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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和种畜禽质量2023安全监督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种畜禽质量安全,促进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和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农种业
[202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抽查对象、标准和要点
(一)抽查对象持有区本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
(二)抽查标准和要点对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生产经营品种、代次是否符合要求;种畜系谱档案和种养殖档案资料信息是否完整,销售种畜禽和商品代畜禽资料是否完整;种畜禽养殖场备案情况等(附表1)
二、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一)总体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在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工
(三)抽查分工、比例、频次负责本辖区随机抽查工作,并配合做好上级部门抽查工作对本级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10%,全年抽查频次不少于2次;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比例不低于1%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生产经营主体要全覆盖检查
(四)抽查方式通过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执法检查,应采取递补方式再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应听取检查对象介绍,通过查阅台账、实地勘察、面谈询问等方式汇总检查情况,填写抽查记录表(附表2),并将检查结果和要求整改意见反馈给检查对象,如有需要整改的应对明确告知整改内容和期限,并抓好整改落实
(五)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农业云131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并及时通过该系统将抽查结果公开结果录入时,须在“关联互联网+监管检查实施清单”中选择“对种畜禽品种质量、生产、销售、使用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检查档案应当做好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和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是提高种畜禽质量安全水平,推动种畜禽产业健康发展的保障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随机抽查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结果运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改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移送至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并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三)加强培训指导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对抽查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人员,严格效能问责和责任追究
(四)做好工作总结要认真总结分析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和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填写抽查结果汇总表(附表3),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不断规范监管行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1.2023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和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2.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和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
3.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和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结果汇总表年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和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2023序抽查抽查抽查范围抽查方抽查比抽查抽查时间抽查标准和要点号项目内容对象式例频次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获得行政许可(是否持有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是否伪造、变造、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行为.生产经营品种、代23次是否符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饲养种畜是否建立个体养殖档案(《系4谱》),是否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不低于种畜禽等信息
5.是否销售种畜禽;销售的种畜禽是否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种畜禽合格证明、其生产经种畜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及销售种畜时种畜禽场出具的家畜系谱
6.是否销售持有区本10%,中跨部营活动生产经商品代仔畜、雏禽(包括孵化场);是否向购买者提供其销售的商品代仔畜、雏禽的主级种畜禽随机抽每半年至门抽查1和种畜营管理要生产性能指标、免疫情况、饲养技术要求和有关咨询服务,并附具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生产经营至少2次查少1次禽质量活出具的检疫证明
7.是否建立养殖档案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许可证单比例不安全监动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位低于督检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四)畜禽1%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畜禽粪污收集、储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是否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8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是否对生产经营的精液进行检测并记录,是否对销售的精
9.液注明标识编码、品种、采集时间、精子活力、密度等信息受检单位受检单名称位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检查或联系人电话时间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和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
1.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获得行政许可(是否持有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口是;口否)★
2.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行为(口是;口否)★
3.生产经营品种、代次是否符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口是;口否)★
4.饲养种畜是否建立个体养殖档案(《系谱》),是否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口完整;口不完整;□未建立)★
5.是否销售种畜禽(口是;口否);销售的种畜禽是否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种畜禽合格证明(口是;口否)、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口是;口否)、销售的种畜是否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家畜系谱(口是;口否)★
6.是否销售商品代仔畜、雏禽(包括孵化场)(口是;口否);是否向购买者提供其销售的商品代仔畜、雏禽的主要生产性能指标、免疫情况、饲养技术要求和有关咨询服务(口是;口否),是否附具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口是;口否)★
7.是否建立养殖档案(口是;口否)以下五项内容档案情况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口完整;口不完整;□未建立)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口完整;口不完整;口未建立)
(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口完整;口不完整;□未建立)
(四)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口完整;口不完整;口未建立)
(五)畜禽粪污收集、储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完整;口不完整;□未建立)★
8.畜禽养苏场、养殖小区是否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口是;口否)
9.是否有生产经营精液(口是;口否);对生产经营的精液进行检测并记录(口是;口否),是否对销售的精液注明标识编码、品种、采集时间、精子活力、密度等信息(口是;口否)注标注★的检查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九章法律责任中规定违反须予以处罚的条款,违反其中一条则判定为不合格且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若不完整则责令限期整改现场检查意见受检单受检方(签盖)位确认整改时限检检查人查员及证单件号码(盖章)位年月日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和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结果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抽查检查是否合格(合统一社会信用抽查检查类型抽查检查日期序号单位名称企业注册号检查实施机关格/不合格/其他)抽查检查结果备注代码(抽查/检查)()yyyy/mm/dd1234567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注册号两项优先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信息均为必填项,其中抽查检查结果根据附件2(《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和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简单描述填写,作为判定合格与否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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