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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合同法案例参考答案【案例一】合同法律关系【案例解析】问题1:见教材问侬:监理工程师王某与房东李某之间仍然存在合同关系因为虽然监理工程师王某与房东李某之间合同已经到期,但是,王某仍然继续居住并且支付了租金,房东李某也没有表示异议,故根据合同形式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推定双方都默认7租房合同的继续存在【案例二】要约与承诺【案例解析】(没有与题目的1~3分别对应,请表明)本节案例主要涉及合同订立的两个环节—要约和承诺本案中进出口公司发出的广告内容不够具体确定,因此,它只是一份要约邀请°羽绒公司发出的是一份有效的要约,要约生效的时间应该匿月1R日,即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时生效,而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达时间进出口公司向羽绒公司作出的承诺符合法律规定,是对要约的全面接受,但他是以行为的方式而非通知的方式作出的,即按要约于承诺期限内以转账支票支付了20%的预付款进出口公司与羽绒公司合同生效的时间绝月28日,即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进出口公司向俄罗斯卜、B两公司发出的两份要约符合法律要件,是合法有效的卜公司所作出的答复因为修改了要约的实质性条款,构成反要约,而非承诺,进出口公司可以不予理睬修公司的答复只修改了要约的非实质性条款,仍然构成承诺,万以B公司的承诺于3月28日到达进出口公司时生效进出口公司如不同跳公司所作的非实质性条款的修改,必须在收到承诺通知后立即通力R公司不接受其修改的条件,合同才不能成立因止匕,B公司与进出口公司的买卖合同成立,进出口公司必须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案例三】合同的效力【案例解析】(没有与题目的1~4分别对应,请表明)本案例涉及的是合同效力的问题合同是否有效看是否符合合同有效的四个条件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都具备缔约能力,合同的形式也合法,双方当事人相互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的,但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中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合作经营是假,借款是真,所以合同中只规定一方承担风险和责任,而另一方无论在何种情形下都要收回本金和利润所以建筑公司与预制构件厂的合作经营协议既违背了联营企业中应当遵循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则,也违反了非金融企业法人之间不得借贷的金融法律规定,应该确认无效无效合同的处理主要有二: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预制构件厂应归还剩余本金5\200元给建筑公司,对构件应付的利息,应收缴国柱面装饰
1.木龙骨饰面包方柱
2.木龙骨25mm X30mm中Zl、Z2结果是Z1与Z2一起的还是分别?距300mmX300mm[
0.35-
0.06+
0.05+
0.7-
0.12+
3.基层9111nl胶合板
0.05]X
2.55-
0.12X23020208001001m2Z3[
0.7+
0.05X2+
0.7—
4.面层红棒装饰面板
9.
710.12+
5.木结构基层防火漆(与
0.05X2]X
2.55-0o12右边不遍符)
6.饰面板清漆四遍顶棚吊顶1轻钢龙骨石膏板平面顶棚0203020010012龙牌U型轻钢龙骨中距450mm X450mm
7.8—
0.12X6+
2.05+
0.35X4m
247.
073.面层石膏板
0.58-
0.7—
0.12X
0.
74.面层刮腻子刷白色乳胶漆A
7.62+
0.58X
2.55—
0.12-
1.2墙纸裱糊X
2.15-
0.12-
0.35-
0.06X
1.墙面裱糊墙纸
2.55-
0.12020209001001m
22.满刮油性腻子C
3.面层米色玉兰牌墙纸
7.62X
2.55-
0.12-
0.85X
2.15-
0.12-
0.7+
0.35—
0.06X⑵
5531.18-
0.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11-6工作综合单价组成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序内容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号1020102002001块料楼地面略
10.
57129.
110.
407.
405.
30152.782020105006001木质踢脚线略
13.
6581.
111.
779.
566.
83112.923020208001001柱面装饰略
37.
4569.
280.
0426.
2218.
73151.724020302001001顶棚吊顶略
12.
6052.
250.
008.
826.
3079.97墙纸裱糊略
6.
3019.
330.
004.
413.
1533.195020509001001
(3)投标技巧见教材
三、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参考答案【案例一】监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参考答案】lo从背景材料中可看出,双方对合同内容商讨后.约定合同中包括了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应该删去“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对监理合同内容的要求.该合同包含了应有的主要条款
2.监理合同草案中拟订的几个条款均不妥首先监理工作的性质是服务性的,监理单位“将不是,也不能成为任何承包商的工程的承保人或保证人”,将设计、施工出现的问题与监理单位直接挂钩,与监理工作的性质不符其次,监理工程师应是与业主和承包商相互独立、平等的第三方,为了保证其独立性与公正性,我国建设监理法规文件明文规定监理单位不得与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等单位有隶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在合同中若写入以上条款,势必将监理单位的经济利益与承建商的利益联系起来,不利于监理工作的公正性第三,第3条款中对于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伤亡,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监理单位的责、权、利主要来源于业主的委托与授权,业主不承担的责任,合同中要求监理单位承担,也是不妥的第四,在《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应该删去“示范文本”?)中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为过失而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应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合同第24条规定以外)”本合同中如“重大经济损失”、“监理单位赔偿比例”等均不明确
3.若该合同是一个有效的经济合同,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主体资格合法,即业主和监理单位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合法的资格;
(2)合同内容应合法,即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真实表达双方当事人的意图;
(3)订立程序合法,形式合法【案例二】监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参考答案】
1.监理方不能接受业主代表要求扣除1%的监理费作为罚金因为是承包方违章作业造成的质量事故,不是由于监理的错误指令造成的,故责任在承包方.不属于监理方责任
2.
(1)在未经监理方检查和认可管道铺设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承包方可以回填和覆盖.但必须具备如下的前提条件1)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验收前48h已书面通知监理方检查验收;2)监理人员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场检验.而且在不能按时到场检验的情况下,又未能提前24h向承包方提出书面延期检查的要求
(2)一般情况下,承包方合法回填管沟的前提条件是(只有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了吗?)1)自检质量合格;2)经过监理方检查并书面确认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3)或在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时间内,承包方已书面通知监理方检查,监理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到场检查,也未能提前提出延期检查的要求【案例三】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和施工监理工作【参考答案】1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不妥,依照招投标法,应于30天内签订合同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不妥依照招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以所处地区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的依据是一种歧视性的依据;这是招投标法明确禁止的;
3.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妥,不应包括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确组成应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案例四】签订合同资料必须齐全【参考答案】
1.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2.本案的设计合同缺乏一个主要条款,即基础资料的提供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成立的前提,如果合同缺乏主要条款,则当事人无据可依,合同自身也就无效力可言,勘察、设计合同不仅要条款齐备,还要明确双方各自责任,以避免合同履行中的互相推倭,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有这一个合同吗?)条例有关规定,设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由委托方提供基础资料,并对提供时间、进度和可靠性负责本案因缺乏该约定,虽工作量增加,设计时间延长,乙方却无向甲方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的依据其责任应自行承担,增加设计费的要求违背国家有关规定不能成立,故法院判决乙按规定收取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3.处理争议的方法见教材【案例五】总包与分包有连带责任【参考答案】本案中,某市服务公司是发包人,市建设工程总公司是总承包人,市建筑设计院和义义建筑工程公司是分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总公司作为总承包人应承担责任,而市建筑设计院和X X建筑工程公司也应该依法分别向发包人承担责任总承包人以不是自己勘察设计和建筑安装的理由企图不对发包人承担责任,以及分包人以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为由不向发包人承担责任,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中的“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的规定,所以本案判决市建设工程总公司和市建筑设计院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是正确的值得说明的是:依《合同法》这一条及《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本案中建设工程总公司作为总承包人不自行施工,而将工程全部转包他人,虽经发包人同意,但违反禁止性规定,亦为违法行为【案例六】施工合同的订立【参考答案】
1.建设单位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正确做法:建设单位首先给施工企业以相应损失的补偿,然后再依据设计合同追究设计方的违约责任
2.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违约责任,是以有效合同为前提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赔偿损失额应相当于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收益
4.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案例七】工程质量管理案例【参考答案】
1.施工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理由:⑴不妥之处未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理由:应执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若采用新技术时,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应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批2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仍继续施工理由:施工单位应当执行总监理程师下达的工程暂停令
2.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有:1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延期承担相应责任2不及时组织竣工验收3要求施工单位对门窗玻璃进行无偿修复
3.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做的工作有:⑴要求施工单位报送采用新技术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2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⑦若施工方案可行,总监理工程师签认;若施工方案不可行,要求施工单位仍按原批准的施工方案执行
4.因为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未及时绢州程验收,应当承担\程保官贡仕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②核实工程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案例八】隐蔽工程应及时检查【参考答案】
1.按《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本条法律规定,承包方在隐蔽工程竣工后,应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未及时检查,承包方可以停工在本案中,对于校方不履行检查义务的行为,建筑公司有权停工待查,停工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校方承担但建筑公司未这样做,反而自行检查,并出具检查记录交与校方后,继续进行施工对止匕双方均有过失
2.至于校方的事后检查费用,则应视检查结果而定,如果检查结果是地下室质量未达到标准,那因这一后果是承包方所致,检查费用应由承包方承担;如果检查质量符合标准,重复检查的结果是校方未履行义务所致,则检查费用应由校方承担【案例九】施工合同条款【参考答案】1按照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协议条款与招标文件在内容上有出人时,应该以协议条款为准故监理的工期目标应函\5天2在基槽开挖土方后,按照合同文件规定,施工单位应在基槽四周设置围栏未设围栏而发生人员摔伤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应由施工单位支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3由施工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连续停电,在一周内超辿小时,施工单位又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索赔,工程师应批复工期顺延由于工人已安排进行其他生产工作,工程师应批复因改换工作引起的生产效率降低的费用造成施工机械停止工作,工程师视具体情况可批复机械设备租赁费或折旧费的补偿4夜间施工已经业主同意,并办理了相关手续,那么由夜间施工产生的有关补偿费用应由业主承担【案例十】施工项目投资的控制【参考答案】1宜采用单价合同(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或纯单价合同,因工程项目性质清楚,仅仅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2有如下不妥之处:⑴乙方对已完工程的分项工程在I天内(而三氏天)提出计量报告;
(2)工程师接到报告后应街天内(而非\4天)计量完毕,应在计量前2A小时(而非4R小时)通知乙方
(3)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7天内计量完毕,从獭天起工程计量报告自行生效
3.计量方法主要是图纸法
4.工程师应这样处理工程师不能同意申请要求因为该部分的工程量超出了施工图要求,一般地讲工程师也无权处理合同以外的工程内容;⑵对处理孤石的补偿要求应予以批准,即工期顺返天,追加合同价款35万元;⑸不能同意请求;因为属于季节性问题,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能够预测的,且此类问题一般应视为合同工期内已作考虑
5.本月应支付的款项为\0,5万元,工程师已确认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案例十一】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参考答案】b竣工前的试车包括以下两类: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组织试车;
⑦联动无负荷试车,由发包人组织试车2竣工验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⑴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⑵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⑸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3签订质量保修书是在竣工验收前4竣工验收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分为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两类5竣工验收的步骤主要包括:⑴发包人承包人、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分别向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3检验工程买体质量;⑷验收组通过查验后,对工程施\、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包括基本合格和对不符合规定部分的整改意通参与E程竣工验收的发包人、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案例十二】工程变更管理【参考答案】
1.承包商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应该采取的措施为第一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於的规定,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要求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第二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甲方提出设计变更价款和工期顺延的要求甲方如确认,则调整合同:如不同意,应由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通知乙方就变更价格协商,协商一致后,修改合同Q若协商不一致,按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方式解决
2.承包商的要求合理因为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不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合理预见的.属于业主风险基础开挖加深加大必然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
3.在出现变更、程价款和工期事件之后,主要应注意:1乙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时间;2甲方确认的时间;3双方对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的解决办法和时间
4.一般情况下,可按工程变更处理,其处理程序参见问题答案的第二步.也可以另行委托施工【案例四】合同转让【案例解析】乙公司将家具交由丙公司加工制作属于转让合同义务的行为,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转让合同债务,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只有在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后,才对债权人产生法律效力本案中未经张某同意,所以无效【案例五】违约责任-定金【案例解析】乙公司只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所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既双倍返还定金又支付违约金,法院是不会予以支持的【案例六】合同争议的处理【案例解析】(解析与问题并不是一回事,请重新写出答案)本节案例涉及法律的适用、合同的监督以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案合同的性质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合同法》分则中十五种合同中的一种,所以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该合同的管理部门应该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这些部门及业主只顾收费而未行使监督合同订立和履行的职责,造成非法转租情况泛滥而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不明确,所以当事人如果不能和解或者调解就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申请仲裁解决本案中,对己转租的柜台,不论是原承租人,还是现承租人都没有优先购买权因为现承租人所签的转租协议无效,所以他无优先购买权租赁期限未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该在出卖之前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止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条件:一是必须是同等条件下;二是要求承租人合法持续地使用租赁物这样才能证明承租人的确需要该租赁物,所以本案中已转租的原承租人也没有优先购买权
二、工程招投标案例参考答案【案例一】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参考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必须进行招标的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⑵国家投资、融资的项目;
⑦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是: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祗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为了防止将应该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即使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⑵、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iOOO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也必须采用招标方式委托工作任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3.进行招标的阶段是:施工、设备采购、设计、监理
4.不妥之处是:1建设委员会主持进行招标;2法律规定各阶段以公开招标方式【案例二】招标条件、招标方式【参考答案】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⑵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③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不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因为该项目还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⑻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⑷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是:不妥之处:招标人于2004承月\9日进行施工招标理由该项目建设资金没有全部落实,不具备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
(2)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两家施工单位发出了投标邀请书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邀请招标时,必须向不少于三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案例三】招标程序【参考答案】招标程序的内存及顺序拄对应于原缉码(字母)改错A.招标单位向政府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j秆投标僻理机构(或招投标办公室)提出招标申请;B.编制工程标底,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定;D.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对确认合格者发出投标邀请西;E,发布招标公告/广告F.在开标前会议,对任一承包商提出的问题的簪复应发给所有参与投标的承包商H.审查标书及评标,在此过程中只能对投标文件的由窖进行澄清,而不能对报价和工期作实质性的改动;I.招标人/业主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K.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承包商的投标保证金只有与业主签订合同以后才能退还;此外应补充以下程序L.组织现场踏勘;M.通知未中标妁承包商,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N.发售招标文体;P.接受投标书招标程序的正碗倾序应当是A—C—H—E—D—N—L一F—P一G一H一I—K—J—M(为什么没有B呢?)【案例四】招标文件内容【参考答案】
1.不属于招标文件的内容是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评标委员会名单、标底编制人员名单
2.资格预审主要侧重于对承包人企业总体能力是否适合招标工程的要求进行审查
3.必要合格条件主要包括营贴腹总资质等级;财务状况;流动资金;分包出批廛勺情况
4.必要合格条件中不妥之处是
(1)投标人在开户银行的存款达工程造价的5%;
(2)主体工程重点部位可分包给经验丰富的承包商;
(3)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能力
5.采用评标价法评标时,以评标价最低的标书为最优此价格是在淘汰技术方案不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书后,对基本合格的标书按预定的疗法将某些评审要素按一定规则折算成评审价格,加到该标书的报价上形成【案例五】施工企业资格审查【参考答案】本题考核对投标者的资格审查以及投标资格条件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1主要可以从招标程序以及各道程序的主要内容方面考虑、分析可参考有关招标程序的内容资格预审及开标2可以从招标程序中的资格预审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及在开标时对投标文件是否有效两个方面检查,判断甲及乙建筑公司是否符合投标资格可参考关于“资格预审”中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和“开标”中对于无效投标文件的规定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应放在发放招标文件之前进行,即所谓的资格预审所以一般在开标会议上不再进行
2.因为甲公司的资质资料没有法人签字,所以该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项目负责人签字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1.因为乙建筑施工联合体是由资质为一级施工企业的A公司和资质为三级施工企业的B公司组成的根据《建筑法》规定,不同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联合承包投标时,应以等级低的企业资质等级为准,即对该联合体应视为相当于三级施工企业,不符合招标要求一级企业投标的资质规定【案例六】投标与评标案例【参考答案】
1.在招标投票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o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在开标后,招标入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问题4和5的答案呢?【案例七】招标、投标与评标案例【参考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2.违反有关规定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工程是由政府全部投资兴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所以应采取公开招标
3.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招标公告,耍约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近三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资源方面,如财务状况、管理人员情况、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其他情况各种奖励和处罚等
5.该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如下1不妥之处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理由本项目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要条件,因而尚不能进行施工招标2不妥之处招标人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理由不应编制两个标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对不同的投标单位采用不同的标底进行评标⑶不妥之处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问题作了书面答复后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理由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提问之前,因为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4不妥之处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承包商投标理由招标人不应仅宣布四家承包商参加投标按国际惯例,虽然承包商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5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理由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6不妥之处双方于10月13日签订了书面合同理由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已超过30日【案例八】如此招标是否合法?参考答案】
1.招投标程序合法,唯一未做的就是未报监督部门备案
2.略
3.本案例采用了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判定解决双方的争议•7月1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托普公司做了如下答辩由于本案所涉工程招标程序不合法,相关审批手续未办理,故合同无效;十二公司明知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应承担相应过失责任;开工日期应以正式开工日期为准,且合同上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十二公司未按约在接中标通知书后交付保证金、出具保函,且损失证据不充分被告认为,终止合同是因为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是因为招标程序不合法因此,托普集团总部大楼工程招标程序合法与否,成为双方纠纷的焦点对此,原告方律师做了如下陈述
一、托普集团总部大楼工程不属强制性招标工程根据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强制性招标工程有三种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显然,托普公司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其自己办公楼工程不在前三项之列作为一个非强制性招标工程,托普公司可不经招标确定由国有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一一十二公司施工,这不违背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也未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故双方所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二、招投标程序中未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不影响合同关系的建立和生效本案招标投标程序符合招投标法规定,进行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评标、开标等程序,整个过程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唯一未做的就是未报监督部门备案那么,这个“未备案”是否影响以招、投标方式建立合同关系呢?《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必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办理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原告方律师认为,本案托普公司应在办理招标时报有关部门备案登记而未报备案,但《招标投标法》对此仅规定了“应报备案”,并未规定报备案后才生效故未报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同时,本案招投标除托普公司自己未将招标事宜报政府备案外,其余程序均符合招投标法规定,不报备案不影响合同关系的建立因此,本案所涉合同有效据此,原告认为,本案中托普公司违法解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案例九】工程投标案例【参考答案】问题1
(1)“业主提出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不正确理由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2)“业主要求采用邀请招标”不正确理由因该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相关法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如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应由有关部门批准
(3)“业主提出的仅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不正确理由资质审查的内容还应包括
①信誉、
②技术、
③拟投入人员、
④拟投入机械、
⑧财务状况等问题2⑴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⑵B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原投标文件)有效但补充说明无效•因开标后投标人不能变更(或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⑶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因投标保函的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或28天)(或在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天(或28天)内继续有效)
(4)D投标人投标文件有效⑸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因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问题3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要求其赔偿问题4
(1)该项目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合同价格应为8000万元【案例十】评标案例【参考答案】问题
11.题中所列招标工作先后顺序不妥当
2.正确的顺序应为
(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2)编制招标文件;
(3)编制标底;
(4)发布招标公告;
(5)投标单位资格审查;
(6)发放招标文件;
(7)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
(8)接收投标文件;
(9)开标;
(10)评标;
(11)确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签订承发包合同问题2报价得分计算
1.A单位报价降低率(3420-3600)+3600二一5%或相对报价-报价/标底义100%-3420/3600X100%=95%超过-3%为废标
2.B单位报价降低率(3528—3600)+3600=-2%或相对报价-(3528/3600)X100%=98%或B单位报价上升率为(3528-3600X97%)+(
36.00X97%)X100%=1%B单位报价得95分或得95*
0.45=
42.75分
3.C单位报价降低率(3600-3600)4-3600=0或相对报价二3600/3600X100%-100%或C单位报价上升率为(3600-3600*97%)+(3600义97%)义100%0=3%C单位报价得分85分(从哪里知道的)或得分85X
0.45=
38.25分
4.D单位报价降低率(3636-3600):3600=+1%或相对报价-(3636/3600)X100%=101%或D单位报价上升率为(3636-3600X97%)+(3600X97%)X100%=4%D单位报价得分80分(从哪里知道的?)或得分80义
0.45=36分各项指标得分及总得分表见表10-3各项指标得分及总分表表10-3项目A BC D总权重投标报价(万元)
34203528360036360.45报价得分(分)废标
9542.
758538.258036投标工期(d)455460450工期得分(分)
9824.
59624100250.25企业信誉得分(分)
9514.
25100159514.
250.15施工经验得分(分)
100159514.2,
59514.
250.15总得分
96.
591.
589.
51.00名次4123中标单位为B单位【案例十一】工程量清单报价【参考答案】在计算工程量时,要注意柱的装饰面的工程量计算的是柱饰面的外围面积,而不是柱的结构外围面积同时在计算地面装饰工程量时,墙厚为120mm的墙应按规范中的间壁墙考虑,不需扣除其所占的地面面积综合单价重点考核的是其组成人、材、机、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要注意各自的计算基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H—5计量单工程数序位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式1—I勺块料楼地面1结合层素水泥浆一*遍,25厚14干硬性水泥浆
7.8-
0.12X6+
2.05+
0.35X0201020020012面层800见方东鹏米黄色m
247.
0710.58-
0.7-
0.12X
0.7抛光砖,优质品3白水泥砂浆勾缝木质踢脚线[
7.62+6-
0.12X2+
0.7-
0.
121.踢脚线高120mmm
23.27X2+
0.58X2]X
0.
122.基层9mm厚胶合板结果为
3.52哦?
3.面层红棒装饰板,上口2020105006001钉木线,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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