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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按照省市部署及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武进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21〕4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湖塘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2021年湖塘镇设施农用地使用核查报告编制要点
一、生产经营概况包括生产经营主体名称、位置(具体到村)、法人姓名、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农产品类型、生产总面积、设施农用地批复面积、批复备案编号等
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具体占用面积是多少
三、生产经营现状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已发生变更;实际建设是否与批复一致;照片5张营业执照1张,设施农用地现场照4张(室内、室外各2张)
四、是否属于“大棚房”给出具体判定,是否属于“大棚房”,以及属于“大棚房”的哪一类问题“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五、核查范围
1、2015年以来备案的所有设施农用地;
2、2015年前有档案记录的设施农用地;
3、无手续但存在疑似情况的设施农用地;
4、村级秸秆堆场核查人员姓名镇政府盖章核查时间年月日2021年湖塘镇设施农用地使用核查汇总表社区盖章社区书记签字核查人员姓名核查时间年月日大生产经营行房实际建设是否的题生产农产品类设施农用为是否已发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型生产经营主体名生产总面积与批复一致生产经营范围型(水产、花地批复面批复文件备案号批复使用期限生变更属称(亩)(“是”或是(填写占用棚类木、粮食等)积(亩)否(“是”或“否”)面积,m2)问“否”)于备注
1、“大棚房”的问题类型详见核查报告编制要点的第四部分
2、核查工作结束后,将此表和所有核查报告(每个生产经营主体一份)一并提交至区农业农村局“大棚房响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社区盖章:社区书记签字:问题类型违规问题分类(在对应类型处填“也)(在对应类型处填“小)项目主体名建设用地总面积违规建设问违规建设项目负责联系新序号已整改到位称地点(亩)题数量(个)面积(亩)人方式遗留未整改违-
(二)=改扩建反弹问到位问题问题nth///////////注〃违规建设问题数量〃是指违规建设一个棚、一个建筑设施、一个看护房面积超标均计一个问题〃问题类型〃参见实施方案第二部分排查整治范围〃遗留未整改到位问题〃是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遗留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改扩建反弹问题〃是指专项行动中已整改完成之后又反弹的问题;新建违规问题〃是指〃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中新发现的问题“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联络员信息表(盖章)(社区)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络员联系电话备注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执行“大棚房”整改标准,严格控制在“单层、15m2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2015年以来备案的所有设施农用地和2015年前有档案记录的设施农业项目,还包括无手续但疑似存在“大棚房问题的设施农业项目和村级秸秆堆场)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园必查、逢棚必进、不留死角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21〕5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
(2019)4号)、《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0〕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全省乡村振兴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19)297号)、江苏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关于扎实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意见》(苏农传
(2019)7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77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非农化”问题反弹的通知》(苏农业[2019)1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部门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防止摞荒闲置
四、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镇级承担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对全镇“大棚房”问题及开展“回头看”工作负总责
(二)各社区(园区)承担任务落实第一责任各社区(园区)要尽快成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长效管理工作小组,指定专门联络员,对辖区内“大棚房”工作排查上报、督促整改、长效管控责任
(三)部门协同形成合力由农村工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镇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下,发挥好牵头作用,力口强回头看”指导和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
五、工作步骤各社区(园区)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迅速组织开展
(一)全面排查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30日各社区(园区)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情况形成核查报告、核查汇总表、问题明细表(见附件
2、
3、4),于6月30日前,经各社区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以书面正式报告形式上报至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技岗核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零报告
(二)镇级核实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30日农村工作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联合对各社区报告信息进行核实,发现与实际不符的,指导并督促相关社区及时纠正并重新上报
(三)坚决整治时间从6月20日至8月5日按照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原则,各社区(园区)按照“回头看”方案和部、省、市、区政策性文件要求,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同时,实行整治整改任务书制度,对所有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一编号并落实到各社区(园区),提出具体整改任务和整改举措,明确整改完成期限按照“自查、验收、复核”的方式,对所有违法违规项目逐个检查验收,逐个对账销号,确保按期、全面、彻底整治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园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各社区(园区)于6月28日之前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4)报送至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技岗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督导检查、联合查处等机制,结合各自职责共同推进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执纪执法等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实履行职责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反复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扩大化”、“一刀切
(四)严肃督导问责镇回头看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五)定期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周一报告制度各社区(园区)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六)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并积极与办公室纪律监察岗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联系人吴真一,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技岗0519—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0519—附件
1、湖塘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1年湖塘镇设施农用地使用核查报告编制要点
3、2021年湖塘镇设施农用地使用核查汇总表
4、“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
5、“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联络员信息表湖塘镇“大棚房响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根据部、省、市政府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镇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塘“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组长王芳副组镇长长杨文杰张建军王轶峰副镇长候选人吴真成员夏宝军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一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技岗三级岗C档潘栋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事务岗三级岗C档金静菊办公室宣传岗三级岗C档管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塘分局分局长张辉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张志伟湖塘派出所所长陆俊健马杭派出所所长王恒山鸣凰派出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技岗,由吴真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开展我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研究制定“回头看”实施方案和有关措施,协调解决“回头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自然资源与规划所根据掌握的设施农用地备案信息等台账资料,协同确定排查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甄别违法违规问题等任务办公室综合文秘岗负责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成员单位,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推进“回头看”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的组织落实;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办公室宣传岗负责协调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宣传及典型案件媒体曝光工作,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防止恶意炒作、形成舆论热点各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犯罪行为,及时妥善处置与“大棚房”问题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参与做好“大棚房”问题中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追回工作,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属地做好村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问题的查处农村工作局做好排查计划制定、设施类型判别、财政项目补助梳理等工作,牵头做好违法违规问题甄别等任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塘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涉及“大棚房”问题的广告、互联网虚假宣传等行为
三、工作规则协调推进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协调推进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并报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该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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