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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水电站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五)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六)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罚制度
(七)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九)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一)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H
(十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重大危险因素管理制度
(十六)安全事故与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十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十八)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十九)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二十)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1、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人、财、物等资源配置,项目部应按规2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专款专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主要用于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费用3开支范围各施工队可以在各自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费川提取、管理和使川办法中具体明确提取比例和使用范围,但必须保证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范围的项目费用开支第二章、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来源、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来源主要包括1⑴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⑵安全事故罚款、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建立专用帐户,实行专款专2用,并全部用于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项目部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经济处罚款项,列入项3目部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项目部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4依据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并将使用结果报项目部质量安全部备案第三章、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为基础,项目部1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自下而上,汇总编制、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和实施应明确各有关人员和部2门责任计划应包括项目内容、预算、实施方案、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履行编制、审核、批准手续等、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如发生重大变化时,3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要明确分包单位4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数量项目部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有效第四章、安全投入的统计措施,检查监督,保证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为了规范管理,统一安全生产投入的口径,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稳步增长,各部门各厂队要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的统计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统计部门、财务部门、安全部门的职责安全生产投入统计应包括以下方面:、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2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3、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4、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5、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费用;
6、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7、办公、生活区的防护费用;
8、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
9、安全生产奖励;
10、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11第五章、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实行预算管理,由安全部门负责经费1预算编制,报项目部指挥批准、项目部要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保证落实到位
2、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3、对违背本办法规定,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造成事故和4损失的,依据项目部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特1I,制定本办法、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项目部组织;对员工2及专业分包单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各施工队组织第二章、组织管理、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是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1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拟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考核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2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项目部应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质量,配备专职或兼职3的培训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4内容包括⑴教育培训计划;⑵教学大纲、课程安排表;⑶学员花名册、学员基本情况、考试成绩等;⑷培训效果评价第三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1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管理人员每年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学习不少于小时
20、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除了取得相应岗位证书外,2每年应参加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小时
20、项目部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1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事电气、起2重、司炉、焊接、爆破、登高架设、机动车驾驶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物质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上岗作业,将3按有关规定追究项目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凡离岗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490全生产教育、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或工人5调换工种,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有专业分包的项目部,应督促或组织专业分包单位,对其6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并建档没有经过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工作第五章、其它、项目部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1教育的形式可多样化包括⑴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⑵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讲、安全知识考试;⑶“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⑷安全技术交底;⑸班前班后安全会,生产过程中相互提醒;⑹建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室等、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计划的实施情况,将纳入项目部对各2施工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之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项目部有关规3定追究责任
(五)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1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2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3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分类4⑴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事故按照第号国务院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493条例》)要求、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①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下重310伤,或者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000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上31010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010005000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者人103050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10050001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死亡,或者人以上重30100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的事故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⑵设备损失事故
①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2〜30
②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的事故;30〜100
③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事故;100〜500
④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事故500第二章、事故信息管理、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施工单位负责人1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并将情况于小时内电话如实1向项目部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项目部告事故的简要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上报项目部,不得迟报、隐瞒2不报、谎报、施工单位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项目部领导3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事故报告规定4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小时内,报项目部安全部
12、生产安全事故5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一个小时之内报告项目部、书面快报和统计报表
6、发生死亡事故的,应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尽快以书面的形7式报送项目部《事故快速报送书》格式见附表
1、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表和年报表(见附表、)月823o报表项目部在次月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月日前报出月115报和年报应附加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说明第三章、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1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2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四不放过”提供有力的保证、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内部调3查同时,配合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工作、项目部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4、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5、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6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主要责任者;⑴提出防止事故方法;⑵提出事故处理意见;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按事故分类,明确项目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实行分级负7责正确把握“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事故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汲取教训,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隐患、预防事故的作用、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权限和处8理决定由施工单位负责对于重伤事故的调查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报项目部安全部、死亡事故、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项目部分管安9全的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项目部并将处理情况向项目部、指挥部汇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10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项目部在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与当地安监11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当地安监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第四章、事故处罚程序轻伤、一般设备、财产损失事故由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项目部对重伤和一般死亡事故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并将处理结果报指挥部
(六)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罚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分局关于《领导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据本办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
(二十一)安全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㈠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特点及项目部实际,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安谷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㈡《管理制度》共分个管理办法,针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体22制、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㈢《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单位㈣项目部安全方针为”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㈤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重、特大事故、一般事故,建立安全的长效机制闲项目部在安全工作中,大力提倡“一个强化,一个支持,一个落实,三个坚决反对”的安全观念即强化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各级组织要坚决支持员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说“不”;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的,移交司法机关第二章、对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罚、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对有关责任人、1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视情节和后果给予处分、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提供伪证、阻碍调查工作正常2进行、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资料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领导授意的,对相关领导人给予处分、发生人身伤亡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单位,对第一责任人、主3管安全生产的副队长给予相应处分、因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年终经考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4(因事故控制因素,按事故责任人处罚规定处理的除外),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处分,并责令限期整改第三章、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经济处罚
1、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死亡人,罚款万元;
2110、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每重伤人,罚款万元;
312、在场外交通伤亡事故中,经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由我方承4担事故的主要及以上责任的,除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追究责任外,对事故责任单位予以经济处罚,标准为每死亡人,罚款万元;12每重伤人,罚款元;
15000、因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年终经考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单5位,对单位处以万元的经济处罚如果仅因事故控制超标的因5素,按“生产性死亡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原则,而被考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企业的,按照本条第、、项规定做出处理,不123再追加本项经济处罚第四章、其他、事故的定性和责任的认定,以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事1故调查认定书为基准参考,经项目部核准后确定、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的具体处罚办法,由各单位根据有关2法律法规和项目部规定制定,并报项目部备案、依据本规定处罚时,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部牵头、会同财务3部提出具体罚款实施意见,经项目部安委会研究决定后执行、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行政处分;财务部门负责落实经济处4罚;安全部负责监督执行、本规定的各类罚款,在项目部的处罚决定下达后,被处罚5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全额上缴项目部、本规定所有罚款全部纳入项目部安全投入专项基金统一管6理
(七)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㈠为规范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制定本办法㈡本制度所指施工设备包含特种施工设备和普通施工设备两大类⑴特种施工设备主要指施工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其它施工设备⑵普通施工设备主要指除特种施工设备以外的施工、生产、加工、运输、制造等设备㈢各单位应明确设备安全管理责任部门,配备满足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管理人员㈣各单位的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第二章、施工设备的采购、租赁、运行安全管理㈠设备采购的安全要求㈡严禁采购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及产品;㈢设备采购前,应对设备生产厂商的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并在合格的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选择采购;㈣设备验收时,应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特种设备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⑴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应为每一台设备建立技术档案;⑵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应随机转移使用单位应及时、如实填写技术档案,妥善保存;⑶设备技术档案包括产品合格证、设备安装和使用维护说明、随机工器具登记表、设备调试、运行、维修、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还必须有定期检验记录⑷租赁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对设备技术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租赁严禁租赁国家强制报废及明令淘汰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⑸对于国家强制要求需定期进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要求租赁方提供有效的有关机构的检测报告和有效证明㈤施工设备的运行⑴设备操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⑵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装置和明显标志;⑶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固定的位置,场地应确保安全对设备进行安拆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按规定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防雨措施;⑷大型施工设备应定人定机,实行机长负责制;⑸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技术规范,按规定持证上岗;⑹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⑺设备必须由现场调度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才可出勤或运转设备不得在存在事故隐患的场所作业和停放
(六)设备的拆装⑴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向当地技术监管部门申报;⑵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⑶安装与拆除应如实记录,对在拆装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应予以消除并详细记录;⑷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后,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七)设备的大修或改造⑴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⑵设备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须由有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⑶对于国家强制技术标准有要求的设备,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检验、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章、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㈠各单位应建立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范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㈡设备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㈢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机操作第四章、设备事故处理㈠根据事故损失大小,对设备安全事故进行分类,划分为一般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特大设备事故、特别重大事故⑴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2〜30⑵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的事故30〜100⑶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事故100〜500⑷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事故500㈡设备事故的报告⑴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及时、如实上报;⑵一般设备事故以下由设备所在项目部自行处理,有关事故的全部资料由事故项目部保存完整;一般事故以上由项目部负责处理⑶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必须在小时内报告项目部,并在1210天内把事故直接损失价值及事故处理结果上报项目部㈢设备事故的调查:⑴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和调查;⑵一般以下设备事故由事故项目部自行组织调查;⑶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赴事故现场组织调查;⑷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将提请项目部派出专业人员会同事故单位赴事故现场组织调查㈣设备事故处罚⑴项目部每年对发生一般以上设备事故的单位进行统计,并对事故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一般事故直接损失总额的1%〜3%,处罚金由项目部作为安全基金使用;⑵对延报、谎报、隐瞒不报的事故单位,将视其情节轻重对事故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㈤各单位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设备管理,鼓励爱护设备、珍重财产的行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水电四局第七分局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2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3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消1防安全工作的副职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2⑴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⑵统筹安排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⑶掌握消防工作情况,保证资源;⑷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⑸组织消防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⑹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⑺组织制定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3⑴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⑵组织实施消防隐患的整改、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职责4⑴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⑵落实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⑶组织管理专职或义务消防队;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检查消防隐患的整改;⑸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⑹组织或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⑺负责建立消防档案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单位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应当进行有关消防1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⑴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⑵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因素和防火措施;⑶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⑷报火警、扑救初始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2⑴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⑵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第四章、防火检查⑶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各单位每季度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部位进行不少于一次1的防火检查,班组实行日巡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⑴消防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⑵安全疏散通道及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⑶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⑷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性;⑸安全用火、用电;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⑺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⑻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2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责任单位应当建立灭火器3材配置、维修、保养的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第五章、隐患整改、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1正并督促落实,检查和改正情况应当记录存档⑴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⑵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烟场所吸烟的;⑶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每一项目、每一部位、每一设备、每一员工;坚决反对在安全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不受控条件下盲目追求进度;坚决反对各单位减少必要安全投入而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七)项目部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八)各施工单位在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
(九)项目部认真贯彻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标准要求,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㈤本《管理制度》以项目部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㈠为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工程局、分局的安全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施工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⑷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⑸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⑹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⑺其他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安全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方案2应向有关领导报告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部位应停止生产活动、消防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将整改情况报3告消防安全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第六章、应急预案和演练、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⑴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⑵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⑶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⑷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⑸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按照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演练前,应当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并做好安全监管3工作第七章、消防档案、各单位应当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1本资料和消防安全管理资料、消防安全基本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2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布置情况;⑵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⑶消防安全制度;⑷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布置;⑸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册;⑹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⑺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⑻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⑴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文件;⑵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⑶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⑷防火检查、巡查记录;⑸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⑹消防安全培训记录;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⑻火灾情况记录;⑼消防奖惩情况记录、消防档案应当由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备查,具体4要求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防汛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安1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项目部防汛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3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第二章、组织与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各单位应建立防汛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防汛工作责任2部门,建立抢险队伍,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单位应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把好汛前检查关汛前3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⑴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组织机构、防汛责任部门、抢险队伍等)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顺畅;⑵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⑶泄洪通道是否通畅;⑷有关建筑物(排水沟、防洪墙等)是否满足度汛要求;⑸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⑹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雷击等灾害的作业点,是否已经撤退人员;⑺对可能受洪水影响的营地和大型设备是否采取措施;⑻对可能受洪水危害的区域是否有警示标志、各单位应制定防汛管理制度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4前检查大纲与防汛管理制度;汛期值班、巡检、报告制度;防汛物资管理制度等、各单位应保证有关防汛的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5的落实、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小时值班制度,624加强对生产、生活区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及突发险情、各单位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部门和业主等方7面的联系,确保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汛情预报资料,及时组织防汛工作、建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间畅通的通讯措施
8、洪水灾害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危险地段9设置警戒线和醒目标志、发生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如实上10报、各单位应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洪度汛领导组织成员名单、11联系电话报上级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做好防汛资料的管理工作,为安全度汛、损失12理赔等提供有力的保障
(十)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促进1生产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职业病,是指各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2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预防和职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1类管理、综合治理、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职2业病防治规划、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3伤社会保险待遇、凡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应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4监测及评价制度,优先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各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5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列支,专款专用、各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分包给不具备职业病6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各单位应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劳动者进7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各单位应当按照国8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各单位承担、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程项目,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中必9须有职业病预防措施、有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应进行必要的作业环境监测第10三章、监督管理、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1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2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3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各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4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5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6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章、报告和存档、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1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2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单位应当立3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各单位应4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5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婴儿有害的作业
(十一)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安全用电管理,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制定本办法
1、施工生产现场用电应遵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2第二章、机构与职责、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用电安全主管部门,制定用电管理办法1用电管理部门职责⑴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生产用电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⑵根据施工项目特点配备相应的专职电气技术人员和专职电工;⑶组织编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技术措施;⑷组织编制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⑸组织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和整改、电气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负有以下职责2⑴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⑵负责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⑶负责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指导和管理;⑷负责用电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装置的安装、检测;⑸负责编制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第三章、施工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应进行专门的施工组织设计
1、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2⑴生产施工所配置的用电器具数量、规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⑵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⑶负荷计算;⑷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的根据;⑸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⑹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
3、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后,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核,4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配电屏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严格1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每一路引出线都应有负荷标记、变压器周边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电2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3壳应接零保护;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米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2、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4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闸具、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容量匹配,安装应牢固,符合5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6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移动用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7锁好开关箱严禁带电检修作业;检修用电器具时,㈡项目部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㈢项目部通过与各施工队签订《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项目部各施工厂队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部经理要与所属各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㈣项目部及所属各施工队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领导班子必须确立一名成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㈤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负责,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闲项目部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一)安全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项目部安全考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1的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处悬挂检修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电气装置、盘柜处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配8置相应数量的电气灭火器具第五章、施工用电安全检查与考核、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检查内容与要求可参照《建筑施工1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应根据季节变化对用电设备和线路、接地、防雷等进行检查、施工用电安全检查情况应纳入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2核中第六章、安全事故处置、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1故电气设备事故由各单位设备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按有关规定报告和调查处理、发生人员触电事故,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抢救,使触电人2员立即脱离电源;对触电人员就地或立即送附近医院进行救治第七章、用电安全资料台帐、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台帐是企业安全管理资料的组成部分,1应认真记录、整理,保存备核、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2⑴国家、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⑵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资料;⑶电气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资料;⑷施工用电专项安全技术交底⑸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单和测试记录;⑺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⑻安全检查表;⑼电工维修工作记录;⑩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演练、安全培训记录、有关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方面的资料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3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有关安全管理、检查整改方面的资料在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归档、对配电箱、开关箱定期检查情况记录应一式二份一份由4分管电工保管,一份张贴于相应的配电箱、开关箱门的背面,以便查看
(十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1涉爆事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爆炸物品,是指非军用的各类炸药、雷管、导2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黑火药和烟火剂等、爆炸物品是一种危险物品对其购买、运输、储存、保管、3使用、报废必须按规定严格管理、运输、储存、保管、使用、报废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制4定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项目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并向所5在地公安局备案第二章、机构和职责、项目部应明确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爆1炸物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并检查、监督其实施、施工现场涉及使用爆炸物品时,必须明确主管部门负责爆2炸物品的审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涉及爆炸物品的运输、押运、仓储保管、使用人员必须经3专门的培训,持证上岗第三章、爆炸物品的采购与运输、爆炸物品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1经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自购买爆炸物、爆炸物品由购买单位运输必须持由物资主管部门签字盖2章的爆炸物品购销合同,单位开具介绍信,写明运输爆炸物品的品名、数量和起运及运达地点,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凭证运输、运输爆炸物品时,物资部门要指派熟悉所运爆炸物品性能3的人(押运员)负责押运,押运人对所运爆炸物品的安全运输负直接责任如途中发生被盗、丢失及其他事故,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起爆器材和炸药必须分车运输两台车同行时,距离必须4不得小于米应远离城市中心区和人烟稠密地区行驶,中途200尽量减少停车,市区内运输不得停车或休息禁止翻斗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拖拉机运输爆炸物品、装卸爆炸物品应当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5装卸人员必须具备装卸爆炸物品安全常识;装卸现场应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卸时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拖拽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车厢与爆炸物品之间必须辅设软垫包装要牢固、严密,车辆要有帆布覆盖并设有明显标志、运输爆炸物品时,不准超过额定载重量不准同时运载人6员或其他货物装卸及运输中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非押运人员严禁乘坐运输中禁止紧急刹车、爆炸物品运达交货地点后,负责运输的人员与收货方要办7理交接验收、签字确认手续发现短缺、丢失或被盗现象,要在验收签字时记录清楚,明确责任,并报告有关部门第四章、爆炸物品的领取与审批、领取爆炸物品,首先由作业队核准当日用量,再到工地主1管部门(工程技术办、安全质量办)审批,由物资部门按审批量办理领用手续,到仓库领取、对使用爆炸物品的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及作业人员要进行资2格审查、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有关人员应身份明确,统一管理第3五章、爆炸物品的储存与保管、爆炸物品储存必须设立专用仓库、储存室专用仓库、储1存室使用前必须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设计图纸及专职管理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办理申请许可手续并报当地公安机关,经验收合格后使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内,设专人管理2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分包单位或个人保存起爆器材与爆炸器材必须分库存放,回收或过期失效的要另存另放库存量与品种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容量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的数量、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储存室,必须做到3⑴库房的设计、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措施、各项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完善可靠;防火、防潮、通风、防爆、避雷、防盗、防止小动物入内设施必须完善有效;⑵要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⑶库房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与批准的种类和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⑷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携带火种及使用可能产生静电的通讯设备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⑸库区的避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期前至少检测一次,其安全值应在规定范围内;⑹库房保管人员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清点盘库、签字确认制度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⑺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备案,在市、县公安机关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第六章、爆炸物品的使用与退库、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持有说明爆炸物品的使用地点、1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培2训结业证》和《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员所在单位要定期考核,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其《爆破员作业证》,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的资格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机关、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3作业要有专人负责指挥;要在安全边界设置警戒哨和警戒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风4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局同意,方准爆破作业、使用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退库制度爆破员5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经施工队负责人批准,本人签字,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班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从事隧道工程施工的单位,在远离仓库运输不便时,经领6导同意、公安机关批准,可在隧道内设置临时存放点临时存放点必须具备防火、防潮、通风、防盗、整洁等条件,并有专人看管第七章、惩处、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报废爆炸物品中违反本办法,1有关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违反本办法,在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中,发生爆炸2物品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项目部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1故,制定本办法、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原则是“依法管理、安全第
一、方2便生产”、各单位应依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本单位交通安全管3理制度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项目部综合管理办公室是项目部小汽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的主管部门、各单位行政正职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
2、各单位应明确交通安全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管部门),3全面负责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员、机动车(含厂内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动车(含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章4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整洁和完好,保障安全防护装置与附件的齐全有效、不得强行搭车或追扒车辆无证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辆5第三章、道路交通机动车及驾驶员、驾驶员在驾车时必须服从公安交警、运管征稽部门的管理,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2文明行车,按时参加安全学习、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员违法违章驾车;严禁酒后驾车、疲3劳驾驶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机动车辆使用前,必须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4牌、行驶证,并按规定办齐随车必备的证件、车辆状况、各项安全技术性能必须保持完好并按规定进5行年检,合格后使用,不得开“病车”上路、车辆装载的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运输“超长、超高、超宽”6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办理准运证,采取安全措施,悬挂明显标记,必要时应配有指挥车、严禁人、货混装
7、车辆在工地内部行驶,应按限速标志要求行驶
8、车辆在倒车作业时,必须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9时应有人指挥;自卸车严禁在行驶中顶升车厢、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严禁随意停放
10、车辆修复后需试车时,应由持有驾驶证的车辆检验员或11指定的正式试车员在规定路段试车、机动车辆的牌证办理、转籍落户、车辆年检和驾驶员的12学习培训、转籍落户、审验等事项,应由车辆所在单位交管部门统一办理、各单位交管部门应定期组织进行交通安全检查13第四章、厂内机动车及驾驶、操作人员、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1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且考试合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准驾驶或操作、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2⑴作业时应携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资格证;⑵不准驾驶或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设备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车斗内不得载人;⑶不得酒后操作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进行其它有碍安全的活动;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主要考核项目部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为安2全管理、现场管理、事故控制三部分内容、安全考核实行“生产性死亡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凡3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超出安全控制指标的单位,即为安全不合格单位、项目部每年对各单位安全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优4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评定;、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5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厂队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第二章、考核评价、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制,总分为分
1200、考核得分分的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优良单位;2160—200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合格单位;分以下,为安全生140—159140产管理不合格单位、评分表中每个考核项,完成较好的,得基准分;一般的,3得一半分;没做或较差的,不得分、考核时,按照评分表中的规定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分,4采取分数扣除法,按照表内各项具体扣分要求累计扣分,单项最低得分为分⑷身体疲劳或患病等有碍安全操作时,不得驾驶或操作;⑸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不从事本职工作超过个月未6满年需继续担任驾驶工作的,应按规定重新复试如超过年11的,应重新参加考核、场内机动车应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挂牌和定期3检验、施工现场作业的场内机动车停止作业后,应停放于可靠的4安全位置,严禁停于高边坡底或基础不稳固处、场内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有消防器材5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有醒目的“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的作业车辆,必须具有防爆装置
6、交管部门应定期开展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7、场内机动车改装、出售、报废、更新时,各单位交管部门8应及时向地方有关部门申办手续、机械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档案,9包括车辆维修使用及事故记录第五章、场内道路、场内的道路应平整、路基坚实、边坡稳定(施工道路符合1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在陡坡、弯道、交叉路口、窄桥、隧道、人行横道等复杂危险路段应设置减速、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线等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不得在行车道上堆放物料,保持道路畅通
2、场内道路因临时需要占用、挖掘或跨越、穿越道路架设、3增设管线设施时,应有相应的临时通行和保护安全的措施,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第六章、交通事故管理、驾驶、操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1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严禁逃逸,严禁违规、私自处理、各单位发生交通事故,不论责任及事故大小,都应及时向2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所在单位领导报告如遇重、特大交通事故,应在小时内报项目部,项目部小时报指挥部安全生产部
14、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3结论为准各单位对驾驶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鉴定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4事故协议书为准、场内机动车辆在场区内起动、行驶、作业过程中,因碰撞、5碾压、倾覆等原因导致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坏事故时,运输车辆事故参照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处理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其他的场内机动车辆事故按照各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涉及人员伤亡时,按项目部有关规定报告、调查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6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酒后开车、无证驾驶和或私自操作设备造成事故的,除按7规定赔偿损失外还应予以经济或行政等处理发生重大事故触犯刑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机动车辆”是指各单位自有或租用的、由公安交警部门1核准的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胶轮式专用机械车等车辆;、“厂内机动车辆”是指各单位自有或租用的,并在本单位2生产区域内行驶、作业的汽车(公安交警部门核牌的除外)、电瓶车、叉车、翻斗车、自卸车、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汽车吊机、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铲车等车辆;、“机动车驾驶员”,是指与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并持有3公安交警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员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是指与各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4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员工
(十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1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
2、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对操作者本3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施工作业主要包括⑴电工作业电气安装、维修、维护等;⑵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气割、气焊;⑶起重机械作业门式、塔式、桥式,其它移动起重机作业与安装、拆除、维修,施工升降机、电梯作业、安装、拆除与维修;起重指挥、司索等;⑷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厂内运输汽车、铲车、叉车、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电瓶车、翻斗车等作业;⑸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以上(含)的各种2m2m作业;⑹锅炉作业司炉、维修、水质化验;⑺压力容器操作空压设备;⑻爆破作业爆破器材运输、储存、加工、使用、销毁等;⑼其它国家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明确的特种作业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件才能上岗作业
1、特种作业证件按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2定期复审和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3⑴年龄满周岁;18⑵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⑷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件、用人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4格才能安排上岗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6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5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6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处理,并报告有关负责人、用人单位提前对特种作业证件要到期的人员向发证机关提7出复审申请复审准备内容为⑴健康检查;⑵违章作业记录检查;⑶安全培训教育记录;⑷安全知识考试、各单位对特种作业制定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并对其进行8监督检查,确保特种作业安全、各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建立档案,主要内容为9⑴特种作业证件、复审记录复印件;⑵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⑶健康检查情况;⑷安全作业记录;⑸违章作业和事故记录、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对违背本办法规10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加重处罚
(十五)重大危险因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重大危险因素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1、危险因素控制实行分级控制、上级监管下级、重点控制重2大危险因素的管理原则第二章、危险因素分级、危险因素分级1根据危险因素可能造成的伤害程度,将危险因素分为四个级别:级能造成多人伤亡或引起火灾、爆炸、设施设备严重破A坏;级能造成人员死亡或永久性丧失劳动力(终身致残性重B伤)或中断现场施工一个工作日以上;级造成人员永久性局部丧失劳动力或中断局部施工一个C工作日以内;级可能造成人员轻伤或伤愈后能恢复原岗位工作的一般D性重伤,并不造成工程施工中断为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下列危险因素应通过评价确定危险等级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火药爆炸、瓦斯爆炸、压力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与建档2危险因素由项目部组织辨识、评价,并建立档案和管理台帐确定为、级危险因素的,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A B各单位应利用危险因素专项排查或安全生产考核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进行复查确认,并建立档案和管理台帐、属于国家标准中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按有关规定申3报第三章、危险因素的管理、级及以上危险因素的部位,应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警1B示标志、各单位应对危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保证所需资2源的配置和投入,能够消除的,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保证危险因素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危险因素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根据危险因素的变化,3及时调整、评价,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以保证危险因素管理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对于重大的危险因素,应按照项目部《安全事故及灾害应4急救援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预案的演练、对确定为、级危险因素和属于国家标准中确定的重大5A B危险源的,应在安全生产月报表中,将危险因素(源)摘要情况报项目部
(十六)安全事故与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依据《安全1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是在《指挥部总体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指导下,2就安全事故及灾害的应急管理方面所作的具体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的工作原则3⑴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注健康,关爱生命;⑵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⑶依靠各级政府及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第二章、组织机构、应急预案、项目部安全生产委会是项目部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管理的1综合协调机构,在项目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指导项目部各施工厂队安全事故及灾害的应急管理、协调重大事故及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2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密切配合、各单位及其生产经营场所应制定应急救援制度、建立应急3救援组织、配置应急救援设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并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第三章、事故及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按事故及灾害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分为特别1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⑴因事故及灾害死亡30人及以上为特别重大事故和灾害(I级)⑵因事故及灾害死亡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10〜295000为特大事故和灾害(II级)⑶因事故及灾害死亡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3〜91000〜5000万元为重大事故和灾害(III级)⑷因事故及灾害死亡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1〜21000以下为一般事故和灾害(IV级)、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根据事故及2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3、特别重大事故及灾害应急响应(I级、II级)发生特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及灾害的场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承受单位同时在小时内报告项目部、2监理、业主和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小时内报告集团4项目部
4、重大事故及灾害应急响应(in级)发生重大事故及灾害的场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开展救援工作同时,应在小时内报告项目部、监理、业主和地方2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小时内报告项目部
85、一般事故及灾害应急响应(IV级)发生一般事故及灾害的场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开展救援工作在小时内上报项目部、监理、业主和地方
4、对考核得分相同的单位,其考核评价排序以施工难度较大、5重大危险因素较多者排前第三章、评先评优、项目部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优秀单位负1责人和优秀个人的评选活动,对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予以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2⑴本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平均得分分以上;160⑵上年度被考评为安全生产优良部门、安全生产优秀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3⑴所在的施工单位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⑵本人在所在单位任职满一年以上;⑶本人近两年内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不良记录⑷项目部每年对项目部安全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4⑴所在单位考核得分分以上;160⑵认真贯彻落实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⑶部门工作规范、钻研业务、工作敬业、坚持原则;⑷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⑸安全信息、报表和述职报告等报送齐全、及时、准确、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在考评为优良的单位中产生,具体5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小时内报项目部
12、应急响应结束6当应急措施使事故或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响应结束第四章、应急保障、应急组织及人员1应急救援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应急疏散路线、抢救方案、与有关单位、人员联系方式、应急预防2各单位应对生产经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评估,确定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应急物资及资金3各单位要准备用于应对事故及灾害的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并保证用于事故处理及灾害善后的资金投入、宣传、培训和演练4各单位应开展应急救援宣传和培训教育,使员工正确认识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并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应急救援组织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技能,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保证在应急救援时能顺利开展工作第五章、后期处置、善后处理1安全、工会、监察部门应深入细致地做好事故或灾害善后处理工作对事故及灾害伤亡人员应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项目部应做好灾害防治和消除环境污染等工作、调查与总结2各单位应在事故或灾害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召开总结会议,分析事故或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研究恢复重建工作、信息发布3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正确把握舆论的导向作用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或灾害性质、原因、过程、责任分析、防范措施等第六章、责任与奖惩、奖励1项目部将对在事故和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追究2对在安全事故及灾害救援工作中失职或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按照项目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安全技术措施1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应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2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安全技术措施的范围包括3⑴改善施工环境和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⑵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的措施;⑶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抵御自然力破坏的措施第二章、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单位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单位
1、在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2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应根据防范事故类别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经会签、审核、批准后执行、下列单项工程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3⑴开挖深度超过(含)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5m5m⑵开挖深度超过(含)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5m5m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5m,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开挖、支护;⑶塔式起重机、垂直提升架等安装与拆除;⑷大型模板施工;⑸高度超过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20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卸料平台;⑹挂篮架施工;⑺安全网架设;⑻工程爆破;⑼桩基施工;⑩起重吊装工程;预应力张拉施工;⑪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施工总荷载大⑫8m,于或集中线荷载大于的模板支撑系统;10kN/m2,15kN/m、以上的边坡施工;136m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M30m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循“三同步”的原则,即安全技术措1施应与施工技术措施同步编制、同步交底、同步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后,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2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调度部门组织落实,实施作业的3单位负责执行,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的结果,应组织相关部门验收,4并做好验收记录、报请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同时邀请5监理单位人员参加验收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应经常检查,保持其有效
1、需要修改安全技术措施时,作业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报告,2由原编制部门重新修订、审核、批准、安全技术措施文件、检查、验收及其它相关记录应妥善保3存、项目部鼓励推广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鼓励创新4安全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违背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项目部有关规5定追究责任
(十八)安全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安全评价工作,制定本办法
1、安全评价是指在生产开始前或在生产过程中,对不安全因2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评价不安全因素是否受控、安全评价的目的通过识别、评价不安全因素,制定3安全措施,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第二章、安全评价分类及要求、安全评价分为预评价、验收评价、现状评价,在进行安全1评价时,根据评价对象可采用综合评价和专项评价的方式、综合评价是针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进行全面的、系2统的安全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现场管理、员工培训、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管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等、专项评价是对专项施工和大型施工设备等的不安全因素进3行的安全评价、有下列情况和要求时,应进行安全评价4⑴新开工项目存在重大危险因素时;⑵施工环境、条件、方法、工艺、设备、设施以及劳动组织和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时;⑶不断改进、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的需要时;⑷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⑸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安全评价的其他情况第三章、安全评价的基本要求、安全评价应按照划分作业活动、确定评价方法、识别评价1不安全因素、制定控制措施、编写安全评价报告等程序进行、作业活动一般按照作业区域、施工工序、施工设施和2设备进行划分、识别不安全因素应从施工环境、总体布置、施工过程和工3序、生产设备和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组织、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识别、控制措施分为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技术措施),一般按4照消除、削弱和个体防护的顺序和原则选择,控制措施在实施前应对其可行性、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评审、当工程施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安全评价5第四章、安全评价的组织实施、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评价工作的组1织实施、各单位及其所属二级单位应成立安全评价工作小组,安全2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职责⑴审定安全评价工作计划和评价方案;⑵组织开展安全评价;⑶对安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协调;⑷对评价工作提供人、财、物支持;⑸形成安全评价结果文件;⑹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安全评价计划应对人员、时间、工作范围、方法、职责、3质量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安全评价可采用自评价、聘请有关专业人员评价和委托第4三方进行评价、各单位及其所属二级单位要建立安全评价工作登记档案,5认真总结、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评价工作水平、安全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6⑴安全评价的目的、范围及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⑵评价对象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⑶评价对象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措施;⑷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议;、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7、安全评价结论和控制措施及实施情况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8案、项目部将根据整体安全形势和实际需要,组织针对整个标9段、个别单位的安全综合评价和针对重大危险因素的安全专项评价
(十九)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分包队伍和临时用工的管1理工作,制定本办法、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和管理责2任、项目部不得将工程分包给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3的分包单位第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1规,遵守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服从发包单位管理、监督,并每月向发包单位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2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机构设置及人员名单应报发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对新入场人员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3录用、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4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被考核人员名单和成绩必须报发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吸纳分包5单位参加安全活动,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等,并监督贯彻执行、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发包单位施工技术部6门应审查分包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
7、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8用具发包单位安全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对不服从安全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9混乱、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年累计二次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分包单位,应令其停产整顿,限期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必须立即与其终止合同,限期退场,并向项目部汇报、严禁分包单位将所分包的工程再行转包10第三章、其它、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1⑴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⑵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⑶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部门证明的施工业绩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⑷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持有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持有资格证书;⑸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配备情况;⑹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的评选数量,由项目部安委会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控制在优良单位总数的左右30%
(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整改事故1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和2综合检查等、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及实施日常检查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及施3工队检查、作业班组例行检查日常巡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每天对所管辖的施项目部域进行巡回检查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由项目部、各施工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的全面大检查项目部每月举行一次综合大检查,项目部每周应在施工现场组织次综合检查
1、日常检查主要是检查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排1查事故隐患、纠正违章及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及规程的执行、季节性检查主要包括冬季“五防”、夏季防暑降温、防汛、2雨季检查等、专项检查主要包括针对大型模板、脚手架施工等危险3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⑻其他、各单位招聘的临时工,必须严格按照对本单位职工安全管2理的办法进行管理,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⑴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⑵体检合格,并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且考试合格方可上岗;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背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项目部有关规3定追究责任
(二十)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管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1定本办法、安全生产会议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年度安全生2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项目部办公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议题的会议第二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每季度召开1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由安委会主任决定随时召开安委会会议、会议内容和主要议题2⑴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要求,指导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⑵安排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⑶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⑷讨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事故处理意见;⑸安委会主任提议研究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安全部门应做好会议记录,形成《安委会会议纪要》,会3议纪要由安委会主任签发并确定印发范围第三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每年召开一次,项目部、各施工厂队1应在每年年底或下年初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主持、参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人员包括本级单位领导班2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委会成员;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邀请的有关领导、有关代表等、会议主要内容3⑴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会议精神;⑵总结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⑶通报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情况;⑷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⑸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会议应形成文件,印发所属单位,同时抄报上级主管4单位第四章、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各级安委会可以决定1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安委会办公室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有关的重大事项如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分析、研究、部署会、安全生产管理研讨会、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总结会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分析会等、在项目部指挥办公会中,应当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2议题,不定期的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项目部指挥办公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3议题的会议,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会人员,规模适当,务求实效,做到有内容、有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查,需要印发的,由安委会主任签发第五章、会议组织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部门或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综合办公室配合,共同做好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取得实效二十一安全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规范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制定本办法安全生产资料需归1档保存的,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各单位应根据管理需要建立安全管理台账2第二章、安全管理资料的主要内容、各单位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⑴安全管理基本情况;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⑶安全管理目标、工作计划、总结、考核;⑷安全生产会议资料及记录;⑸专项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技术交底;⑹危险因素辩识、评价与控制;⑺安全投入;⑻安全检查;⑼安全培训;安全活动;10特种作业管理;⑪事故管理;⑫验收、检测;13救援预案;
(14)分包单位、临时用工的管理;⑮安全文件;⑯专项安全管理(消防、交通、设备、防汛、用电、职业病⑰防治、危化物品等)、安全管理基本情况一般包括下列内容2⑴工程项目基本情况;⑵与业主、分包单位及其它相关方的安全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文复印件;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⑷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⑸现场平面布置图及重大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⑹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图;⑺本级安委会和安全部门成员名单、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3容⑴安全生产责任制;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⑶安全生产检查办法;⑷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⑸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济处罚办法;⑹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⑺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⑻安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⑼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办法;⑩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办法;分包单位与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1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⑫⑶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15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⑯防汛安全管理办法;⑰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⑱设备安全管理办法;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⑳重大危险因素管理办法;21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预案;22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2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2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安全管理目标、工作计划、总结、考核资料4⑴上级的考核目标、本级的目标、内部分解的目标及签订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书等;⑵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⑶年度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工作请示等;⑷年度上一级对本级的考核评价及本级对下一级的考核评价及奖惩、有关安全生产会议资料5⑴安委会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⑵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会议、例会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⑶参加其它有关安全会议的记录和资料、专项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6⑴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及审批表;⑵特殊或专项安全措施评价、审批记录、签证;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指导书交底会议签到表;⑷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危险因素辩识、评价与控制资料7⑴危险因素辨识、评价与控制清单及危险因素清单;⑵危险因素监控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清单;⑶重大危险因素监控记录;⑷综合或专项安全评价报告、安全投入资料8⑴安全投入计划;⑵安全投入实施台账、安全检查资料9⑴安全检查工作计划;⑵安全检查表;⑶各类安全检查实施记录;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及验证记录;⑸违章行为处罚通知单、处罚记录;⑹上级或外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整改资料、安全培训资料10⑴安全培训计划;⑵新入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记录表、培训资料、考试试卷、签到表转岗人员、重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记录;⑶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记录;⑷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安全技术培训记录;⑸参加上级、外部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培训证书复印件;⑹违章违纪人员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活动资料11⑴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定期回收保存);⑵各类安全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特种作业人员资料12⑴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按工种分类);⑵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事故管理资料13⑴工伤事故报表;⑵工伤事故登记表及相关医疗资料;⑶未遂事故记录;⑷重伤、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⑸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资料、安全检测和验收资料14⑴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检查检测记录;⑵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检验合格证;⑶接零、接地、避雷装置检测记录;⑷安全防护用品检测记录;⑸特殊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⑹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检验记录(日常检验、大修验收、试车结果等);⑺特殊安全设施验收记录(如工作平台、承重脚手架、排架等);作业环境监测记录、应急救援预案资料15⑴组织机构;⑵物资、器材、设备及存放地点及检查、维护保养记录;⑶培训、演练记录;⑷应急响应记录、分包单位与临时用工的管理资料16⑴分包单位及人员一览表;⑵各分包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人复印件;⑶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⑷分包单位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含安全管理人员)⑸分包单位评价、审查资料;(含施工简历、近三年的业绩、不良记录等)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⑺分包单位施工机械及复检验证记录、安全文件资料17⑴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工作安排、要求等文件;⑶当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文件、规定、通知及回复;⑷对外、对上报送的各类安全文件、报表、总结、汇报、请示,安全生产联系函,对外发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纸质、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纠纷责任划分有关请求和工作答复、处理、协调的有关资料作业而进行的特殊检查、专业检查主要包括设备、用电、危险化学品、防火、4交通和起重作业等而进行的单项集中检查、综合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两方面
5、日常检查应按规定填写日常检查日志,对发现的问题6及处理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要求
7、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及专业检查宜事先编制安全检8查表或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结束后应编写检查报告,并填写《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附表)
1、项目部、各施工队组织的综合检查,应当依据《安全生产9考核管理办法》及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考评表进行考评,做出评价、项目部组织的综合检查应形成书面材料,对检查中发现10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检查验收人员年终综合检查应做出自查评价、《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由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负责人11和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由组织检查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档备查、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12般隐患应立即现场消除、事故隐患整改
13、专项安全管理资料18⑴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⑵专项措施方案;⑶专项安全管理交底记录;⑷专项安全管理会议记录;⑸专项安全管理危险与有害因素辨识;⑹专项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⑺专项安全管理评价、验收、检测与检查记录等第三章、安全资料管理、各级安全资料应分类收集、建立台账,明确整理保管责任1人、各类资料宜原件保存,不能保存原件而保存复印件时应注2明原件保存部门,以便追溯和验证、各类安全资料必须认真收集,及时归入台账,定期检查核3对,妥善保存每类台账应附有资料目录清单,以便核对和检索、各施工单位正式竣工验收后,项目安全资料应汇总整理装4订,移交给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保存备查、违背本办法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据项目部有关规定5追究责任、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评价为不合格或需14停工整顿的,应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具体明确下达⑴整改部位和内容;⑵整改措施建议;⑶整改日期;⑷经费来源;⑸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负责人签字,整改责任人和15验收人员签字认可,一式三份,各存一份、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16负责人《隐患整改通知书》由下发的项目部或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存档、安全生产检查要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检查人员和受17检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到既能查出隐患、发现违章,又能及时整改、立即纠正对敷衍了事、走过场的检查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项目部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各施工队应根据各自承担施工任务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18
(三)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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