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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33号)、《关于公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名单的函》(人社厅函〔2023〕37号)文件精神,人社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199个工作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城市参与创建,绍兴市成功入围为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服务提质增效,更好服务稳就业保就业,争创第一批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积极争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打响“乐业绍兴”品牌,打造高质量就业创业推动共同富裕的绍兴样板2023年,首次来浙城镇新增就业
9.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万人,实现22省脱贫人口在绍就业14万人以上;新增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不少于16家,举办创业创新大赛30场,发放创业担保视觉、新能源装备、智能智造新兴产业,组织举办第三届中国绍兴“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系列创业大・赛,宣传推广引导扶持创业优秀项目落地孵化,组织参加“奇思妙想浙江行”大赛和其他创业活动加强就业创业宣传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广泛宣传创业就业政策设立创业基地展示平台,发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集聚优势,通过创业典型、创业故事征集等活动,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激发大众创业热情,营造良好创业氛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人才集团)
(五)职业技能提升示范行动
20.构建职业能力提升促进机制扎实推进省民生实事工程,聚焦重点群体针对性开发精品培训包,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
3.9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新增2万名组织市级职业技能比赛竞赛50场,培养选拔绍兴市技术能手100名组织全市首届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大赛暨退役军人技能成果展,充分展示全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水平加大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等制造业领域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引进培养制造业领域高技能人才
1.5万名(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行业主管部门)
21.推进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制度改革推行“新八级”制度,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引导企业实行技能人才“能级工资”组织开展绍兴“工匠日”系列活动,举办第二届技能人才发展大会,积极承办全国性、行业性职业技能竞赛(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2.促进高校毕业生适岗能力提升推进“产教融合”工程师实习基地建设,建立绍兴市大学生见习实习示范基地50家按照“一个产业、一个实习基地、一套实习课程、一条精品线路”思路,打造产教融合实习线路6条,组织大学生来绍实习见习指导绍兴市女企业家协会做好离校未就业女性毕业生的岗位实习、培训指导、创业扶持工作,建设高校毕业生巾帼创业创新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妇联、市教育局)
(六)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示范行动
23.促进社保参保提标扩面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统一规范经办业务,提升办件质效,做好困难群体参保财政保障和兜底帮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户籍人口参保率均保持在99%以上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力争达到
11.5%的省指导线推动工伤保险扩容,推动符合条件的大龄劳动者、实习学生、见习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家政服务人员、在职村干部、群众演员等7类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保障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
24.强化根治欠薪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责任迭代升级“安薪在线”应用,提高工资纠纷处置化解效率强化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确认,优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启动“安薪”镇街建设,强化欠薪隐患治理,全年欠薪案件数量、信访总量、重复访数量、行政争议数量均下降10%,仲裁结案率达92%以上,不发生影响重大的涉稳事件(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总工会)
25.加强就业形势监测研判纳入全省就业经办系统,建设全市就业失业数字化监测平台,强化部门工作协调、数据共享和就业形势会商研判机制,加强社保参保、个税缴纳、人力资源供求、流动人口、移动通信等大数据比对分析健全多部门应对就业影响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就业形势会商研判,及时捕捉苗头隐患,做好政策储备,积极应对行业性规模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绍兴调查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问题,推动各部门形成共同创建的合力各单位联络员及时向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和工作计划
(二)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坚持量化闭环、复盘评估、督查问效,建立任务分工、工作交流、定期例会和绩效评价等制度,对标创建任务要求定期做好梳理归集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三)加大宣传引导大力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举措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树立良好的服务品牌和形象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有推广意义的普遍性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为第一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有关单位名单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绍兴调查队、市供销总社、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在绍高校、市人才集团、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绍兴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主要指标数序主要指标单位责任单位察那号信目首次来浙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年市人力社保局
19.
59.52城镇调查失业率%市人力社保局小于
5.5小于5新增市场主体万户市市场监管局3—42020231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家/年市经信局4500500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年市经信局—5200新增“小巨人企业家/年市经信局—610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创建个市人力社保局79001000累计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个市人力社保局8210330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年市人力社保局91511新增技能人才人数万人市人力社保局
103.
983.98新增高技能人才培养人数万人市人力社保局
111.992创业培训人数人/年市人力社保局1220003000新增创业担保贷款金额亿元/年市人力社保局
130.81培育农创客人/年市农业农村局1418001800累计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个市发改委1568累计省级以上创新载体个市科技局168386新认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数个市人力社保局171616新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市人力社保局1866新增四川籍就业人数人市人力社保局19800800新增脱贫人口就业人数人市人力社保局20235235不低于省脱贫人口在绍就业人数万人市人力社保局
21221414.31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新增大学生引进数万人/年
2212.51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市人力社保局23959524在绍高校大学生去向落实率%市教育局在绍局校
9192.5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万人/年市人力社保局251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市人力社保局26374376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市人力社保局27—99人口参保率仲裁结案率%市人力社保局289292劳动纠纷化解率%市人力社保局29100100新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家市人力社保局305050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亿元市人力社保局31114140其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发90000100000个32布数市人力社保局国资委其中国中国有企业有企业10751147建设运营零工市场个市人力社保局3318—领军劳务品牌个市人力社保局346—绍兴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政策清单序号政策名称出台情况责任单位关于印发《2023年绍兴市高质量就业创业促共富行动方已出台市人力社保局1案》的通知(绍市人社发
(2023)28号)关于印发《2023年“开门稳、开门红”支持企业稳岗留工2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2〕63号)已出台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实施方已出台市人力社保局3案》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2)37号)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行动方案4(2022—2025年)》的通知(绍市残工委〔2022〕5已出台市残联号)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农民增收促进共同富裕行动方案5(2022—2025年)》的通知(绍市委办发
(2022)30号)已出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服务业企业吸纳大学生稳岗就业补贴实已出台市人力社保局6施办法的通知》(绍市人社发
(2022)31号)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关于做好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有关工作已出台7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1)49号)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关于印发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已出台8市人社发
(2022)44号)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绍9已出台人行市中心支行市人银发
(2022)61号)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人关于印发绍兴市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已出台力社保局市财政局10(绍创联办发
(2022)1号)绍兴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专项实施已出台市人力社保局11方案(2023—2027年)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促进零工市场12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绍市已出台市人力社保局人社发〔2023〕23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区特困人员基本已出台市民政局13生活供养标准的复函(绍政办发函[2023)9号)关于印发《绍兴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已出台市发改委14知》(绍市政策发[2023)2号)绍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15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绍市人社发已出台市人力社保局
(2023)30号)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已出台市委人才办16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人领[2023)3号)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172023年“新绍兴人”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出台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绍市人社发
(2022)64号)局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18兴市2023年“抢开局、稳增长”十二项举措的通知(绍已出台市委办公室市人委办发[2022)36号)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绍兴市维19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已出台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人社发[2022)53号)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快递业集体合同示范文件(标准)的通已出台市人力社保局20知绍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绍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要点》的通知(绍市已出台市人力社保局21协劳办发
(2023)1号)关于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高地助力高质量智造强市建设22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绍市委办发
(2022)37已出台市委办公室号)关于打造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高地助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23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人社发已出台市人力社保局[2023)9号)绍兴市工匠培育提技赋能“一号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已出台市人力社保局24通知(绍市人社发[2023)18号)绍兴市失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绍市已出台市人力社保局25就业〔2022)1号)关于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绍市人社发市人力社保局中国银已出台26
(2023)22号)行绍兴分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关于转发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已出台27项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2)65号)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就业稳定的通知(绍已出台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28市人社发[2021)51号)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市级退役军人创业园认定管理实施办法29(试行)》的通知(绍退役军人局(2022〕23号)已出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市区低保边缘对已出台市民政局30象发放生活救助金的通知(绍市民
(2023)31号)关于印发《绍兴市2023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已出台市发改委31区工作要点》的通知(绍共富办〔2023〕1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拟出台市人力社保局32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关于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实施意见通知拟出台市人力社保局3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拟出台市人力社保局34关于绍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就拟出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35业的意见绍兴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拟出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36贷款1亿元以上,实现创业扶持2200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6600人以上,创业培训人数3000人以上,培育农创客1800人以上;新增就业大学生14万名,在绍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达90%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
3.9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新增2万人;建设运营零工市场18家,培育打造6个以上领军劳务品牌,引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家,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收达到140亿元;新增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120个,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覆盖率达100%;新增市场主体4万户,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00家
二、工作举措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示范行动
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将就业放在最基本、最优先的位置,把就业相关指标列入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进一步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贯彻落实新一轮高质量就业创业政策,推进“扩中”“提低”行动,健全财政、就业等政策协同和传导落实机制全年首次来浙城镇新增就业
9.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规模,结合实际适当增加“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人数,支持推进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
2.全面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68号)工作任务清单推进高质量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统筹开展“抢开局、稳增长”十二项举措落实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企业、小微企业、“三农”领域支持力度,全年存贷款增速不低于10%,贷款增速不低于11%,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12%(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3.扩大市场主体规模增加就业容量持续落实减负降本、优化服务、便利开办、准入准营等各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稳定增长加快培育国家产业链领航企业、省级雄鹰企业,2023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00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小巨人”企业10家实施双创载体激励政策大力培育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4.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创造优质岗位扎实推进“4151”计划,开展制造业大平台能级提升行动,着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深化“10+2”产业集群培育,建立“链长+链主”的集群发展联系机制,完善重点产业政策,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加快农村电商、直播电商集聚增量发展,夯实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壮大新经济新业态集群规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示范行动
5.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增效,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覆盖率达100%;完善管理制度,高效发挥就业社保专职人员队伍作用,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对完成三分之一以上建设任务的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实施提标计划,新增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120个,择优迭代推荐省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6.大力推进零工市场建设结合全市块状经济和产业布局,在零工聚集地规划设置零工市场,推进“浙里找零工”场景应用,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用工招聘、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综合服务,帮助基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增收全市建设零工市场不少于18家,其中每个区、县(市)建成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零工市场不少于1家(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7.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管理试点举办第五届绍兴人力资源发展大会,引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家,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收达到140亿元(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8.加快数字就业成果应用围绕个人和企业全周期服务,扩大“浙里就业创业”应用场景全覆盖,切实推进省到村(社区)五级贯通的工作体系在我市落地运用依托浙江数字人社工作台就业省集中系统,健全完善业务经办,重点群体帮扶场景应用推广使用率达100%,浙政钉、PC端重点群体帮扶模块覆盖率,驾驶仓覆盖率、有效使用率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大数据局)
(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示范行动
9.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深入实施“聚英”“奔越”“荟匠”“留绍”计划,常态化联系高校300所,大规模引进以本科生、研究生为主的青年人才,举办海内外人才项目对接活动400场,新增就业大学生14万名组建学长宣讲团,组织开展“学长面对面”校园宣讲依托“海智汇”平台常态化开展人才沙龙、交流对接、项目路演活动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支撑,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更加便捷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人才集团、在绍高校)
10.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援助行动聚焦大学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帮扶,培育打造6个以上领军劳务品牌,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600个,开展青年就业见习600人,确保当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率100%,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万人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全年培训2000人,新增就业1000人,全市残疾人就业率76%以上建立用工需求清单式管理,多元化组织开展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群体招工集市等专场招聘会统筹推进“政策刚性安置为引领、五方联动招聘为导向、五位一体平台为支撑、动态清零帮扶为底线”的退役军人大就业体系,提升安置质量,拓展就业渠道,加大“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指导和就业岗位推介力度,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兜底帮扶(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1.推进困难人员提低保障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开展新一轮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机制,加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开发,提高就业援助精准性,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作用,2023年全市新增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500个;加快推进低保调标及向市区低边人员按不低于10%低保标准发放生活救助金工作;综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选取适合我市的调整档次,适度提高我市最低工资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12.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每年以多种形式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I、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培优竦州“三界种粮队”、柯桥“稽东护工”、“漓渚兰农”等农村人力资源品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
13.推进劳务合作交流加强与东西部就业援助和劳务输出省份开展劳务对接,支持多渠道实现灵活就业,鼓励市场化劳务服务机构参与人力资源要素保障,有效构建劳务协作常态化合作新机制完成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到我市就业,组织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进行技能培训等东西部就业援助年度目标任务,力争四川籍新增就业人数达800人,新增脱贫人口就业235人,22省脱贫人口在绍就业达14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
(四)创业带动就业倍增示范行动
14.助建创业蜉化平台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抓手,完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发展规划,挖掘创业资源,鼓励市场化运营创业园区参与绍兴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认定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一批创业孵化平台共享共建,培育建设重点群体可入驻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不少于16家,其中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不少于6家组织对2020-2023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开展三年运营期集中考核,指导落实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补贴政策落实《绍兴市市级退役军人创业园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全市9个退役军人创业园(孵化基地)入驻军创企业的孵化培育(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5.加强创业金融扶持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基金设立和代偿工作机制,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拓宽贷款范围,实施多元化创业担保模式,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建设管理全市创业贷款专家成员库,指导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一类评审,新增对各类创业群体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以上,加强创业绩效考核,兑现创业奖补政策大力推广“浙岗贷”等信贷产品,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人工商户吸纳更多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
16.强化创业联盟建设加强创业孵化园、创业项目库、创业师资库、创业导师库等“一园三库”建设提供创业指导“一条龙”服务,定期开展创业交流活动,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举办创业导师研修培训班、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创业路演等活动对各类群体开展创业意识、SYB、IYB、创业模拟实训、网上培训等创业培训,全年组织不少于3000人参加培训,直接创业扶持2200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6600人以上充分发挥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的作用,鼓励军创企业提供批量优质就业岗位,吸收退役军人和社会力量就业充分发挥绍兴市“巾帼共富越工坊”作用,推动工坊建设纳入党建联建机制,分层分类开展从业妇女教育培训,提升工坊质效和带富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17.实施残疾人自强创业激励行动全面落实场地(所)租赁、启动资金和设施设备购置补助、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对残疾人在绍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并以注册单位缴纳社保费满6个月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连续缴纳社保费满1年的再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对于申请创业资金贷款的残疾人创业者,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财政全额贴息(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
18.持续壮大农创客队伍健全农创客组织体系,组建市县农创客发展联合会引导农户融入农业龙头企业、产业联合体开展合作经营2023年实现培育农创客1800人以上,做好高素质农民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实力与带动力,推进万户农家旅游致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供销总社、市文广旅游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促创,组织开展全市创业导师大赛、第十四届绍兴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锚定数字经济、光电信息、生命健康、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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