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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方案年月20239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步伐,调整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实现以新能源为主新型电力系统转型升级目标,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达拉特旗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选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依据本次企业推选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2)1149号)和《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滚动调整分布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的通知》(鄂能局发[2023)165号)要求,结合达拉特旗实际情况,支持投资建设能力强、项目建设条件好、技术先进性优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L根据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分配我旗的滚动调整开发规模,按照单体项目规模不超过
0.6万千瓦进行申报,项目推选确定后,各企业服从建设规模调整
2.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民生改善、能耗双控、产业链条延伸、节能技改、交通领域等应用场景项目建设3,优先支持在工业园区、大型建筑、公共建筑等用电负荷较大的区域,结合建筑条件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鼓励光优建筑一体化4,支持充分利用农区牧区棚圈庭院、农光互补等形式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保障用能用电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5.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通过网侧共享储能方式,实现新能源电力的灵活调节及消纳
6.分布式光伏项目原则上不得新增占用土地,不鼓励地面电站,需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配电侧,不得升压外送
7.对于取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项目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备案立项,必须于2024年6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未按规定时间备案立项、并网的企业,后续不再安排同类项目,并取消建设指标,废止建设规模
三、申报材料
1.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接入系统及消纳分析报告,需有资质单位进行编制(一式七份)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核准(备案)要求和建设区域类型特点(建筑屋顶、农区牧区棚圈庭院、农光互补、道路边坡)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
3.自有建筑屋顶、农区牧区棚圈庭院、农光互补、道路边坡提供产权证明材料,非自有建筑屋顶、农区牧区棚圈庭院、农光互补、道路边坡提供开发租赁协议
4.开发企业若非最终用电主体,需提供与用电主体的供用电消纳相关证明文件
5.开发企业在申报项目前需提供备案、建成时限承诺及服从建设规模调整的承诺
四、工作组织本次企业推选由达拉特旗能源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具体工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确认企业推选工作方案和企业推选结果旗能源局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协调组织企业推选期间日常事务,组织专家开展企业推选工作,同时协调旗能源局纪律监督组进行企业推选工作的现场保密和纪律监督,并将优选结果上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五、企业推选程序
1.企业推选工作原则本次企业推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内能新能字〔2022〕1149号、鄂能局发〔2023〕165号等文件要求,不搞地方保护、不搞行政干预、不搞区别对待,一视同仁、公平开放竞争,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企业推选
2.工作组构成与职责为保障推选工作高效开展,成立企业推选工作专家组和监督组,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配合推选期间的日常事务1专家组对各申报项目打分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2监督组对企业推选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并做好现场保密工作
3.企业推选工作流程1项目申报各开发企业务必于2023年9月6日18时前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项目申请报告与接网消纳报告,一式七份,其他材料一式两份上报旗能源局310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张兵,联系电话,邮箱2合格性评审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申报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及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有关文件的基本要求3项目推选通过合格性评审的申报项目由专家根据建设条件和技术方案,结合电网相关规划、地区消纳情况和项目接入条件等,按照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分并排序
六、企业推选标准
1.企业基本条件1新能源开发企业应具备开发投资实力和相关技术能力,且信用信誉良好2严禁擅自变更、倒买倒卖项目,一经发现废止其建设规模,企业列入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全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3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且一直未建导致项目作废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4项目应承诺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保证安全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5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但未按自治区政策要求如期开工建设、投运并网的,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6)项目未落实终端负荷消纳的,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评分标准见评分标准表评分标准表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开发企业在新能源、新型能源系统、低碳/实力和类1零碳能源系统的相关业绩和品牌进行综合评分,鼓型10分励混合所有制企业申报根据项目负荷落实情况、前期工作深度、土地(场地)项目建设2利用条件落实情况、接网条件落实情况、能耗双控条件15分协同度等进行综合评分根据项目方案与《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项目实施知》(内能新能字
(2021)338号)中“基本原则”3方案35分要求的契合度进行综合评分根据项目可研方案合理性、生态价值贡献度、乡村振兴拉动、技术方案关键指标等进行综合评分地方贡献根据项目开发企业在近1年内对于地方绿色升级、能4度30分耗双控、产业科学发展做出的贡献,以及带来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分项目创新根据项目在负荷预测、供需匹配、生态价值转化等方5示范10分面的创新进行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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