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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任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81号)、《自治区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新建质〔2022〕3号)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加快构建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强行业应急处置演练体系,织密织牢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三张网”,持续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本部门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学习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集中宣传,形成合力要在本地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等场所设置专题展板,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同时,按规定配齐配强一线监管人员,年内至少组织1次全覆盖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二)精准消除事故隐患,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2.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立即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2轮全覆盖精准排查,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突出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基坑工程、钢结构工程、暗挖工程、拆除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消防、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辨识管控和排查治理各类重大风险隐患各地要时刻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理念,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调查程序查明原因,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适用《刑法修正案
(十一)》危险作业罪的,要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法律责任落实到位
3.狠抓隐患整改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及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各地要按照本级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环管理,逐项跟踪整改落实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整顿,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4.研判事故预防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研判和会商机制,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安全生产形势,结合气候条件、季节特点和市场运行规律,举一反三,分析事故类型、特点和隐患问题分布,明确重点地区、企业、项目、人员、施工环节和作业时段,汇总梳理突出隐患问题,及时研究出台应对措施,并采取有效措施,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5.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体系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结合主营业务、组织架构、工艺工法和项目所在区域特点,对企业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进行动态更新要把贯彻落实手册与日常监督检查、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手册制度落地见效,实现企业、项目和人员全覆盖,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全面检查,在巩固提升阶段至少带队组织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全面排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7.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严格落实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安全日志”制度对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考勤信息,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要督促有关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涉嫌违法的要依法处罚
8.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全员年度安全培训I、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制度,强化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减少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9.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聚焦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规范、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使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时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强化楼板、屋面、阳台、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边等部位保护措施,做好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切实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
10.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水平鼓励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淘汰和限制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加快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集成(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组合铝合金模板施工技术、脚手架外立面钢板网防护、等涉及施工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风险
(三)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
11.构建新型数字化监管机制加大智慧工地建设力度,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管理的通知》(新建质函
(2021)92号)要求,不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持续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快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和交互工作,及时上传治理行动各项工作信息,动态更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安全信息员等内容,现场检查应使用平台小程序开展证照扫码验真、人脸识别等工作
12.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在2023年底前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全量换发电子证照,实现企业、项目、人员、设备全量全要素跨地区、跨层级协同监管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3.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停工、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
14.完善事故报送调查处罚闭环机制建立施工安全信息员制度,压实事故报送责任,确保事故详细信息48小时内上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企业和人员一律顶格处罚针对长期没有完成事故调查或未完成处罚的,要实施挂牌督办或申请提级调查
15.坚持分类施策与惩教结合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警示函、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现场通报会、提高检查频次等差异化监管手段,持续释放严管严控安全生产强烈信号,让各类企业敬畏安全、守住底线,形成全区上下从严从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良好态势对无视主管部门提醒教育,隐患治理不彻底、险情处置不及时甚至发生事故的企业和人员,要依法查处并视情节实施行业禁入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安排(2023年4月初至4月10日)各地、州、市主管部门认真梳理本地本行业领域治理行动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具体任务清单,进行部署安排
(二)重点推进(2023年4月11日至11月30日)深入推进巩固提升15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明确的工作内容,查缺补漏、节点推进、逐项落实,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三)评估验收和全面总结(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州、市组成评估验收工作组,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层级督查等方式,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评估验收工作,形成评估报告,确保治理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认真总结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成效,全面梳理在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上取得的治本成效,汇总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成果上报,力争在全区进行推广,积极构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治理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勇于担当作为,在抓深抓细抓实上下功夫,运用明查暗访、远程指导、专家服务、督查督办等手段,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掌握落实情况,严防治理行动流于形式
(二)加强督查检查各地要加强对本辖区治理行动的督促、督导,对问题突出的地区或生产经营单位,要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考核通报、约谈警示等方式系统治理要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要时段的执法检查力度,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坚持依法依规严执法、重处罚,严打非法违法行为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地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治理行动深入开展要针对安全监管盲区,建立监管工作分工落实机制要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指导帮扶成果应用各地、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的督导帮扶指导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立行立改、严格整改标准,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要求,切实做到全面改、深入改,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同时对照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本地区、本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风险防控、制度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责任、制度、能力、基础等方面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全面提升我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理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各地每年要组织创建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示范样板项目,曝光一批质量安全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六)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通过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切实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建筑工人安全素质,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进建造方式转变和质量安全科技应用,构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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