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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政策汇编延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年月20236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课时由各地根据所实施项目灵活确定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职业培训补贴单位和个人补贴的申领与发放
(1)个人在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单位缴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应在完成培训后向备案该单位的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或毕业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属于政策补贴对象的有效凭证,补贴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原件或复印件、培训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下同)等材料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的,除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过就业创业登记的人员外,还应提供就业创业相关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或其他可证明其实现就业创业的相关材料,补贴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复印件申请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还应提供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个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由人社部门进行内部核查
(2)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免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应在完成培训后申请补贴,提供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含联系电话等信息,下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就业创业相关证明复印件、培训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等材料代为申请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还应提供代为申请协议、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个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由人社部门进行内部核查
(3)企业申请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和技师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培训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等材料个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由人社部门进行内部核查企业组织开展培训前,还应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其中,开展学徒制培训备案的,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可按规定向企业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及时拨付其余补贴资金
(4)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应向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包括理论讲解、实践操作、就业推荐、创业规划、开业指导、后续跟踪等服务在内的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教材和内容、授课教师信息、培训人员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报委托培训的人社部门核实备案培训后,应向委托培训的人社部门提供培训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不低于10次(每次约20分钟左右)的培训视频资料、实际参训人员花名册、就业创业相关证明复印件(仅实现就业创业的人员提供)等材料以上申请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对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对培训单位申请的培训补贴,按规定支付到培训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项目制培训补贴按协议约定支付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10.1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退役军人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其中,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1次,不得重复享受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
(2020)190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和发放七类人员自主选择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免收费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在完成鉴定(考核)工作后1个月内,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补贴,提供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个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由人社部门进行内部核查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鉴定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篇就业促进第一节优先待遇
21.【招录优先】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适当放宽,在军队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22.【确保招录比例】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不低于10%,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
23.【窗口服务优先】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设立退役军人优先服务标识,开设服务窗口,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贷款受理等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
24.【残疾人就业优惠】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25.【留用再就业优先】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再就业,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19〕72号)第二节招录扶持
26.【定向考录计划】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县以下一线执法职位、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招录,应拿出一定名额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退役残疾军人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残疾人的专设公务员招录职位公安机关特警职位可面向反恐特战等退役士兵招录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19〕72号)
27.【扩大招录范围】注重发挥退役军人的政治优势,选派退役军人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担任党建指导员、大专院校受聘担任政治和国防辅导员,鼓励退役军人从事辅警工作、回村(居)参选“两委”成员、担任社区工作者等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19〕72号)
28.【招录加分政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参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聘用职员时,应当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并根据以下情况给予加分优惠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
(三)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加分条件和分值以公告为准政策依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n月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公布)第三节鼓励用人单位招录退役军人
29.【一次性就业补贴】用人单位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退役军人,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19〕72号)
30.【就业补贴申报】个人和单位一般按属地原则申请就业补贴人社部门应随时受理各类补贴申请,每2个月审核支付1次政策扶持对象(个人和单位)应在达到各类补贴申报条件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超过6个月的,人社部门不再受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
31.【税收优惠】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19)72号)
32.【就业见习补贴】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在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的见习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自愿开展见习工作的用人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认定后开展工作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和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5%,补贴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
33.【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
(1)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2)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和发放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提供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单)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第二十四条第四款
34.【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失败时(达到退休年龄的除外),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的,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①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②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③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④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⑤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
⑥失业的残疾人;
⑦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⑧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⑨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⑩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2)对各类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失败时,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的,可再给予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1.企业(单位)申领企业(单位)应在完成参保缴费后1个月内,向其社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提供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不提供)等材料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由人社部门进行内部核查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个人申领符合条件的个人应在完成参保缴费后,向其社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或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等材料自主创业失败人员还应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销材料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由人社部门进行内部核查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35.【职业介绍补贴】经依法行政许可、注册登记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服务机构)(简称职介机构),向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前言3
一、能力提升篇4第一节学历教育政策4第二节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7
二、就业促进篇12第一节优先待遇12第二节招录扶持13第三节鼓励用人单位招录退役军人14
三、创业扶持篇21第一节创业担保贷款21第二节创业补贴23第三节优惠政策25第四节创业孵化政策26第五节土地保障政策28
四、金融支持篇29第一节中国银行延安分行相关创业政策及办理流程29第二节中国农业银行延安分行相关创业政策及办理流程30第三节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相关创业政策及办理流程32且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第四节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分行相关创业政策及办理流程34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介绍就业人数享受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每年只能享受1次职业介绍补贴,不得重复享受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
(2020)的0号)o职业介绍补贴的申请和发放职介机构应在完成职介工作后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供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职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第二十四条第七款
36.【校园招聘补贴】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提前在当地的市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站或公共人才服务网站公布招聘活动信息,且允许外校学生自愿参加,不收取学生和用人单位费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可享受校园招聘补贴校园招聘补贴标准由各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制定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
(2020)的号)o校园招聘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各高校应于每年7月底前向当地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应于每年8月底前完成校园补贴的受理、审核和补贴资金划拨工作申请校园招聘补贴所需材料由各市(区)人社部门确定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第二十四条第八款
37.【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发给其一次性经济补助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官经济补助,根据其服役年限,应当予以适当增发政策依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11月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公布)第三篇创业扶持第一节创业担保贷款
38.【担保贷款】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九创业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超出部分产生的利息,由企业自行承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个人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采用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稳定的企业职工等方式反担保退役军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在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反担保对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以及信用乡村推荐的退役军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取消反担保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退役军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19)72号)L个人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离)婚证(未婚可不提供);
(3)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6)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或抵、质押物复印件
2.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并其他申请贷款合伙人员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
(3)主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4)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章程;
(5)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6)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或抵、质押物复印件
3.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原件;
(3)企业章程;
(4)企业与新招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1)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5)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财务报表);
(6)企业与新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7)资产抵押相关原件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自2018年3月27日起,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全部使用创业担保贷款线上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第二节创业补贴
39.【创业补贴】
①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补贴由创业人员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创业补贴申报和发放符合条件人员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7至12个月期间,向创业所在地县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第二十四条第九款
40.【创业补贴】
②退役军人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经营6个月以上支持退役军人创办军民融合企业,鼓励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参与国防建设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在国内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军民融合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对列入国家军民融合重大专项计划的项目,按照国家资助金额给予配套,最高资助1000万元支持退役军人创办的军民融合企业重大技术改造,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300-1000万元的支持对退役军人创办的民营企业承担军贸出口生产任务项目的,按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贴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19〕72号)
41.【求职创业补贴】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和发放各类院校应在毕业生毕业前一学年下半学期内,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按规定报送当地市级人社部门毕业生应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身有残疾、享受特困救助供养、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等材料学校应向人社部门提供求职创业补贴初审表、公示文件、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应在毕业生毕业学年9月底前将补贴支付到学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学校应在收到补贴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给毕业生本人,并及时将发放情况报人社部门备案毕业生和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申报,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办理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第三节优惠政策
42.【税收扣减】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19〕72号)
43.【税收优惠】退役军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生产经营所得,按规定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生产经营所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开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19)72号)
44.【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依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n月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公布)第四节创业孵化政策
45.【创业孵化优惠】创业孵化基地是指政府主办或各类市场主体创办,以创业孵化为主要目的,能够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发布、创业培训、融资贷款、专家指导、技术咨询、法律维权、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可按规定享受以下创业扶持政策低租金或免租金经营场地租赁,就业技能培训和以SIYB为主的创业培训(符合规定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等融资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创业扶持政策对成功运营的创业孵化基地,落实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优先对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提供服务,有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较多的地区要设立退役军人创业专区,并按照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费用减免、投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19〕72号)
46.【低租金、免租金】退役军人初次创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签订孵化协议的,可接受不超过3年的创业孵化,享受低租金或免租金的办公经营场所和创业孵化基地提供的创业服务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19)72号)
47.【创业孵化项目补贴】对经市(区)、县人社、财政部门认定达到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按每孵化成功或存活1个创业实体不超过1万元,每带动1个人就业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核算,给予创业孵化项目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制定其中,贫困劳动力成功创业或实现就业的,按其他劳动力补贴标准的
1.5倍核算每个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每年享受创业孵化项目补贴不超过200万元每个创业实体和就业的自然人作为核算指标,只能使用1次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申报和发放各地人社部门对单位和个人的各项补贴资金进行审核后要向社会公示(事前已公示确认的补贴项目除外),包括享受各项补贴的单位名称、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具体补助人数和金额等其中,职业培训补贴还应公示培训的内容、取得的培训成果等;公益性岗位补贴还应公示公益性岗位名称、设立单位、安置人员名单、享受补贴时间等;求职创业补贴在各高校初审时在校内公示公示平台一般为本地人社部门网站,也可在覆盖本辖区的其他网站或平面媒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第二十五条第五节土地保障政策
48.【承包土地】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政策依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n月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公布)
49.【土地过度期支持政策】各地有关部门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统筹相关产业用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退役军人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的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性支持政策,现有建设用地过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为限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和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增减挂钩管理的,优先支持退役军人发展乡村产业退役军人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农家乐的,可依法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政策依据《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
(2022)77号)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延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的原则,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为了不断优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环境,帮助解决就业难题,有力促进退役军人由重要军事人力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力量转变2023年以来,我们对十多家部门涉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政策汇编汇编分为能力提升、就业促进、创业扶持、金融支持等4篇15节80条希望能通过优待政策的享受为更多的退役军人在就业创业路上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帮助延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2023年6月第四篇金融支持第一节中国银行延安分行相关创业政策及办理流程
50.【中银企E贷•信用贷】借款人单笔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全线上自动审批),期限1年,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利率系统自助定价,最高不超过
4.35%所需资料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企业从业人数证明办理流程企业提供企业基础资料,银行确认,企业自主网上申请,全线上办理,线上审批,方便快捷
51.【中银企E贷-税融贷】向所有纳税企业,额度最高300万元,期限1年,根据总省行政策实行实时优惠利率,系统自助定价,最高不超过
4.35%所需资料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企业从业人数证明办理流程企业提供企业基础资料,银行确认,企业自主网上申请,全线上办理,线上审批,方便快捷
52.【中银企E贷•抵押贷】以住宅类房产作为主要担保方式的小微企业,额度最高1000万元,期限1年-3年,根据总省行政策实行实时优惠利率,1年期
3.65%,3年期
4.05%所需资o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连续两年的财务报表,房产证复印件办理流程贷款申请(借款人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一银行调查和审批(3个工作日)一贷款发放(2个工作日)
53.【中银企E贷-惠担贷】轻资产、无担保且经营良好的小微企业客户,额度最高1000万元,期限1年,根据总省行政策实行实时优惠利率,目前
3.65沆所需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连续两年的财务报表,近一年银行流水办理流程贷款申请(借款人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一银行调查和审批(3个工作日)一贷款发放(2个工作日)
54.【惠如愿-E抵贷】以房产(住宅、别墅、公寓、带有一层临街外铺的商铺)作为主要担保方式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额度最高1000万元,期限1年-3年,根据总省行政策实行实时优惠利率,目前1年期
3.6%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可供验证的销售收入证明材料(银行流水、微信或支付宝收入截屏),房产证复印件办理流程贷款申请(借款人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一银行调查和审批(3个工作日)一贷款发放(2个工作日)第二节中国农业银行延安分行相关创业政策及办理流
55.【商户快e贷】支持退役军人主要从事以下行业创业从事家装建材类、酒店、餐饮、批发、零售及果品存储类行业具体要求稳定经营2年以上,拥有陕西省内户籍或房产;贷款年龄20至59周岁;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按年经营额的25%授信);年利率
3.55%(基准利率下浮10bp);客户全流程通过农行手机银行操作,按月还息,到期还本;征信不存在未结清逾期记录,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30天或累计4次以上逾期记录
56.【纳税e贷】以企业涉税信息为主,结合企业及企业主的结算、工商、征信等内外部信息,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评价,对诚信纳税的优质小微企业提供的在线自助循环使用的网络融资产品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纯信用,利率为
3.85%-
4.35%,还款方式按月付息、一次还本,允许提前还款,随借随还准入条件企业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在农业银行延安分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农业银行延安分行信贷和结算监督;企业生产经营2年以上;企业最近一次纳税信用等级在M级(含)以上;企业近两年诚信缴税
57.【账户e贷】以小微企业及其企业主的账户行为、税收、工商、社保、水电、发票、交易流水等内外部数据为依据,通过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等电子渠道,为客户提供在线自助循环贷款的纯信用的网络融资产品单户不超过100万元,利率为
3.85%-
4.35%,还款方式按月付息、一次还本,允许提前还款,随借随还准入条件企业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企业成立2年以上,并在农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1年以上;企业在其他银行授信不超过2家,在其他银行信贷余额不超过500万元;企业及企业主不存在欠税、强制执行或未被撤销的行政处罚记录;企业近两年诚信缴税
58.【抵押e贷】以农业银行认可的优质房产抵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的在线抵押贷款业务单户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担保方式为居住用房,贷款利率为
3.85%-
4.35%o贷款金额按日计息,还款方式按月付息、一次还本或按约还本付息,允许提前还款准入条件企业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企业主信用状况正常,在农业银行延安分行及他行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生产经营1年(含)以上;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监管规定和农业银行信贷政策;在农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农业银行信贷和结算监督第三节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相关创业政策及办理流程
59.【抵押e贷】贷款最高额度200万元,年化利率
3.95%,期限12个月产品要点企业成立2年及以上、开立对公结算账户1年及以上、评分卡、贷方经营性结算、企业及企业主日均金融资产所需资料开户即下载注册惠懂你,新一代系统“普惠授信关联流水查询”
60.[薪金云贷】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年化利率
3.95%,期限12个月产品要点代发工资业务2年(含)以上、12个月至少10个月均有工资代发记录,且笔均代发工资额应不低于2000元、2年年均不少于60笔操作要点开户即下载注册惠懂你,新一代系统“普惠授信关联流水查询”
61.【云税贷】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年化利率
3.95%,期限12个月产品要点成立2年以上、开立账户、A、B、M级、近24个月纳税次数不低于4次、近12个月纳税总额5000元(含)以上、近半年至少有一次纳税操作要点开户下载注册惠懂你APP“我要提额”或以税测额或云税直连系统填写授权书查询http:〃
74.
0.
191.170/ysd/新一代系统“普惠授信来源查询”
62.【小微企业抵押快贷】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元,年化利率
4.05%,期限36个月押品范围西安、延安、县域,押品所有人实控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法人本人、股东本人,贷款最高额度二销售收入*30%、押品价值70%所需资料法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营业执照、房产证、公司章程、户口本
63.【商户云贷】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年化利率
3.8%,期限12个月产品要点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的资产、负债、交易结算、税务等信息操作要点实践总结的额度参考数据,例如商户收单交易笔数、交易金额、法人个人AUM值、房贷存量客户等
64.【商叶云贷】贷款最高额度200万元,年化利率
3.8%,期限12个月产品要点企业经营区域、烟草许可证档位评级、订烟频率、月均订烟金额、订烟稳定性及与建设银行合作情况,最高2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金融资产额覆盖贷款本息的50%o所需资料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交易信息授权书、中烟新商盟订烟记录截屏/烟草公司客户经理获取订烟数据/他行代扣流水(订烟款)
65.1个人经营抵押快贷】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元,年化利率
3.8%,期限最高10年产品要点同企业抵押快贷,最长10年额度,3年支用(一次性可办理10年抵押)所需资料法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营业执照、房产证、户口本
66.【善担贷】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元,年化利率
3.8%+
0.5%担保费,期限12个月产品要点贷款额度根据企业与企业主的销售收入、资产负债、交易结算、纳税社保等多维度信息确定申报授信额度计算公式申报授信额度W企业前12个月销售收入又30%义调整系数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普惠授信来源截屏、经营照片、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及财务指标证明、善担贷业务信息核实确认单
67.【善新贷】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元,年化利率
3.95%;期限36个月产品要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客户经理线下调查判断第四节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分行相关创业政策及办理流程
68.【税务贷】指基于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或工商银行企业纳税(含发票)等数据,为小微客户提供的在线融资服务利用小微企业在税务部门的纳税数据,企业自主线上申请导入白名单,测算额度并导入系统根据借款人对应经营实体年含税销售收入(或开具发票金额)以及借款人自身信用状况测算融资额度,单户信用敞口不超过3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目前执行年利率
3.95%,按月还息、到期一次还款所需资料最新营业执照及年检报告、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特殊行业还需取得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银行账户结算流水(上一年及本年);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上年度纳税申报表客户线上申请一尽职调查一确认一线上提款
69.【金叶贷】是基于烟草流水情况、交易频次、个人资产等多维数据,为小微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提供的线上信用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单笔借据最长不超过6个月,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目前执行年利率
3.65%-
3.8%,随提随还,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办理条件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65周岁(不含)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营主体经营正常,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从事烟草经营2年(含)以上;借款人资信良好,无行政处罚、逾期、不良征信记录,不涉及诉讼所需资料营业执照、烟草专卖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近1年卷烟采购金额证明材料、近1年经营收入证明材料;商户烟草考核分档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店面实景照片
70.【商户贷】是工商银行基于客户收单流水,为商户打造的专属融资产品,该产品支持在工商银行及其他收单机构办理收单业务的客户申请办理额度最高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年,目前执行年利率
4.15%,随提随还,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办理条件申请人为小微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企业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信用状况良好;经营实体工商登记正常,成立且实际经营1年(含)以上,信用状况良好;在工商银行或其他机构办理收单业务,有正常稳定的收单流水
71.1e抵、e企快贷】面向小微客户的房产抵押类线上融资产品,最高500万元,目前执行年利率
3.65%,随提随还,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办理条件小微企业成立1年(含)以上,经营正常,不属于金融、房地产行业等工商银行行业政策禁止行业;借款人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非反洗钱高风险客户,不涉及诉讼或涉及诉讼但已结案,无外部欺诈;抵押物未被工商银行其他贷款合同占用
72.【医保贷】为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经营快贷的业务,最高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年,目前执行年利率
3.25%-
3.4%,随提随还,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办理条件借款人为个人的,除其对应经营实体工商登记正常外,借款人年龄应在18(含)至65周岁(不含)之间,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为法人的,小微企业工商登记情况须为正常,法定代表人年龄应在18(含)至65周岁(不含)之间;经营主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正常,无违约记录、商誉风险、监管处罚等负面信息,与医疗管理部门合作关系稳定,持有相关经营资质及医保定点服务资格,且取得医保定点服务资格时间不少于1年(含)如果经营实体门店为租赁,则租赁合同到期日须晚于贷款到期日安装有经医保管理部门认可的统一的医保收费系统,凡医保参保人员均可持医保卡通过该系统结算医疗费用、购买药品;借款人成立满一年,至少连续1年的医保回款记录;近一年医保结算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73.【种植e贷】是指工商银行基于土地权属、种植规模、农业保险等涉农数据,结合农作物生长周期内各环节的资金需求,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及其他涉农组织提供的数字普惠融资产品办理条件借款人为个人的,借款人年龄应在18(含)至65周岁(不含)之间,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为法人的,工商登记正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应已发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登记证明);借款人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非反洗钱高风险客户,不涉及诉讼或涉及诉讼但已结案,无外部欺诈第五节长安银行延安分行相关创业政策及办理流程
(一)线上”产品介绍
74.【优税e贷】是指针对优良纳税企业,以企业纳税信用为基础,通过对借款人纳税信息及其他可获得的外部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和综合评估,量化借款人信用,核算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发放信用贷款的授信产品适用于陕西省内经国家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且符合我行授信条件的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申办条件经工商注册登记且在有效期内,具备必备经营资质;企业所属行业非本行禁入行业;借款主体、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是股东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在近2年及近期实际纳税额(含减免税)年增长率连续正增长;优税e贷线上模式的借款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企业股东;借款人年龄25-55岁,持股不低于20%o
75.【优房e贷】是一款基于住宅类/商用类房屋的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房龄15年以内,贷款期限最长10年产品特点纯线上申请、估价、自动审批等特点,还款方式灵活,提前还款无违约金适用对象年龄在18(含)-65(含)周岁;有营业执照或能证明其实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股东,股东需持股比例占20%及以上,法人需持股10%以上申办条件经工商注册登记且在有效期内,具备必备经营资质;企业所属行业非本行禁入行业;借款主体、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是股东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76.【长乐贷】是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消费或者个人经营的互联网智能贷款业务适用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22周岁(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包含港、澳、台居民)消费贷款的发放对象为任意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自然人,经营贷款的发放对象为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产品特点在规定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可分次提款,循环使第一篇能力提升第一节学历教育政策
(一)招考政策
1.【中等职业教育】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经学校考核同意,可免试入学,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政策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
2.【高考政策】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有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享有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
(2019)72号)
3.【专升本】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申请专升本,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有关高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政策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用,随借随还;借款人可灵活调度资金,节约利息费用;贷款审批一次性完成,提款手续简便快捷;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授信期限最长3年还款方式灵活
(二)“线下”产品介绍
77.【银担贷】银担贷是由长安银行延安分行与专业担保公司合作开展的“圣地银担贷”业务,由长安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信贷产品产品特点融资门槛低,手续简便,由长安银行准入合作的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贷款额度取个人额度测算值与客户净资产低值,且单户不超过100万元(含)适用对象借款人须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等(贷款超过50万元的客户须为商圈内的客人,年龄在22(含)至60周岁(含)之间商户或法人实际控制人为延安市长期居住人员;借款主体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需具有不低于2年的经营年度,且都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规模,工商、税务注册地隶属于延安市,且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者姓名”须为借款人本人或其配偶;借款人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经营主体为法人、合伙企业等的,必须以经营主体为借款人;申请人家庭净资产余额必须大于其申请贷款额度;户)o利办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自然符合长安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78.【个人经营性贷款】是长安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经营实体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营运资金的线下贷款业务产品特点期限灵活、简便快捷,解决个人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可采用抵押、质押和保证等担保方式适用对象借款人经营实体为个体工商户的,借款人须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借款人经营实体为合伙企业的,借款人须为出资占比超过20%的合伙人;借款人经营实体为企业法人的,借款人须为股份占比超过20%的最大股东;借款人经营实体为企业法人的,其经营实体须符合国标或我行小微企业客户划分标准申办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20(含)至60周岁(含)之间;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经营实体成立并正常经营一年(含)以上,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符合长安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79.【医保贷】长安银行延安分行以市医保办医保资金支付职能为介质,为延安市可以刷医保卡的医院、卫生站(所)、药店等单位办理的流动资金类贷款业务产品特点:面向医保刷卡企业的信用贷款,还款方式灵活,最高授信额度500万元适用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型医、药类客户,划分标准按照长安银行现行的小微企业客户认定标准执行申办条件企业成立且实际经营年限2年(含)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3年(含)以上;企业在市医保办结算时间1年(含)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例外情况由长安银行延安分行负责核准
80.【快速贷】是长安银行为适应小微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对贷款金额500万元(含)以下、能够提供长安银行认可的抵质押担保的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按照简化流程快速办理的信贷产品产品特点免评级,资料简单,审批链条短,办理速度快;贷款期限灵活,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优惠适用对象适用于经营状况良借款人合法成立,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产品有好,有偿还能力,能够提供长安银行认可担保的小微企业市场、经营有效益;借款人信誉良好,无未结清不良贷款记录;企业法人、股东及其他有控制权的人员,个人信誉良好;借款人能够提供长安银行认可的抵质押担保;符合长安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21)8号)
4.【研究生招考】
①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应征入伍的退役义务兵,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初试加分政策之间调剂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
(2021)2号)、《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
(2019)72号)
(二)退役大学生复学政策
5.【保留学籍】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政策依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n月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公布)
6.【转专业】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政策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7.【免修课】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政策依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n月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公布)
8.【学业年限】退役军人入学后可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学业年限3—6年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学校退役军人学生招收、培养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6号)
9.【优先待遇】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政策依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11月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公布)
(三)教育资助政策
10.【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
11.【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
(2021)310号)
12.【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注册入学,期间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
(2019)72号)第二节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
(一)免费培训
13.【职业技能培训申报】本省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没有享受过1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前的民政部门提供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每年2月15日前,凭部队行政介绍信和《士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报名申请,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自主选择承训院校、专业和培训期限,并填写《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申请表》确有特殊原因,当年报名后不能参加的,经所在市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后,可参加次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19〕72号)
14.【普遍推行适应性培训】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适应性培训,帮助其尽快转变角色融入社会培训工作由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及时组织实施,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适应性培训采用“互联网+培训”等多种教学手段,灵活安排教学,定期开展培训评估,确保教学效果政策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二)职业培训补贴
15.【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8个课时180元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
16.【创业培训补贴】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含S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和培训效果给予补贴其中,参加SYB、网络创业等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500元给予补贴参加IYB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创业培训时间一般应不少于80课时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
(2020)
190017.【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对企业新招用退役军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合法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同类工种、相同或相近课时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
18.【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培训补贴】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每人4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
19.【项目制培训补贴】主要针对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和退役军人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社会具有资质的优质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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