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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市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2023实施方案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XX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X财农
[2023]22号)精神,为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切实做好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应对农资市场价格偏高,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突出,注重成效此项补贴同特定作物2023年在田小麦(大麦、蚕豆、豌豆)等夏粮作物挂钩,明确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成本的实际种粮者,突出工作成效
(二)市级主导,镇村负责由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各乡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简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对辖区范围内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市乡两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公开透明,公正公平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四)直接支付,直补到户补贴资金全部通过《XX农民补贴一折通》发放,直补到户
三、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对从事2023年在田小麦(大麦、蚕豆、豌豆)等夏粮作物实际种粮农民给予的一次性补贴
(二)补贴对象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签订协议明确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归属的,按照协议执行,协议未能明确的补贴享受对象的,按照“谁种植、谁享受”的原则执行
(三)计发补贴依据2023年在田小麦(大麦、蚕豆、豌豆)等夏粮作物实际播种面积计发
(四)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根据省分解下达我市2023年补贴资金额度,结合全市经公示无异议后补贴清册认定的在田夏粮作物实际播种面积确定
四、工作流程
(一)建立补贴清册村民委员会按照市统一补贴计发依据,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核实各补贴对象应享受的补贴面积,填报《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户登记清册》,并经农户签章确认、由数据采集人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规模种粮农民在填报《分户登记清册》的同时,必须填报《2023年规模种粮农民土地流转及补贴申请备案表》,同时附流转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内容要包括流转承包户名单、联系电话、流转面积等,由各乡镇(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备案
(二)坚持公开公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对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分户登记清册》上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并张榜公示,公示应在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户主姓名、补贴面积、市乡财政、农业农村部门举报电话等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填报《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村汇总表》,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连同《分户登记清册》、及公示图文照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纸质资料装订成册、电子档压缩打包上报)
(三)严把序时要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乡镇要抓紧、扎实开展工作,X月20日前完成面积核实、登记造册、审核公示、汇总上报,同时将清册提供给乡镇财政局进行“一折通系统”录入;乡镇财政局按各乡镇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分户登记清册》,于X月25日前完成《XX省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录入、审核及完善等工作
(四)补贴面积和金额审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资料的留存;对补贴面积进行汇总,并会同市财政局确定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确定后,各乡镇财政局完善“一折通”系统的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作为补贴发放的依据
(五)补贴资金发放市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两部门审核确认的补贴面积和金额,核对乡镇财政局录入《XX省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各乡镇汇总数据,并将数据传送至代发银行,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卡发放到种粮农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工作协同和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一次性补贴发放由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级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种粮农民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引导村、组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发动镇、村、组三级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讲政策,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赢得广大农民群众及基层干部的理解和支持各乡镇必须设立热线电话,广泛接受农户咨询和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
(三)严格执行规定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补贴发放规定做好登记造册、公开公示,认真核定补贴面积等工作;严禁虚增面积申领补贴资金;严禁将不属补贴范围的种植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禁由村干部或其他个人代领;严禁将村组集体享受的补贴资金变通登记在其他个人名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骗取、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违规发放补贴资金或抵顶其他任何款项、扣押农户“一折通”存折应发放给村组集体等单位的补贴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村组集体账户(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村账镇管”账户)补贴资金的发放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实行专款专用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设立监督电话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将分别设立补贴工作监督电话,通过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资金监管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将纳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三是建立补贴档案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要按补贴环节与相应工作流程,建立补贴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四是完善监督机制各乡镇要建立财政、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各环节监管,掌握资金发放情况,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要加强信访处理工作,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对各地补贴发放情况组织检查,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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