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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年中央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2021为做好我区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分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21H7号)文件中附件2-4《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实施内容
(一)资金使用方案按照省实施方案的要求,2021年拨付我区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资金10万元,计划支持1个家庭农场,用于搭建日光薄膜温室及购买农用机耕设备项目
(二)扶持对象及扶持标准按照省文件要求,根据家庭农场申报情况及所报项目资金需求,组织相关人员评审,经局班子会议研究,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我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质斌家庭农场承担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质斌家庭农场项目内容为搭建日光薄膜温室及购买农用机耕设备项目计划总投资
13.37万元,农场自己投资
3.37万元,申请中央财政扶持10万元其中
1.搭建一间
713.6而日光薄膜温室,该温室跨度8米、顶高4米、长度
89.2米、肩高
1.H米成本预算
55370.77元(含税不含运费)
2.搭建一间
495.9后日光薄膜温室,该温室跨度
8.7米、顶高4米、长度57米、肩高
1.1米成本预算
37953.8元(含税不含运费)
3.农用机耕设备共计5台包括40马力装载斗一台,包含旋耕、开沟、回填、起垄和锄草农具,共计27600元;草莓开沟机一台3800元;开沟施肥机一台3000元;土豆收获机一台2800元;秸秆还田机一台3200元
(四)实施时间和工作进度
1.实施时间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并拨付资金
2.工作进度
①2021年4月-9月,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②2021年10月,区农村工作局组织项目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资金
(五)项目补助方式所有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六)项目验收方式区农村工作局负责组织家庭农场项目验收,审定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验收资料,现场验收项目建设内容,确保项目真实,对项目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家庭农场作为资产管护主体,应建立健全资产管护制度,承担养护责任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的有关资料由区农村工作局统一整理,归档保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村工作局高度重视,严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由区农村工作局主管领导荣涛担任项目主管领导,牛旭东为具体负责人,组织好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验收工作
(二)加强项目监管区农村工作局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实施期间的日常监督,并督导考核验收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规定运作的,中止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以上内容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示农村工作局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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