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镇摩托车.电动车〃拆伞除篷〃专项整治XX行动工作方案为配合全县摩托车、电动车“拆伞除篷”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镇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根据县政府办公室《XX县摩托车、电动车“拆伞除篷”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引导广大群众自行拆除,依法组织强制拆除相结合的措施,将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的遮阳伞(篷)一律拆除,达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主要措施
(一)多级联动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治理任务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落实属地责任和管理责任,开展宣传教育,引导自行拆除;相关执法单位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严禁粗暴执法,以罚代管
(二)强化宣传教育镇宣传办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大力营造严管、严查、严处氛围,同时要做好舆情应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广泛张贴通知公告,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一封信、横幅、微信、QQ等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和意义
(三)强化源头治理自方案印发之日后15至30日内为源头治理阶段城建中心要做好统筹协调,交警五中队、镇派出所、交通综合执法五中队负责对于非法加装遮阳伞(篷)的摩托车、电动车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管所要告知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店和维修店应立即停止销售和安装遮阳伞(篷),对非法销售、安装的门店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共同对本单位、本辖区开展实时监管提醒,提示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自行拆除遮阳伞(篷),不听劝阻的禁止其骑乘出入停放
(四)带头示范引领全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并引导亲属不驾驶非法加装遮阳伞(篷)的摩托车、电动车党员干部要常态化开展“双报到”,全面参与此项工作
(五)依法强制拆除自方案印发之日后30日至6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在镇区范围内开展集中联合执法,对非法加装遮阳伞(篷)的摩托车、电动车依法依规分类予以扣留车辆、强制拆除伞(篷)、罚款等处罚
三、组织保障
(一)领导小组成立XX镇摩托车、电动车“拆伞除篷”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XX同志任组长,镇委副书记XX,党委委员、副镇长XX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镇城建中心、交警五中队、镇派出所、交通综合执法五中队、市场监管所、中心学校、卫生院、信访办、宣传办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城建中心,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工作专班及职责城建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相关执法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营造宣传氛围,定期向镇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动态和向县城管局报送工作进展及各类信息;交警五中队、镇派出所、交通综合执法五中队负责联合执法,对非法加装遮阳伞(篷)的摩托车、电动车依法依规分类予以扣留车辆、强制拆除伞(篷)、罚款等处罚市场监管所对非法销售、安装的门店依法予以取缔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专项整治行动是营造良好的城乡交通环境,争创省级文明县城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迅速组织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压实责任,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执法要加强现场安全防护,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经现场宣传、劝导自行拆除的,予以警告放行;对拒不拆除、阻碍执法的,要强制拆除,依法处罚;涉及党员、公职人员的,通报至党组织所在地和工作单位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整治行动出现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确保集中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务求实效。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