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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北京基层中医药学科团队基地建设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北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部署,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启动北京基层中医药学科团队基地建设,将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动本市基层中医药学科建设,提升北京中医药临床科研协同创新能力,培养一批基层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整合和扩展首都中医药优质临床和科技资源,夯实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临床和科研基础,搭建中医临床学科发展平台,遴选并培育一批具有显著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的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培养一批科研及临床能力突出、真才实学的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支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队伍,探索中医药科研协同创新机制第一年拟立项建设成熟类项目15个,第二年、第三年分别立项建设扶持类和培育项目若干个通过滚动建设,每个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形成1—3个中医药学科团队建设基地,全市最终打造20-30个基层中医药学科团队基地
二、工作原则
(一)上下联动通过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对二级中医医疗机构、二级中医医疗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和帮扶,建立起基地与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的上下联动、紧密协作和分工明确的学科团队基地建设体系
(二)分类指导基地分为成熟类、扶持类、培育类三类项目进行建设,对具备一定学科建设经验、取得一定建设成效的成熟类项目优先支持,对具备一定学科优势、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对具备一定学科建设方向、已列入单位学科建设规划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
(三)多项集成充分利用建设单位所有资源,尤其要积极整合医教研三方力量,集中全力做好医疗服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传承学术、弘扬文化等基地建设工作,将基地打造成学科建设的品牌
(四)滚动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对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滚动管理机制,对进展较好、成效显著、管理优秀的基地,滚动进入下一期建设,通过滚动建设,使基地成为学科建设的示范和创新基地
三、基地任务通过北京市基层中医药学科团队基地建设,在区县中医医疗机构建立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服务、传承学术、弘扬文化等为一体的综合集成平台,与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共建协议,建立起上下联动、紧密配合的有效运行机制,发挥区域学术引领和技术辐射作用
(一)培养人才根据基层中医药服务和人才培养的需求,研究制定系统完整、目标明确、管理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多措并举,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建立起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临床科研综合型中医药人才队伍
1.基地要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和学术梯队建设规划,并有相应的考核管理措施,人才培养激励制度健全,并得以有效落实
2.基地要丰富人才培养方式,壮大导师队伍,培养层次和梯队清楚,并根据不同层次和类别(可含临床带教、进修生带教、继续教育等)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完善的教学大纲,编写教材或教参,提出不同层次和类别人员的教学内容的重点和原则要求,提出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方案
3.基地人才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构建一支年龄、职称、学历和学缘结构合理、有战斗力并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
4.基地人才队伍团结协作,整体素质高,团队医教研整体水平提高较快
5.基地至少培养造就1名在本区域学科领域有较高影响力的中医药学科带头人,至少培养2名在中医药学术团体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后备学科带头人,至少培养3名具有较强的中医药学术研究能力和较高诊疗水平的技术骨干
(二)科学研究通过与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协作,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科学研究水平以突出中医药特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核心,研究并实施一批基层中医药科研技术规范,研究并建立适合基层使用的中医疾病诊治规范和疗效评价体系;以中医特色明显、临床疗效确切的重点病种为抓手,提升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在中医理论、治疗手段、关键技术等方面形成独特的区域优势
1.建设单位建立并完善与上下级医疗机构联动的科研管理制度
2.基地三年内主持至少2项局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参与至少5项院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3.建设单位每年对科研和学科建设有专门的经费投入,对基地建设和院外科研项目的经费匹配不少于的比例
4.基地人员三年内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6篇以上,或出版本学科相关学术专著1部
5.科研紧密结合临床,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能力,能较好地直接或间接服务于临床,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临床服务基地建设应以提高临床服务水平为重点,通过学术带头人的传帮带,实施一批适合于基层的中医药技术规范,并通过与有学科优势的上级中医医疗机构的学术交流与协作,形成诊疗新技术、专科新特色和疗效新优势
1.基地中医专病门诊达到3个,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数达到5个,形成至少2项诊疗技术规范,并在基地推广应用
2.基地筛选出本基地的治疗优势病种,并在新领域有所拓展,开发出2项新技术,并推广应用
3.基地年门诊量每年按20%递增,通过三年建设,年门诊量达到3000人次,床位使用率达到80%,平均住院日小于18天
4.基地出入院诊断符合率达到90%以上,中医参与治疗率达到90%以上
5.与上下级医疗机构形成良好互动,上级医师来本基地出诊或指导每周不少于一个半天,本基地骨干以上人员到社区出诊每周不少于一个半天
(四)传承学术基地建设要与本区域的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相结合,研究、发掘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收集、整理名老中医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相关资料,用现代技术和方法加以认真研究
1.聘请本区域的名老中医或市级以上名老中医到本基地出诊带教,每周不少于一个半天
2.指定2名以上学术骨干为名老中医继承人,继承人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与指导老师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
3.继承人每月完成名医医案10例,学术心得至少1篇,每年发表老中医传承相关论文1篇
4.总结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体系,形成诊疗技术规范或协定处方,并推广应用于医教研,将名老中医在临床诊疗方面的理论创新和用药规律转化成学科团队的特色
5.通过分析、归纳、提炼,探索本学科学术特点,建立适合基层应用的理论和技术创新点,丰富和完善本学科中医理论体系
(五)弘扬文化以学科建设为核心,打造具有本学科、本专业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品牌,构建区域学术交流平台,发挥中医药对区域经济和社会文化的推动作用
1.基地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言谈举止、工程模式等方面,都注重体现中医药文化和传统文化的深厚内涵
2.挖掘本基地的文化内涵,形成基地核心价值观,并上升为医院文化
3.宣传医院理念和文化,将医院文化变成代表医院的一种符号,成为基地甚至是医院的精神力量
4.整理、提炼基地特色,并通过各种方法和媒体宣传基地特色,形成学科建设的品牌
5.积极开展中医药科普文化宣传,形成中医药文化交流和展示的平台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为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
(二)申报单位有较好的中医药学科建设工作基础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近五年内承担过区县级及以上中医临床科研项目,科研水平居全市同级同类医疗机构领先水平
(三)拟申报的基地人员结构合理,学科带头人具有硕士学历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具有北京市较高知名度和学术地位的学科带头人可优先考虑
(四)申报单位应为法人单位并能够对拟申报的基地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五、组织管理
(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负责制定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并对项目进行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同时,依靠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专家小组的力量,对学科团队基地建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二)基地建设单位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将项目建设纳入医院发展总体规划,给予政策和条件保障,并指定相应部门负责基地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
(三)基地建设期满后,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专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评估通过验收评估的建设基地,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授予北京基层中医药学科团队基地资格,其中成效显著、管理优秀的基地将滚动进入新一轮建设对未通过验收评估的建设基地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一年内仍未完成建设任务者,将取消学科团队基地建设资格
(四)建设期内,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按照不同类别的建设项目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补助补助经费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条件建设等建设单位要给予不少于1:1的经费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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