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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县供销社系统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XX为加强我县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探索“县基合一”管理新模式,结合我县供销社系统的实际情况,经XX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XX县供销社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中心,对县供销社直属公司及基层供销社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以利于对社有资产进行规范运作,确保社有资产高效安全运转,防止社有资产流失,提高社有资产的使用效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需要,特制定《XX县供销社系统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
一、会计核算管理中心机构、核算对象、范围及职责
(一)在全县供销社系统内成立“xx县供销社系统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会计核算管理中心”),隶属县联社管理,对县社理事会和各企业负责
(二)会计核算管理中心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和范围是XX县供销社系统直属公司、基层供销社及其他相关经济实体的社有资产
(三)各直属公司、基层供销社原有债权债务属性不变,原有的债权债务仍属原企业,追偿责任和归还义务不变各直属企业、基层供销社内部职工欠款及其他应收款不得无故核销,仍由本单位负责追收对历年遗留下的呆账、死账因特殊情况依法需核销的,须按相关程序依法核销作“坏账损失”处理
(四)会计核算管理中心设会计核算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各1名,直接负责会计核算管理中心具体事务,主任、副主任由县供销联社直接委任
(五)会计核算管理中心设立会计核算员若干名(视工作情况,作临时调整),会计核算人员由县供销联社在所属的直属公司及基层供销社的财务人员中择优聘用,或面向社会聘请,由该中心具体安排工作
(六)各直属企业、基层供销社配备报账员一名,报账员由各单位在本单位财务人员中择优聘用
(七)会计核算管理中心从各核算单位筹集资金设立统筹基金,作为核算中心的公共管理支出(A)会计核算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
(九)会计核算管理中心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对直属公司、基层供销社及其他相关经济实体日常财务进行会计核算、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说明,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及时、连续、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核算人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对本单位的纳税业务须按时足额申报、按时解款
二、会计核算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和工作职责
(一)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熟悉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及操作技能
(二)坚持财务制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审计、信贷等法规、制度及供销社系统财会核算的有关规定
(四)负责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继续再教育培训及相关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五)协助县联社对直属公司和基层供销社及其他经济实体进行财务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直属公司和基层供销社及其他经济实体报批的财务事项进行审核、批复
三、会计核算管理中心核算员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和工作职责
(一)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掌握本中心的报销制度、审核权限等规定以及操作程序财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熟悉会计电算化基础知识及相关财务软件的操作
(二)坚持财务会计制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三)负责对所管辖会计核算单位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根据合法无误、手续完善的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保证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并及时向核算中心及本单位负责人汇报
(四)真实、准确、及时、连续、完整反映会计核算资料,负责将所管辖会计核算单位当月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费用开支情况用书面形式向所管辖单位负责人进行反馈
(五)妥善保管所辖本单位的财会资料,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整归档
四、会计核算管理中心报账员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和工作职责
(一)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掌握本单位的报销制度、审批权限及操作程序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二)坚持财务会计制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三)配合所在单位领导办理本单位门店、柜组等闲置资产出租收入及其他资产运营收入等收入项目的收缴工作,将收入款项及时足额存入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并把收入情况及时上报会计核算中心
(四)负责办理本单位日常经费开支的报销业务,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须预审是否合法、真实、正确、完整、有效,必须有经办人签章、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同意报销后方能支付,原始单据必须根据其经济内容加盖如“附件”、“现金收讫”、“现金付讫”、“转账付讫”等戳记,并妥善保管、使用本单位的银行预留印鉴
(五)负责将本单位收支单据进行整理、归类,编号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六)负责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每月如期将本单位当期发生的收支凭证进行分类汇总,编制《收入(支出)汇总表》报送本单位核算员
(七)对从本单位取得的备用金安全完整负责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将备用金转存、挪用,不得私借备用金;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并及时完成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工作如发现有舞弊行为,除追究相关责任外,将对责任人予以解聘
(八)妥善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定额现金及各种有价证券、空白票据,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填写使用票据
(九)受理本单位日常经费开支的报销业务后,应按规定及时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报账手续,不得逾时积压
五、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程序
(一)各单位及时将财务核算办结,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4月份会计科目余额表、明细科目余额表及其他财会资料报送核算中心建立初始账务
(二)自集中核算实施之日起,各直属公司、各基层供销社财务收据一律使用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的收(支)款收(支)据,所有收(支)款收(支)据须加盖“核算中心”(财务)专用章方能有效(核算中心(财务)专用章未启用前以签字为准)要求票据登记编号,核票缴款销号同时废止各种旧单据,并将旧票据自行封存
(三)备用金核定标准及使用范围各单位业务备用金限额为1000元,备用金限于购置消耗性办公用品及事务性临时开支,例如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通讯费等,超过500元以上的各种开支,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特殊情况除外)
(四)建立收支审批制度各核算单位资产类收益需开支的实行事前报告制度,1000元以下费用性项目性支出由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批;1000元以上费用支出由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核中心主任双重审批,3000元以上重大项目支出必须经县社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方可支出
(五)各单位报账员每月按时将经本社法定代表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经核算中心主任双重审批)审批签字的各种票据分类整理、粘贴,填写《收入汇总表》(附收款收据记账联及银行缴款凭证)、《支出汇总表》(载明单据张数、金额),会同其他财会资料报送核算中心,核算员审核无误后在相关票据加盖“审讫”章后才可登记入账(核算中心财务专用章未启用前以签字为准)
(六)核算员接到各所属单位报账员报来该单位的所有支出原始凭证后,对其经济业务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进行审核(原始单据必须有经办人员签经办、单位法人代表签同意开支),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退回
(七)核算员将经审核通过的各单位原始单据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每月终了将所管辖单位的会计报表等财会资料归类存档并将会计报表报送所管辖单位法人代表
(八)各核算单位订立的经营、承包、租赁等所有经济合同书,需报送核算管理中心存档一份
(九)完善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历史资料的完整会计核算管理中心成立前的会计档案由各单位按有关规定指定专人保管,需查阅会计档案的必须经单位法人代表同意方可查看;会计核算管理中心成立后的会计档案由会计核算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十)每月5日、15日、25日为集中办理各单位审核报账时间(视具体情况可临时更改,但不能跨月办理),每月月末至次月6日为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年终决算时间另定)
六、会计集中核算纪律要求
(一)会计核算管理中心必须服从县社理事会的管理和县社监事会的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该中心负责人的统一管理
(二)各单位报审的各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各单位负责把关,所有票据须经法定代表人审批、会计核算员审核;对弄虚作假、虚列开支、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由各直属公司、各基层供销社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严肃财经纪律,各项收入必须按时足额入户、按时支付支出,严禁坐收坐支各项现金、严禁收多报少或不报
(四)各单位的支出业务应首先保证“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等日常办公经费和统筹基金的支出
(五)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核算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
七、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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