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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康平县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20—2022(征求意见稿)为解决我县林地空间不足、森林覆盖率低、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全市新增森林面积一百万亩、提高森林覆盖率五个百分点”为目标,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科学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强化城市生态系统完整性,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林业生态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围绕林地规划、林地腾退、林地执法等重点领域,攻坚克难,努力实现“三一五”林业发展目标,确保打赢林业生态建设攻坚战——坚持规划先行按照林业生态建设发展目标,全面做好林业生态体系规划、功能区规划和重点工程规划,以国土空间利用规划为基础,以林业发展目标为导向,以林业生杰红线为底线,实现“多规合一”——坚持生态优先以防沙治沙、防治水土流失、提升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人居环境、满足市民生态消费为重点,实行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构建总量适宜、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生态安全的森林生态防护体系——坚持保护存量围绕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森林覆盖率的存量和增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控制森林采伐,杜绝非法侵占林地,增加林地空间,持续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坚持区域建设以生态脆弱区、生态敏感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中心,划定重点区域,实行连片治理依据地势地貌,规划林种树种结构,打造地域特色生态品牌,实现“一区一策”——坚持协同发展整合城乡各类绿化资源,坚持协同发展,实现产业融合、绿色发展、共建共享
三、工作目标2020年,全县新增造林面积
11.4万亩以上,其中平地造林
10.9万亩,山地造林
0.5万亩;2021年,全县新增造林面积
6.5万亩;2022年,全县新增造林面积
7.5万亩
四、主要任务
(一)保存量
1.实施林地占补平衡工程补齐林地占补平衡历史欠账,落实占补平衡地块,完成林地确权,做好绿化规划,制定实施计划解决林地与耕地重叠交叉、飞出林地和超出行政界线林地等问题,保障林地面积不减少,按规划实施造林
2.实施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程林木采伐后须在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3.巩固国家退耕还林成果进一步完善政策,提高补助标准,延长补助年限,组织落实好不合格地块、损毁地块、采伐地块的补植补造和更新造林任务,确保国家退耕还林工程一亩地不减少
4.实施幼林地补植补造工程对2019年度以前造林成活率低于85%的地块进行补植补造,使成活率达到85%以上,并确保郁闭成林
(二)抓增量
5.实施应绿未绿林地绿化工程三年计划完成造林面积
25.4万亩,其中其它无立木林地还林15万亩、宜林地绿化
8.1万亩、疏林地绿化
2.3万亩
6.实施农田防护林工程依法恢复被非法侵占的农田林网
3.7万亩,同时,按照500义(500—700)米的标准,对平原地区没有实现林网化的农田,规划和建设农田防护林,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农田林网化
7.实施宜居乡村绿化工程到2022年,全县计划完成美丽示范村绿化45个
(三)提质量
8.实施退化林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实施樟子松退化林修复工程,通过条块状更新、冠下更新和替代树种,实行更新复壮
9.实施生态林景观化提升工程以建设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珍优树种基地等为基础,以山体绿化、沙丘绿化、河流绿化、湖库绿化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态林景观化提升工程
10.实施近自然林培育工程采取“生态封育+人工促进”措施,在北部沙区培育疏林灌草湿型的近自然林,创新防沙治沙、防治水土流失的模式
五、工作重点
1.深入推进防沙治沙工程完善西北部防风阻沙带建设,深度治理北部古沙丘地区,通过进一步实施固沙造林、退耕还林、调整产业结构,健全带、片、网相结合的防沙治沙体系,根治风沙危害
2.全面提升山体绿化工程以“森林化、景观化、林果化”为目标,对全县山体绿化全面提升,重点对海拔100米以上的山体实行整山推进,全部实行森林化
3.进一步完善辽河、李家河、八家子河堤防林建设和节点绿化及环卧龙湖综合体绿化
4.全面推进平原地区路旁、水旁、村旁、宅旁绿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行以村庄绿化为核心的区域规划、整体推进;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水网、路网绿化体系,做好林网恢复及农田林网化标准建设工作,全域推进林网化水网化
六、2020年工作任务2020年,全县安排3个造林项目,造林面积H.4万亩
1.应绿未绿林地绿化项目包括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农田林网恢复等,计划完成绿化面积n.4万亩
2.采伐迹地更新造林项目完成2018—2019年的采伐迹地更新
3.美丽示范村绿化项目按照
2019、2020年计划安排,计划完成美丽示范村绿化30个
七、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康平县城乡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政策、资金、规划、执法等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成员单位包括县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卧龙湖生态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二)完善政策体系,落实资金保障平原地区人工造林每亩投资2000元、山区人工造林每亩投资3500元,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50%、第二年拨付30%,第三年拨付20%);采伐迹地更新,按国家标准每亩一次性补助100元;继续执行林缘200米改种经济林政策,每亩每年补助600元,补助年限为5年
(三)完善执法体系,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整顿各种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多措并举腾退林地对现有未绿化林地中待建、闲置、临时他用的地块直接腾退;对毁林复耕、开荒种地、量化转包、未批先占等非法侵占的林地依法腾退;对有林权无地权的“飞出林地”、超出行政区划界线“错划林地”以及占而未补林地,通过调整规划补齐补足;对交叉规划利用的林地和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的林地,在完成林地确权的基础上,出台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按计划实施退耕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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