定?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区域应怎么确定?从技术角度来讲,生态红线区在划定的过程中既要考虑生态系统本身的敏感性和服务功能在空间分布上的差异性,也应将自然环境给产业发展带来的风险作为重要因素加以引入具体来说,生态红线区的划定应综合考虑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土地覆被类型、坡度、地质灾害、水土流失、海水入侵、风暴潮、暴雨山洪、近岸海域脆弱性等多重因子对于“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刘雪华认为,脆弱的地区一定是敏感的,但敏感的地区不一定脆弱,在具体划分过程中要开展生态环境的敏感性和脆弱性评价,《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分的禁止开辟区域基本应属于这个范畴环境保护部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意见》,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可能将是环保部门履行生态保护职责、划分生态红线的重要手段”据了解,我国国家环境功能区划已经启动两年多,目前正在编制过程中如何守住生态红线?要让生态红线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配套考核机制、经济政策等制度保障,这就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实施生态红线区控制,必须协调好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关系生态功能区划一定要先行,这是实施生态红线的应有之义和基本需求为此,也需要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并有利于推进生态保护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从中央到地方都要认识到生态保护也是政绩对于生态红线的划定,还需要协调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确定的国家生态红线是底线,各地可对辖区内的生态系统进行再评估,增加更多的地方生态红线区聪明的地方政府应该将生态红线区域多划点,留下的资源越多,发展的后劲越足要真正落实好生态红线区域内的保护工作,区域间协调也相当重要,生态补偿机制应该是主要抓手从2005年3月提出“国家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补偿机制”到现在,我国生态补偿的法规、政策以及实践3方面都在同步推进,在生态红线区内开展生态补偿既有必要,也有现实可行性■链接2004年的《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2》提出了红线调控、绿线提升、蓝线建设三大战略任务,红线调控是指为构筑区域生态安全体系而严格控制污染的区域这是全国第一个区域性环保规划2022年7月,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发布了《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以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洪水调蓄为基础,初步确定了50个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区域2022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了25个重点生态服务功能区属限制开辟区;列出了国家禁止开辟区域共1443处,总面积约12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
12.5%O中国海洋环境深度报告中国海洋报记者张斌键杨璇6月5日是第40个世界环境日,中国的主题是“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我国是海洋大国,丰富的海洋自然资源和巨大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在经济迅速增长、人口快速增加及城市化程度不断加快而陆地资源日益枯竭的背景下,立足陆海统筹,科学开辟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是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21世纪宏伟蓝图的必由之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海洋事业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十一五”规划纲要都对海洋资源开辟和环境保护提出了要求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把海洋资源开辟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扩展的海洋开辟利用创造了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中央“十二五”规划纲要更是以专章的形式就“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进行了阐述,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辟、控制、综合管理能力”,凸显了海洋在未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然而,由于近年来沿海区域经济和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给近海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影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恶化自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来,我国政府出台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到21世纪初,已经颁布实施了包括海洋环境、海域、海岛、渔业、港口航运、生物多样性、海洋权益等在内的相对完整的海洋法律体系及其相关配套法规、条例和标准同时,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海洋管理行动,对遏制海洋环境的恶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以上措施并未从根本上遏制我国海洋环境持续恶化的趋势水道被疏浚,海岸带被过度开辟,过度捕捞和毁灭性的渔业活动导致主要渔业种群崩溃或者食物网受损;太多种类营养盐的过量输入,导致沿岸海水成为世界上化学成份改变最大的区域所有这些因素,与全球气候变化所引起的海平面上升和更为频发的严重风暴潮协同作用,使海洋生态系统更加脆弱展望“十二五”及更远的未来,我国沿海地区将面临新一轮的经济快速发展对海洋环境和资源提出的更多的要求,必须从生态系统功能的角度,分析海洋空间资源的供给能力“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统筹海洋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控制近海资源过度开辟,加强围填海管理;完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我国海洋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专家学者纷纷环绕我国海洋环境问题开展各方面的研究近年来,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对影响我国海洋可持续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水泥、石化、煤化工等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开展机动车船尾气氮氧化物管理提高重点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促进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三)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抓紧推动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环境保护提供更加完备、有效的法制保障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责任制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环境法律法规执行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建立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度以及农村和生态环境监察制度完善跨行政区域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依法处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执行流域、区域、行业限批和挂牌督办等督查制度对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或者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负有责任的地方政府领导进行约谈,落实整改措施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资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广泛实行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
(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实行环境应急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设更加高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开展重点流域、区域环境与健康调查研究全力做好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伤害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
二、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伤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五)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集中管理合理调整涉重金属企业布局,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坚展的重大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当前我国亟须采取综合政策措施,以解决海洋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积累的和正在形成的生态环境问题,重塑可持续发展格局我国海洋可持续发展面临四大危机•近海环境呈复合污染态势,危害加重,防控难度加大;•近海生态系统大面积退化,且正处于剧烈演变阶段,是保护和建设的关键时期;•海洋生态环境灾害频发,海洋开辟潜在环境风险高;•沿海一级经济区环境债务沉重,次级沿海新兴经济区发展可能面临新的危机和挑战直击七大生态问题突显环境形势不容乐观我国海洋生态系统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和封闭性特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脆弱性明显过去30年,我国沿海区域经济和海洋经济基本上沿袭了以规模扩张为主的外延式增长模式,使得近海海洋生态系统受到严重威胁与20世纪80年代初相比,我国海洋生态与环境问题在类型、规模、结构、性质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环境、生态、灾害和资源四大生态环境问题共存,并且相互叠加、相互影响,呈现出异于发达国家传统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特征,表现出明显的系统性、区域性和复合性尽管我国政府开始高度重视海洋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采取多种措施积极防治,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陆地生态环境保护相比,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工作还比较薄弱随着国家新一轮沿海地区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海洋可持续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海洋生态系统严重退化海洋生态系统包括滨海湿地、河口、海湾、珊瑚礁、红树林等,生态价值巨大,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种资源然而,污染、大规模围海造地、外来物种入侵导致滨海湿地大量丧失,我国近岸海洋生态系统严重退化2022年监测结果表明2022年,处于健康、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的海洋生态监控区分别占14%、76%和10%o据初步估算,与20世纪50年代相比,我国滨海湿地累计丧失57%,红树林面积丧失73%,珊瑚礁面积减少了80%,2/3以上海岸遭受侵蚀,沙质海岸侵蚀岸线已逾2500公里,外来物种的入侵使得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和珍稀濒危物种日益减少海洋生态灾害频发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近海的赤潮、绿潮、水母旺发等灾害性生态异常现象频频浮现,为我国近海的生态安全敲响了警钟21世纪以来,无论是发生频次还是涉及海域面积,我国的赤潮灾害都在骤增2001年2022〜年,赤潮发生次数和累计面积均为20世纪90年代的
3.4倍从多年的趋势上看,赤潮的发生有从局部海域向全部近岸海域扩展的趋势2000年以来,我国近海无经济价值的大型水母数量开始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水母旺发有可能对渔业资源产生不利影响2022年开始,黄海海域连续浮现浒苔形成的大规模绿潮此外,随着我国运输量和船舶密度的增加,发生灾难性船舶事故的风险逐渐增大同时,海上油气开采规模的扩大也增加了溢油灾害的风险陆源入海污染严重江河携带污染物入海和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污已成为影响我国近岸海洋环境质量的主要原因《2022年我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2年河流携带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入海量较上年明显增加;监测的入海排污口主要污染物的达标率均有所提高;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未见明显改善,部份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较差“十一五”期间,长江、珠江、钱塘江、闽江等主要河流携带入海的污染物总量年均达千万吨以上从近年统计数据来看,全国入海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呈显著下降趋势,但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问题仍然严重另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结果表明,全国农业污染源已成为我国陆地和海洋水污染控制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我国近岸海域总体污染程度依然较高,近海海域污染面积居高不下,主要污染区域分布在黄海北部近岸、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和部份大中城市近岸海域这些区域大多为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先污染后管理的发展之路使得这些地区背上了沉重的环境债务海洋生态服务功能受损自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沿海已经历了4次围填海浪潮特殊是最近10年来,我国掀起了以满足城建、港口、工业建设需要的新一轮填海造地高潮1990年~2022年,我国围填海总面积从8241平方公里增至13380平方公里,平均每年新增围填海面积285平方公里据不彻底统计,到2022年,我国沿海地区发展还有超过5780平方公里的围填海需求,势必给沿海生态环境带来更为严峻的影响从围填海管理上来看,2002年1月《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以前,围填海基本处于“无序、无度、无偿”的局面《海域使用管理法》正式实施之后,围填海管理有所加强,但是由于地方强大的填海需求以及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监管起来仍然艰难重重渔业资源种群再生能力下降我国近海渔业资源在20世纪60年代末进入全面开辟利用期,随着海洋捕捞机动渔船的数量持续大量增加,对近海渔业资源进行过度捕捞捕捞强度超过资源再生能力,急剧地降低了渔业生物资源量,一些传统渔业种类消失,生物多样性降低,影响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开辟利用此外,海洋捕捞活动中的垃圾、污水对海洋环境也造成为了一定的伤害此外,鱼虾类等投饵性种类的养殖虽在海水养殖产量仅占10%摆布的比例,但却是海水养殖污染的主要来源,对沿岸潮间带生态系统构成为了很大的压力,直接破坏了渔业生物的产卵场和栖息地,进一步影响到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河口生态环境负面效应凸显我国大型水利工程数量高居世界第一,大型水利工程导致河流入海径流和泥沙锐减,其中8条主要大河年均入海泥沙从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约20亿吨,减至近10年的约3亿4亿吨,〜对河口及近海生态环境产生了显著的负面效应流域入海物质通量的变化导致河口三角洲侵蚀后退、土地与滨海湿地资源减少,河口生态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发生在河口与近海的一系列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如浮游生物组成及种群结构改变、有毒赤潮种类增加、鱼虾产卵场和孵化场的衰退或者消失等,均不同程度上与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密切相关随着今后大型水利工程的持续增加,其对河口生态环境的负面效应将进一步凸显海平面和近海水温持续升高近30年来,我国沿海地区的海平面总体上呈波动上升的特点,年平均上升速率为
2.6毫米,高于全球海平面的平均上升速率据预测,在未来的30年中,我国沿海地区海平面的平均升高幅度约为80毫米130毫米,其中长江三角洲I、珠江三角洲|、黄河三角洲、京津地区沿岸将是受〜海平面上升影响的主要脆弱区与此同时,我国近海的海表温度总体呈上升趋势,这将造成重要海洋生物资源分布范围改变、红树林人工栽培范围北扩和热带海域珊瑚白化等现象,还将导致海洋生物的地理分布和物种组成格局发生改变此外,海洋酸化将严重影响我国珊瑚礁的资源分布、食物产出和旅游产业可以预测,未来由海平面上升、水温升高和海洋酸化等引起的各种海洋灾害的频率及强度将会有不同程度的加剧2022年渤海遭受特大海冰灾害关注我国海洋环境管理存在结构性缺陷尽管目前我国海洋资源环境管理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海上执法力量,基本形成为了对管辖海域的环境管理能力,但以部门、行业管理为主的海洋管理政策体系仍存在着结构性缺陷管理体制机制不顺我国的海洋管理是陆地各种资源开辟与管理部门职能向海洋的延伸,而行政管理部门基本上是根据自然资源种类和行业部门来设置的,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将统一的海洋生态系统人为地分解为不同领域,由不同部门来监管,使得不同海洋自然资源或者生态要素及其功能被分而治之,不能根据海洋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进行综合管理与此相对应,海洋资源利用与环境管理实行单项和部门管理,各部门如海洋、交通、农业、石油、旅游等职责平行,缺乏综合协调和联合执法的机制和手段,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成为海洋管理的顽疾,导致跨行政区域、跨行政部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难以解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目前,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都是针对单项海洋资源的开辟利用、保护和管理而制定的一方面,这些单项法规过分强调所管理的某种海洋资源及其开辟利用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而对其他产业部门及其他海洋资源开辟利用的利益和需要考虑不足,造成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虽然多,但行业性突出、缺乏统筹,法出多门、政出多门,缺少统一的国家海洋政策;另一方面,许多法律制度在内容结构上均注重了普遍、共性、普通的环境保护问题,但缺乏针对不同区域的具体环境问题解决方案,不能适应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需要,特殊是缺乏区域环境管理立法体系缺乏流域和海洋的统筹规划我国目前从国家和地方角度在流域管理方面已制定了不少污染预防与控制规划,但是由于技术、经济及政策的原因,如水环境管理项目没有与资源管理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相衔接,没有融入国家和地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导致这些规划基本上没有达到预期的水环境目标在制定和实施流域综合管理项目的同时国家和省级层面也实施了许多海洋与海岸带综合管理项目,但都没有将流域和与流域相连的海域进行综合考虑海洋管理与流域管理、海域管理与土地管理和地方行政管理不能很好地衔接,资源与环境管理不能有效地统一综合,缺少综合的流域一海洋管理战略规划同时,我国的海洋环境管理与经济之间还缺少必要的协调机制,海洋环境保护与沿海区域发展综合决策缺乏实质性的融合缺乏信息共享机制一方面,我国目前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不能彻底满足环境保护的需求,监管水平仍有待提高,监管力度也有待加强;另一方面,在流域和近海地区,有多个监管部门在监测海域环境质量,各个部门监测标准不一,且数据不能共享监控机构的重叠和部门的分割导致了资源浪费,也对做出正确的管理决策带来了难题探寻专家建议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实质上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实现我国海洋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综合政策和措施其基本思路是,环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统筹海洋开辟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海洋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坚持以生态系统为基础,陆海统筹、河海一体的基本原则;统筹沿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有助于改善海洋一河口生态系统健康的保护和可持续土地利用方式;鼓励和支持可持续的、安全的、健康的海洋开辟活动,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跨越各部门之间的利益高层决策机构,形成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及部门之间的网络状对接与合力,激励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参预第一,制定国家海洋和海岸带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制定新的我国海洋和海岸带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未来20年我国海洋和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提出沿海区域经济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的重点任务第二,设立国家海洋委员会通过建立陆海统筹和国家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巩固和稳定齐抓共管的体制,形成政策合力,保障目前涉海政策和法律的有效执行第三,建立健全海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基本法》,作为海洋管理的根本大法;起草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岸带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渤海区域环境管理法》第四,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以生态系统为基础,修编海洋功能区划;建立围填海红线制度;建立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建立海洋保护区网络;加强受损海洋生态系统的修复与恢复工作;加强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增殖;发展碳汇渔业新模式第五,制订防控流域对海洋负面影响的最优方案为减少陆源污染和大型水利工程对河决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加强重金属相关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对造成污染的重金属污染企业,加大处罚力度,采取限期整治措施,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关停取缔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建设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和集中加工处理园区积极妥善处理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
(六)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对化学品项目布局进行梳理评估,推动石油、化工等项目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对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对海洋、江河湖泊沿岸化工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强化安全保障措施把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危(wei)险化学品项目评估的重要内容,提高化学品生产的环境准入条件和建设标准,科学确定并落实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防护距离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品,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推行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健全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
(七)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以运行核设施为监管重点,强化对新建、扩建核设施的安全审查和评估,推进老旧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加强对核材料、放射性物品生产、运输、贮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辐射防护,促进铀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环境保护强化放射源、射线装置、高压输变电及挪移通信工程等辐射环境管理完善核与辐射安全审评方法,健全辐射环境监测监督体系,推动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构建监管技术支撑平台
(八)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管理,定期开展水质全分析,实施水源地环境整治、恢复和建设工程,提高水质达标率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示范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完善考核机制加强鄱阳湖、洞庭湖、洪泽湖等湖泊污染管理加大对水质良好或者生态脆弱湖泊的保护力度禁止在可能造成生态严重失衡的地方进行围填海口和近海环境与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制订最优方案控制流域一河口污染,并加强流域水利工程对河口水沙调控的综合管理第六,加强长期、科学、陆海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和预测相关涉海部门协力做好流域一河口一海域一体化的监测和对接,构建大气、流域、海洋/海岸带一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建立以环境监测网络、野外台站观察和区域生态修复示范为一体的海洋生态环境研究和监测体系第七,健全海洋重大污染事件风险预警及应急响应制度建立健全海洋重大污染事件风险预警及应急响应制度;建立海洋重大污染事件通报和区域潜在环境风险评估、预警及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区域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第八,加强海洋意识宣传,建立公众参预制度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在沿海大开辟背景下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氛围在重大海洋开辟活动决策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预平台,让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参预决策今年海洋环保工作“锁定”大任务6编者按今年是〃十二五〃的第二年,也是为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打基础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国家海洋局各主要业务部门积极环绕国家〃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和今年海洋工作主要任务进行谋篇布局,纷纷提出了今年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从本期开始我们将开设专栏陆续进行介绍,请予关注月日,在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会上,国家海洋局海洋19环境保护司提出了年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20222022年,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将坚持〃重点施治、陆海统筹、防控并举、科学引领、综合管理〃的方针,以渤海海洋环境保护为重点,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理顺工作机制为保障,以服务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和着力点,以强化海洋环境行政监管、建立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完善环境监测评价业务体系、健全突发事件环境管理为抓手,努力打造海洋生态健康、经济协调发展的海洋环保工作新格局年,有项主要任务成为海洋环保工作的要点20226
一、在渤海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将积极实施关键海域动态监测,制定出台环渤海海洋产业绿色发展政策,并且加快建立海洋产业环境准入和绩效考核体系,淘汰落后产能,避免重复建设率先在渤海地区推进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减轻渤海环境压力同时,积极实施海洋生态修复,提升渤海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
二、在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方面,将贯彻落实《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业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标准化建设,并要求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推进符合地方环境特点和管理需求的科学的监测方法体系及区域性海洋环境综合评价方法的构建
三、在海洋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方面,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各个环节的协调沟通,同时理顺内部各项工作机制严格把关项目环评审批,防止与海洋功能区划不相兼容的项目上马
四、在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方面,将会同监察部研究制定海洋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实行海洋保护区建设和海洋生态整治、恢复责任制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并在环渤海地区、有条件的沿海省市率先推进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五、为有效防范海洋环境风险,沿海各省区市和各分局要制定完善相应层次的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建立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管机制,提高在各类极端条件下避免发生海洋环境事故的能力
六、稳步推进海洋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海洋标委会及各分技术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工作制度,加强海洋标准计划项目前期研究,增强标准的科活动,加强入海河流污染管理与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河、重点改善渤海和长江、黄珠江等河口海域环境质量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大气污染物监测指标,改进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健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加强恶臭、噪声和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危(wei)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被污染场地再次进行开辟利用的,应进行环境评估和无害化管理推行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污染企业环境绩效评估,严格上市企业环保核查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
(九)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环保产业市场需求鼓励多渠道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拓宽环保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实施环保先进合用技术研发应用、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着重发展环保设施社会化运营、环境咨询、环境监理、工程技术设计、认证评估等环境服务业鼓励使用环境标志、环保认证和绿色印刷产品开展污染减排技术攻关,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管理等科技重大专项制定环保产业统计标准加强环境基准研究,推进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加强高等院校环境学科和专业建设
(十)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深化“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扩大连片整治范围,集中整治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和集镇,重点管理农村土壤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继续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进行土壤污染管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切实减少面源污染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人畜粪便和农药包装无害化处理加大农村地区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力度,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开展农业和农村环境统计H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国家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对各类主体功能区分别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政策加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一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和南方丘陵山地带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的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修复,让江河湖泊等重要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以及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流失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开展生态系统状况评估加强矿产、水电、旅游资源开辟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生态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进一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三、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十二)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不断强化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宏观战略体系、全面高效的污染防治体系、健全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科技标准体系、完备的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体系、全民参预的社会行动体系
(十三)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把环境保护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适时增加同级环保能力建设经费安排加大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完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扩大生态补偿范围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对生产符合下一阶段标准车用燃油的企业,在消费税政策上予以优惠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研究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环境保护项目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严格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电价政策,制定脱硝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实行优先上网等政策支持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对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和垃圾处理设施等鼓励类企业实行政策优惠按照污泥、垃圾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的要求,完善收费标准,推进征收方式改革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国家排污权交易中心,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
(十四)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全面推进监测、监察、宣教、信息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重点流域、地下水、农产品产地国家重点监控点位和自动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建设国家环境监测网推进环境专用卫星建设及其应用,提高遥感监测能力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哺育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引导和支持公众及社会组织开展环保活动增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统计能力和业务应用能力建设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加强物联网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质量实时监测、危(wei)险化学品运输等领域的研发应用,推动信息资源共享
(十五)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环境保护工作综合决策机制完善环境监测和督查体制机制,加强国家环境监察职能继续实行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体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环境保护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结合地方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探索实行设区城市环境保护派出机构监管模式,完善基层环境管理体制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能和队伍建设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人材发展中长期规划
(十六)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环境保护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环保工程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标体系,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考核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暂停审批该地区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项目,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认真落实本意见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情况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中国环境报》三大红线不可逾越今年1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出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内容主要是建立4项制度、确立3条红线其中,4项制度分别为: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察制度针对这4项制度,划定了3条红线,分别是水资源开辟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4项制度和3条红线基本涵盖了水资源过度开辟问题、缺水与浪费并存问题、水环境污染问题,也基本包括了水资源开辟利用的取水、用水和纳污三大环节水资源管理的3条红线是针对水资源开辟利用中供水、用水、排水的全过程管理,强调了对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全方位管理3条红线互为支撑、相互管理,是具有内在逻辑的整体,充分体现了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并重的实践要求与确立水资源开辟利用控制红线相对应的是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主要做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建立覆盖流域和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和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定主要跨省江河水量控制方案,加强区域年度计划用水管理第二,重点推进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重点制度建设,以规划和前置管理实现用水总量控制第三,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和国家水权制度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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