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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湖南省文物局湖南省文物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函〔2017〕1号)的通知要求和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消防局2017年3月31日“全国文物消防安全视频会议”的精神,结合省公安厅、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文物督〔2017)44号)的工作部署,省文物局决定在全省文物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对全省文物建筑、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排查整治电气火灾隐患和电器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自防自救机制,广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治理内容
1.是否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气插座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或“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
4.是否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制度,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5.是否根据实际确定配备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等;
6.是否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题培训及应急处置、疏散逃生演练等;
7.是否将安全用电纳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是否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重点人群,常态推送电气火灾防范提示信息;
8.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是否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气产品
三、工作措施
(一)发布电气防火通告制定出台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在各级各类媒体播发公布,并在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进一步明确电气火灾防范责任、义务,提醒安全用电,提示火灾风险,明确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二)开展集中联合检查与公安消防、旅游、工商、宗教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吸纳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彻底整改到位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综合治理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按照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组织开展集中约谈各级文物行政部门重点约谈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检查发现的存在电气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组织当地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五)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大力推广应用电气火灾防范技术手段,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施,提升电气火灾预警能力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2017年6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中旬)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各地各单位位自行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社会单位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表》(附件1)开展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各地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问题不足,梳理隐患整治情况,对未整改的电气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跟踪督促整改,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严格执行电气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划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2018年至2019年,由当地政府牵头,对电气安全隐患突出的区域进行集中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稳定全省火灾形势的必然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文物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综合治理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定期开展工作研判,通报电气火灾形势和综合治理工作进展,研究制定措施,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作,加强监管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与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查处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强化奖惩,严肃问责按照《湖南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2017至2019年度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和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省政府安委会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各地、各部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进省文物局也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督导,逐级推进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各地、各单位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17年6月20日前报送省文物局执法督察处;2017年10月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和电气安全隐患突出区域摸底排查统计表;从2018年起至综合治理结束,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总结;7月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所报材料需以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送附件L《文物单位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表》
2.《电气火灾隐患突出区域摸底排查统计表》文物单位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消防安全管理人联系电话是否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管理人员是口否口
1.是否配备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是口否口是否定期开展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是口否口
2.
3.本年度是否进行电气安全检测是口否口
4.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穿防护管、是否牢固稳定是口否口检查内容电源总进线端是否设置短路保护或漏电保护装置是口否口
5.
6.是否存在违规乱拉乱接电气线路是口否口
7.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口否口大功率电器是否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是口否口
8.
9..是否在同一用电线路或开关插座超负荷插接多个大功率是口否口电器10电缆井(沟)、电表箱、配电柜等部位是否按规定采取封是口否口堵或锁闭保护措施
11.电缆井、电表箱、配电柜、变压器等部位及周边区域是否是口否口存放有易燃可燃物品
12.电焊作业是否落实动火审批和防护措施是口否口
13.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影响电气防火安全的情是口否口形
14.其他情况检查人员签年月日名序区域所在地理排查发治理责协调督区域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电气安全问题计划完成号名称位置现时间任单位办单位时间**县(市区)1**街道(乡镇)23■■■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气安全隐患突出区域摸底排查统计表填表人:联系电话:审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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