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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形成指挥智能化、防范系统化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事故的综合管理能力和风险化解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区安全生产条例》《*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宁政发[2022)71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吴政发[2022)32号)等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辖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供水、供气等市政运行,下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分级响应事故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市、县(区)二级指挥部分别负责应对较大、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根据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各级指挥部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现场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同时汇报前期处置进展情况,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当事故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
4.3响应启动市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w级、in级、n级、i级四个响应等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
4.
3.1IV级事故应急响应初判发生一般(IV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的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视情决定启动IV级响应,及时连线调度,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发生地,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4.
3.2III级事故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in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事发地政府及县(市、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成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视情决定启动ni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事发地政府及县(市、区)指挥部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2)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导抢险救援
(3)视情协调增派救援队伍和专家力量,协调应急抢险救援所需器材、物资、装备4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支持工作5密切关注事故变化,随时掌握救援处置进展情况
4.
3.3II级事故应急响应初判发生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商研判,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响应建议,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H级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应急程序的命令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指挥调度有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工作2迅速成立市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接管指挥权,开展灾情会商,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分析研判事故灾害现状及发展态势,研究制定事故救援方案,指挥各组迅速开展行动3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单位积极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控制危险源或排除事故隐患,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为救援工作创造条件4加强事故区域环境监测监控和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组织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5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救援需要,协调增调救援力量6组织开展人员核查、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遇险人员和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工作7做好交通、医疗卫生、通信、气象、供电、供水、生活等应急保障工作8及时、统一发布救援信息,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舆情引导工作9按照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导意见,落实相应工作措施10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并及时向事发地传达
4.
3.4I级事故应急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商研判,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响应级别建议,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I级响应市人民政府或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进一步加强现场指挥部力量在做好n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在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4.4响应措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机构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和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参加救援处置,控制事故蔓延;迅速组织群众撤离事故危险区域,维护好事故现场和社会秩序
(2)设置警示标志,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3)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并配备相应防护(隔热、防毒等)装备及检测仪器(毒气检测等);
(4)立即调集外伤、烧伤、中毒等方面医疗专家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医疗救治,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掌握事故发展情况,及时修订现场救援方案,调集补充应急救援力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指令,在技术保障的前提下立即对事故进行紧急处置,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加剧抢险救助组和医疗救护及善后组接到指令,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对人员伤亡进行紧急救治处理,对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综合协调组接到指令,负责应急物资、设备等筹集、调拨,保障应急处置物资供应;负责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做好上访群众接访工作若安全事故有继续扩展趋势,需要转移和疏散群众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汇报,并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按照事故危害性质,划定需转移群众的范围和转移方向,依靠地方政府组织群众转移和疏散,必要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安全事故基本控制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调集后援力量展开事故处置工作,根据事故处理需要,对人员、物资配备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4.5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按照分级响应原则,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由各级政府新闻发言人或现场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重大以上事故一般以自治区政府名义、较大事故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一般事故以县(区)政府名义发布信息发布要统
一、及时、准确、客观,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4.6响应终止当事故现场险情得以控制,遇险人员得到解救,事故伤亡情况已核实清楚,环境监测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按照“应急响应启动与解除主体相一致”的原则,由应急响应启动机关宣布终止响应的决定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置等事项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因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出其他处理要妥善安置伤亡人员,落实有关救济、补助和赔偿措施
5.2保险赔付事故发生后,事发地银保监管机构要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行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3调查和评估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要及时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类别、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教训、责任进行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5.4恢复重建对受事故损害的公共区域,在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县(市、区)政府制定恢复方案和重建计划,修复被破坏的基础设施,必要时可申请市政府给予支持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市行政区域内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企业救援队伍等应急力量依法参加救援工作
6.2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各级指挥部根据事故处置需要调用应急装备物资,各相关单位按照调度指令全力保障事故处置装备物资需要
6.3应急救援经费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按照属地原则和事权与支出责任匹配原则,由事故责任单位所在地政府协调解决
6.4其他保障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指挥部指令或应急处置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7应急预案管理
7.1预案审批、备案和公布本预案需经市政府审批,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并公布
7.2预案演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预案,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修订完善预案
7.3宣传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企业做好本行业生产安全及应急抢险的相关知识宣传,增强企业、公众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
7.4责任与奖惩对在事故应急处置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区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5预案管理市住房和建设局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原则上每3年对本预案评估1次,并根据评估结果和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8附则
8.1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8.2发布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
1.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管理组织机构图
2.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一览附件1: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管理组织机构图
①统一领导,分工协作;
②统筹安排,周密部署;
③依法依规,程序规范;
④以人为本,救援第一;
⑤属地为主,就近处置;
⑥及时报告,信息畅通2组织指挥体系
2.1指挥机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应急工作,统一指挥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
2.2工作机构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收集、汇总及报告工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分析会商,研判事故影响程度、范围及发展趋势;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2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一览表应急队救援设备(辆、台)其他设备(台)其他救援物资、机具法定代表人应急救援负责伍人数序号企业名称应急起重挖掘装载及联系电话人及联系电话抽水泵发电机(人)车辆车辆车辆车辆*宏远建设工程有沙袋个,雨衣件,雨鞋双,铁锹把,300505010112200242限公司应急灯盏,消防水带条302安全帽50顶、灭火器20组、铁锹2()把、发电*市第三建筑工程机5台、抽水机5台、安全绳、急救箱1个、担架210302353有限公司1副、安全马甲、发电机3台,抽水泵5台,雨鞋双,消防水带米的条202030市利通建筑安装工沙袋100个,雨衣5()件,雨鞋50双,铁锹10把,程有限公司工程公310223353应急灯盏,消防水带米的条505010司市建筑工程有限公沙袋个,雨衣件,雨鞋双,铁锹把,10050501044200053司应急灯盏,消防水带条3010*实强建设工程有沙袋个,雨衣件,雨鞋双,铁锹把,100505010511222252限公司应急灯盏,消防水带米的条505010*恒拓建设工程公安全帽顶,应急灯个,灭火器个,铁锹1001010610220242司7把,消防设备1()个(明确数量)配套消防水带套、应急灯个,雨衣件、雨51015*锐翔建设集团有鞋双、沙袋个、铁锹把、米电缆7112001551510010305限公司套沙袋个,雨衣雨鞋套,铁锹把,应急灯1005010*亚兴达建筑工程盏,消防水带米的条、应急车辆台、8155345533050102有限公司安全帽顶、铁锹把、灭火器个403012应急队救援设备(辆、台)其他设备(台)其他救援物资、机具序法定代表人应急救援负责伍人数号企业名称应急起重挖掘装载及联系电话人及联系电话抽水泵发电机(人)车辆车辆车辆车辆沙袋个,雨衣雨鞋套,铁锹把,应急灯1005010*振诚建设工程有盏,消防水带米的条、应急车辆台、9102001533050102限公司安全帽顶、铁锹把4010沙袋个,雨衣雨鞋套,铁锹把,应急灯1005010*兴启建设有限公101020065330盏,消防水带50米的1()条、应急车辆2台、司安全帽顶、铁锹把4010沙袋个,雨衣雨鞋套,铁锹把,应急灯1005010*第七建筑工程有盏,消防水带米的条、应急车辆台、11102002533050102限公司安全帽顶、铁锹把4010沙袋个,雨衣雨鞋套,铁锹把,应急灯1005010*华晟达建设工程121021025330盏,消防水带50米的10条、应急车辆2台、有限公司铁锹把10*常丰建筑安装工沙袋个,雨衣雨鞋套,铁锹把,应急灯10050101310200053程有限公司盏,消防水带米的条、铁锹把2501010—23—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落实市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
2.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市委宣传部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协调新闻发布与新闻媒体采访工作,做好事故宣传报道,加强事故舆论监控与舆论引导2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警戒、周边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3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对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救助工作4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应对事故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故工伤伤亡人员的救治和赔付工作,参加善后处置工作6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环境的监控和监测,向社会发布对环境的监测结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调集应急救援运输车辆,保障救援人员和物资运送;提供吊装大件的汽车起重机信息8市卫健委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医疗保障,组织对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统计、通报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情况9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事故调查工作,配合做好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调联络专业救援队伍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市应急指挥部调动使用10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现场应急抢险、人员救援、明火扑灭和泄漏危化品的消洗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11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事故项目用地规划性质和涉及不动产权利状况进行调查1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事故企业建设项目信息,配合事故救援,指导、协调和参与事故处置
2.4专家组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型和部门应急职责,组织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参与审查论证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参与现场技术鉴定工作
2.5现场指挥机构发生一般、较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市应急指挥部视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或市委、市政府指定同志担任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应急局、财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讯、救灾物资和装备等救援资源的调配;被困人员和抢险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现场指挥部、事发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2.抢险救助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专家、事故发生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是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抢险救援;组织人员搜救和疏散转移
3.警戒疏散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支队及事故发生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警戒保卫,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疏散人员和物资
4.医疗救护及善后组由市卫健委牵头,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发地人民政府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和抢险救援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治负责事故工伤伤亡人员和家属的救助工作和赔付工作,参加善后处置工作
5.应急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气象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对易发生环境污染、大气污染、水体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区域进行监测,对相关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确定需要疏散人群的范围
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局、公安局和新闻媒体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发布事故有关信息
7.6施工现场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施工现场设立现场伤员营救组、物资抢救组、消防灭火组、保卫疏导组、后勤供应组具体事宜由施工单位按照本预案及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负责
1.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责
①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②营救受伤人员至安全地带
2.物资抢救组的职责
①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②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3.消防灭火组的职责
①启动建筑工地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开展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②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并开展辅助工作
4.保卫疏导组的职责
①对建筑工地内外进行有效隔离;
②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③疏散场内外人员至安全地带
5.后勤供应组的职责
①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②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③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④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3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5.1风险防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依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做好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风险点、危险源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防范化解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5.2监测预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特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结合行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检查执法、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安全风险状况加强监测,重点监控存在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企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及时分析研判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控信息经研判认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或有关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企业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对事故风险和隐患排除前或控制、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单位进入待命状态
5.3信息报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相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事故等级和应急处置需要通报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型;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救助要求;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讯联系方式、签发人、报告日期等;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产权人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及后续救援措施;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5.4先期处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应按照施工现场应急反应组织机构要求,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开展救援,防止事态扩大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开展先期处置,组织抢险专家、物资、队伍赶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示标志,组织群众避难同时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和辖区政府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范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提出相关建议报告市应急指挥部4应急响应
4.1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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