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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地方行政课件欢迎学习自治地方行政课程本课程将系统介绍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原理与实践我们将深入探讨自治地方的组织结构、自治机关的构成、自治权的内容以及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特点与挑战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您将全面了解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识其在维护国家统
一、促进民族团结和推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与管理知识目录第一部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概述第二部分自治地方的组织结构第三部分自治机关的构成第四部分自治权的内容本课程共分为八个部分,全面介绍自治地方行政的各个方面前四部分主要讲解基本制度框架,后四部分着重分析特点、挑战及未来展望我们将通过理论阐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您深入理解这一重要制度第一部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概述基础制度宪法保障团结基础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该制度已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题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制度保障本政策和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民族区域自治的定义国家统一领导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聚居区建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设立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管理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的内部事务的制度这一制度既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又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发展1革命时期(1931-1949)从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开始,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民族平等政策,建立民族自治政权2制度确立(1949-1954)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确立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推行3发展完善(1954-198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陆续建立各级自治地方4法律保障(1984至今)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制度建设进入法制化轨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反映了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基础民族区域自治法专门法律宪法规定最高法律保障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基础由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各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组成,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性维护国家统一促进区域发展巩固各民族大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促进民族平等保护民族文化保障少数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实践,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尊重和关怀通过这一制度,既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发展,又增强了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对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第二部分自治地方的组织结构自治区1省级行政单位自治州2地级行政单位自治县3县级行政单位民族乡4乡级行政单位我国自治地方的组织结构按照行政层级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四个级别,形成了完整的自治地方行政体系这种层级设置与我国普通行政区域的省、市(地区)、县、乡(镇)四级行政区划相对应,确保了自治地方能够在统一的国家行政体系中有效运行截至目前,全国共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和1000多个民族乡(镇),覆盖了全国所有少数民族聚居区自治地方的行政层级行政层级名称对应普通行政现有数量区第一级自治区省、直辖市5个第二级自治州地级市、地区30个第三级自治县县、县级市120个第四级民族乡乡、镇1000多个自治地方的行政层级设置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少数民族聚居的实际情况和历史传统确定自治地方的建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是该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二是该民族具有相对集中的聚居区;三是该聚居区具备设立相应级别行政区的条件这种层级设置既考虑了少数民族的分布特点,又与全国行政区划体系保持一致,使自治地方能够有效融入国家统一的行政管理体系自治区的组织结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自治区权力机关自治区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治区法律监督机关自治区审判机关自治区是省级自治地方,目前我国有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自治区的组织结构与普通省级行政区相似,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四大系统其中,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区的权力机关,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别是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自治区的特殊性在于,其行政首长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并且少数民族在各机关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代表例如,内蒙古自治区主席由蒙古族公民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由维吾尔族公民担任自治州的组织结构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州权力机关•选举产生州长和其他领导•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人民政府•自治州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管理本地方行政事务司法机关•自治州人民法院•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司法工作和法律监督自治州是地级自治地方,相当于地级市,是我国数量较多的自治地方类型自治州的组织结构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类似,自治州的行政首长(州长)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同时,少数民族在各机关中也应有适当比例的代表现有的30个自治州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区,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等自治县的组织结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自治县最高权力机自治县行政机关,自治县审判机关,关,行使立法权、负责执行法律法规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决定权、任免权和和上级决定,管理保障法律实施监督权本地行政事务人民检察院自治县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自治县是县级自治地方,相当于普通县级行政区目前全国共有120个自治县(旗),主要分布在自治区之外的省份,如云南、贵州、四川等省自治县的组织结构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与普通县的组织结构相似,但在人员构成上有特殊要求自治县县长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各机关中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要求也高于普通县自治县在上级领导与本级自治之间保持平衡,既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又享有一定的自治权利民族乡的组织结构乡人民代表大会乡人民政府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本乡最高权力民族乡的行政机关,由乡长、副乡长机关,负责决定本乡重大事项,选举和其他成员组成,负责执行法律法规产生乡长等领导干部和上级决定,管理本乡行政事务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综合办公室、民政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民族乡是乡级自治地方,是我国行政层级中最基层的自治单位民族乡的设立条件是本乡域内的少数民族人口占一定比例,但未达到设立自治县的标准民族乡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乡人民政府两大系统,以及若干工作机构民族乡的特殊性在于,乡长一般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并在干部配备、政策实施等方面考虑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求民族乡虽然没有立法权,但在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一定自治权利第三部分自治机关的构成530自治区自治州省级自治地方行政区划地级自治地方行政区划1201000+自治县民族乡县级自治地方行政区划乡级自治地方行政区划自治机关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各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的主体目前,我国共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和1000多个民族乡,形成了完善的自治地方行政体系这些自治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行使管理本民族、本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自治机关的组成必须体现民族特点,保证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享有普通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法享有自治权自治机关的定义法律定义指自治地方依法设立的行使自治权的地方国家机关基本构成包括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主要特点具有特殊的民族代表性和特定的自治权限基本职能管理本民族、本地方的内部事务自治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设立的行使自治权的地方国家机关,是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重要保障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机关包括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分别作为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自治机关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它是国家机构体系的组成部分,与普通地方国家机关具有相同的性质;另一方面,它又具有民族自治的特点,在组成人员、职权范围等方面有特殊规定,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本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民政府的组成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政府工作人员的构成应体现民族比例,政府副职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中应有适当比优先吸收少数民族公民行政首长副主席、副州长、副县长、副乡长中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民族乡乡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是自治地方的行政机关,由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地方的行政首长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例如,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必须由蒙古族公民担任,甘南藏族自治州州长必须由藏族公民担任在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中,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也应高于其人口比例,以确保少数民族能够充分参与自治地方的行政管理同时,政府各部门应尽可能吸收少数民族公民担任工作人员,形成合理的民族结构民族代表性要求实体要求程序要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中,各民族的代表人数应当与该民族在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中,要确保少数民族有足够的名额当地的人口比例相适应,少数民族的代表比例应当高于其人口比在政府机构的人员配备和干部任命中,要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干部例自治地方的行政首长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建立系统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选拔机制民族代表性是自治机关的核心特征,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制度安排《民族区域自治法》对自治机关中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和行政首长的民族身份都有明确规定,目的是确保少数民族能够真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实践中,各自治地方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和机制,确保少数民族代表在自治机关中占有适当比例,并优先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干部这种民族代表性要求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体现第四部分自治权的内容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自治地方依法享有的管理本民族、本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权主要包括立法自治权、经济自治权、财政自治权、文化教育自治权、语言文字使用权、人事任免自治权、公安部队组织权、资源开发自主权和对外交往自主权等方面自治权的行使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既要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又要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求自治权的实现程度是衡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成效的重要标志立法自治权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规定审批程序规定自治地方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针对特定事项的专门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变通上级法规的规定需经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方面自治的基本法规立法自治权是自治地方最重要的自治权之一,是其他各项自治权的法律基础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据本地方实际情况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的特点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作出变通规定自治条例是规定自治地方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自治的基本法规,如《内蒙古自治区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是针对特定事项的专门法规,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自治地方制定的法规需经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确保其与国家法律、方针政策相一致经济自治权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管理自主制定符合本地根据地方特点和资对地方国有企业拥实际的经济发展规源优势合理安排产有管理权和支配权划和战略业结构对外经济合作在国家统一政策下开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经济自治权是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有权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经济发展规划自治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需要,合理确定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结构,管理本地区的企业和经济组织例如,内蒙古自治区发挥草原资源优势发展畜牧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利用气候条件优势发展棉花和瓜果产业自治地方还可以在国家统一政策下开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促进经济发展财政自治权文化教育自治权文化政策制定教育体系建设制定符合本民族特点的文化发展政策建立适合本地需求的教育体系文化传播平台传统保护传承发展民族语言出版、广播、电视等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遗产文化教育自治权是保障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权利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权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在教育方面,自治地方可以自主确定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和教学用语;设立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和民族院系;实行双语教育;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在文化方面,自治地方可以保护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支持民族艺术、文学、戏剧等文化形式;设立民族文化机构;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和节庆等语言文字使用权教育领域行政领域文化领域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在自治机关的工作中使用一种或几种当地通用创作和出版少数民族语言的文学作品,发展广教学,编写和使用民族语言教材的语言文字,以本民族语言发布政府公文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少数民族语言节目语言文字使用权是自治地方最具特色的自治权之一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依照本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在实际工作中,自治地方通常采用双语或多语制度,既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又使用通用的汉语文字例如,内蒙古自治区的公文、公告、公共标志等同时使用蒙古文和汉文;法院审理涉及少数民族的案件时,使用当事人通用的语言进行;学校实行民族语言和汉语相结合的双语教育这种语言政策有效保障了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人事任免自治权干部任免权自主决定本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干部选拔权优先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任用权自主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和职称评定标准人才培养权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人才培养计划人事任免自治权是自治地方管理本地方事务的重要保障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机关有权根据国家干部政策和本地方实际需要,自主管理本地方的干部工作,决定本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在实践中,自治地方通常采取多种措施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如定向招录、专项培训、破格提拔等例如,西藏自治区实施援藏干部和西藏人才培养计划,选派优秀干部援助西藏工作,同时培养本地少数民族干部自治地方还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标准,促进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队伍的发展公安部队组织权法律依据实践应用《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经国自治地方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组建本地方的公安部队,维护社会务院批准,可以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治安公安部队公安部队的组建必须遵循国家的军事制度和相关规定各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也对公安部队组织权作出具体规定组建公安部队需经国务院批准,确保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进行公安部队组织权是自治地方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地方安全而享有的特殊权利自治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需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组建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这支部队主要负责维护当地社会治安、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应对突发事件等公安部队的组建必须遵循国家的军事制度和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实际工作中,自治地方的公安部队通常注重吸收当地少数民族公民加入,便于开展工作和沟通交流公安部队组织权的行使必须服从国家统一领导,不能违背国家的统一政策和制度资源开发自主权资源保护优先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资源开发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当地资源收益分配合理分享资源开发的经济收益资源开发自主权是自治地方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权利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地方对本地区的自然资源享有优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权利在国家统一规划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治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保护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在资源开发中,自治地方有权参与制定资源开发规划,提出资源开发的条件和要求,并从资源开发中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利益回报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对本地区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自治地方还应当注重生态保护,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对外交往自主权经济合作在国家统一对外政策指导下,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文化交流组织民族文化代表团出访,举办民族文化展演活动,促进民族文化对外交流科教合作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培养国际化人才,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友好往来与国外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开展多层次的友好往来活动对外交往自主权是自治地方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权利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机关在国家外交方针和政策指导下,可以开展适当的对外交往活动,发展与国外的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在实践中,自治地方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行使对外交往自主权一是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如参加国际展会、举办投资推介会、引进外资项目等;二是开展文化交流,如举办民族文化节、派出文艺表演团组出访、开展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合作等;三是推动科教合作,如与国外院校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培养人才等;四是发展友好城市关系,促进地方层面的全方位交流这些活动对推动自治地方对外开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五部分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特点行政管理方式适应民族特点的行政方式民族性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自治性行使法定自治权统一性服从国家统一领导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统一性、自治性和民族性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统一性是指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必须服从国家统一领导,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自治性是指自治地方行使法定自治权,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民族性是指行政管理必须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这三个特点的有机统一,使自治地方的行政管理既能够保持与国家行政体系的一致性,又能够体现民族区域自治的特殊性,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地区行政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既维护了国家统一,又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发展特殊的行政管理环境地理环境特殊民族文化多样多分布在边疆和山区,地域辽阔,交通不便民族成分复杂,文化习俗多样边境因素复杂经济发展不平衡多与周边国家接壤,涉外因素多经济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自治地方的行政管理面临着特殊的环境,这些环境因素对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在地理环境方面,大多数自治地方分布在边疆地区和山区,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复杂,交通不便,增加了行政管理的难度和成本例如,西藏自治区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给行政管理带来了特殊挑战在民族文化方面,自治地方民族成分复杂,文化习俗多样,宗教信仰各异,需要行政管理充分尊重和适应各民族的特点在经济发展方面,自治地方普遍经济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需要行政管理更加注重民生改善和均衡发展在边境因素方面,许多自治地方与周边国家接壤,涉外因素多,需要行政管理更加重视边境安全和跨境合作地理环境的特殊性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显著特点我国55个少数民族各有自己独特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例如,藏族有藏传佛教信仰和独特的天葬习俗;维吾尔族有伊斯兰教信仰和麦西来甫等民间艺术;蒙古族有那达慕大会等传统节日;彝族有火把节等特色文化活动这种文化多样性对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提出了特殊要求一是管理者必须尊重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不能简单套用普通地区的管理模式;二是行政管理必须考虑语言交流障碍,重视双语或多语管理;三是必须正确处理与宗教相关的管理问题,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四是要积极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将文化保护纳入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这些要求使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特殊的使命与职责5670%+民族共同体少数民族分布56个民族共同组成中华民族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占国土面积70%以上的边疆地区75%60%+森林覆盖资源储量民族地区森林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75%多种矿产资源储量在民族地区占全国60%以上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承担着特殊的使命与职责,这是由自治地方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的一方面,自治地方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是维护国家统
一、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区域;另一方面,自治地方大多分布在边疆地区,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边疆稳定的重要屏障;此外,自治地方还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民族文化,是国家生态安全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保障因此,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必须承担特殊的使命与职责一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促进边疆地区稳定和发展,确保边防安全;三是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缩小发展差距;四是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建设美丽家园;五是传承和发展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文化交融这些特殊使命使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具有更为重要的战略意义维护国家统一思想引领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保障健全维护国家统一的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民生改善改善各族群众生活,增强对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安全防线维护边疆地区安全稳定,抵制分裂势力渗透维护国家统一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首要职责自治地方大多分布在边疆民族地区,是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边疆安全的重要地区同时,由于历史、宗教、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一些民族地区也是国际敌对势力进行分裂渗透的重点地区因此,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必须始终坚持维护国家统一这一根本任务在实践中,自治地方行政管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维护国家统一一是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培养各族群众对国家的认同感;二是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民族平等参与和共同发展;三是改善各族群众生活条件,增强对党和国家的感恩之情;四是加强边境管理和反分裂斗争,防范和打击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五是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教育交往交流交融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建示范工程民族平等政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落实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促进民族团结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核心任务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国家统
一、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自治地方作为各民族聚居和杂居的区域,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对整个地区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因此,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必须将促进民族团结作为重要职责在实践中,自治地方行政管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促进民族团结一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普及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通过建设民族团结社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等形式,增进各民族感情;三是严格落实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四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五是妥善解决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通过这些措施,自治地方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加快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条件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区优势的产业,如民族手工业、特色农业、文化旅游业等人才队伍培养加强本地各类人才特别是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人力资源质量改革开放创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自治地方经济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加快经济发展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重要目标自治地方普遍经济基础薄弱,发展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是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同时,自治地方大多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具有发展特色经济的潜力和优势在实践中,自治地方行政管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促进经济发展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如内蒙古的畜牧业、新疆的棉花和瓜果产业、云南的旅游文化产业等;三是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提高人力资源质量;四是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五是争取中央支持,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援助项目通过这些措施,自治地方经济实现了较快发展,部分地区已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文化遗产保护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语言文字保存保存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实施民族语言文字保护工程文化艺术传承支持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创作,培养文化艺术人才文化机构建设建设民族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为文化传承提供平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特殊职责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价值和魅力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既是保障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需要,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文化多样性的需要自治地方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主要分布区域,承担着文化保护的重要责任在实践中,自治地方行政管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一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蒙古族长调、藏戏、维吾尔木卡姆等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二是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支持双语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出版;三是支持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创作,培养民族文化人才;四是加强民族文化设施建设,如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五是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推动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通过这些措施,自治地方有效保护和传承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第六部分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挑战法律体系不完善自治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健全行政区域过大管理半径延长增加管理难度发展不平衡区域内外发展差距较大人才短缺专业人才特别是少数民族人才不足自治地方行政管理面临多方面挑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解决方案首先,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部分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数量不足,质量有待提高,制约了自治权的充分行使其次,行政区域普遍较大,管理半径长,增加了管理难度和成本再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区域内外、城乡之间发展差距较大此外,人才短缺也是重要挑战,特别是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不足,影响了行政管理效能同时,一些地区由于地理环境复杂、交通不便等原因,基层行政服务难以全面覆盖这些挑战需要自治地方在行政管理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数量不足自治区层面五个自治区均已制定自治条例,但单行条例覆盖面不够全面,与实际需求仍有差距自治州层面30个自治州中,已制定自治条例的不足三分之二,单行条例数量更为有限自治县层面120个自治县中,制定自治条例的比例偏低,单行条例基本处于起步阶段立法能力限制立法能力不足、立法程序复杂、立法经验缺乏是造成数量不足的主要原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自治地方行使立法自治权的重要体现,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然而,当前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数量明显不足,特别是在自治州和自治县层面统计数据显示,五个自治区均已制定自治条例,但30个自治州中只有约20个制定了自治条例,120个自治县中只有约75个制定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虽然数量较多,但与自治地方实际需求相比仍然不足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数量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立法能力不足,特别是自治州和自治县层面缺乏专业立法人才;二是立法程序复杂,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需经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耗时较长;三是立法经验缺乏,部分自治地方对如何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立法缺乏经验;四是对立法自治权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立法的重要性这些问题制约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工作,影响了自治权的充分行使部分法规质量有待提高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足协调性欠缺部分法规未能充分反映自治地方一些条款过于原则化,缺乏具体与上位法和相关法规的衔接不够实际需求和民族特点执行措施紧密时效性滞后部分法规长期未修订更新,与新形势不相适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数量不足的同时,已有法规的质量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提高首先,部分法规针对性不强,未能充分反映自治地方的实际需求和民族特点,内容上与普通地方的法规差异不大,未能体现出民族区域自治的特色;其次,一些法规操作性不足,条款过于原则化,缺乏具体执行措施,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实;再次,部分法规与上位法和相关法规的协调性欠缺,存在内容交叉或冲突的情况此外,一些早期制定的法规由于长期未修订更新,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时效性明显滞后;部分法规在制定过程中公众参与不足,未能充分反映各族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导致法规的合理性和接受度不高;部分法规在实施后缺乏有效评估和调整机制,对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缺乏系统分析这些问题影响了自治地方法规的质量和效力,制约了自治权的有效行使,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面临的重要挑战行政区域过大的问题自治地方面积(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比例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新疆自治区
16617.3%13西藏自治区
122.
812.8%3内蒙古自治区
118.
312.3%20全国平均
9.6-145行政区域过大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面临的重要挑战与普通省区相比,自治区和自治州的行政区域普遍较大,例如新疆自治区面积166万平方公里,西藏自治区面积
122.8万平方公里,内蒙古自治区面积
118.3万平方公里,均远超普通省区平均水平同时,这些地区人口密度普遍较低,例如西藏自治区人口密度仅为3人/平方公里,新疆自治区为13人/平方公里,内蒙古自治区为20人/平方公里,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45人/平方公里行政区域过大带来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管理半径过长,行政成本高昂,基层服务难以覆盖;二是信息传递不畅,政策执行效率低下;三是区域内部发展不平衡,难以实现均衡管理;四是监督力度不足,容易产生管理盲区;五是应急响应能力弱,突发事件处置难度大这些问题给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需要通过创新管理方式、完善行政区划、推进信息化建设等多种措施加以解决管理成本高昂交通成本高基础设施投入大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增加交通费用需大量投资建设基层行政设施效率相对低人力配置多管理半径长导致工作效率下降3需配备更多工作人员覆盖广大区域管理成本高昂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由于自治地方地域辽阔、人口分散、交通不便等客观条件,行政管理成本明显高于普通地区首先,交通成本高昂,工作人员下乡调研、检查指导、服务群众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交通费用;其次,基础设施投入巨大,为了保障基层行政服务全覆盖,需要在广大区域内建设众多行政服务设施;再次,人力配置需求大,为了覆盖广阔的行政区域,需要配备更多的工作人员此外,信息传递成本高,由于地域分散,信息传递需要更多中间环节,增加了成本;应急处置成本高,面对突发事件,动员和调配资源需要更多费用;双语或多语服务成本高,需要配备懂得少数民族语言的工作人员或翻译人员这些因素共同导致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成本居高不下,而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普遍较低,难以完全负担这些成本,需要中央转移支付的大力支持这种高成本低效率的状况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面临的重要挑战交通不便对管理的影响管理覆盖问题管理效率问题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服务难以全面覆盖,部分偏远山区和牧区的群交通条件差导致信息传递滞后,政策落实延迟,应急响应能力弱,众需要长途跋涉才能到达行政服务机构影响管理效率一些地区季节性通行受限,如冬季积雪封山、雨季道路中断等,下乡调研、检查指导、服务群众等工作耗时长,工作效率低下导致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资源调配和物资运输困难,增加了管理难度和成本交通不便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面临的现实挑战自治地方大多分布在山区、高原、草原等地形复杂的区域,交通条件普遍较差例如,西藏自治区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地势高峻,道路建设难度大;新疆南疆地区戈壁沙漠广布,交通线路稀少;云南、贵州等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多处于山区,道路崎岖这些地区的交通不便对行政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交通不便带来的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服务覆盖不全面,部分偏远地区的群众难以及时获得行政服务;二是政策落实延迟,上级决策和政策难以及时传达到基层并落实;三是监督检查困难,上级部门难以对基层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指导;四是应急响应能力弱,突发事件发生时难以及时调配资源和人员处置;五是基层干部负担重,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在路途奔波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人才流失问题人才吸引难工作条件、生活环境和职业发展空间有限本地人才外流2优秀少数民族人才向发达地区流动专业人才匮乏经济、法律、科技等专业人才严重不足人才流失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面临的严峻挑战一方面,自治地方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生活条件艰苦等原因,难以吸引外地优秀人才前来工作;另一方面,本地培养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少数民族人才,往往选择到经济发达地区发展,导致本地人才流失严重统计数据显示,部分自治地方的大学毕业生本地就业率不足30%,高学历人才回流率更低人才流失对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影响主要有一是专业人才匮乏,特别是法律、经济、科技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影响行政决策和执行的专业性;二是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后继乏人,难以满足民族代表性的要求;三是基层行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能力有限;四是创新动力不足,难以推动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和效率提升这种人才短缺状况制约了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第七部分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改革方向创新治理方式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优化组织结构2精简高效的行政体系完善法律体系健全自治法规体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改革方向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首先是完善法律体系,加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建设,为自治权行使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其次是优化组织结构,调整行政区划设置,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体系;最后是创新治理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这三个层面的改革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整体改革框架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改革,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将逐步实现从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的转变,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民族地区发展的需要,更有效地服务各族群众这一改革过程需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既要尊重民族特点和地方实际,又要体现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体系修订完善上位法•适时修订《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协调•细化自治权具体内容加强配套法规建设•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条例•出台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民族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地方立法•支持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增强地方法规针对性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体系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改革的基础性工作现行《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于1984年,虽然在2001年进行了修订,但随着实践发展,一些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工作应着重在细化自治权具体内容、明确变通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加强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协调等方面下功夫同时,需要加强配套法规建设,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条例》,出台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完整的民族政策法规体系在此基础上,支持自治地方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增强地方法规的针对性和操作性通过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构建科学完备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体系,为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加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建设数量扩充质量提升推动尚未制定自治条例的自治州、自治县加快制定工作,力争实完善立法机制,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高立法质量现自治条例全覆盖注重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鼓励自治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更多单行条例,特别是在经济发建立健全法规评估和修订机制,及时修改完善不适应新形势的条展、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社会管理等领域款加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建设是充分行使立法自治权的重要举措目前,部分自治州和自治县尚未制定自治条例,许多领域的单行条例也较为缺乏,影响了自治权的充分行使因此,需要推动尚未制定自治条例的自治地方加快制定工作,力争实现自治条例全覆盖;同时鼓励自治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更多单行条例,特别是在经济发展、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社会管理等领域在提高法规质量方面,需要完善立法机制,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高立法质量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培养熟悉民族政策和精通法律的专业人才;二是优化立法程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增强法规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三是注重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四是建立健全法规评估和修订机制,及时修改完善不适应新形势的条款通过这些措施,提高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立法自治权的作用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科学评估对现有行政区划进行科学评估,找出不合理之处合理调整在尊重历史和民族因素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行政区划完善机制建立行政区划动态调整机制,适应发展需要配套改革同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优化管理流程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是提高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当前自治地方普遍存在行政区域过大、交通不便、管理半径过长等问题,需要通过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以解决优化行政区划的原则是既要考虑历史延续性和民族聚居特点,又要兼顾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需要;既要维护行政区划的相对稳定,又要适应行政管理现代化的要求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对现有行政区划进行科学评估,找出不合理之处;二是在尊重历史和民族因素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行政区划,优化行政区域设置;三是探索建立行政区划与服务区域适度分离的机制,实现行政区划与服务半径的协调;四是完善行政区域内部治理单元设置,如在幅员辽阔的自治区或自治州设立派出机构;五是建立行政区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通过这些措施,形成科学合理的行政区划体系,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提高行政效率精简机构设置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减少层级,提高运行效率优化工作流程重新设计和优化行政工作流程,减少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下放行政权限适当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推进权力下沉,方便基层和群众强化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强化结果导向和责任落实提高行政效率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目标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普遍存在效率不高、成本较高的问题,需要通过多种措施加以改进首先,要精简机构设置,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整合职能相近的部门,减少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架构其次,要优化工作流程,重新设计和优化行政工作流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要下放行政权限,将更多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推进权力下沉,方便基层和群众;推进服务下沉,将更多公共服务延伸到基层,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此外,要强化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将评估结果与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行政督查和问责,确保政令畅通和政策落实通过这些措施,提高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群众加强民族干部培养学历教育提升实践锻炼培养专业技能培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提高少数民族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中央部委挂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政策理论干部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素养锻炼,拓宽视野,提升能力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民族干部培养是提高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水平的关键举措民族干部是联系党和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落实民族政策的重要力量当前,自治地方面临着民族干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坚持和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制度,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三是拓宽培养渠道,通过定向招录、特殊培养、挂职锻炼等方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四是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解决其后顾之忧;五是注重培养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其在教育、医疗、科技等专业领域的比例通过这些措施,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精通业务、作风优良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为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提供坚实人才保障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是提高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信息化能够有效克服自治地方地域辽阔、交通不便等客观条件带来的管理难题,实现信息高速公路对实体交通不便的弥补当前,自治地方政府信息化建设虽有进展,但整体水平仍然落后于发达地区,需要加大推进力度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覆盖率和通信质量;二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三是发展远程办公和视频会议系统,减少因交通问题导致的工作延误;四是建设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多语言服务,方便少数民族群众办事;五是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六是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提高政府协同能力通过这些措施,推动自治地方政府管理模式从传统向现代转变,从粗放向精细转变,从被动向主动转变,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跨区域合作区域协调发展推动自治地方与周边地区共同发展,形成区域发展合力,缩小发展差距资源共享互补促进自治地方之间以及与其他地区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作机制创新创新跨区域合作机制,建立协调联动、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联合应对挑战联合应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流域治理等跨区域问题和挑战加强跨区域合作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向自治地方的发展不能独善其身,需要与周边地区共同发展,形成区域发展合力同时,许多问题和挑战也是跨区域的,如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流域治理等,需要通过跨区域合作共同应对当前,自治地方的跨区域合作还不够深入,合作机制有待完善推进跨区域合作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建立健全跨区域合作机制,如区域协调发展联席会议、区域合作协调委员会等,形成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二是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同规划建设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共享;三是开展产业分工协作,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的产业布局;四是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开展合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五是建立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应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挑战通过这些措施,促进自治地方与周边地区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第八部分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未来展望制度完善治理现代化民族团结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推进自治地方治理体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制度,增强制度活力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展望未来,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将朝着更加完善、更加现代化的方向发展一方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将不断完善,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将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和落实,制度活力将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自治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稳步推进,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将显著提高,基层治理将更加有效同时,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将继续深入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将更加频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更加牢固;经济社会将实现协调发展,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将逐步缓解,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将不断提高在新时代的背景下,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
一、实现共同繁荣作出更大贡献深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制度优化权责明晰完善法律法规,优化制度设计明确自治权界限,厘清权责关系协调互动执行监督3促进中央与地方协调互动强化执行力度,加强监督评估深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未来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向深化的核心在于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时俱进,既继承优良传统,又适应新时代要求;既保持制度连续性,又增强制度创新性;既坚持国家统一,又尊重民族特点具体而言,需要从四个方面推进深化工作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适时修订《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配套法规建设,支持自治地方制定更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次,要明确和细化自治权的具体内容和行使方式,厘清中央与自治地方、上级与下级之间的权责关系;再次,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机制;最后,要建立中央与自治地方协调互动机制,形成统一决策与分散实施、整体规划与局部创新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推进自治地方治理现代化95%+90%+政务服务覆盖率电子政务应用率提高基本政务服务覆盖率提升电子政务在行政工作中的应用比例80%+50%+群众满意度少数民族干部比例提高行政服务群众满意度保持适当少数民族干部比例推进自治地方治理现代化是实现自治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是建立科学、高效、法治、民主、开放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未来的自治地方治理现代化将体现在治理理念、治理结构、治理方式、治理技术等多个方面的创新和进步在治理理念上,将更加注重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在治理结构上,将更加注重扁平化、协同化、整体性,减少层级,优化流程;在治理方式上,将更加注重精细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满足各族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在治理技术上,将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决策科学性和管理效率通过这些方面的协同推进,实现自治地方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共同体意识培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共建共享共荣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永恒主题未来,自治地方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首先,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编写统编教材,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使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其次,要深入推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完善城市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创造各民族共同生活和工作的社区环境,打破民族隔阂,消除民族壁垒,促进各民族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最后,要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坚持公平公正,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实现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均衡发展3缩小区域差距,促进均衡发展包容发展4保障民生,实现包容性发展实现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重要目标未来,自治地方将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发展方面,将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在社会发展方面,将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好青山绿水,建设美丽家园;注重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强化民生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协调发展,实现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协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相协调、城市发展和农村振兴相协调,最终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结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认同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共同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奋斗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共同繁荣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根本遵循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必须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在未来的实践中,自治地方行政管理将继续深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自治地方治理现代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引导各族人民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通过这些努力,使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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